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现代主义是对启蒙的一种反思

康德的法学观点

后现代主义是对启蒙的一种反思、质疑和批判。笛卡尔以来的哲学特别是启蒙思想被看作是现代主义的,后现代主义是在对现代主义的反抗中出现的。从启蒙运动开始,科学技术迅速发展,工业革命朝气蓬勃,资本主义急剧扩张,历史进步的脚步突然加快了。然而,我们看到,并非所有人们都对历史进步抱有信心,都对未来怀有希望。以两次世界大战为代表的20世纪为人们对现代化的怀疑提供了充分的理由。战争、冷战、环境污染、资源枯竭、核威胁、人口膨胀等等构成了一幅20世纪的阴暗画面。这幅图画足以使人们对历史进步的观念产生怀疑,对人类的未来失去信心。后现代主义就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的了。后现代主义"以一种反乌托邦的形式构想了乌托邦,以一种反希望的形式构想了希望,以一种反伦理的形式构想了伦理,以一种反上帝的形式构想了天堂。"

从词源学讲,"后现代"(postmodern)意味着"现代"(modern)之后。 后现代主义不是现代主义的终结,而是现代主义的新生,而且这种新生中持续不断的。西方后现代主义最为喧闹的场所并不在哲学领域,但其基本主张、基本特征归纳起来却是一些哲学上的口号或命题,比如反表象主义、反本质主义、反基础主义、反逻各斯中心主义、反西方文化中心的浮士德传统等等。它反对把科学认知方式当成哲学思维的样板,反对把丰富多彩的世界还原为一种基质,反对用一种僵硬的思维模式解决不同性质的问题,反对在宇宙和人类中预设中心,这些都是与哲学的使命及本性相合的,因为哲学思维的前提就是反思和批判,不承认一切先人之见。后现代主义者提倡多维视角和多元方法,肯定事物的平常状态,肯定讽喻的价值。

后现代主义积极的贡献,便在于不满足于稳定的陈述式的基础,而极力寻求人类理解的阐释性基础。这样一来,现代主义充分地注重事物的表面,而后现代主义则不断地破坏事物表面的稳定性,以期更充分地提示各种可能的意义。

后现代主义之倾心于意义的游动性(mobility),并不等于说它一味地沉醉于相对主义(relativism)或简单的、认为一物绝不比另一物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的多元论(pluralism)之中。相反,它倾向于事物之间深刻的关联性,相信任何事物的意义是无法从该事物本身了解的,而只能从它与某个东西或别的什么东西之间的关系中领悟出来。那么该我们

到底该怎样理解后现代主义呢?我想用几个词来形容--也只能是形容:反抗、颠覆传统,怀疑,批判性否定。

后现代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康德关于科学、道德和艺术的区分为现代精神开辟了道路,但同时他也认为现代主义对科学霸权的批判有其台理性,科学的充分发展导致了这三个价值领域的不平衡,是以道德和艺术价值的牺牲为代价的。他认为在不同的领域有不同的理性根据,它们在各自的领域都存在着合法性。但是,文艺复兴以来人们把某些领域的根据普遍化了,在日常生活中感到越来越压抑。现在的任务回到日常生活世界,寻找日常生活的理性根据。这就是他的"交往理性"的观点,希望以此来重振现代性。哈贝马斯维护现代性,但不能说他与后现代没有一点关系。他对人与人的关系的强调以及在人际关系即不是主客对立关系而是主体与上体的关系中展开对社会现实的认识说明他是一位维护现代性的后现代主义者。因为由人与自然的关系向主体间关系的转移是现代性和后现代性区别的重要标志。

康德关于法的定义:康德认为,普遍有效的法权概念不可能从经验而来,而只能来源于经验的永恒的实践性,是理性的纯粹实践概念。法是道德的外壳,人对自己的义务,属于道德的范畴,对他人的义务,属于法或政治的范畴,道德命令采取内在的,自觉地形式,法采取外在的,强制的形式,道德统治内部动机,法统治外部行为,而不问其动机如何,即使动机不正确,但能够遵守法,国家也要加以赞许,反之,如果动机正确,但不能遵守法,国家要加以反对。

