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读后感

食品安全法读后感

三鹿奶粉事件、“苏丹红”事件、PVC保鲜膜致癌事件等食品安全事故频频发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修改、完善已迫在眉睫。此背景下国家出台了新《食品安全法》。它吸收了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理念,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食品安全标准制度、食品生产经营行为等基本准则,并明确了生产经营中索证、索票制度,不安全食品的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规定,实现了风险评估、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发布、事故处理相统一、相协调的机制,明确了政府和各级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食品安全法第一条明确表明制定此法的目的是保障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关系到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涉及到公众最基本的生存权,它是一个政治问题,保障食品安全是政府的责任,关系到人民对政府的信任。

新《食品安全法》吸收了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理念,规定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国家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对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进行监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中的生物性,化学性和物理性危害进行风险评估。食品安全监测需要法律的完善和各级部门机构的协调与合作,食品风险评估,需要医学,农业,食品,营养的等方面的专家组进行风险评估,表明食品安全是一个综合性的科学问题,需要各方面科学人员的共同努力。

接着食品安全法从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食品检验,食品进出口,食品安全事故处理,食品监督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阐述和规定,这些都是比较完善的。

第九章关于法律责任,本法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可以从正反两方面理解:从正面来说,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企业追求利润无可厚非,但前提是一定要承担起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食品企业应该努力提供安全、丰富、优质的产品,以保障消费者的身心健康,满足广大消费者的要求,增进社会的福利,这样才称得上是对社会和公众负责。在保证食品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过程

中,还要尊重消费者权利、维护消费者利益,接受广泛的社会监督,即新闻媒体等的舆论监督和其他组织、个人的监督等。从反面来说,如果食品生产经营者出现违法行为,违反了保证食品安全的社会责任,危害到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就理应受到法律制裁,并对受害者承担起损害赔偿等相应的法律责任。

个人认为此法对违反食品安全法的生产经营的责任企业或责任人的处罚力度不够。中国目前食品行业还未形成大企业主导市场,小企业遍地开花,数不胜数,很多小企业,今天吊销执照,明天又可以换个法人,换个名,开一个新厂。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食品安全等同于谋害公众生命安全,因设置危害程度评估制度,对一定危害食品安全责任人进行刑事处罚。有位哲人说过:“一个人犯罪了,他周围的人都是共犯。”没有人天生就要变成罪犯,环境对一个人的影响是巨大的,在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时代,你要让一个人不追求物质比让他相信上帝的存在更难。

新《食品安全法》颁布以后,地沟油,染色馒头等食品安全事件仍层出不穷,事实证明食品安全是一个客观存在的问题,仅仅依靠法律和科学是不能也不可能解决此问题。它是一个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共同的努力去改善。需要国家政府部门不断完善法律规章制度。需要科学不断进步,更好的的解决更多的实际的问题。需要社会各界,媒体,组织,个人的监督。需要人们道德法律观念意识的提高,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需要人们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篇:《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试题答案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习试题答案

部门 姓名 成绩

一、 填空题(每空2分,共6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20xx年7月8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并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

3、设立食品生产企业,应当预先核准企业名称,依照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取得食品生产许可后,办理工商登记。

4、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应当组织职工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5、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原料验收、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贮存管理、设备管理、不合格产品管理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保证食品安全。

6、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需要重新办理许可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

7、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立即对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起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8、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未依照本条例规定采取措施并报告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毁灭有关证据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二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

二、简答题(每题分,共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制订的总体思路?

答:(1)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强化事先预防和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以及食品发生安全事故后的可追溯。

(2)是进一步强化各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完善监管部门在分工负责与统一协调相结合体制中的相互协调、衔接与配合。

(3)是将食品安全法一些较为原则的规定具体化,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但对食品安全法已经作出具体规定的内容,一般不再重复规定。

2、食品生产企业应当就哪些事项制定并实施控制要求,以保证出厂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答:(1)原料采购、原料验收、投料等原料控制;

(2)生产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控制物料控制制度;

(3)原料检验、半成品检验、成品出厂检验等检验控制;

(4)运输、交付控制。

3、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禁止企业做的行为?

答:(1)禁止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食品;禁止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禁止使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

(2)禁止生产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3)禁止使用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盛装和运送食品;

(4)禁止生产经营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

(5)禁止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

(6)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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