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板房精装修合同范本

群升新天地装饰工程劳务分包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本着友好、诚信、自愿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达成沈阳新天地A区2#楼23套精装房装修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范围

沈阳群升新天地 精装房装饰装修施工图内的:水、电、木、瓦、油装饰装修工程所有清工(包括卫生间防水施工、材料上下搬运)。不包括橱柜、地板、地热、木门安装。

第三条:工程承包方式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安装、包机械工具、包工期、包安全、包调试、包验收等,此工程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合同工期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以开工报告为准,乙方所有工期节点须以乙方提交的施工进度表为准,施工进度表须满足甲方要求及合同工期。竣工日期是指乙方完成全部工程、交甲方通过消防部门检测合格之日。

第五条:工程造价、付款方式及价款调整

1元整,最终总价以双方确认的结算总价为准。

2、工程造价确定方式:

2.1、按双方确认的精装房装饰设计施工图及设计要求,按双方确认的单价:每套11800元。合同签订后单价不予调整,工程量按实计算。如甲方有设计变更,工程量按变更后的实际施工图、设计变更单及甲方确认加盖公章的有效签证单等计算,未经甲方确认并加盖公章的任何单据不作为结算依据。乙方已对施工现场充分了解,并认可施工现场已满足施工要求。并在报价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风险,并承诺愿意承担不可预计风险。

2.2、乙方承诺包括但不仅限于:班组所需工具、施工电缆线、配电箱、接线板、检测设备、仪器均需自行携带,工具的损耗、耗材、劳保用品、定额中综合管理费中所含的全部项目,综合费含规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冬雨季施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市政工程干扰费、验收、联网、试验费、运行试验费等其他一切费用,、超高部分的架子费、材料卸车、搬运、吊装、保管费、成品保护费、其他专业成品保护费等,不再另外计取其他任何费用。报价清单中的价格不含税金,如需开具#5@p,税金另行单独计取。

3、付款方式:按完成进度款的 支付,每次支付前乙方须在月底前提交甲方详

细计算资料及计价依据,甲方审核确认后7天内支付进度款。工程竣工后,经消防验收合格及完整的工程竣工结算资料(含工程量计算底稿)后 天内完成竣工结算的审计工作,甲乙双方无异议签字后 五 个工作日内,付清工程款,余款 伍仟元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一年,保修金期满一年一次性付清保修金,保修金不计利息(如有保修扣、赔、罚款,支付时一并扣除)。

第六条:材料申报、领用、使用、审核管理:

1、乙方施工所有材料须指定专人填写材料申报单,特殊材料须提前10天申报,一般材料须提前4天申报,经甲方专业主管审核后,送交甲方材料部,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前申报,造成工期延误、工人窝工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根据工程需要,如实申报材料的用量,如乙方申报量超过实际使用量,乙方须全额承担甲方的损失。

2、乙方施工所有材料须指定专人签署材料领用单,乙方领到材料后须妥善保管和使用,双方根据工程实际竣工量,进行核算,超过定额规定的使用量,由乙方全额承担材料费,定额规定的损耗结余部分。乙方对施工方案进行优化,甲方按实际创造的效益,给乙方进行奖励。如因遗失、毁坏、被盗、返工、浪费、成品保护不力等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

1、本工程必须符合甲方及政府主管部门的各项要求,符合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标准、验收规定。

第八条:安全施工

1、乙方在遵守现行国家《建设工程安全文明管理办法》和地方有关规范要求的同时,还必须执行甲方提出的有关施工安全的要求。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严格用火及用电管理,确保施工安全。在施工期间如乙方发生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质量事故、火灾事故,或者乙方施工中给第三人造成人身及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九条:质量保修

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二年。保修期从甲方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计算。

2、在保修期内,乙方应有专人负责该项目的保修工作,必须保证通讯畅通,与甲方能够随时取得联系。

乙方联系手机: 乙方联系人: ,必须随时保证通讯畅通。

3.保修期责任区分。因乙方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管理不严、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的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三级电源驳点(到施工楼层),水驳点到施工楼层处,以后的由乙方自行负责接驳。