对自然法与实在法,康德继承自然法思想。自然法即理性法,是先验的,是人类理性承认后以绝对命令的形式加给人们作为义务去执行的道德法则。自然法的核心是自然权利,自然权利的核心是自由。它既不是经验的,也不是立法机关赋予个体的,而是人与生俱来的实践性能力,即人自主的,独立的选择自己行为的能力。自然法的核心是:“任何一种行为,如果他本身是正确的,或者他依据的准则是正确的,那么,这个行为根据一条普遍法则,能够在行为上和每一个人的意志自由并存。

康德十分崇尚法治,他在吸收前人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依法治国的观念。他指出,最好的政体,就是在这个政体内,人们根据法律行使权力。康

德认为,法治的中心问题是守法,他说法律是一个形式的东西,所有的人都必须毫无例外的遵守它。只要在遵守法律中允许有一点点例外,法律就会变成靠不住和毫无用处的东西。同时,康德也看到了同守法相矛盾的东西。一是法律与正义的冲突。在某些情况下,法律的规定可能不是正义的,但正义不能代替法律,法律仍应得到遵守。无论如何让也要做到:不能把恶冒充伪善,把破坏法律冒充为服从法律。

后现代主义主要有三种形态,或者说,目前主要存在着三种形式的后现代主义:一是激进的或否定性的后现代主义;二是建设性的或修正的后现代主义;三是简单化的或庸俗的后现代主义。那么该我们到底该怎样理解后现代主义呢?我想用几个词来形容--也只能是形容:反抗、颠覆传统,怀疑,批判性否定。 后现代主义最积极的贡献,便在于不满足于稳定的陈述式的基础,而极力寻求人类理解的阐释性基础[3]。这样一来,现代主义充分地注重事物的表面,而后现代主义则不断地破坏事物表面的稳定性,以期更充分地提示各种可能的意义。

后现代主义之倾心于意义的游动性(mobility),并不等于说它一味地沉醉于相对主义(relativism)或简单的、认为一物绝不比另一物具有更重要的意义的多元论(pluralism)之中。相反,它倾向于事物之间深刻的关联性,相信任何事物的意义是无法从该事物本身了解的,而只能从它与某个东西或别的什么东西之间的关系中领悟出来。

康德法学观:人类的绝对法律存于其自由意志。所有社会机构的绝对性存在与个人道德共存意义上的:“共同体”中,这种个人道德被认为是对共同体成员的行为普遍有效的。

 

第二篇:后现代主义语境下的道德反思

后现代主义语境下的道德反思

题目:后现代主义语境下的道德反思

单 位

姓 名

学 号 专 业

后现代主义语境下的道德反思

权梧桐

[摘要]后现代主义文化以批判与反思现代主义所带来的罪恶为己任,在反对理性的形而上学的前提下,解构了传统的道德逻辑,为道德的发展开辟了新视域。但随着其走向道德虚无的极端发展,道德又面临了再次的危机,道德重构问题又摆在了我们面前。

[关键字]后现代主义;非理性;道德虚无主义

[作者简介] 权梧桐 ,女,生于19xx年1月,陕西西安人,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教育学原理研究,研究方向为德育(陕西西安 710060) 后现代主义始于现代化的资本主义社会,目睹了科学技术从为人类服务与造福的工具沦落为资产阶级发家致富的、掠夺他人的御用工具,使科技和理性走向了人的对立面,人道和人权也服从于工具理性,人从理性的主体和人道主义服务的中心对象的位置沦落为工具理性和机器的奴隶,至高无上的人道、人权、人的价值变得一文不值了。这就抽掉了视自由和理性为生命主体的西方人开始恍然和迷失,把他们跑到了价值与信仰的真空地带。这时人们开始用怀疑的眼光重新审视现代文明,试图重新找到出路。这时,后现代主义应运而生。

一、 后现代主义的道德逻辑

资本主义大工业时代所带来的“单面人”是人失去自我,自主性和主体性严重丧失的写照,无论是管理者、指挥者、还是被管理者、生产者都已成为了机器的零部件,人们的生活、消费、思想观念完全商业化,失去了自我的道德思考,在精神道德极度空乏之下产生了时尚化,媚俗化,这些只是没有思想的无意的符号复制。后现代主义认为要改变现状,就必须重新找到思维与道德的逻辑起点。

