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合同范本

工 程 管 理 合 同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加强本工程的科学规范化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以及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1条 定义

本合同中:

1.1“项目”:指由甲方委托乙方实施全面工程管理工作的工程建设项目。

1.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派出的工程监督协调检查人员。

1.3“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派出的具有管理本工程项目能力和经验的工程管理人员。

1.4“第三方”指除甲方、乙方以外与本工程建设有关的当事方。

1.5“本工程”指以下工程项目。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点:

占地面积:

建筑面积:

结构形式:

建筑安装费用:

第2条 工程管理方式、内容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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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工程管理方式

2.1.1甲方委托乙方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工作,即乙方在本工程项目开

发建设期内行使甲方授权范围内的工程管理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2.1.2乙方对甲方就以下达成的内容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

A、工程设计控制目标

a、设计质量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研究甲方提供的各类设计技术文件资料,及时提出审核意见,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意见、设计文件编制深度以及甲方提供的设计合同、设计任务书等规范规程原则标准的要求进行设计。

b、设计进度控制目标:

严格按工程设计合同督促和检查设计进度,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合同约

定的及甲方要求的时间实施,满足本工程项目设计审批、工程施工及办理各类证照的要求。

c、设计投资控制目标:

仔细认真全面审核设计概预算和工程技术资料,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

优化设计,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甲方审定的成本控制目标的要求进行设计。

B、工程施工控制目标

a、施工质量控制目标:

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国家或当地规范规程及经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

关技术资料的要求进行施工,使本工程质量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标准。

b、施工进度控制目标:

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

的总工期要求贯彻落实,并据此确定主要节点控制目标,从而实现本工程按期顺利竣工交付使用的战略目标。

c、施工投资控制目标:

确保本工程项目严格按经甲方批准的设计概预算等成本控制要求实施投资管理,综合分析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及时采取事先控制措施及其事后补救措施,防止各类额外费用的发生,严把签证关,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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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总造价控制在经甲方批准的成本控制范围内。

d、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目标: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工程管理,确保本工程无重大伤亡事故,创建区级或市级文明、标化工地。

2.2工程管理内容和范围

在本工程项目开发建设实施过程中,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及其规章制度,并承担由于自身原因违反上述规定而导致的责任,本工程甲方授权乙方的工程管理内容和范围包括:

(1)协助甲方进行本工程项目的前期管理及工程设计管理;

(2)协同监理单位全面负责本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管理(包括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进度管理、工程投资管理、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合同管理、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当地政府部门要求甲方履行本工程项目开发建设期内的全部工程管理职责。

2.3工程管理期限

本工程管理的期限为:自本工程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项目全面竣工

验收交付使用之日止。

第3条 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

为使本工程达到国家或当地政府规定的和甲方要求的工程管理控制目标,乙方应在本工程开发建设期内,严格按照经甲方授权的工作范围或工作要求全面实施本工程项目的“三控制(投资、进度、质量控制)、二管理(合同、资料信息管理)、一协调(协助甲方与政府主管部门及工程相关合同合作单位的沟通协调)”等工程管理工作,即对本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工期、造价以及工程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合同、信息档案资料管理等工作实施总管理、总协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3.1工程前期管理

在本工程正式签约后两周内对甲方所签约的工程项目进行建筑各系统的评估并

向甲方提交检查评估报告及建议:

a)评估现有建筑各系统是否按照设计规范和图纸。

b)评估现有建筑各系统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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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为接收现有建筑各系统提供验收参数。

d)对现有建筑运营系统运作和程序上提供建议指导方针以达到最高效率的操作水准。

在项目开始实施后

3.1.1负责组织编写制定本工程的工程管理规划大纲、实施细则及其各项规章

制度,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3.1.2负责组织实施甲方决定的有关本工程项目管理的各项方针政策、工程标

准及其工程管理控制目标,协助甲方提供有关设计文件和参数,并协助甲方完成以下工作:

A.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项目开发建设相关的批文、证照(包括选址意见书、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

B.向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工程开工申请和批准的手续。

C.向环保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征询工作,并取得相关批文。

3.1.3负责审查经监理审批的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提出合理化建议,

上报甲方审定并负责指导组织落实,工程正式开工前检查施工单位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1.4负责本工程项目基地的“三通一平” (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

