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鸿章的外交生涯读后感

李鸿章的外交生涯读后感

以前一提到李鸿章就特别厌恶这个人,就是他使中国经历了那么黑暗的时期。以前读的历史书总给我灌输李鸿章就是一卖国贼,一千古罪人。所以内心给李鸿章的定位完全就是负面的。但是自重上次在中国近代史课上看的视频之后让我对李鸿章有了新的看法。

我读的是《李鸿章的外交生涯》,其实一开始读这本仅仅是为了这本书上有马关条约签订的情景,但是读后让你给我受益匪浅,也让我更辩证的去看待李鸿章这个人。

李鸿章生逢大清国最黑暗、最动荡的年代,他的每次“出场”无不是在国家存亡危急之时,大清国要他承担的无不是“人情所最难堪”之事。书中有说到当时在签定条约之前没有一个人愿意去背负这个以后会被落下骂名的重任,是啊,当这个时候那些所谓的忠臣都成了哑巴,这已经成了朝廷官员一贯的做法,有好事时大家都争着上前,但一遇到外交谈判或签条约,谁都不会在此刻要表现一下爱国。当然这不仅是让李鸿章出场的唯一原因,当时的中国是多么的封建,不开明,而李鸿章刚刚是那个朝代最见过世面,最开明的一个吧,所以而各国也都认为只有李鸿章一个人才能胜任,也只会同李鸿章谈判,所以他是不去也不行,去也不行,处一于两难的一个境地。不过他还是去了我觉得就已很不易了,试问普天之下能有几人有勇气能够承担得了这种千古骂名,而等他签定和约回来之后就被会“架空”,而后受到那些同僚的排挤和白眼。

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他在签定马关条约谈判时说的话和做的事。条约内容为

一、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二、中国将盛京省南部地方、台湾全岛及澎湖列岛永远让与日本国;三、中国赔偿日本军费库平银三万万两;四、中国再开顺天府、沙市、湘潭、重庆、梧州、苏州、杭州七处为通商口岸,日本国臣民在各口岸可以自由通商设厂。其实面对日方提出的苛刻条件,中方只有“允”和“不允”两种选择,而丝毫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但他还是忠实地执行了朝廷的电旨:“争得一分有一分之益”,而且签约之中发生过一个小插曲李鸿章被刺了,赔偿金额由三万万两降至两万万两,身为一个70多岁的老人,在异国谈判又遭遇了刺客可想而知当时的李鸿章是多么的悲惨,但他还是坚持着谈判,口干舌燥地要求再削减五千万两,实在达不目的了,又说减少二千万两也行,最后甚至满眼含泪向伊藤博文哀求,看到我这把老骨头的面子上,多少减一点儿,算送给我回国的路费吧。看到这句话我真的有种想流泪的感觉,一个如此大官,低声下气几近哀求,不为自己只为国家能少赔点钱,但人家根本不为所动,他最后说了这样一句话,“打一枪一万万,那你再给我两抢好了”??试问凭什么说他是卖国贼?就因为他签订了那么多的不平等条约?那么请告诉我,在那个背景下,他不签行吗,换成是你,你会怎么办?他不签,中国还要死多少人?能屈能伸大丈夫,区是他完成的,伸的时间等的太长了。。。

还是很佩服他在外交上的措辞,一个成功的外交官是离不开他的口才。

虽不能说他什么事情都做的很好,但是人无完人。每个人自己都做不到又何许去要求别人做到呢!

纵有一身的爱国情操与报复,一心想着富国强民,只是生不逢时。真是可歌可泣可叹啊??

 

第二篇:《绝版李鸿章》读后感

《绝版李鸿章》读后感

廖棋

1840年后的晚清,在国人的记忆里,耻辱之迹遍地,而李鸿章却成为了闻名世界的风云人物。我们过去只是从国人的视角来看李氏的一生风云,史家的情感多少渗透在价值的笔法里。其间也不免民族主义的成分渐多。但洋人怎样看这个历史人物,他们笔下的李氏的形象如何,却知之甚少。在真正通晓历史的人看来,李鸿章给世人呈现的往往是半个脸面。 而在张社生的《绝版李鸿章》里,读到了那么多鲜为人知的图片和史料,才知道先前我们对洋人世界的模糊程度。书中的图片和绘画都有实录性,是西洋人为我们留下的中国印象记,这个大清王朝的风云人物内心苦乐,文化冲突里德恩怨,总算有了另一种镜头。张社生借着大量的史料图片还原着当年的形影,像一部电影,婉转起伏之间,散落着人间的旧事。但我们的作者不像以往的谈史的文人那么严肃的道学气,他轻松的笔触下自嘲的调子,把我们内心的沉重转化为智慧的内省。这一本书的图录对读者来说是一个刺激。不幸的是大多的图景是洋人所记录,那些铜版画的韵味,都似乎淡淡的暗示着人的命运。

李鸿章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个极为重要的人物。他在就任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期间,几乎处于左右朝局的地位。 梁启超在七十多年前就指出:“四十年来,中国大事,几无一不与李鸿章有关系。??读中国近世史者势不得不口李鸿章” 。《清史稿》也说他“独立国事数十年,内政外交,常以一人当其冲,??近世所未有也”。但是, 长期以来,人们只论及他对内如何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对外如何签订不平等条约,而对他的其他活动或者避而不谈,或语焉不详。因此,一提到李鸿章,人们自然要说他是刽子手和卖国贼。显然,这样评价历史人物是有失全面的。