2、甲方负责协调总包及其他单位施工的相关事宜。

3、乙方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承包人、所有进场施工人员身份证明、特殊工种专业操作证书等相关资质证明。

4、所有进场施工人员须与甲方签订劳务协议,甲方按签订的劳务协议直接发放工资给民工。

5、乙方负责装饰工程的施工、安装、调试、质保服务及施工范围内所有涉及装饰方面的验收协调,并向甲方提交全套验收资料,甲方提供电子版的资料表格。

6、乙方承诺严格按照甲方书面确认或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和甲方确认的安装方案、方法进行施工、安装,不得擅自改动,如有变更以书面的变更通知单为准。

7、乙方提出的变更必须经甲方书面确认后,方可组织施工,否则后果自负,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赔偿。

8、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和验收规范以及行业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发现违规和缺陷要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有不合理的主动及时向甲方报告,并提出合理优化建议,甲方按产生的经济效率给予乙方适当奖励。

9、工程具备隐蔽条件或达到验收部位,乙方进行自检并在隐蔽或中间验收前48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验收,通知包括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乙方准备验收记录。验收合格,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甲方或监理工程师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合格后重新验收。

10、乙方对其他专业的施工要做好配合协调工作(如提供线位、点位、提供交叉施工作业面、含地灯孔、设备口、检修孔的开设、电气孔的开设、加固等),指示牌标识等,做好其他专业的成品保护,

11、乙方承诺配合甲方做好工程验收与交接工作,并提供完整的工程技术档案。

12、工程竣工检测合格后未移交甲方提供的设备,造成损坏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3、乙方承诺在施工过程中做好其他单位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造成破坏的损失。

14、施工现场不提供任何住宿和办公用房条件,乙方施工人员须在工地外解决食宿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5、乙方必须接受总包管理,承担被总包管理内容中相应职责并与总包单位办理相应手续。

16、乙方在施工现场须遵守甲方和总包方进出物资管理的规定并自行保管。

17、乙方服从甲方、总包单位的施工作业面总体安排。

18、乙方承诺施工过程废弃物每天及时清除干净。

19、乙方承诺接受政府相关部门检查,如乙方因违规造成政府部门罚款,乙方承担相应的费用。

20、乙方承诺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建筑工伤保险等各种相关保险,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索赔

1、1、合同签订前,乙方承诺保证民工不到劳动局投诉或政府部门上访,如有发生上访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支付给民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民工工资全部结清无安全罚款,甲方在7天内将该工程款无息一次性全额付给乙方(扣除垫付的民工工资和安全罚款)。

2、甲方按合同约定付款,收到乙方的书面催告通知后在十日内仍未支付的,应从催告期满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1‰的违约金。

3、工期如未按合同约定时间节点完成,每延误一天,乙方承诺:向甲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乙方承诺:如未按要求投入确保工期的足额工人人数,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赔偿甲方延期损失。

4、工程未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验收标准或未通过质检站等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测、验收,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必须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返工直至通过验收。

5、乙方在工程竣工后二十日内将竣工资料及其他工程有关的资料交付甲方,否则每延误一天,必须向甲方支付工程总造价2‰的违约金。

第十二条:廉洁约定

甲方责任:

1、甲方有责任向乙方介绍本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的各项规定。

2、甲方有责任对本单位人员进行廉洁合作管理规定的教育。不得接受乙方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接受乙方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一经发现按同等金额的10

倍罚款,情节严重,公司可做除名处理。

乙方责任:

1、乙方应保证乙方有关人员了解甲方单位有关廉洁合作管理规定,并遵照执行。不

得请甲方人员带有娱乐性质的宴请,不得受贿甲方人员任何形式的实物、现金或礼券。如违反该规定,一经发现按同等金额的10倍罚款,情节严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清除出场。

第十三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附则

1、本合同正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相关说明,均为本合同的组

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日期: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公章): 乙方代表: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第二篇:精装修合同范本

暨济商城精装修改造工程合同

甲方:武汉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结合《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和实际情况,甲方同意将“暨济商城精装修改造工程,承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按期优质地完成,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2、工程地址:武汉市硚口区沿黄河大道187-189号

