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哈佛大学公开课有感

观哈佛大学公开课《公平与正义》有感

-----之《自由选择》

法学院 10级 1102420101 温丽红

自由主义者认为政府干预最少的社会是最理想的社会形态。 在这一讲中,哈佛教授Michael Sandel 向大家介绍了自由主义哲学家Robert Nozick(诺齐克)的主要观点:即每个个体都有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基本权利。政府不应该具备权力来制定人们保护自我的法律(安全带法),不应该具备权力来制定把道德价值观强加给社会的法律,不应该具备权力来制定把富人收入重新分配给穷人的法律。Sandel用比尔盖茨和迈克尔乔丹的例子来解释Nozick的理论:税收的重新分配是强迫劳动的一种形式。

诺齐克是二战战后至今最重要的古典自由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将主流的哲学分析方法运用于探讨自由社会的重大理论和问题,极其成功地实现了学术探讨与政治关怀的有机结合;其次,与传统的功利主义套路以效用或经济效率的尺度对人的自由所作的辩护不同,诺齐克尽管运用了大量的经济学方法,其基本思路却是元伦理学的方法。他是从自然法和社会契约的思想试验出发,令人信服地论证了人的权利和自由的超功利的正当性与优先性。在这一讲中,哈佛教授Michael Sandel用比尔盖茨和迈克尔乔丹的例子来解释Nozick的理论:税收的重新分配是强迫劳动的一种形式。引发了我对国家作用与个人自由的深刻思考。

自由主义者认为政府干预最少的社会是最理想的社会形态。在诺齐克这样的个人主义者看来,个人的权利优先于国家的权力。国家只能作用于属于个人权利之外的活动空间,而不是个人享受国家权力之外的活动空间;是个人的权利决定国家的性质、合法性及其职能,而不是国家的性质、合法性和职能决定个人享受多少权利。按照这一准绳,任何侵犯个人权利的国家行为都是不正当、非正义的。与古典自由主义的先驱洛克一样,诺齐克认为,个人拥有若干自然权利,即区别于仅仅来自立法规定的法律上的权利。自然权利也是一种道德上的权利,是立法活动与政府活动都应该尊重和保护的权利。不仅如此,而且政府的确立需基于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人的自愿同意,政府的活动不能危及个人的自然权利。一个人的人身和他的劳动力都是他的财产,因而有决定如何支配自身和自己劳动力的自

由,有收获其劳动成果的权利。诺齐克认为,个人拥有绝对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边界,没有经过权利的所有者的自由同意,是任何国家权力都不能任意逾越的。每个人的权利不受国家权力的制约,只受他人权利的制约。

诺齐克发现,人们常常注意到财富的分配是不平等的,于是便自然而然地讨论起如何使财富的分配更加平等。然而,他认为,强迫一个人为他人的利益工作是不正义的。中央权力机关机关无权把一切物品集中起来加以分配,没有一个人、或一个机构有权控制所有的物品。不能把一个人的东西以任何动听的理由义从一个人那里剥夺过来。在民间的活动与纠纷中,政府的角色是仲裁者。“国家不可用其强制手段来迫使一些公民帮助另一些公民;也不能用强制手段来禁止人们从事推进他们自身利益或自我保护的活动。”即每个个体都有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的基本权利。政府不应该具备权力来制定人们保护自我的法律(安全带法),不应该具备权力来制定把道德价值观强加给社会的法律,不应该具备权力来制定把富人收入重新分配给穷人的法律。

在诺齐克的政治哲学中,在国家的作用与个人的权利之间,个人的权利居于更为优先、更为根本的地位。是个人的权利和自由决定国家的性质和职能,而不是国家自身的需要,决定公民个人享受与否或享受多少权利和自由。既然国家是由在人格上平等的个人构成的。国家在所有的个人之间就必须保持中立,不能为了一部分人的利益去强行剥夺另一部分人,那怕其动机是善意的也不行。任何利益和福利的转移只能基于自愿的原则,否则最善意的动机将导致最卑鄙的恶行。

对我而言,我并不赞成诺齐克的观点。卢梭说人生来是自由的而又总是在枷锁中,这是非常正确的。毋庸置疑,征税的存在为人们拥有自我财产套上了一个“枷锁”,是的大家不得不将自己创造的财富的一部分或大部分拿出来,无论是否自愿。但是,我们应清醒的认识到税收之于国家、之于我们自己的重要性。比如,征税所带来的庞大收益,由国家力量支配,修建公共设施,建设重大工程等,这不仅可以给人民的生活带来便利,还能缓解就业压力,给人民提供更大的创造自我财富的空间;又如,在自然灾害严重时刻,救济物资的紧急调动,需要税收的支持等,而这个,之于我们因政府所谓的“强迫”,用边沁的“成本效益分析”来讲,是利大于弊的。此外,若用公平正义来辩驳的话,征税的存在更是一种维护公平正义的手段。贫富差距历来是社会发展的重要阻碍,严重威胁着公平正义,