1. 反对中心,寻求差异性和不确定性

后现代主义坚决反对本来意义上的本质与“形而上”,它指出,传统哲学总是假设有一个人无法更改的本质存在,人只要去发现、去认识这一本质就是了。德里达认为传统哲学的这种做法是“逻各斯中心主义”,是强调一种先天的“在场”,是应该解构的。利奥塔认为这是一种“元叙述”、一种“宏大的叙事方式”,是必须打破的,代之以一种“小型的叙事”。罗蒂也认为,不存在指导我们的中心的、永恒的、超历史的框架和原则,人们不曾也不可能达到过绝对的基础,不

曾也不可能得到过绝对的真理。因此,在后现代主义的观点里,“非理性”“非中心”作为思维的逻辑起点,意义就不可能像“在场的形而上学”那样由中心向四周散开,而是像撒种子一样,将“分延”的意义随处散播。①在此,道德的绝对真理被消解掉,个性的差异和不同为社会所认同,存在的即是合理。

2. 反对真理符合论,认为真理是人们相信为真的东西

“何谓真理”既是一个认识论的问题,也是一个本体论的问题,因为对“何谓真理”的不同回答是和人们所持的本体论观点直接相关的。所以,罗蒂从其“后哲学文化”出发,对真理问题也做了一番论述。

罗蒂指出,“在大写的哲学中,有一个传统的冠以真理本性的意见分歧,异常如柏拉图所说的在神和人之间的论战。”②罗蒂认为,在大写的哲学中,一种是柏拉图这样的大写的哲学家对真理的看法,他们越出了时空的界限,追求超验的东西;另一种是在伽利略表明时空中的东西受优美的数学规律支配以来,像霍布斯和马克思这样的大写的哲学家对真理的看法,即认为时空构成了唯一的实在,真理即是与这个实在的符合。但是,罗蒂从一个新的起点开始思考,真之为真不在于是否与实在相符合,人们无须费心费力的去追问一个陈述是与哪部分实在相符合、是什么使得它为真以及它是否要具备“应当”道德属性,也无须去费力的追问一个陈述如果缺乏“应当”等道德属性是否就是“纯粹的意见”。真理没有本质,它只是用来表示人们对事物的态度,如对事物的赞同,而不表示对事物的某种说明。③因此,真是我们相信的东西。除此之外,希望真理有一个本质,希望理性认识、知识、思想与对象之间的关系也有一个本质,这都是徒劳。

3. 从“非理性”到“新理性”,强调交往和共识

哈贝马斯以“非后现代主义者”的身份挤入后现代主义者的行列。众所周知,他坚决的或激烈的反对后现代主义,认为现代性并没有完成,而后现代性也是不可能的,但这恰恰预示了在后现代主义的讨论中出现分歧的可能性。也是后现代主义理论重构中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面对科学观和理性观出现了偏差,传统形而上学又大行其道的局面,德里达等后现代主义者彻底解构传统的理性观和形而上学,否定任何秩序、一般、普① 参考冯俊等:《后现代主义哲学讲演录》,7页

② 【美】罗蒂:《后哲学文化》,15页

③ 段忠桥:《当代国外社会思潮》87页

遍、共识、本体、本原、本质等。哈贝马斯也批判现代性,但是,他的批判路向却与后现代主义者有着本质的不同。哈贝马斯从“兴趣”入手。在他看来,兴趣参与认识,是连接认识主体与客体对象的中介,兴趣不同,主体便与不同的客体对象联系,从而残生不同的认识领域,创造出不同的观念。他把兴趣分为三类,分别创造了三种基本知识,即科学、形而上学、和批判理论。这里,哈贝马斯实际是想通过将科学、形而上学、批判理论三者并列,以便既消解科学的中心地位,抨击科学是价值中立的观点,又重新强调形而上学和理论批判,并将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理解和获得共识作为研究的重点。因此,哈贝马斯的“新理性”实质是一个追问意义的过程,是一个人们通过交往、交流并对阻碍交往、交流的社会因素进行批判而达到一种具体的共识的过程。④这一过程中,道德对话取代了道德权威,同时道德的意义还存在于某种共识,这种共识就是规则、规范,就是一般、普遍,就是道德背后的意义、现象背后的本质。