3、工程结构:框架剪力墙结构

4、建筑面积:162267.74平方米

5、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质量达到优良。

6、建设单位:武汉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 工程承包方式

采取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文明施工、包安全、包治安保卫、包成品保护的方式承包。

三、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按施工图纸所示的暨济商城精装修改造工程内的所有项目

四、乙方承包指标

1、施工工期:210天

2、工程质量: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率100%,质量达到优良。

3、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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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严格执行地方政府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和甲方各项规章制度;

3.2、杜绝伤亡事故;

3.3、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3.4、施工过程中因乙方过失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有的责任和损失;

4、文明施工:符合武汉市标化工地的要求;

5、技术资料:做到及时、准确、齐全立卷,并负责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按政府行业规定整理档案资料交甲方统一归档。

6适用的规范:

A.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B.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C.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D.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E.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

F. 其他所有适用于本工程的现行标准规范、规程、规定。

五、合同工期

1、 施工工期:开工日期月日;总施工工期为个日历天(包括公休日及公众假期、恶劣天气)内或按合同文件条款而延长的工期内完成工程。

2、 乙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竣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有增加工程或发包方原因导致的阻延,由发包方实际受阻情况书面通知延期。若所有延期通知加上上列完工日期后,依然不能按期完成,按每延误一天,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进行赔偿;甲方可从应向乙方支付的任何金额中扣除此项赔偿费或其他方式收回此款,此赔偿费的支付并不能解除承包人应完成工程的责任或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

3、乙方必须按甲方批复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生产,参加甲方组织的生产例会,并按甲方的进度计划要求按时或提前完成施工任务,接受甲方对进度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度与经确认的进度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出改正措施,经甲方确认后执行。

六、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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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质量目标:一次验收合格率达标100%;质量达到优良;无验收标准的项目必须达到甲方及设计师满意的效果。

2、工程质量若达不到以上要求时,承包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在结算工程价款中直接扣除,且必须无条件返工至优良和甲方及设计师满意,若返工后仍不能达到要求,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应承担其所施工项目的质量保证工作,质保内容为所有与装饰装修工程有关的施工质量问题。

4、质量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24小时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从保修金中扣除,该费用不足部分可视为债务向乙方索还。

5、保修金系履约保证金性质,不计利息。

七、合同价款

1、本合同采取总价包干方式承包,合同包干总价为元整)。

2、建筑工程营业税由甲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提供免税证明,乙方则提供正式工程#5@p。

3、上述价款已包括完成本工程所需的人工费(含加班、赶工等费用)、材料费、机械费(含进退场费用)、垂直运输费、上缴政府部门费用、#b@2费、保险费、工伤医疗费、排污费、垃圾清运费、场地内外保洁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周边居民协调费、现场苗木保护费、场地内和场地四周城市管网及管道保护费、补救措施费、风险费、管理费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等费用等一切费用。

4、本合同包含图纸中所有的装修改造项目。

5、工程量的确认:

①包干总价中已充分考虑因主体结构施工存在的质量偏差造成乙方工作量及材料的增加,甲方对此部分不在办理任何签证手续及增加费用。

②若遇有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工作联系单(均需设计院确认)以及甲方的工作指令等,乙方需在每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变更部分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5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甲方将不予认可。

③若遇有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必须经项目经理签字确认)等,乙方需在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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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25日前将本月发生的签证单及预算书报送给甲方,甲方在接到此预算书后30日内按合同约定审核完毕,并在核实后24小时内通知乙方进行工程量确认,双方确认后的工程量和预算书将被增加到最终结算总价内,逾期不报给甲方的,甲方将不予认可。

④对乙方超过设计图纸范围和因承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认可。

⑤乙方收到通知后5天内不参加工程量和计价核对,按甲方核实的工程量和计价结果作为最终结果。

⑥签证和变更工程量的核定以最终甲方的批复为准,乙方协助甲方办理签证及变更。

⑦发包方有权视工程情况和施工单位能力,安排中标方的工程量;中标后由于施工单位原因不能按时开工保证工期及满足施工质量要求等,发包方将随时调整施工单位施工工程量或清退该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单位承担。

