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怡影评:没想到死亡毁了这么多人:《线人》

王怡影评:没想到死亡毁了这么多人:《线人》

王怡 发表于 2010/9/22 19:47:00

当年,法学院有位才华横溢的朋友,多年来肆意挥霍才华和肉体。最近他又杜撰一篇小说,叫《原谅我热爱毁灭自己》。这部电影让我想起他和当年意气风发的同学们。从某个意义上说,在我们法律系,没有一位教师和学生,至今尚未背叛对法律的信仰。但我和他远离法律的方式,代表着两个极端。我从看得见的法律,归向看不见的福音。他从看得见的法律,投奔看不见的虚无。法律,就像一个同学见面时,再也不会约在那里碰头的老酒馆。那里尘埃中有腥臭,阳光中有腐朽。那里轻柔的吉他,像一曲无词的判决书。

就像廖启智在片中绝望地呐喊,“差佬靠得住,母猪会上树”。我第一次听这句台词,是在20年前。不能不佩服香港电影,有股犟脾气。他们不断重复,不停演绎,用整整一代人的光阴,把这句台词化作了警匪片的灵魂。这就是类型片的价值。一旦类型片找到了它的价值支点,就能成为深埋在社会潜意识中的文化隐喻。

“警察和黑社会”,是香港电影人贡献给当代华人文化的,一种最强大的世界观模型。就像在童话中,王子和公主是一个论述爱情的模型。在旧约圣经中,牧人和羊群,是一个论述上帝与人关系的模型。而“警察和黑社会”,已成为我们理解人生苦难和国家秩序的文化母题。当年,金庸和古龙的武侠之所以风靡,也因为他们的文字,构成了那个新旧交替时代的世界观模型。以至于当年,我读了孟德斯鸠和伯尔曼后,从法院实习回来。在那些苦闷的夜晚,却只有再读《笑傲江湖》,在梦里抽刀断水,人剑合一,才能抚平腐败的司法界对青年于连的创伤。而这十年来,国内古装片的失败就在于找不到价值支点,无法借助飞檐走壁的侠士,为当代中国社会提供一种稳定的文化隐喻。

今天,妻子们说,丈夫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同学们说,老师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农民说,干部靠得住,母猪会上树。市民说,政府靠得住,母猪会上树。但委屈的执政者们,何尝不在密室中感叹说,媒体靠得住,母猪会上树。

我的眼前,就出现一副壮观的画面。就像诗人艾略特在《荒原》中,引用旧约《以西结书》,描绘一片布满了骸骨的人类荒原。然后诗句一转,说,人群簇拥的伦敦桥,何尝不是这荒原的一部分?但丁在《地狱》中,描写人类在地狱的边缘排队,他惊叹说,“这么长的一队人,我从未想过,死亡毁了这么多人”。

艾略特直接把伦敦桥当作地狱之门,引用了这惊心动魄的句子。他指着桥上的人群,说,“这么多人,我没想到死亡毁了这么多人”。

我观影后浮现的画面,不是骸骨,而是在国家广袤的荒原上,无数母猪拼命向树上爬去,许多掉下来,许多又努力向上。空中,是一片欣欣向荣的哀嚎。

其实福音书中,有一个更令人寒战的画面。有些鬼附在人里面,耶稣赶他们出去。鬼就离开人,进入远处一群吃食的猪。于是猪群忽如狂牛,一路闯下山崖,投奔怒海,跌下去死了。

线人是悲剧。制造线人的国家机器也是悲剧。猪狗不如的黑社会,猪狗不如的警察。这是香港电影胜过好莱坞的地方,他们几十年如一日,如痴如醉地唱衰城市的执法体系。反复在个体的穷途末路中,追问法律何为?

法律到底能做什么。一旦法律以为自己能做更多的事,法律就开始堕落。这是为什么我们相信“程序正义”的原因。不是相信程序本身,是相信在程序之上,也就是在人间法律之上,这世界有稳如泰山的公义。

相信法律的意思不是相信法律本身。只有疯子才会相信法律能够达成良善。

因为要么宇宙中本无良善;要么良善本身,就是良善的保障。

换言之,没有信仰的人成为执法者,是一件可怕的事。如果他不相信良善在法律之外和法律之上,他终将成为法律的始乱终弃的离人。就像曾经我去法院起诉,人家打死也不给我立案。几经周折,一个法官毫不客气地嘲笑我,你还教法律呢,还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是不能当真的?他眼里甚至有一种忧患意识,好像我活在一个虚拟的世界。他担心我要是这样教学生,不是害他们吗?