而征收的存在,财富的再分配却是可以缓和这种矛盾的。如果依诺齐克所说“任何利益和福利的转移只能基于自愿的原则”来维持社会运转,我们将不得不面临着一个混乱不堪的社会。因为我们不能忽视人性本有的自私与贪婪,在财富面前,谁能做到不愿个人拥有而是与大家分享呢?最起码我是不愿意的。所以我们需要政府来规制我们的自由选择,以保证我们更大的自由与社会的稳定与发展。

总而言之,个人权利一般是不能先与政府权力的,政府的作用与个人自由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当然,我们不排除特殊情况,如生命权,政府是无权剥夺的。而在财产权等类似权利上,我主张政府的限制与法律的规制。自由并非绝对,在我们生活的这个集体社会里,我们生来自由,却又总是在责任这个枷锁中。

 

第二篇:哈佛大学公开课《公正》学习感受

网络时代,教师如何更好的学习和教学

——哈佛大学公开课《公正》学习感受

自从有了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这些移动便捷的设备以后,让想学习的人可以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进行学习。我在网上看到一篇题为《像追美剧一样追网络》的文章介绍到现在已经到了MOOC(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时代,其中Coursera,Udacity,edX是MOOC的三座大山。让学习变成像追美剧一样,足见学习者学习的热情。而在网易公开课这个平台,我有幸看到了哈佛大学桑德尔教授的《公正》课,让我受益匪浅。

一、选择这门课的缘由

选择《公正》课源于我以前的教学师傅沈亚琴老师,她给我讲了其中的两个小故事。一个故事是这样的:电车司机刹车失灵,既可以选择往前开,但那边有5个工人在干活,也可选择转弯,有1个工人在干活,问题是你会怎么选择?大部分人选择转弯,因为那样只会牺牲一个人。另一种情形,你是一个旁观者,在电车经过的前方有一个胖子,如果你将它推倒,他就可以阻止电车的运行,而让5个工人免于灾难,你会选择推那个胖子吗?大部分人不选择推。经过一番激烈的讨论,教授引出了以边沁为代表的结果主义道德理论和以康德为代表的行为主义道德理论,这里没有绝对的对和错,而要看评价的标准。她还给我介绍了另一个真实的故事是发生在救生艇上的人吃人的事件。有4个人,其中一个喝了海水而病重的派克是个没有家庭没有父母的下士,其他3人在食物严重短缺的情况下做出决定杀死了派克,最终其他3人得救,问题是

其他三人的行为道德吗?这些小故事引起了我强烈的兴趣,于是我开始追随这门课程。

二、学习过程及主要内容摘要

假期里进行学习,时间相对较为宽裕,但是要克服惰性。当我真正的进入课程学习时,发现课程虽然有意思,但是毕竟是大学的课程,而且又是外文的翻译,所以看起来有一定的难度,而且不能保证完全掌握其中的精神实质,即便如此,我坚持看了8个视频(共有12个视频,每个视频约为55分钟),并将主要内容整理如下:

1、谋杀背后的道德逻辑

教授引用上面的第一个故事引出了结果主义和行为主义,并且列举了“医生可以杀死一个健康人取他的器官去挽救其他五个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吗?”这样的事例让学生进行讨论。这一部分重点介绍了结果主义中边沁的功利主义哲学,其基本论点是凡是能将效用最大化的事就是正确的,公正的。对于发生在救生艇上人吃人的案件进行了一定的探讨。

2、为生命标价

这一部分继续介绍边沁的功利主义道德哲学,其基本观点是无论个人或集体道德的最高原则就是为了将大众福利、集体的幸福最大化,在快乐和痛苦之间找到平衡点,一句话就是效用最大化。为此建立了成本效益分析。然而教授列举了一些实例提出了“我们能用数字来衡量生命的价值吗?”这些问题,提出了反对功利主义的两个论点,一是是否要充分尊重个人或少数人的权利?二是怎样把整理的利益加起来换算成美元价值?教授列举了诸如你愿意花多少钱来拔掉你的一颗门牙,花多

少钱吞下一条6英寸长的蚯蚓,花多少钱生活在堪萨斯州荒无人烟的地方?调查显示,在经济萧条时期,有人愿意30万美元生活在堪萨斯州荒无人烟的地方,10万美元吞下一条6英寸长的蚯蚓,4500美元拔掉一颗门牙。

这部分开始介绍约翰·密尔对功利主义的完善,融入了人文关怀。他考虑到要尊重个人的权利,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在他的《功利主义》书中,提到我们真实存在的欲望是道德判断的唯一基础。我们应该怎样区分高级快乐和低级快乐,既然我们不能走出实际的愿望检验一种乐趣是高级或低级,需要你把这两种乐趣都体验过之后更偏爱其中的一种。

3、自由选择

这一部分主要介绍约翰·洛克的自由主义理论。关于正义的有力理论,每个人都很重要,不是因为个人是谋求社会更大利益的工具或者效用最大化而是因为个人是值得尊重的,有各自生活的独立个体。自由主义认为个人的基本权利是自由,过自己想要的生活。自由主义认为应该废除政府作为家长式立法的角色,无权禁止同性恋,要废除法律政策,收入再分配是错误的,向富人征税是错误的,取走健康人的器官是错误的,因为我们是自己的主人。教授提出了“为了养家而偷面包的行为对吗?”这样一些值得思考的问题。