4、施工所需的水费、电费由甲方垫付;结算时经双方协商扣除;但对现场浪费电力等情况要处罚。住宿及生活所需水电费用,乙方自理;如甲方提供乙方要按甲方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5、包干总价中以充分考虑因与其他专业工种及承包商衔接、交叉施工给乙方施工可能带来的一切影响及工作量的增加。

6、乙方需负责自身施工区域范围内因机电承包商对墙体开槽、开洞的修补工作,此费用已包含在包干总价内。

八、付款方式

1、本工程甲方不支付任何有关的预付款、备料款、工人生活费和定金等;

2、本工程完工经甲方验收后支付至85%;通过甲方的审计后支付至总价的95%,留5%的质保金,待保修期满后1个月内给予支付。

3、乙方在本工程实施过程中,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皆由乙方自行清偿,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因变更导致合同价款的增减,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除非发生大的设计变更(以招标人或工程师认定为准)相应顺延外,一般工期不予顺延。

九、施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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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和甲方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不遵守安全规章制度等或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2、乙方在乙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合下,应对其施工现场的所有作业人员进行进场安全教育,并建立相应资料,乙方不得让没有得到安全教育的人员进场施工,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3、乙方人员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双方应尽力抢救,同时保护好现场,由乙方按有关部门进行勘察、鉴定。伤亡事故定性后属乙方责任或乙方违章操作发生的事故,由乙方自行按国家规定对工伤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甲方不负任何经济和行政法律责任,但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做好善后工作;属于甲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规定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外,由甲方参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乙方伤亡职工或家属进行经济补偿,但具体善后工作由乙方安排和处理,甲方不直接对乙方职工或家属。

4、乙方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或根据有关当局要求或规定,自费提供和维持所有灯光、护板、栅栏、警告信号和值班,以及对工程进行保护或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

5、乙方应设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6、乙方应采取一切合理措施在合同实施中保护现场附近的环境,以避免因其施工引起的污染、噪声和其他因素对公众或公众财产等造成伤害或妨碍。

7、由于乙方责任产生的不可避免的污染、噪声需要处理时,乙方提出方案报工程师批准后实行,并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8、乙方必须按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缴纳2万元安全管理压金。乙方现场管理及操作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管理及处罚、罚金从安全管理压金内扣除。押金不足另行续交。

9、杜绝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和重大火灾事故;

十、 文明施工

1、乙方应按标化工地和文明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现场创建市标化工地、市文明工地,若甲方、监理及政府有关部门在检查文明施工达不到标准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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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的罚款,乙方应承担属自己原因所造成的罚款。

2、甲乙双方签订该项目的承包合同应由乙方报市建管处注册,并办理相关手续。

3、乙方进场以前必须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有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暂住证(原件)、工作单位记录证(原件)、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并按时交纳行业相关费用(含乙方人员变动,必须及时向甲方申报,由于劳务用工不规范引起的罚款和其他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4、按甲方要求乙方必须配备现场负责总负责人、技术员、质安员、材料员、施工员、后勤、电工等专职人员进行自主管理,相应人员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且实际管理符合总包之标准,保证本合同履行。

5、乙方应加强人工费分配管理工作,避免劳务纠纷的发生。

6、必须遵守甲方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发生赌博、打架等违纪行为,乙方在本工程中应使用18岁以上、50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公民,不得使用外来盲流及甲方单位职工,如发生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7、本公司提供住房及工人吃饭地方,但施工单位需服从公司统一安排管理。乙方住宿人员必须遵守寝室卫生,不得损坏寝室的公共物品,乙方住宿区的卫生保洁工作和人员工资由乙方安排。

8、乙方不得将家属、小孩带至工地住宿,所有职工一律在食堂就餐,不得在宿舍内使用电炉、电饭锅、电炒锅、煤油炉等煮饭炒菜工具。

9、施工过程中每楼层支撑架子和模板拆除后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清理,直至甲方验收合格为止。

10、乙方现场人员住宿及办公地点,由甲方提供。

十一、 材料、设备管理

1、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控制:

A、材料品牌均按照一线品牌标准进行采购。

B、符合合同文件规定的种类及标准。

C、乙方自供材料在使用前,须得到甲方的认可;在订购批量材料前,乙方要免费提供样品作认可之用。

D、乙方须保存经发包方认可的样品于工地,作为验收工程的标准。 E、甲方对任何样品的认可,并不会解除乙方按合同须履行的责任。

F、若原来规定使用的材料或技术因来源短缺或时间紧迫或有更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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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可提交代替使用的材料或技术的建议给发包方考虑,发包方有绝对权利批准或不批准。在获得批准之前,代替的建议不能实行,批准了的建议不能增加费用,除非在获批准时已获接纳。发包方的任何批准或不批准皆不会减轻承包方按合同文件所承担的责任。批准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否则无效。

G、原定或新增的工程价款应包括涉及任何专利品、程序或发明的专利权使用费。乙方若触犯或涉嫌触犯任何物品、程序或发明的专利权,而使甲方蒙受索赔、诉讼、赔偿费用和支出,乙方须予以补偿。

G、甲方并不考虑乙方自供材料的损耗及因分段施工而引起的人工及材料损耗,乙方已考虑并包括在单价内,不得借口要求补偿或按点工计。

2、乙方自行负责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3、进入现场的材料、机具设备由乙方自行管理;

4、乙方配备持证电工负责二级箱以外的现场电工作业(包括开关线路维护现场值班、照明、维护)。

5、各种材料的检验费用由乙方负担。

6、工地现场内各种材料转运(含水平运输及垂直运输)由乙方负责,并按施工现场场区布置图分类堆放,以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文明,道路通畅。

7、在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原因造成的返工等引起的材料损耗由乙方负责。 十二、 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委托 同志对本《分包合同》的内容负责全面实施监督,对乙方履行该合同的情况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支持、服务、监督、管理、协调和控制;

2、甲方负责办理武汉市施工的各种批件、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3、检查督促乙方按照国家及武汉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综合治理、贯标等管理工作,实现企业名牌目标。

4、审查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参与施工过程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方案讨论和实施;对该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顺序具有最终的审定权;

5、参与对安全和质量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掌握施工进度、帮助乙方实现预定的计划目标,按时向业主收取工程进度款。控制资金的合理使用,以保证工程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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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乙方在施工现场,工程所耗用的水、电费用按定额含量的用量在结算时扣除。

7、甲方及时办理工程进度款、工程尾款,并及时拨付工程款。

8、指导和监督乙方作好安全帽司标、胸卡、管理制度、形象布置,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9、按供材料清单供应甲供材,在支付工程款时按实予以扣除。

10、为乙方提供施工图一套,并及时提供设计修改等图纸;

11、若甲方认为乙方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工期要求时,甲方有权将乙方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作量划出,交其他承包人完成,乙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结算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不得提出异议。

12、甲方享有对乙方施工的工程因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因素造成的各种处罚的权力,这种罚款必须由项目经理签署,通知或送达至乙方代表,甲方的罚款即将生效,其金额在核对后的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二)、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委托同志全面负责本《承包合同》的实施,应按该工程的规模和甲方要求组建强有力的项目管理班子;

2、乙方有自主组织独立施工的权利,但必须在甲方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根据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必须组织足够的劳动力和配备足够的机械以保证该工程按期完成,否则,造成的一切影响和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和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前做好各项施工方案并报项目技术科审批,安排施工顺序和各工种的配合,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的情况并做出合理安排,以保证工效;

4、乙方在工程开工的同时向甲方提供一名质量安全员,要求持有效证件上岗,由甲方统一安排工作。

5、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由于施工现场的条件限制或其他特殊要求时,造成施工顺序和施工部位的交叉、颠倒,乙方必须按要求负责施工,其费用不予增加;若大面积的工程部位施工完后,留有少量的零星部位放弃施工时,甲方将安排其他队组进行施工,扣除乙方该部位应结款项的3倍价格;

6、乙方必须保证按图施工。

7、接受甲方、监理对安全生产、质量、工期要求的指令,由这方面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匀由乙方完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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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乙方负责对自有队伍的计划生育管理,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

9、乙方按甲方的相关要求负责对自己施工的场地和食宿场所内、外的全面保洁工作,使其合乎武汉市的有关规定,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