以及外部配套工程的技术施工管理工作。

3.1.5协助甲方完成设计、勘察、施工、监理、材料设备的招投标及其完善工作。

A、协助设计勘察招投标工作

a.设计勘察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设计勘察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工程项目报建、招标的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设计勘察招标答疑;

e.参与设计勘察方案评审;

f.参与设计勘察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设计勘察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设计勘察合同登记手续。

B、协助工程监理招投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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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工程监理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工程监理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工程监理招标答疑;

d.参与工程监理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e.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工程监理合同;

f .协助甲方办理工程监理合同登记手续。

C、协助工程施工招投标工作

a.施工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施工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施工招标答疑;

e.编制标底;

f.参与施工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施工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施工合同登记手续。

D、协助工程材料设备招投标工作

a.材料设备招标咨询及策划;

b.协助甲方编制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以及向主管部门办理招标的有关手续;

c.组织现场踏勘,解答工程现场条件;

d.材料设备招标答疑;

e.协助甲方编制标底;

f.参与材料设备招标的开标、评标、决标工作;

g.协助甲方根据不同合同形式,拟订材料设备采购订货合同; h.协助甲方办理工程材料设备合同登记手续。

3.1.6协助甲方办理安监、质监、施工许可等手续。

3.2工程设计管理

3.2.1协助甲方进行与市政规划、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及设计评审。

3.2.2负责协调解决施工图各系统的接口,保证设计进度和质量满足本工程建

设的要求。

3.2.3根据甲方的工程设计标准及指示精神,协助甲方进行设计会审,使本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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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的设计技术资料满足规划、消防、交通等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规定以及甲方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全面审核本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分析设计的施工可行性和经济性,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重要事项提出咨询意见供甲方参考决策。

3.2.4负责工程设计与公用管线、交通、施工等方面的技术协调工作。

3.2.5负责审核技术标准、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对于设计中存

在的差错及矛盾之处及时责令设计单位改正完善,重大设计问题上报甲方参考决策。

3.2.6若设计与交通、规划、环境等政府主管部门协调中所进行的重大设计变

更,设计变更内容经甲方同意后上报政府监管部门审定。

3.3工程进度管理

3.3.1按照甲方的项目进度要求或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乙方在认

真研究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后,并在项目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后的10天内,负责提交本工程从前期至工程竣工验收涵盖所有工程内容的全过程的项目总进度计划,该计划乙方上报甲方审定后负责贯彻执行。

3.3.2按照经甲方审定的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要求施

工单位严格控制工程进度。

3.3.3严格实施计划进度管理,及时向甲方上报年、季、月、周工程进度计划

报告,若工程进度达不到项目总进度计划及工程施工合同确定的总工期的要求,应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甲方,并及时采取相应的积极补救措施予以调整,以确保整个工程项目如期完成。

3.3.4每周负责组织召开工程管理例会和工程协调例会,重要沟通协调事项须

事先上报甲方,其中工程管理例会由乙方主持,甲方和监理参加,协调解决本工程中的规划、设计、技术、设备等重大问题以及影响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工程协调例会由监理主持,甲方、乙方及本工程第三方参加,协调解决本工程实施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乙方负责全方位组织开展工程现场的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工程管理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工程实际,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控制目标的实现。

3.4工程质量管理

3.4.1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报批等有

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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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及工程合同对本工程

第三方进行现场监管,制定严格规范可行地操作流程,严把质量关,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本合同规定的控制目标。

3.4.3负责定期和不定期的对本工程进行检查和核验,发现质量问题及时组织

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3.4.4负责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对单位工程进行划分,上报甲方审核批准后负责

具体实施。

3.4.5本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协助甲方组织监理、监管单位、质量监督、

承包商等方面部门代表组成交工验收组,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3.4.6本工程实施过程中,负责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工程档案编制的指导,督促

各施工单位编制合格的竣工档案资料。

3.4.7协调监理、设计院及承包商进行本工程所有竣工资料的收集、汇编,并

组织通过档案资料的竣工验收。

3.5工程投资管理

3.5.1审核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工程验工报表,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和合理化

建议,经甲方复核后作为甲方应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3.5.2审核施工单位每月上报的施工用款计划,据此编制财务用款计划,经甲

