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反杜林论》有感

读《反杜林论》有感

学院:经济法政 班级:111班 姓名:苏彬 学号:11121107

一、著作背景

恩格斯所著的《反杜林论》是一部伟大的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有着重要的地位。在书中,恩格斯对杜林的各种观点进行了深入批判,正面论述了唯物论的一元论、唯物论的反映论、唯物辩证法的时空观、运动观和生命观,阐述了唯物辩证法同形而上学的对立,对唯物辩证法的三个主要规律进行了详尽的分析和论证,并运用历史唯物论对社会历史、道德与法作出了科学、透彻的说明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系统化、体系化的第一部著作,《反杜林论》为全面系统地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提供了一部重要的教材。

恩格斯为批驳杜林的错误理论,捍卫马克思主义,维护党的统一和团结,使德国工人运动沿着马克思主义的轨道健康发展,在马克思的支持和帮助下,应德国社会主义工人党领导人李卜克内西等人的要求,写了《反杜林论》这部论战性的著作。这一经典著作彻底地批判了杜林的错误思想,第一次深刻地揭示了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三个组成部分之间的内在联系,阐明了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唯一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学说的理论基础,系统阐述了马克思主义的自然观、历史观、认识论和辩证法等基本原理。其中,批判了杜林的先验主义方法,提出了历史唯物主义方法和研究社会伦理的基本原则;论述了平等观的历史发展;阐述了社会中的隶属关系和公民权利等问题,为建立马

克思主义社会伦理学奠定了理论基础。《反杜林论》中,关于自由平等,人权等内容的论述,在当今社会也有着重大的意义和参考价值。

二、《反杜林论》中的平等自由

(一)反对杜林的先验主义。杜林在研究社会问题时,使用数学方法的先验论,将社会现象公式化,他把每一类认识对象分为最简单的元素,再把同样简单的公理应用于这些元素,然后得出结论。他认为对待社会问题、道德问题也像对待数学问题一样,应当以个别的简单的基本形式、公理来解决。杜林的‘最简单的要素’就是两个抽象的‘人’。按照他的说法,“两个人的意志,就其本身而言,是彼此完全平等的,而且一方不能首先向另一方提出肯定的要求”。这样,就有了道德的正义和法律的正义。

恩格斯则尖锐地指出,杜林的研究方法就是先验主义研究方法,其基本特点是:研究某一对象的特性不是从对象本身去认识,而是从对象的概念中逻辑地推论出来。也就是说,先是从对象构成对象的概念,然后将其颠倒,再用对象的概念去衡量对象。这样研究的结果,导致不是概念和对象相适应,而是对象去适应概念。而杜林所谓的“公理”不过是幼稚的、肤浅的主张。按照杜林的方法去认识人,构造社会图景,以及由此构造出道德学体系和法律学说,必然是歪曲现实的虚伪景象。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系统阐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他指出研究社会生活领域的问题不能用先验的方法,而是要首先尊重社会事实及其历史发展。

(二)平等观的发展及恩格斯的平等观念。

何谓平等?最直白、古老的理解即为人与人之间是相同的,是平等的。杜林所描述的平等观实际上就是这种平等观的变形。“人生而平等”是自十八世纪至今广泛传播的命题,从人类学的意义上说,人作为同类具有相同性,应当是平等的。这里所说的抽象的平等性,是人应当平等的一个自然性根据。但是,从辩正唯物历史观来看,这个提法是不正确的,人生来是什么样子,这是一个自然事实。这个自然事实与人们在社会上是否被一视同仁的对待这一政治和伦理原则之间,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它不能解释人在社会上为什么不平等,而且就其自然事实来说,人也是不一样的,几乎是没有什么共同性的。

恩格斯强调,研究社会现象,包括研究道德现象,只能遵循辩证唯物史观,运用科学的方法,才能得出客观的、正确的结论。他提出了两条基本原则:一是要从对象本身去认识对象;二是要从人们的现实社会关系去研究道德和法律。这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则。道德和法律都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要对道德和法律作出科学的解释,就必须深入它们借以建立起来的社会基础,研究人们的现实社会关系、社会结构,研究社会的、经济的、政治的、民族的和地区的各种关系,以及个人、群体的特性和行为方式。恩格斯指出,历史发展的必然性和社会权利决定着人们取得生活资料的方式,所以人们是否具有平等的地位,一方面在于社会发展的必然性,既一定的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另一方面在于实际的社会权利,包括既得权利以及权利实现的形式。

恩格斯认为,平等的观念是历史的产物,它的形成需要有一定的

历史关系,要以历史关系的长期发展为前提。历史上各个时期,都有

着不同的要求。无论是奴隶制度、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的发展都有各自阶级要求其特定的平等权利,它们都是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产物。由于经济和社会地位的对立,所以无产阶级的平等观与资产阶级的平等观也是对立的。既然资产阶级向封建社会提出的是实际的而不是表面的平等要求,是在国家领域和社会经济领域实行的平等,那么,无产阶级就必然针锋相对地向资产阶级统治的社会提出自己的平等要求,也就是要求有政治地位和经济地位的平等,尤其是法国大革命提出公民权的平等后,这种平等的要求就成为无产阶级所特有的战斗口号。因此,恩格斯说,无产阶级的平等要求有双重意义:或者它是对极端的社会不平等,对富人和穷人之间、主人和奴隶之间、骄奢淫逸者和饥饿者之间的对立的自发的反应,或者是从对资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反应中产生的可以进一步发展的平等要求,在上述两种情况下,无产阶级平等要求的实际内容都是消灭阶级的要求。

三、恩格斯平等观的当代价值

恩格斯在《反杜林论 》中 ,通过批判杜林的绝对平等观 ,阐明了无产阶级平等观的科学内涵 ,在恩格斯看来 ,无产阶级的平等观实质就要消灭阶级 ,不存在永恒的真理式的平等原则 ,每个时代的平等原则和观念都取决于当时生产力的发展、生产方式的跃迁以及生活条件的变化 ,主要是经济条件。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的历史条件下 ,我们要结合当代中国的具体现实来探讨平等公平的问题。

(一 )我国现阶段的平等是有差别的平等。

恩格斯认为平等是历史的、有条件的 ,受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制约。我国目前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生产力水平还比较低。改革开放后 ,邓小平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 ,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平等理论 ,提出了先富带后富 ,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的思想。现阶段承认和允许一定差别的存在是符合无产阶级平等观的实质的。改革开放 30多年来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 ,生产力水平获得极大提高 ,这充分证明了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时期如何实现平等的思想是非常正确的。无产阶级平等观就是要消灭阶级 ,为人的自由全面的发展创造条件。我国目前强调的机会平等 ,给所有的人提供公平的机会 ,是起点的平等 ,并不是没有差别的。机会面前人人平等是我国现阶段平等的重要内容。我们一方面承认我国当前社会中存在差别的平等 ,另一方面又要认识到这种差别的平等不能侵害人们的基本的平等权利。

(二 )平等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六大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之一 ,十六届四中全会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的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 ,社会和谐是社会主义本质属性的重要论断 ,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依据社会主义本质提出来的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公平正义就是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 ,人民内部矛盾的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也就是说和谐社会是个公正、平等的社会。由此可见我们所要构建的和谐社会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础上的现代新

型和谐社会 ,它体现了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是人类共同的社会理想和生生不息的价值追求 ,反映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 ,也是平等真正意义上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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