10、乙方负责配合当地政府各部门对劳务队伍的各种检查,保证其用工的合法和手续的齐全性,若因此而受到任何方给予的任何处罚和罚款皆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遇有甲方、监理临时增加工程,需现场给予确认时,乙方不能因为甲方未能及时签证而停止施工,否则作违约处理;

12、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对所有进场的人员做好登记并交项目备案,同时做好对进场工人的三级教育。

13、乙方必须为从事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的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5、在施工过程中凡涉及材料的认样、认价,材料的使用等都必须按项目部的要求统一执行。

16、承担履约过程中相应承建工程的一切风险。

17、配合甲方指令分包商的工作,纳入乙方的管理范畴若由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不达标等损失皆由乙方承担

十三、其他约定

1、乙方组建项目经理在内的管理人员项目管理班子须不低于5人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组建人员的名单和简历及资格证书复印件,在本合同签订后一周内报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后的主要管理人员在未经甲方同意前,不得自行更换。若乙方自行更换甲方已确认的主要管理人员或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更换不合格的管理人员,甲方对乙方按每天5000元的处罚。

2、乙方不得将本工程以任何形式另行转包他人。若甲方将本工程视为转包工程或乙方对特殊专业施工项目未征得业主同意转包给他人,甲方有权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3、若乙方在履约过程中,甲方不满意,甲方有权单方随时终止施工的后续工程合同,从而对甲、乙双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害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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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合同的任何更改,须以书面注明,并经各方签认方属有效。

十四、 工程交验与保修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代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和竣工报告,同时向甲方提供3份竣工图。

2、甲方代表收到竣工验收报告后应在10天内组织验收。

3、经检查验收工程不合格,由乙方负责返修并承担全部费用。若工程质量未达到有权的要求时,所有因此而发生的任何罚款、处罚均由乙方承担。

4、竣工验收合格后,2天内双方应完成办理交接手续,在办理完交接手续后2天内,乙方须撤离现场,并按国家工程竣工有关规定,向甲方移交所有相关竣工资料。

5、工程在竣工验收进入保修期时,乙方应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内保修范围的约定进行工程保修,在保修期内因保修原因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一概由乙方承担。

十五、 档案资料管理

1、乙方需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业绩的资料复印件,以便甲方归档备查;

2、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施工程序和规范施工,做好隐蔽验收、中间验收、施工日志等资料,在工程完工验收时协助甲方做好竣工验收资料。

3、该工程的有关资料由乙方配合,甲方统一编制管理, 若由于乙方的原因致使资料不全需向相关部门联系时,其衔接所用差旅费及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的生产统计、财务决算、劳资、设备等报表分别报送归口的各部门建立档案。

5、乙方配合甲方编制施工管理资料,最终的竣工资料由甲方统一编制。

十六、 违约与争议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有违约行为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执行;

2、如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中途离场,造成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外,同时对乙方已完工程的结算价款按20%下浮。

3、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须继续履行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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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乙方未能及时按本合同约定的工期竣工或施工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条件以及发生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协议条款支付违约金,赔偿因期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违约金为合同最终结算造价的10%。

6、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友好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必须:

① 不涉及到仲裁部分的工程应照常进行;

② 涉及乙方退场的应先退场再仲裁;

③竣工或合同期满的应先交工再仲裁;

④如果乙方以其他方式或理由拒不履行本协议第十一条第2款第②、③之规定的,甲方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或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以排除妨碍,由此而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十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下面几方面的自然灾害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事实或理由:

(1)里氏7级以上的地震;

(2)湖北省气象台发布的连续48小时以上10级以上大风大雨;

(3)市政府宣布已形成自然灾害的雨、雪、洪等;

(4)其他不可抗力的原因。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认为必要暂时停止施工的,乙方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乙方应向甲方通报受害损失情况;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乙方应向甲方每隔7天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清理和修复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工期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承担。

(2)双方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关费用。

(3)工程所需清理、修复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十八、 协议生效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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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在该《工程项目承包协议》履行完毕,工程保修期满,各种款项结算完毕后,本协议自动终止。本协议中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3、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建设单位:武汉市春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承包单位: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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