方复核后作为甲方安排本工程用款计划的依据。

3.5.3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的内容(如由于

现场条件的变化而应增加的技术措施、调整设计方案等),及时做出检查、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决策。

3.5.4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的变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现场工程签证的内容(如由于

现场条件的变化而因该增加的技术措施、调整设计方案等),及时做出检查、评审,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或合理化建议,供甲方参考决策。

3.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

3.6.1按照政府及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协助甲方办理工程安全监督报批等有

关手续。

3.6.2负责督促指导本工程施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创建“文明标

化工地”,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措施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

3.6.3乙方应对本工程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负有管理的责任,同时应明确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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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单位的安全职责,督促施工单位采取措施做好工程现场安全防护工作。如有事故发生,乙方应积极参加事故调查,及时将事故调查情况书面上报甲方,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供甲方参考,根据事故结果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3.6.4负责督促施工单位保证施工场地及现场生活设施(包括食堂、宿舍、厕所

等)的清洁和卫生,确保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整洁以及施工便道、临时通道畅通,整个工程施工周期内均应达到当地区级或市级文明标化工地的要求。

3.6.5负责加强安全培训教育,增强施工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施工现场要求做

到规范化、标准化,做到重点部位重点监控,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3.6.6负责建立文明施工监督网络,检查文明施工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文明施

工保证体系。

3.6.7在施工中发现文物古迹,乙方有责任督促施工单位予以保护,不得擅自

处理。

3.6.8工程施工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应按安全事故责任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

时向有关部门上报,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

3.7工程调试竣工交付管理

3.7.1负责协调监理进行项目调试大纲的编制工作,并组织实施项目各系统的

单机调试、联动调试与总调试工作,在调试阶段结束后,在承包商配合和甲方监督下负责组织实施项目至少进行每天24小时连续3天的运行性能的检测工作。

3.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有关竣工验收制度协助甲方组织竣工验收(包

括质检、规划、消防等),并取得相关批文。

3.7.3协助甲方做好项目建设的竣工结算工作,初审工程决算清单,交专业审

价机构审定。

3.8工程变更管理

3.8.1甲方提出的工程变更:

A、甲方原则上通过书面方式要求乙方进行工程变更,乙方应按甲方的工程

变更要求无条件地接受并组织实施或负责协调监理、设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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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如果甲方在提出任何工程变更之前要求乙方提交一份工程变更建议书,

则乙方应协调监理、设计部门及有关单位尽快提交拟定的设计和将要实施工作的说明书、技术图纸资料以及工作实施的进度计划;乙方有权对该进度计划作出任何必要的修改的建议以及对合同价格的建议。

C、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变更建议书后,应尽快予以答复,说明批准与否或

提出意见,乙方在尚未收到甲方的答复之前,应按原来经甲方最终审定的工程技术要求、进度计划组织实施。

D、如果甲方书面同意乙方提交的工程变更建议书或甲方另行提供其他替代

工程变更方案,乙方应无条件地接受并组织实施此项变更,并相应地说明变更后工程规模、标准和费用的变动情况上报甲方参考或确认;

E、乙方应督促检查本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总的投资控制目标和技术标准范围

内,处理此类工作。

3.8.2乙方提出的变更:

如果乙方认为某一合理化建议能降低工程的施工、维护和运行的费用,或

对甲方来说能提高竣工的工程效率或价值,或能为甲方带来其他利益,则乙方可在任何时候向甲方提交此类书面建议书。

3.8.3重大变更的定义和处理

重大变更的定义:对设计文件拟定的标准、规模、原则进行变动,且

a、变更费用的总和可能导致超出投资控制目标的:

b、变更可能对工程其它建设控制目标产生影响的。重大设计变更须经甲方确认,乙方负责实施。

c、原则上甲方与各工程承包商的合同价格为闭口价。承包商应按合同条款有义务去完成变更的工程内容。

3.8.4所谓“新增工程”,是指以下两部分内容:

a、因为设计文件的缺陷,不能完全涵盖和反映本工程的全部工作;

b、因招标文件和图纸与实施的施工图有差异,工程量清单中没有包括此类工程项目。乙方应督促检查本工程承包商在工程总的投资控制目标和技术标准范围内,处理上述工作。对因甲方提出变更或招标文件和图纸与实际相差很大而导致投资超出控制目标,则甲方须对此负责。