李鸿章镇压农民起义和经手签订一系列丧权辱国的不平等条约的劣迹,我们应加以抨击和批判。镇压农民起义而言,这是他的阶级地位所决定的。许多历史事实告诉我们,在敌视人民这一点上,一切封建统治者是没有什么本质区别的。被后人誉为民族英雄的岳飞和史可法,在阶级矛盾激化时,都曾主张并执行了镇压农民的政策。近代史上的林则徐,在鸦片战争中虽是个抗击外国侵略的英雄,但为了绞杀太平天国革命,他竟不顾病体之难,还以当年出戍时“苟利国家生死外,岂因祸福避趋之”的词句勉励自己,做了第一任“剿匪总司令”。由此可见,不独李鸿章一人采取了与人民为敌的态度,包括那些曾在历史上有过功绩,而且被后人加以肯定的进步人物,在阶级矛盾激化时,统统都是站在劳动群众的对立面的。 李鸿章代表清政府与外国列强签订了一系列的不平等条约,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民族灾难。它 “将中国生计一网打尽”,从签订《马关条约》来说,甲午战争时,恰逢西太后六旬大寿,这个抱定“宁亡外夷,不给家奴”的清廷主宰者即主张从速和解了事,以免影响她的庆典。事实表明,这种“议和”的主谋者是西太后。但同时,还不应忽视这样的一个历史事实,这次“议和”是在清政府全面战败的情况下进行的。在敌人炮口下的“议和”,清政府无论派谁为“议和”代表,都不可能改变战败受辱的地位。所以,《马关条约》的最后签订,李鸿章有其不容推卸的责任,但不能统统算在头上。此后,经李鸿章之手签订的另一个重大的卖国条约《辛丑条约》,从清政府方面来说,更是由西太后一手造成的恶果。

如果说,李鸿章一生的主要行迹仅仅局限于对内镇压太平天国革命和对外签订不平等条约,那么,他理所应当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但是,他一生有三十多年时间从事于对近代中国社会产生过重大影响的洋务运动,而且他还是这一运动的创始人、组织者和领导者。 在一八六四年,李鸿章指出:“中国欲自强,则莫如学外国利器,欲学外国利器,则莫如觅制器之器,师其法而不用其人。”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社会是封建的、闭关自守的。那

时的中国人,“无论于泰西之国政民情,山川风土,茫乎未有所闻,即舆图之向背,道里之远近,亦多有未明者。”封建统治者盲目虚骄,在他们眼里,中国无疑是“天朝上国”,而别国都是“夷狄蛮□”。但是,从十八世纪下半叶相继进入资本主义社会的西方国家并不吃这一套,他们要“按照自己的面貌来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1840年,英国侵略者首先用大炮轰开中国的大门,从此,“天朝”的神话被打破了。时隔十六年,英、法联军又发动了第二次鸦片战争,结果,仍以清政府的惨败告终。清政府在国外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在国内,起事于1851年的太平军,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横扫江南。在其影响下,各地的劳动人民又相继而起。日益高涨的革命形势,震撼了整个中国,动摇了几千年来封建统治的根基。面对这“外忧内患,至今已极”的可怕情形,李鸿章呼到:“事穷则变,变则通”,而“变”的关键在于“资取洋人长技”

李鸿章的 “自强”之道,从军事改革、即学习西方的“船坚炮利”入手。李鸿章把“船坚炮利”视为“身心性命之学”。他不但着手从外国购置新式枪炮,而且还陆续创办了江南制造总局、金陵机器局等一批著名的军事工业。随着近代军事工业的兴起,李鸿章等人又逐步意识到“自强”与“求富”的连带关系。他逐渐感到只靠“船坚炮利”,还达不到“强”的目的,“必先富而后能强”于是,他又派员兴办了上海轮船招商局等民用性工矿企业。这些民用企业的出现,对当时的中国社会来说是值得庆幸的。因为,它为私人资本提供了投资的场所。其次,这些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抵制了外国商品的输入和外国资本的扩张。他设立上海织布局,同样是为了“以华棉纺织洋布,酌轻成本,一抵敌产”。因之,竭力反对洋商自运机器来华设立棉纺织厂,饬令海关“查明禁止”可以说,我国的纺织、开矿等工业,直到甲午战前未被外国侵略者染指,李鸿章是有一份功劳的。

在兴办近代民用企业的同时,洋务派还将军事工业的重心从陆上移到筹建新式海防方面。之所以会如此,一方面是太平军等农民起义到七十年代中叶均已被镇压,清政府渡过了它的内部危机;另方面,外部危机却纷至沓来,清政府与外国资本主义的关系又尖锐起来。对于筹建海防一事,李鸿章极为热心,他指出:“西人专恃其炮轮之精利,横行中土”,“而我所以失事者,由于散漫海防,??今议海防,则必鉴前辙。”正是由于他的苦心经营,才把北洋舰队建成当时最大的一支海军。这支海军虽然后来败于日本之手,但它在对外反侵略战争中所起的积极作用是抹煞不了的。

培养人才也是李鸿章提倡最力的。在洋务运动初期,国内掌握近代科学技术的人才寥若晨星。但是,要“求强”、“求富”,没有掌握先进科学技术的人才怎么行呢?!李鸿章首先看到了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必要性。他曾再三强调“培养人才,实为自强根本”。结果,培养和造就了一批懂得物理、化学、电学、测量、地图绘制、机器与轮船制造及军事科学的新型技术人才。

综上所述,只要我们尊重历史事实,就不能不承认李鸿章的洋务活动“提供了”不少“新的东西”。因而,对这样一个表现复杂的人物,是不能轻易加以全面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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