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购销合同 (空)

粮食购销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合同编号:WHKDG-XS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甲、乙双方就甲方将      吨晚籼稻销售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粮食品种、数量、价款。

第二条      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乙方就仓看大样确认后签订合同。

第三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供应和回收及费用负担:散装。

第四条      数量计算方法:数量以甲方地磅检斤过磅为准,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五条      交(提)货方式、仓号及时间:乙方在甲方   号仓库提货。交货时间:               日前完成。

第六条      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合同价格为仓口汽车板价。

第七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合同总价为                元。分批付款,款到发货。

第八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合同签定后,无论市场价格变化如何,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

第九条      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一条  本合同自           日--            日完成。

第十二条  其它约定事项:遇雨顺延。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第二篇:合同(空)

GF—96—0203

建设工程勘察合同

项 目 名 称: 项目建设地点: 合 同 编 号:

(由承接方编填)

委 托 方: 签 订 日 期:

建 设 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 0 -

委托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 勘察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该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责任,协作配合,搞好该工程勘察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就本工程 勘察阶段的工作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勘察范围

1.1 本工程项目勘察委托文号、日期

1.2 工程建设地点

1.3 技术要求

1.4 预计工程量

- 1 -

第二条 甲方按时间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

合同空

- 2 -

第三条 乙方按下述进度、份数向甲方提交勘察成果:

合同空

- 3 -

3.1 勘察成果规定提交四份,超过四份另行计费。

3.2 工程有效期限以甲方下达的开工通知书为准,如遇特殊情况(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自然条件影响以及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工等)时,工期顺延。

第四条 取费标准及拨付办法

4.1 本工程勘察按国家规定的现行收费标准计取费用。国家规定的取费标准中没有规定的收费项目,由双方另行议定。

4.2 本工程勘察费估算为元,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预付估算勘察费的30%作为定金(本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勘察费);工程勘察验收、交付成果后十五天内,结清全部费用。

4.3 双方委托银行代付、代收有关费用。

第五条 双方责任

5.1 甲方

5.1.1 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和勘察阶段,按时提供已有技术资料(包括地下管线、地下构筑物的资料),并能满足乙方编写勘察纲要和编制工程预算的基本要求。若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勘察过程中发生或危及人身安全时,其责任由甲方负责。

5.1.2 若勘察现场需要看守,特别是在有毒、有害等危险现场工作时,甲方应派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5.1.3 派员协助乙方与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及时为乙方创 - 4 -

造并解决勘察现场条件。如:征购土地、青苗赔偿、拆除障碍物、平整施工现场、修好通行道路、接通电源和水源以及排水渠等,并承担其费用。

5.1.4 勘察前,根据乙方提出的用料计划,按时准备好各种材料,并承担费用。

5.1.5 按时为勘察人员准备好住宿、办公、临时库房、就餐食堂、取暖、饮水以及条件许可的其它福利设施,甲方不向乙方收取费用。当甲方不能提供上述条件时,甲方应支付乙方临时设施费。

5.1.6 勘察过程中的任何变更,经办理正式变更手续后,甲方应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支付勘察费。

5.1.7 工程完工后,在15天内负责组织勘察及成果验收,并在乙方填写的工程勘察交验单上签署意见,作为工程勘察费用结算的依据。

5.1.8 维护乙方提交的勘察成果,不得擅自修改、转让。

5.1.9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窝工费。

5.1.10 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5.2 乙方

5.2.1 派工程技术人员按任务委托书和设计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确定勘察手段、勘察工作量,编制工程预算。

5.2.2 在勘察前,提出勘察纲要或勘察组织设计。

- 5 -

5.2.3 勘察过程中,根据场地地形、地质条件和技术规范要求,向甲方提出增减工程量或改变勘察手段的意见,并办理正式变更手续。

5.2.4 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勘察,根据委托任务书提出的技术要求,按合同规定的进度,提交勘察成果,并对其质量负责。

5.2.5 讲究职业道德,端正经营作风,勘察成果应满足设计和施工的要求。

5.2.6 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不履行合同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时,双倍返还定金。

6.2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及时拨付勘察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勘察费的千分之一逾期违约金;乙方未按合同规定日期提交勘察成果,每超过一日,应减收勘察费千分之一。

6.3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勘察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设计技术要求时,其勘察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调解不成时,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或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 6 -

第八条 其它事宜。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当事人及时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电报、电传、技术讨论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在15日内报项目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门审查。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废止。

本合同正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

- 7 -

委托方单位名称: 承接方单位名称:

(盖章) (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传: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审查意见

(盖章)

审查号:

审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电 传: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签订合同代表(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鉴证意见 (盖章) 鉴证号: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 8 -

- 9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