读后感

《社会契约论》读后感

卢梭,一个有着浪漫天性与卓越才情的人,是法国18世纪所有启蒙思想家中最独特、影响最为深远的一位。他敢于坦露自己的灵魂,是真诚的象征。对他来说,自然就是真理,真理高于一切。而他的独特的个性思想成就了他后来的命运。他的著作《社会契约论》就是很好的见证。

《社会契约论》,在法国大革命期间受到了热情地赞美,许多革命者将其视为人生宝典。“人生而自由,却又无往不在枷锁之中。”卢梭的思想理论对法国、美国等国家宪法建立起到重要作用,对推动我国新民主义革命也产生深远的意义。

本书开篇,卢梭就向世人宣告了人类对于自由、平等的永恒追求。这是一本倡导契约自由、确定公共意志之书。《社会契约论》一书的中心论点:人生而自由与平等,国家只能是自由的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国家的主权和立法权在人民,政府只是法律的执行者,如果政府不合人民的“公意”,人民就有权推翻它。卢梭认为:在自然的社会状态下,人们享有一系列普遍的、永恒的自然权利,即生存、自由、平等、追求幸福、获得财产和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权利。如果自由被强力所剥夺,则被剥夺了自由的人民有革命的权利,以强力夺回自己的自由。同时自然状态下存在各种弊端,人们须以平等的资格订立契约,从自然状态下摆脱出来,建立国家,以确保每个结合者的各种权利得以国家的保障。人们只是把自然权利转让给整个社会而并不是奉献给任何个人,因此人民在国家中仍是自由的,国家的主权只能属于人民。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有两个理论前提:人生而自由、社会秩序神圣,其理论的特点是反对暴力——不管是政府的还是个人的,其要解决的问题是:“把权利所允许和私利所期望的结合起来,使得正义和功利不再分割”.在卢梭看来,“放弃自由,就是放弃了人性,抛弃了做人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在卢梭的思想中,人做为个体显然不是至高无上的,“人生而自由”的理论会产生极端的思想——“任何人都可以认为他是他人的主人”,这样的社会暴力横生,个人自由反而失去保障,这不是卢梭想要的社会.因此,卢梭认为“社会秩序是一种神圣的权利,它是其他一切权利的根本”.卢梭反对用暴力来改变社会制度,他认为“暴力并不带来权利,我们只有义务尊崇合法的力量”.既然社会秩序那么重要,暴力又不能带来权利,那么如何产生一个权威来管理社会呢?卢梭认为“正因为任何人对他人都没有天然的权力,,正因为暴力不能产生权利,所以人类社会任何合理的权威都应建于人民之间的约定”.人类个体通过社会契约形成一个权威——也就是政府,把个体自身必需的部分权利、财产和自由让度给这个权威以便于其管理社会,而通过社会契约所形成的这个权威的最终目的则是保障契约各方的生存.这是卢梭描绘的最为理想化的民主政治的社会模式,而这种社会模式之所以可能存在,是因为人类的共同利益形成了社会紧密的纽带,“统治社会也只有以这种共同利益作为基础”,读后感《《社会契约论》读后感》.在这里,卢梭把当时政权两大流行要素——暴力和神授从组成政府的基础中剔除了,当时的欧洲政府在理论上一下子全部变成非法的了。

卢梭指出,主权是不可转让的,国家由主权者构成,由主权者行使主权;主权也是不可分割的,因为代表主权的意志是一个整体;主权是不可代表的,因为“主权在本质上是由公意所构成的,而意志又是绝不可以代表的;主权是绝对的、至高无上和不可侵犯的,因为主权是公意的体现,是国家的灵魂。从人民主权理论出发,卢梭反对君主立宪而坚决主张民主共和:指出 国君制政府永远不如共和制政府。他认为,主权者唯一的权力是立法权,政府只是主权者根据法律所建立,行政权应当服从立法权。

. 按照卢梭的观点,社会契约下的社会必须是一个法治的社会.“社会公约为政体带来存在和生命;而立法为政体带来意志和行动的能力”,形成的契约必须有一系列强制执行的社会准则来规范缔约各方的行为,以保护契约各方的公共利益,保障人民的自由和平等,使契约得以执行.卢梭认为人民必须遵守法律,这是一种责任是一种义务.他认为“在本质上,履行这

些责任的个体在为他人服务的同时也在为自己服务”.但是法律的约束也不是无限的,“每个个体对那些一般约定留给自己的财产和自由拥有完全的支配”,这也许是现代“法律未禁止的即是合法”的思想的哲学阐述.由于法律给了政府管理人民的强制权力,为了防止政府违背人民意愿,滥权、越权,卢梭提出了一系列分权的政体设计.他对宪法起草人一系列近乎苛刻的描述,表明了他对政府滥权的严重的担心和立法、行政、执法分权的思想.卢梭认为宪法起草人“勾画了国家的机构,而不能在此机构中起任何作用”,“因为,治人者不能制法,反之,制法者也不能治人;否则,他的法律就会为他的私人情感控制,往往要维护他的不公,他也就永远不能防止其制法工作为其个人目的所沾污”.不光是宪法的起草,日常法律的制定也是这样.卢梭认为,“法律是公民集团的准则,由法律联系的人民本应该是法律的制定者”,“勾画草起法律的人不能也不应有立法的权力”,“立法权力必须也只能属于人民”,政府只是社会公共利益和权力的代理人而已.卢梭对于政府官员的描述,与现代的“公仆论”相当一致,他说:“行政权力的掌握者不是人民的主子,而是人民的雇员;人民可以在任何适当的时候对其任命或罢免;他们是被要求服从而不是达成契约.”在卢梭看来,政府官员甚至不是社会契约方,自然也不具备立法的资格和权力.。