二、 后现代主义道德观与现实的合理关系解读

后现代主义以“非理性”为工具,摧毁了传统哲学中的道德观念,传统的道德观念旨在使道德符合实在的理性,但是却没有搞清楚道德的终极目的是非理性的特质。罗尔斯在道德哲学史讲义中是这样理解休谟的观点的:他问到:“问一个人为什么锻炼,他将回答因为他希望保持健康。如果你接着探究他为什么希望健康,他将乐于回答因为疾病使人痛苦。如果你把探究更进一步,想得到他为什么憎恶痛苦的理由,他则不可能给出任何一个理由。这是一个最终的目的,决不关联于任何其他对象”⑤对休谟来说,所有的情感都将具体化为终极目的或最终目的。例如,对小孩的慈祥和友善、骄傲和羞愧、对福祉的一般热衷,对美好事物的热衷等等都可以是这些目的的具体化。这就可以看出道德的最终目的是感性的主体感受,而非理性的客观符合。如果把人类道德建立于大哲学基础之上的绝对真理,那么对于平凡的人在日常生活中不仅难于驾驭从而进入道德迷失,只有从日常的具体情感所反映出的道德才是适合大众社会的普遍道德,但这并非是享乐主义的道德,而是所有的道德都源于一种非理性的善良动机。正如休谟在《人性论》中说道,他想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我们可以确立起如下毫无疑问的行为准则:人性中如果没有独立于道德感的某种产生善良行为的动机,任何行为都④ 【德】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地平线》,19页,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

⑤ 【美】约翰·罗尔斯 著 张国清译 《道德哲学讲义》43页

不能是善良的或在道德上是善的。”⑥从此意义出发,审视我们现代的道德观念,更多的是从属于社会的伦理标准和规范制度,没有真正的从人性的角度去阐发人的德行。后现代主义对传统道德观的解构给出了新的思路,强调道德的偶然性,反对道德的外在的、固定的基础,认为道德植根于日常人类的情绪和动机中,不存在任何永恒的道德标准,道德必须从绝对理念,先验设定,终极价值走向具体历史,个体经验和理解的阐释。这一层面上提出的反对道德权威,加强道德对话有历史性的意义。但是,在后现代主义那里什么都是不确定的,虽然给了人以极大的自由和充分的创新,消解中心之后的道德仍然是一盘散沙,无法凝聚成道德力量。这就会造成另一个层面的道德茫然。同时,后现代主义所带来的反思和批判精神,使虚无主义、怀疑主义大行其道,在这环境下人对于基本的是非观经缺乏判断力。后现代主义反对建立标准,但是他们却把怀疑建立为自己的标准,他们看重被现代性所忽视的一切,看重现代性之后和之外的一切,这必然存在着偏颇。德里达说,“本文之外,别无他物”,一切都是游戏而已,而“游戏的规则已被游戏本事代替”,这种游戏人生的虚无主义必定会使道德沦丧,为罪恶开脱。

三、 理论重构:道德底线之上的主体间性道德对话

综上所述,后现代主义的道德观有其启蒙意义,但是他却在推到了一切的基础上将自己推到。其不能合理解释现实中的道德难题的根本原因是忽视了标准的重要性,而在道德范畴的这一标准就是道德底线。“道德底线”是人们所应遵循的社会道德的警戒线。在这一“底线”之上的后现代主义道德观才具有其价值意义,而冲破了这条线那就变成罪恶的借口。

1. 从道德的既定到道德对话

道德是人类所特有的属性,如果道德发展没有展现人的变化和适应,而是一味的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和社会教条的唆使,那么这样就是把道德放在了既定的位置让人去遵守和理解,而不给批判和怀疑的机会。这正是后现代主义所反对的,他们认为不能从既定的道德去看人们是否符合它,而应从日常的人的情绪和动机中去动态的看道德的形成。这样就否定了道德的权威性,人人都可以去讨论道德,可以去以自己的理解看待道德,在平等的地位上进行道德商榷和对话,这是有利于道德的良性发展的,从而更利于民主社会的建构。重点在于创建一个平⑥ 休谟:《人性论》479页