3.9索赔控制

乙方应实施严密的工程管理工作,尽可能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维护甲方的

利益。

3.9.1如果因为乙方的管理工作疏忽、失误或不到位,导致索赔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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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经济和民事责任;

3.9.2如果因第三方原因对工程造成影响,乙方应努力履行管理职能,对第三

方启动索赔程序,追究责任;

3.9.3要求乙方事先对合同条件、协议条款有详细的了解,以工程合同为依据

来处理合同各方的利益纠纷;

3.9.4乙方必须注意日常资料的积累,一切可能涉及索赔论证的资料,应留下

书面资料,建立严密的工作档案和日记制度,以事实和数据来处理索赔事件;

3.9.5乙方负责及时、合理地处理索赔,不使矛盾扩大化和复杂化;

3.9.6乙方负责加强主动管理、事先管理,减少工程索赔;

3.9.7乙方负责对可能发生的索赔进行预测,及时向甲方汇报,尽量采取一切

措施进行补救,及时启动反索赔程序,避免索赔事件的发生。

3.10工程廉政建设措施

3.10.1乙方代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本工程第三方索要和收受回扣、补贴等各种

好处费。

3.10.2乙方代表应当保持与本工程第三方正常的业务交往,不得收受第三方的

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不得在第三方报销任何应个人支付的费用。

3.10.3乙方代表不得参加对公正贯彻落实本工程管理工作有影响的宴请和娱乐

活动。

3.10.4乙方代表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本工程第三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

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其他有关事宜提供方便。

3.10.5乙方代表不得向本工程第三方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本工程有关的材

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3.10.6乙方应对违反上述廉洁规定的乙方代表,除追究不正当所得外,应视情

节轻重予以处罚。损害甲方利益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的经济或民事责任,乙方严重违纪违法者应负法律责任。

3.11其它

3.11.1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优良而全面的技术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

程管理和技术咨询工作,乙方对于重要事项须事先与甲方商榷或提出咨询意见书面上报甲方参考或审定,如乙方提出的咨询意见会提高工程造价、延长工期等损害甲方利益的,必须事先取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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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根据本合同及甲方与本工程第三方签订的工程合同,乙方负责指挥部署工程现场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审核本工程第三方上报的各类请示、报告、项目实施计划及其它有关申报事项,督促检查本工程第三方按经甲方认可的工作内容开展各项工作。

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政府以及甲方的要求,乙方负责全面审核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计划及其调整计划。

C、乙方负责组织图纸会审、技术交底、工程质量评定、隐蔽工程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等工程技术管理工作,审核优化设计图纸及其技术资料,以满足国家规范及甲方的要求,确保本工程在技术上的先进性和合理性。

D、根据合同图纸,乙方负责监督审核监理的工程签证工作,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概预算、施工预算、新技术、新工艺等的审核工作,上报甲方审查。

E、乙方负责组织抽查核对现场施工质量、原材料供应质量及数量、工程技术资料质量等,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督促检查本工程第三方具体实施。

F、乙方负责会同监理对本工程质量事故及违反规定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重大事故须及时上报甲方。

3.11.2按甲方需要,参与合同谈判,协助甲方进行合同管理,督促检查本工程

第三方执行合同条款及履行义务的情况,分析预计可能出现的问题,并根据实际情况协助甲方补充、修改、完善相关合同文本。

第4条 项目管理费用及支付

4.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本工程管理的总管理费用为元。管理费含

税但不包括项目建设所需办理的各类手续费用,该等费用由乙方凭#5@p向甲方领取。

协助地主承建主体工程期间的管理费用,不包括在内。

本工程施工期定为(工程施工开工日以甲方同本工程承包单位签订的施工合同以及工程实际开工日为准。不包括地主承担主体建筑施工的时间)。若该工程项目施工期延长且非乙方的责任,则甲方需按合同协议第4.2条向乙方支付额外工程管理费用。

4.2根据乙方完成工程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甲方原则上按五次支付工程建设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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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费。具体规定为:

第一期:自本合同签定后支付总工程建设管理费的 20 %;即: 元人

民币;

第二期:本工程施工图经当地有关政府部门审批完毕,支付总工程建设管理

费的 20 %,即: 元人民币;