法律的确是一个虚拟的世界,法律只能在一个经过背书的世界中,才能获得意义。如果你走进一家药店,店员说,你还是中国人呢,还不知道在中国吃药是不能当真的吗?从某种角度上说,这可能比一个旋转的陀螺(《盗梦空间》),更能帮助我们辨别梦境和现实。因为这么荒诞的情节,如果都没让我醒过来的话;就足以证明我没有做梦。我的的确确活在一个布满了骸骨的荒原,或一座母猪狂奔的山崖上。

死亡毁了细鬼,也毁了张督察。毁了社会,也毁了国家。片中,张督察背负着对线人的亏欠,在升职的那个晚上与妓女淫乱。后来染了梅毒,传给妻子。结果胎儿死亡,妻子坠楼。当上司继续背叛线人时,他除了良心昼夜不停的控告,已没有其他好失去的了。于是他挪用公款,付给线人,背叛了那个背叛法律的国家。

十几年前的一个夜晚,我曾骑着自行车,忍不住出去,在城里几处卖碟子的地摊,寻找色情光碟。回家路上,我羞耻地假设,今晚若被汽车碾死了。在追悼会上,人们会说,这是一个有良知的知识分子,一位勤勤恳恳的教师,一个有情的丈夫,一个有为的青年。有谁知道我死得这么羞耻呢。人生到此,不绝望的人不正常。因我知道,天也知道,我是被撒旦带走的,我是这罪恶世界的一部分。

法律是另一幅画,折射出我们内心无法企及的公义。法律是一面镜子,照见我们外面的光鲜和里面的无情无义。法律是一根绳子,栓得住身体,栓不住灵魂。法律是一条拐杖,引我们去信仰一切法律之上的法律。法律也是一盏脚前的灯,在每一个选择时,光照我们残缺的良知。法律也是一根刺棍,叫我们的灵魂皮开肉绽,免得将来死不认账。

那位法官的话也是对的,我不该来起诉,我该来投案。我不该教孩子们法律的故事,除非我能向他们讲一个信仰的故事。这是我离开大学的原因之一。我若不敢告诉世界,我是一个罪人;我就不配告诉世界,我是一个教师。

所谓罪人,都是魔鬼的线人。罪人的救赎,不能靠法律,这是外面的;不能靠修行,这是里

面的;只能靠恩典,这是上面的。

良善本身,就是良善的保障。良善的那一位,同时高于国家的法律和人们的罪恶。因为全国人大不能把律法刻在人民的心上。不是我们创造法律,是法律创造我们;不是我们维护法律,是更高的法律在维护我们;不是人能弘道,是道能弘人。

多么奇妙的事,那个晚上,我没有被碾死。

 

第二篇:死亡实验 影评

无 题

前几日,一则新闻让我揪心。一名佛山的两岁女童被两辆车碾过,随后经过十八名群众都没有去救援,最后被一名拾荒的老太救了出来,小女孩在医院NICU病房抢救了一周后,因伤势过重死亡。新闻报道后,各大媒体起初的舆论是一边倒的对两名司机和十八名路人进行道德谴责,而后,有更多人开始反思,如今的我们究竟何以行为失范,信仰缺失,以至于丧失自我? 带着种种疑问,我再次重温了由著名的斯坦佛大学监狱实验改编成的电影《死亡实验》,感触颇深。首先,环境对人的心理和行为会产生莫大的影响是肯定的;另一方面从实验与伦理角度讲,作为试验本身因其样本过小,缺乏有效性的论证,以人作为实验对象等因素不可避免地引来了道德争议。津巴多教授在事后接受采访时也提到,当时在他自己身上出现的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当模拟囚犯在实验过程中邀请自己的亲属到斯坦福监狱实验室参观时,他正巧也在实验室(据津巴多教授说,一般情况下,作为实验的研究者他很少到实验室现场,更多的时候,他是通过设置在实验室的摄像器材记录的影像资料进行研究)。而他的一个细微的动作恰巧被摄像机记录下来。那就是,他走在了前来参观的人群前面,并且双手背在后面。“这是军队首长或者政治领导阅兵时常有的姿势。所以,看到自己也这么做了,我就意识到,在不知不觉当中,我把自己当成了斯坦福大学鉴于实验的监管人。”津巴多教授是这样评价了自己的行为。事实上,即便是他意识到自己已经由一个“研究者”变成了一个“监管人”之后,他依旧没有停下这个实验,直到他过去的一个研究生(也是其女友)来进行参观的时候,看到了视频记录中模拟狱警对模拟囚犯实施的各种暴力行为后,表达了相当的震惊和愤慨。这时的津巴多教授才意识到自己坚持这样的实验是多么地不人道。事实上,这已触动了伦理的底线,对实验参与者的心理、生理造成了极端的恶劣的影响,因而备受批判。

但是,《死亡实验》中的角色设置引发的极端情况毕竟是个案,而现实生活中表现的各种角色认知才更值得深思。联想到实际,作为一名女性,涉世之前从未使用过暴力或有暴力倾向,但毕业后参加工作成为一名警察,由于处理的事务范围内暴力案件频繁,以至于在一年之后休假回家,父母说我变了一个人一样,以前爱笑、阳光、善良的自己不见了,整天满腹怒气,眉头紧锁。所以,或许在这样的环境或行为中,在自己都还没有意识到的时候,改变就悄然发生。另外,就佛山女童案来讲,我在思考:为什么在一个弱小生命受到极大威胁的时候那么多人置之于不顾?是因为路人甲匆忙路过时真的没有看见,以至于路人乙看见甲没有看见于是在想如果自己看见了会不会惹祸上身?所以也装着没有看见呢?然后后面的人也效仿之?或许就像斯坦福监狱实验以及它的现实版本阿布格莱布监狱虐囚案揭示给我们的事实那样:扭曲的环境最终造就了扭曲的人性。所以,如果可能,与其批判人性,不如改善造就这种人性的环境。

行政管理专业 程玉(209 1204 0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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