4、这是我的土地

这一部分继续介绍约翰·洛克的自由主义。这里提出了自然权利的概念,生命、自由、财产这些自然权利是每个人与生俱来的,在自然状

态下人生而平等。我们要自由,但也要遵循自然法则。我们的自然权利是不可分割如远离、放弃、交换、转让的,但是权利是有限制的。合法政府建立在同意的基础上,而且是需要的,因为在自然状态下,每个人都是实施者、执行者,人们就会变得残暴。但是合法政府必须是有限政府,要征得集体性同意。

5、是否雇佣顶替自己服役的人

这一部分教授重点就如何实行征兵展开讨论。并且讨论了卵子、精子应不应该进行买卖等问题,其中关于代孕合同该不该执行的讨论,反对者认为是属于不知情的同意且缺乏人性,通过这部分的讨论,最后得出尊重、感激、爱等这些仅仅可以使用它,却不可以进行交易,因为他们有比单纯的使用更高的价值。

6、小心你的动机

这部分主要介绍康德的道德观点,属于反对功利主义的观点。康德的专著有《纯理性批判》《道德的形而上学基础》等。康德认为我们都是理性的存在,独立自主的存在,如果我们像动物一样追求享乐或欲望的满足或回避痛苦,我们并不是真正的自由,这样我们就成了这些欲望和冲动的奴隶。自由的行为意味着自主的行动,意味着遵从我为自己设定的规则而行动,不是出于自然法则、因果定律。自由的反义词是他律,行动出于某种偏好或本能欲望,而不是自己的选择,行动的自由并不是选择最好的手段来达到特定的目的,而是为了选择目的本身。行为的道德价值并非在于行为所产生的结果,行为的道德价值与行为的动机有关,与意志的品质有关,与行为的意图有关。几组对立物,动机是基于

职责还是偏好,自由是基于自律还是他律,理性是定言定律还是假言定律,其中基于职责、自律和定言定律的是道德的、自由的。

7、撒谎的教训

这部分教授提出了这样一个情形,面对门口的谋杀者,要杀你的朋友,你的朋友藏在你家。康德认为你告诉谋杀者朋友不在你家属于完全的谎言,即使是善意的谎言康德也不允许,但误导的真相是可以的。例如别人送了你一条非常难看的领带,问你怎么样?你如果说非常好属于善意的谎言是不允许的,但是可以说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领带。

这部分现代哲学家约翰·罗尔斯在《正义论》中作为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实际契约是互惠互利的工具。达成协议不足以证明协议的公平性,真实的契约本身不是要求我们履行义务的充分条件。真实契约的道德力量是自律和互惠。正义就是站在一个假象契约的角度,站在“无知的面纱”的背后,创造了平等的条件(忘记权力、知识的差异)。

8、公平的起点是什么

这部分继续约翰·罗尔斯的观点。公正的原则源于假设合同,一是基本的自由原则,二是差异原则,有益于贫困人民的不平等才能称之为公平。以差异原则为基础的平等主义色彩更为浓厚的兼顾公平。

三、学习的收获与感受

1、以问题作为推进课程学习的教学方式既耐人寻味又吸引了听课者的兴趣,值得学习。桑德尔的课在网上受到了追捧是有其一定道理的,他列举了大量生动的案例和事例作为他设计问题的背景,所提问题既富有思考性又具有一定的开放性,在硕大的大厅里游刃有余的进行对话式

教学,令人佩服。在国内参加过一些著名教授的大型讲座,但基本上是教授自己讲,下面的听众往往是百无聊赖。

2、教授自身对于教学内容有着独到的见解和比较深刻的认识,对于学生的即兴回答有着巧妙的处理、推进和引导,他在课堂上涉及到了许多著名的哲学家、政治家的论著,为学生的学习打开了更广阔的世界,这些都是作为优秀教师必须具备的基础和条件,

3、关于怎样才是真正的公正,桑德尔教授并没有给出一个结论,而是介绍各家的观点,并让学生展开讨论。其实就学习本身而言,知道现成的结论并不是真正的学习,而掌握思维的方法,学会找到属于自己对问题的看法才是真正高品质的学习,这也是创新的基础。对于公正,我有了更多的思考,虽然还没法说出一个确定的看法,但是在一些的具体情形之下,我会努力思考找到自己对问题的看法。

4、对于自己所上的部分课堂的思考和启发。在《行为与后果》这课中有一个海因茨偷药的事例,当时我只是引导学生从行为与后果的关系、从偷药行为的性质这些比较局限的角度让学生得出了统一的结论,其实这是一个典型的道德两难问题,不妨把这个事例作为一个重点,重新设计问题“你是否赞同海因茨偷药?并且说说你的理由。”对于结论也不用拘泥于统一的答案,重点在于调动学生的兴趣,训练学生思维的方法。

当然,本次学习旅程还没有结束,需要我在今后继续努力、继续思考,让学习成为前进的强大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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