第三期:本工程主体土建工程完成,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验收,支付总工

程建设管理费的 25 %,即: 元人民币;

第四期:本工程机电安装建筑装修工程完成,并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验收,

支付总工程建设管理费的 30 %, 即: 元人民币;

第五期:本工程预留总工程建设管理费的 5 %,即: 元人民币,

待本工程竣工验收结束一年后结清。

考虑到春节的因素,甲乙双方商定工期可以顺延两个月,在此期间,乙方不收取任何费用。超过两个月之后,双方商定管理费用。

第5条 甲方职责、权力和义务

甲方全面监督协调检查本工程乙方的工程管理工作,在公司领导确定的框架范围内,就本工程的三控制、二管理、一协调,进行有效而全面的监管,从而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或当地政府以及甲方既定的工程管理控制目标。

5.1甲方负责本工程建设资金的筹集,按本工程实际建设进度,并根据乙方提出

的用款计划及甲方同本工程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合同,确保工程款、材料设备采购款项等费用分期及时支付到位;

5.2甲方负责拟定工程的原则、标准、规模、方案;

5.3甲方审查经乙方、监理等单位审核后的工程设计及工程概预算:

5.4甲方对乙方进行授权,如甲方发现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或履行

合同不力而严重影响本合同的执行,或与本工程第三方串通给甲方或工程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有关工程管理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合同终止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连带赔偿责任。

5.5甲方有对涉及工程工期、质量、标准等重大问题变更事项的审批权。

5.6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交工程变更建议书、咨询意见、会议纪要、工作月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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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工作范围内的专项报告等报告报表,乙方须按时完成。

5.7乙方更换项目经理等主要工程管理人员须事先经甲方书面同意批准,并应代

之以具有同等工程管理能力的人员,并承担前任的全部责任。

5.8通过招标,负责确定高素质的合格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5.9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本工程项目管理费。

5.10对乙方提交的符合规范的财务用款计划、请款报告、建设进度、报表、各

类报告、工作联系单等及时作出审核、确认、回复。

若因甲方原因未能及时回复认可而影响工程进度,甲方须对此负责。

5.11对乙方在本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并提出改进意见,并

有权责令调换经过警告仍不尽职的乙方代表,乙方有责任代之以同等技能的工程管理人员。

5.12承担乙方代办的应由甲方支付的各类证照费用,包括乙方支付规划、质监、

安监、档案、消防、环保、卫生防疫、交通等当地政府监管部门的费用。

5.13负责监理、审价、审计等中介机构和政府部门的委托,并承担相关费用。

5.14甲方必须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技术说明及有关本工程的合同文件和

本工程第三方的名录,以便乙方进行工程管理和控制。

5.15甲方有权参加工程管理例会、工程协调例会及其相关会议,及时了解和掌

握工程实际工作进展情况,听取并审议乙方及本工程第三方上报的各类工作报告、报表,协商解决本工程项目管理中有关规划、设计、技术、设备等重大问题以及影响本工程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的关键问题。

5.16甲方负责本工程各类合同文本(工程、采购、委托等合同)的审定及签订,审

批本工程项目所发生的各项开支及资金调度。

5.17根据工程合同和图纸,甲方负责监督审查乙方和监理的工程签证、隐蔽工

程验收、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5.18甲方有权监督审查本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控制计划及其调整计划。

5.19甲方监督检查工程质量事故及违反规定的事项的解决处理工作,并可针对

实际情况对肇事单位进行必要的处罚。

5.20甲方有权监督检查本工程现场的安全生产目标及其相关规章制度的贯彻落

实工作。

第6条 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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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掌握的本工程所有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

商业秘密和图纸资料、合同复印文本等。

6.1.1保持上述信息和资料的保密性。

6.1.2除必须了解上述信息资料以便履行乙方职责的雇员,不向任何第三人或

实体透露上述任何信息资料。

6.2下列各项内容不受上述6.1规定限制。

6.2.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应向有关政府部门公开的信息;

6.2.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需向本工程第三方公开的信息;

