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饰材料购销合同模板

               装饰材料购销合同

供方:                         签订时间:

需方:                          签订地:

一、.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二   产品质量

供方应保证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规定的“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环境保护标准以及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其他质量要求,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做到外观整洁,标识清楚。

三、保修方式

以上产品在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供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所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包修期满后需方享有终身成本价维修服务。

四、交货时间与地点

1. 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至约定地点,承担相应运输、保管、装卸的费用。需方在交货地点对数量、外观检查后验收,对产品质量不符合或规格不符的,有违合同原则的产品有权拒收,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经济费用和一切损失。

五.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六.服务承诺:

1.  产品品种、规格、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时,供方应在24小时内负责包修、包退、包换并承担因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2、供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部分,需方如需要,应照数补齐,需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供方自行承担,如需方需要而供方不能交货,则供方应该给需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20%的违约金,需方另行采购。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

供方(盖章):                     需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及账号:                    开户行及账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第二篇:装饰材料销售合同

3M 装饰膜材料采购合同

合同号:

合同名称:

需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协商,

签订以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货物的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及单价

装饰材料销售合同

2.本合同总价内包括下列费用:

产品价格、营业税、运费及全部货物卸至甲方指定交货地点所发生的费用;

二、供货期及运输

1.交货地点:由乙方负责上述货物卸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和装卸费用已包括在本合

同价款内(上海市区内)。到货地点如下:

2.交货期限:交货时间为自合同生效之日起60天内,日期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二天内,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相当于合同总价40%的材料预付款,合计人民币 元。甲方应将上述材料预付款汇至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相关手续费用由甲方负担);本合同在乙方收到材料预订款后正式生效。

2.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在将合同约定之材料送往甲方指定地点的5日前,书面通知甲方具体送货时间(甲方应派专人接受货物和验货),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之3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40%货款,共计人民币 元;乙方在收到甲方合同总价的80%款项后将货物送往甲方合同约定的场所,交货同时提交产品合格证明及质量保证书。甲方应对货物当场进行数量清点和质量验收,在乙方的送货单上确认签字盖章。甲方在收到货物之7日内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余款。

四、质量与质量保证期

1.质量保证期为货到验收之日起一年;保质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更换。

2.乙方应在交货的同时,提供产品保护及维护建议书。

3.本合同所提供的 材料的品质保证遵循 的承诺,合同所规定的产品质保期,是指产品在 规定的施工方法和使用环境下的使用期限。

4.质量标准

(1) 根据设计及甲方要求,提供 公司标准包装及标准规格的产品。

(2) 产品的技术标准:

4.乙方应在提供产品的同时,提交制造商产品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

五、验收

1.货物抵达甲方指定之交货地点后,甲方根据合同、产品技术标准及货物包装内附的货物清单,对货物的外观、数量进行验收,清点无误后,在外观及数量送货单上签字;乙方提交的货物送货单,须注明品名、型号、数量、合同编号;发现乙方提供的产品的技术规格、质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予以更换。

2.验收时发现缺件或错件,乙方应免费更换。

3.货物送达时,乙方须同时提交材料使用施工说明手册。

4.甲方对合同货物的验收,并不减轻乙方提供合格产品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货款时,乙方将不予交货,且每逾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5%/天的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日期交货,如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须向甲方支付相当于合同金额0.5%/天的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3.因不可抗力或非乙方原因造成交货延期时,乙方须在前述事件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提交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后,甲方应允许乙方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

4. 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无故中止,变更,取消合同。

甲方如在合同约定交货最后期限日起90日,还不允许乙方送货或自行提货,以上情况视为违约。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货物仓储保管费和逾期付款之违约金。(最高违约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

七、包装

标准包装。

八、争议解决

有关本合同或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

请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同等有效。

九、合同依据法律

本合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协商,双方可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附件(包括报价单、价目表、报价补充说明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且乙方收到预付款后生效,合同全面履行完毕后失效。 十三、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

(以下无正文)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负责人: 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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