卢梭指出法律是人民公共意志的体现,是人民自己意志的记录和全体人民为自己所作的规定。法律的特点在于意志的普遍性和对象的普遍性,法律是人民公意的体现,只有主权者依据公意的要求才能制定法律;法律只考虑臣民的共同体以及抽象的行为,而绝不考虑个别的人以及个别的行为。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就意味着自由。法律是自由的保障。人人遵守法律,才能给人们以享受自由权利的安全保障;法律可以强迫人们自由。此外,卢梭还系统地提出了立法理论。他认为要依法治国就要有理想的法律,在制定法律时必须遵循下列原则:立法必须以谋取人民最大幸福为原则;立法权必须由人民掌握;由贤明者具体承担立法的责任;立法要注意各种自然的社会条件,法律只不过是保障、遵循和矫正自然的关系而已;既要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又要适时修改、废除不好的法律。

总的来说,卢梭的政治理念属于民主政治的范畴.但是卢梭对现实政治的考虑显然不是民主主义者,由于受到当时的技术水平的限制,卢梭不认为有真正的民主社会存在,他甚至认为大国适合君主制,这到和马基雅?维利的《君主论》思想一致.他认为真正的民主政府只可能在小国寡民中实现,在其他情形下“民主政府或群众政府比其他形式更可能出现内战和动乱”.困扰卢梭的是两个方面的问题一个是技术上的,另一个是教育上的.他认为民主政府的立法决策必须通过公民大会才能决定,这在当时的技术条件下是不可能经常实现的.另外卢梭认为,美德是共和国的基础,但“并不是说人民的所有决定都是成熟的.我们当然都是为了自己的益处,但是我们可不能保证总是看到这种好处.人民是不会腐败的,但她可会受到蒙蔽,此时的她,好像总是见坏就上”.实际上困扰卢梭两个问题也是现代社会民主政治的基本问题,一个是要有足够的技术水平保证人民的意志能够充分在国家意志中体现,另外一个是人民必须有民主政治的理念和符合民主政治的道德水准——这是社会教育的问题.正是担心人民的道德水准,卢梭才会造出一个“宪法起草人”,并赋予他神一样的境界.

《社会契约论》以反对封建专制、倡言民主共和、主张人民主权为其主题和中心内容,提出了富于革命性的宪政理论。是世界政治法律学说史上最重要的经典之一,是震撼世界的1789年法国大革命的号角和福音书。它阐述的许多原则原理不仅在革命之初被载入法国《人权宣言》等重要文献中,在革命后的长时期里成为资产阶级的政治法律制度的基石。卢梭的思想对后世思想家们理论的形成有重大影响。

 

第二篇:家的读后感

《家》读后感

家,是身心的归宿。一看到“家”,便不禁和亲情联系到了一块,温馨而真切。“家”这字总让人遐想,一种对互亲之情的期盼。然而巴金所描述的家却是羁绊,是对激情的禁锢。

这也难怪,当时处于“五四”运动后动荡社会的背景下一个四世同堂的官僚地主大家庭搞公管,有着封建专制思想的阻碍和新文化思想的抗争,是黑暗腐朽的封建礼教制度和黎明时科学民主大旗的较量因而这个家是动荡的,必然会制造很多悲剧。

高老太爷是最可恨的,独断专横凶残暴虐,完全十分封建道德的化身。他囚禁觉慧,打儿子斥媳妇,丫头随意送人,面对即将灭亡的封建制度,他无能为力,临终前的饶恕和教诲,却也是其丰富性格的表现。

与此鲜明的对比,是那个“幼稚而大胆的叛徒”,他勇敢的抗争果让人钦佩:反抗封建专制,蔑视长辈权威;打破封建等级观念,大胆爱上婢女鸣凤;支持觉民逃婚,抗拒不合理的婚姻;敢于顶撞三叔陈姨太,揭穿其“捉鬼”的丑剧;他冲出家庭,大声呼喊:我是要做一个叛徒。鲜明贯彻了反抗,叛逆,追求的“五四”精神,固然有“五四”青年的历史局限和弱点,但其间觉得放封建态度促使他离家出走,争取自由的斗争。觉慧是真正的五四新人,是铁铮铮的勇汉。