6.2.3由甲方事前以书面形式同意乙方公开的信息。

6.3本条款在本合同终止后仍具有法律效力。

第7条 保险

7.1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应自行投保其派出人员的人身意外险及其拥有和使

用的设备设施、运输工具等有关的保险,出现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负。

7.2乙方负责督促本工程项目的各工程承包商办理承包合同中规定的各类保险,

并向甲方书面报告执行情况。

第8条 不可抗力

8.1本合同不可抗力指所有本合同生效后发生的,阻碍本合同一方履行其全部或

部分义务的、本合同一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无法控制或不可克服的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传染病或任何其他不可预见的、不可避免或不可控制的事件。

8.2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15天内提供此

种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理由。

8.3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时,双方应立即协商以寻找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法并应尽一

切合理的努力尽量减轻不可抗力所带来的后果。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乙方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义务,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其违约责任。

8.4不可抗力情况不再存在后,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继续履行本工程管理义务。

第9条 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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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乙方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即被视作违约,除应当向甲方赔偿因其违约而导

致甲方的一切损失外,甲方有权终止支付本工程项目管理费,并可行使处罚,直至终止合同。

9.1.1乙方和第三方串通损害甲方利益的;

9.1.2乙方因未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职责,并经甲方书面通知

后7天内,未采取实际行动及相关补救措施的。

9.1.3乙方未经甲方授权,擅自将本工程发包、支解或对外签约的。

9.1.4以上情况一经发生或查实,甲方有权对乙方处以甲方所受损害利益双倍

的经济处罚。

9.2甲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建设管理费,可视甲方违约,但由于乙

方未全部或部分履行本合同工程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的情况除外。

9.3甲方未及时支付本工程第三方工程款,或未及时解决本工程承包商的合同问

题,或因甲方未及时解决设计方案等非乙方原因致使本工程无法正常施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长及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但该条款并不能被视为可以免除或减轻乙方的工程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9.4本工程发生重大质量事故时,若是乙方工作职责的疏忽并隐瞒不报,谎报或

拖延报告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并每次有权对乙方处以3万元的违约金,若乙方在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已向甲方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并书面责成监理施工单位采取相关应急或补救措施的,则乙方不承担此责。

9.5本工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若是乙方工作职责的疏忽,甲方有权每次对乙

方处以3万元的违约金,乙方并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乙方已在事故发生后24小时内向甲方书面报告相关情况,并书面要求工程承包商采取安全应急或补救措施的,乙方则不承担此责。

9.6本工程在隐蔽工程验收、中间结构验收、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时,如发现存在

由于乙方工程管理疏忽或失误等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隐患或缺陷,甲方有权对该工程质量隐患或缺陷进行综合评价或修复,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赔偿由于该工程质量隐患或缺陷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与此同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余款的支付,并有权用本合同余款抵偿由于该工程质量隐患或缺陷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但若是由于设计或是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隐患或缺陷,则乙方不承担此责。

9.7乙方对本工程发生的治安、综合治理、卫生防疫等承担相应责任,如属乙方

工程管理失职,甲方每次有权对乙方处以3万元的处罚。但若乙方已书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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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监理、施工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并抄报甲方的,乙方则不承担此责。

9.8甲方原则上对本工程第三方的指令通过乙方加以下达,以不妨碍乙方开展正

常的工程管理工作,否则由于非乙方原因引起的相关责任后果与乙方无关。

第10条 争议的解决

因违反或终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所有损失或损害的赔偿,甲方与乙方之间应当首先协商解决,如未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11条 其它

11.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并同

时满足下列条件:

11.2双方代表:

11.2.1甲方代表:

11.2.2乙方代表:

11.2.3双方若要更换所派出代表,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对方。

11.2.3乙方未经同意不得转让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甲方授权乙方的全部或部分职责、

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11.4书面通知

本合同所述的一方给另一方的书面通知,包括但不限于所有在此提及的提

议、文本、或通知,一般应在项目建设地点的工程现场当面交接,并办理签收手续:也可通过传真或快递邮件迅速传送给另一方。如以快递邮件传达,则以快递送至之日后1个工作日为收悉之日;如以传真方式送达,则以传真发出后的1个工作日为收悉之日。

11.5甲方有权转让

本合同终止,甲方有权将本合同中甲方授权乙方的职责、权利和义务全部或

部分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继续履行。

11.6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变更应由双方书

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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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委托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证明人

日期: 年

月 日 承接方: 地址: 电话: 法定代表人 证明人 日期: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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