等对话的环境,这是需要多方面的协调配合才能完成,但单从思想理论的构建方面讲应建立一个开放的道德体系,打破既定的道德规范。道德的进步是长期历史文明发展的结果,不是既定的知识,不是现成的结论,不是实例的解说,也不是枯燥的条文,它需要批判性、创造性,需要对生活和理论进行不断的质疑、反思,它要引导人们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永远敞开自我反思和自我批判的空间。既定的道德准则应该不断被反思,而反思的过程是对话的过程不是苦思冥想的过程。

2. 从道德灌输到主体间性的道德反思

道德自古就是神圣的化身,只有哲学家和圣人才可以制定道德准和进行道德说教。他们以高于平民的姿态去俯视众人的作为,并加以评判,得出了似乎合理的金科玉律让人们遵守,但此过程中却忽视了这种规范是来源于大众并试用于大众的。这种道德灌输无异于统治阶级的政治压迫,把合乎于自然的德行扭曲成了压迫人的工具。只有从这种二元对立的范式中跳出来才可能进行道德反思,圣人和哲学家有高于常人的思辨能力和认识能力,在道德的发展过程中的确是不可缺失的重要领军人物,但是也不能忽视实施道德教育的主体和对象间的关系问题,这种关系不是主体性的关系而是主体间性的关系。正如封建社会的一夫多妻制发展到今天的一夫一妻制是种道德进步,这种进步是伴随着文明的发展而产生的,而文明的演化就是平等与主体间性的彰显。康德在道德法则建构论中,他律就必须建立在对象中的关系基础上的,那些关系的性质不收我们关于作为合理而理性的人的自身观念的影响和规定,也不受我们关于在一个可能性目的王国的道德原理之公共角色观念的影响和规定。

3. 道德底线与道德共识在道德发展中的作用

后现代主义消解了中心和本质,把一切变得不确定和没有了统一规则。然而哈贝马斯在与后现代主义的论战中谈到,我们从事任何批判,首先必须有一个立场,有一个判断是非的标准,一个能够拜托一种“自我指涉式的批判”的判断标准,这就是道德底线,离开了这个底线,谈论元叙述的怀疑、宏大叙事的解构,就失去了任何意义。哈贝马斯还一再重申,他的新理性的根本出发点是:生活的形式、价值观和信仰体系等总是呈现为多元的整体性,尽管多远整体性的共存会产生摩擦,但这种差异并不自动形成不可调和性,而是通过交流与交往,仍可以达成一定的共识。这实际就是说,任何知识,万人万个标准,任何沟通都难以进

行,批判岂不就成为了与自己想象中的敌人作战,成为了堂吉诃德式的战斗?⑦又何来大家认可的公理?道德共识在人的心中应该是不言自明的公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不能违背的,比如偷盗、杀人,不论动机如何都是错误的事情,如果这种超越道德底线的罪恶再拿来讨论它的性质岂不是对这个文明时代最大侮辱?知识可以创新,但道德底线却不能被打破,之所以现代社会道德沦丧、道德底线一再被打破是因为道德的凝聚力在日渐减弱,追根溯源是民族文化精神凝聚力的衰弱。

后现代主义以重视个性,打破常规的全新视角给道德的发展与进步带了新的契机,社会更加公正与平等的进行主体间性的对话。但是,在反本质与反基础的极端发展下,道德共识和道德底线一再被打破,游戏人生的虚无主义让道德茫然失措,甚至会为道德沦丧找到合理解释。在崇尚后现代主义批判精神的同时,不能断了传统道德的根,否则就会像断了线的风筝找不到方向。

参考文献

[1] 王治河. 后现代哲学思潮研究(增补本)[M].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6.

[2] 陆国祥. 论后现代思潮影响下高校学生工作的柔性管理[J].高教论坛, 2006, (2).

[3] 段忠桥. 当代国外社会思潮[M](第2版). 北京: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4.

[4] (美)大卫·雷·格里芬.后现代科学——科学魅力的再现[M]. 北京: 中央编译出版社, 1995.

[5](加)大卫·杰弗里·史密斯. 全球化与后现代教育学[M].北京: 教育科学出版社, 2000.

[6](美)约翰·罗尔斯著,张国清译.道德哲学史讲义[M].上海:三联书店 ⑦ 段忠桥:《当代国外社会思潮》1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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