然而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二重性格”觉新。他一方面是高公馆的大少爷,一方面又是社会上有个性的思想解放青年。他的“作揖主义”和无抵抗主义委曲求全,向封建势力妥协,付出了惨痛的代价,这也有力地控诉了封建宗法封建礼教吃人的本质。而决心的思想中,儒家思想孝为第一准则,释道作为补充,以忍为主,因而他心理上也取得了平衡。但社会中却许多这样懦弱的青年,复杂矛盾不利于社会进步。

而至于觉民,琴等其他青年一代叛逆者和冯乐山,高老太爷等老一代封建卫道者的斗争冲突,以及梅芳瑞珏鸣凤等青年女子的不幸遭遇和悲惨命运,强烈解释了这个金箍家庭的矛盾。作者以此宣泄积郁的悲愤,探索青春的价值意义。

这个封建爪牙下的家庭,宗法立交阴影下的人们,却抽打出了一个反抗陈旧道德的新思想文明。那不过是黎明前的黑暗了,事实上已经有很多人探索了。像觉慧,静悄悄地登上了驶向上海的航船。

我本以为巴金所叙述的家应是一家人团结奋进的局面,或是和乐融融的场景,但这样也着实有些平淡。我相信在所有人心目中,家应是最美的地方。或许时代背景不同,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社会一片黑暗,人们思想灵魂麻痹。闭关自守,中就赶不上时代文明的脚步。

而放眼今日,家在新时代时期赋予了更多的内涵。当今是一个和平稳定繁荣发展的社会,家也变得更舒适漂亮,没有封建与文明的抗争,理应是真正的身心归宿。

尽管如此,但随社会经济发展人们有更高的追求,家反而变得冷清孤独来了。父母虽不像高老太爷独横,却也在两代间产生了难以逾越的代沟,因而家庭很多时候变得凄清。现在很多人都是独自居住,逐步放弃了安土重迁的思想。这也是家庭发展的必然趋势。

何况,现代的家庭悲剧也并不少,他们也可直接反映社会方面的问题。而且现在的家庭好像都很自私,也有些虚伪,这也不奇怪,毕竟也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中。

在此想想自己的家吧!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发生了巨大变化,受改革开放春风的影响一下子富了起来,生活更完善,这本应快乐。但我却感觉家没有以前那么快乐温馨了。物质方面进步了精神方面却退步了。我怀念小时候在父母怀里的情景,心里很温暖。而随年龄的增长,我和父母逐渐形成了一层隔膜,我更多不愿与他们交流,家庭幸福感也随之下降。

这虽是正常的,却不是好现象。家,需要一起守候。我们都应对自己的家庭尽自己的责任。

人们常常将国与家联系到一块,有句话说得好:国是千万家,家是最小国。国就是个大家庭。我又不得不想起那些大“家”,像什么政治家、经济家、哲学家、教育家、思想家、文学家、科学家、军事家等等。这一切都和家挂钩,可见“家”的重要。

现代意义上的家,可上升至全球了。信息化的时代利用网络把各地系在了一起,地球便是所有生物的家。家,是生命的根基,不会成为随风的浮草。

可能想远了、、、

回过头来再想想巴金先生的“家”,小说人物形象刻画丰满深刻,情节跌宕有致。在这个“家”里,揭露了封建专制的腐朽本质,颂赞了年青一代的反抗斗争精神,以家庭的命运与社会的兴衰有机结合。小说纵然为一个悲剧故事,然而作者说过:无论在什么地方总看见那一股生活的激流在动荡,在创造他自己的生活道路。 百感交集,流泻下一时的感受:家,就是一个奇幻的艺术世界。

《家》以娴熟的艺术手法,塑造了众多富有典型的形象。每个形象都写得血肉丰满、个性鲜明栩栩如生。小说中的人物不下于七十个,其中既有专横,衰老的高老太爷,荒淫残忍的假道学冯乐山,腐化堕落的五老爷克定这些形形色色的人物:又有敢于向死向封建专制抗议的刚烈丫头鸣凤,温顺驯良的梅芬,善良厚德的长孙媳瑞钰等;以及受新潮思想、向往自由平等的觉慧、觉民、琴等青年觉悟者和叛逆者的形象。 小说着重刻画了觉新这个接受过五四新思潮的激荡,但处于“长房长孙”的特殊地位,深受封建伦理纲常,特别是“孝”的熏染的人物。他的一生陷入极大的矛盾痛苦中,大大加强了这个人物的悲剧力量。

我问自己,家是什么,家的内涵到底是什么?我不可以回答,但我可以肯定,家的真正含义一定不会是《家》里面所写的那种压抑,封建,势利??那种时代早已过去,那样的家庭也该成为历史。《家》无情地

鞭挞了那个黑暗时代的罪恶,同时也昭示了那积极,热烈的青春,惟有那旺盛的青春才会敢于追寻那美好的梦想! 那个黑暗的年代永远地过去了,但<<家>>在批判那个时代的同时正昭示着青春的可爱,对啊!青春是多么的可爱,我们正处于美好的青春岁月中,我们充满了激情,我们的心里洋溢着爱!

只要心中还有梦,就能忍住多少痛.

只要心中还有爱,那就离快乐很近,离幸福不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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