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位承包租赁合同书

广告位承包租赁合同书

甲方: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方合法享有出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乙方合法享有承租本合同租赁位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商议,达成以下共识,条款如下:

一.广告位承包位置

广告位位置及尺寸注明:。广告位尺寸:长 米、高 米。具体承包广告位置见本合同附件照片及标注。)

二.广告位承包期限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租赁期限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广告位承包费用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第一年费用计: 元(大写)。第一年承包费用,本合同签订后的 个工作日内首付 %,计 元(大写) 年 月 日前年支付甲方余款 %,计 元(大写),其余尾款 %,计 元(大写)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余下两年广告位承包费用,均按照以上付款方式支付,第一年费用到期后,另签补充付款协议。

四.甲乙双方责权与义务

1.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其结构设计、制作、维护保养、电费、更换等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其发布内容的真实合法性,所发布的广告内容,由乙方自行向工商部门审批;

3. 甲方及甲方的关联单位若需发布广告,在同等条件下乙方应给予甲方优先

权。

4.

5. 乙方所承包上述广告位的所有材料及设备最终产权归乙方所有; 乙方所需电源由甲方提供,按甲方规定缴纳电费,逾期不交,甲方有权停止供电,但不承担违约责任。广告牌安装施工及后期画面更换、维护过程中的用电由甲方负责提供,甲方并应为乙方提供施工方便。

6. 甲方必须确保在合同期内,乙方对该广告位拥有的产权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得将乙方所承包广告位区域转让第三方;

7. 甲方必须确保向乙方承包的广告位系(本人、共有)拥有完全所有权和使用权,在合同期内,若因甲方对此广告位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其产权纠纷造成的问题及损失,甲方需承担乙方的全部赔偿责任;

8. 在承包期内,乙方与甲方协商并取得确认后,有权将此广告位经营权外包给第三方,其不影响本合同效力。

9. 承包前,甲方必须处理好原广告位和原承包人之间的承包事宜,避免产生纠纷,如若发生,则与乙方无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后果。

10. 如因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的变更,其责任与义务应由变更方的下一继承者承担,本合同的法律效率依然有效。

11. 甲乙双方应保守合同条款的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合同条款。

五、承包期满处理方式

1乙方的承包期满后,甲方保证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拥有该广告资源的优先承包租赁权;

2方的承包期满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前,此广告牌的所有权仍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此广告牌或将其租赁。

3方的承包期满后,若乙方无意经营下去,甲方向乙方支付完广告牌的剩余价值之后,此广告牌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广告牌的剩余价值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或由甲乙双方认可的工程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双方任何一方不认可的评估公司或个人评估出来的剩余价值都视作无效。

4乙方的承包期满后,在保证大楼主体结构无损坏情况下,乙方可对广告牌予以拆除,并恢复楼面基本原貌。

六、违约责任

1. 承包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乙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自行拆除广告牌,甲方不承担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预交的租赁费,甲方按剩余的天数在合同终止后十五日内返还乙方。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2.

3. 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如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支付承包费给甲方,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相关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如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乙方的工期延误、合同不能履行等,乙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相关损失由甲方负责。

5. 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并友好协商,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非责任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七.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经甲、乙双方同意,可向相关部门提出仲裁。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乙 方(章):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日 期:

 

第二篇:户外广告位租赁合同

户外广告广告位租赁合同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本广告位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广告位基本情况:

1、广告位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详见附图)

2、广告牌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

3、广告牌制作材料:钢骨架、面贴镀锌铁皮

4、广告画面:370dpi高精度电脑喷画

第二条 租赁期限:

该广告位租赁期限为 一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实际发布时间为准)。

第三条 合同总额和付款方式:

1、 广告牌发布费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含税)。

2、 上述费用包括乙方对该广告的建造、报建、年审、制作、发布、维护、维修、电费等。

3、 广告发布费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即付50%预付款,即 元整,广告发布十五天内付清余款。

第四条 双方责权:

(一)甲方责任:

1、甲方须及时提供乙方报批报建所需的文件资料,否则因此引发的一切责任乙方概不负责。

2、甲方有权决定广告发布内容,但必须保证其真实性、合法性。

3、甲方须及时向乙方缴交广告发布租金。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广告发布、制作的有关规定,一切制作、报批手续及费用都由乙方自行承担。

2、在合同期内,除初始画面外,乙方可根据甲方需要,免费提供更换两次广告画面。并免费在广告画面上对广告主题语进行霓虹灯勾边。

3、广告牌的外打灯,必须保证有充足的光源,保证每晚亮灯4小时,即夏天亮灯时间为晚上7:00至11:00时,冬天亮灯时间为晚上6:30至10:30时(可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适当调整)。

4、广告其制作材料、施工费、用电增容、电费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解决和支付,施工安装均需达到安全生产要求及广告牌美观、完整。乙方负责做广告维修和保养工作。如光源出现故障,乙方应于一天内修复;广告画面出现损坏,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电缆被盗,乙方应于三天内修复。

5、乙方在发布广告时必须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广告规定办理好有关手续及缴交有关费用。

6、乙方必须在双方约定的时间七日内发布广告,否则每逾期一天甲方收取乙方壹仟元整(¥1000 元)作为滞纳金;逾期一个月未完工,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三) 租用期内,甲、乙双方不能无故终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规划要求等原因导致甲方广告位不能使用时,则双方不负责任何赔偿责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实际时间计算。如果双方同意移址重建,另签补充合同。

(四) 如因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双方不能履行合约的,双方免责。

第五条 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甲方对此广告位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如甲方续租,须提前两个月书面向乙方提出申请。

第六条 违约责任:

双方签订合同必须信守,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违约方需按当年度租金的20%作为违约金支付给守约方。

第七条 其他: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合同为准,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 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甲 方(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日 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