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流程

×××工会向×××企业发出要约——×××企业15日内复函×××工会同意开展协商(注意要约和复函的时间)——确定企业方协商首席代表(法人不能参加的要填写首席代表委托书)——认定职工方协商代表资格(职工代表大会预备会上通过)——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职工代表大会闭幕式上签订,因《集体合同》为三年一签,不需要每年在职工代表大会上签订)——制定协商会议记录——职工代表大会上通过《工资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出决议——向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说明《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情况——完善相关表格

《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时间必须与职工(职工代表)大会召开日期一致。

 

第二篇: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签订、续签、续签、终止)

合同签订流程(合同签订、续签、续签、终止)

一、新引进品牌合同签订

1、商品馆依据公司固定合同条款结合实际情况与新引进品牌供应商洽谈合同具体条款,涉及合同指标任务时,商品馆要依据品牌所在位置、面积,并参照本商场总体任务指标合理确定合同指标数。

2、商品馆填写《联营合同明细表》,列明品牌所在商品馆组别、品牌名称、供应商名称、经营方式、合同类型及结算方式(分为包保、包死、包保加奖励、扣率)、合同期限、销售和毛利指标等信息。商品馆将《联营合同明细表》上报招商部。

3、 招商部收到《联营合同明细表》后,根据公司总体经营及布局情况并结合品牌所在的位置、面积,参照公司总体任务指标等信息合理评估合同指标,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并对合同条款信息提出修改意见。如招商部对商品馆所报合同信息无异议,在《联营合同明细表上》签字,并上报主管业务总经理。

4、主管业务总经理审核《联营合同明细表》中的合同信息,如无异议,签字确认,并留存一份。

5、招商部收到主管业务总经理反馈的《联营合同明细表》后,留存一份,将另外一份返还商品馆。

6、商品馆根据《联营合同明细表》中的合同条款信息,填写联营联销合同正本及补充协议,并注明合同类型。如合同类型为扣率形式,则在补充协议中注明扣率;如合同类型为包死形式,则在补充协议中注明包死指标;如合同类型为包保形式,则在补充协议中注明包保指标,并逐月分解,填写到相应的表格内。分解的指标按照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原则,即上下半年各分配50%的任务指标;如合同类型为包保加奖励形式,则在补充协议中除注明包保任务数、逐月分解数之外,还应明确奖励扣率,即品牌厂商如果完成全年包保指标,超出的销售部分将按照奖励扣率执行。

7、商品馆打印合同文本,一式四份,交予供应商盖章。

8、商品馆收到供应商盖章后的合同文本后,交予招商部。招商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已经过三方签字的《联营合同明细表》审核合同条款,核对供应商名称、品牌名称、合同类型及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任务指标等相关条款。如发现任何一项与《联营合同明细表》不符,合同将发回商品馆重新签订。如通过审核,招商部在合同上盖章。

9、合同盖章后,招商部返还商品馆二份(商品馆和供应商各保留一份),报送财务部一份,招商部留存一份。

10、招商部合同管理人员依据文本合同将合同信息录入电子版合同系统。

二、续签联营合同

1、商品馆代表公司与待续签的品牌供应商洽谈合同条款,涉及合同指标任务时,商品馆要依据品牌所在位置、面积,并参照本商品馆总体任务指标合理确定合同指标数。原则上对于没有进行位置调整的品牌所签订的合同指标以高于上一合同年度指标数的10%为准。如有位置和面积变化,根据实际情况提高或降低任务指标。

2、续签联营合同程序与新引进品牌签订合同程序的b至j步骤相同。

三、合同变更

1、品牌供应商向所在商品馆提出合同变更申请,商品馆填写《变更联营申请表》,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品牌名称、合同编号、变更原因及变更内容。合同变更包括变更供应商名称、品牌名称等基本信息,还包括变更联营合同签订方式、合同期限等合同信息,其中涉及到变更合同指标的情况,将按照下列原则操作:1.如因品牌自身经营不善,导致不能完成任务指标的,公司不予以变更指标数,并将严格按照合同条款补齐所损失毛利。2.如因公司总体经营调摆或其他特殊情况影响了品牌专柜的经营,厂商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协商变更合同指标。3.对于涉及变更合同期限或合同指标的情况,需要经过商品馆、招商部、公司经理室的三方确认。其中涉及到变更供应商名称、品牌名称等信息的情况,将按照下列原则操作:1.供应商须持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注册商标、质检报告、授权委托书到招商部填制《联营联销企业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2.涉及供应商结算账户变更的供应商须提供变更的文字说明文件,并盖原供应商及变更后供应商公章,以明确债务债权关系。

2、招商部收到《变更联营申请表》后,严格审核合同变更内容与变更原因,并就变更的指标数与商品馆交换意见。如招商部对变更合同信息无异议,在《变更联营申请表》上签字,并上报主管业务总经理。

3、主管业务总经理审核《变更联营申请表》中的信息,如无异议,签字确认。

4、招商部收到主管业务总经理反馈的《变更联营申请表》后,留存一份,报送财务部一份。

5、商品馆根据《变更联营申请表》中的内容填写合同,并打印合同文本,一式四份,交予供应商盖章。

6、商品馆收到供应商盖章后的合同文本后,交予招商部,同时收回原合同。招商部合同管理人员根据《变更联营申请表》审核合同条款,核对供应商名称、品牌名称、合同类型及结算方式、合同期限、任务指标等相关条款。如发现任何一项与《变更联营申请表》不符,合同将发回商品馆重新签订。如通过审核,在合同上盖章。

7、合同盖章后,招商部返还商品馆二份(商品馆及供应商各留存一份),报送财务部一份,招商部留存一份。

8、信息网络部工作人员依据文本合同将合同信息录入电子版合同系统,覆盖未修改前的电子版合同记录。

四、合同提前终止

1、品牌供应商向所在商品馆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申请,商品馆填写《终止联营申请表》,内容包括供应商名称、品牌名称、合同编号、合同到期日、经营面积、合同毛利数、扣率、现完成毛利、未结货款金额、应补毛利、终止原因等信息。对于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将按照下列原则操作:1. 如因品牌自身经营不善,导致完不成任务指标的,并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必须按照合同条款补齐经营期间应补毛利,并参照合同文本相关条款负违约责任2.如因公司总体经营调摆或装修影响了品牌专柜的经营,品牌供应商提出提前终止合同的,双方可视具体情况协商。3.对于涉及提前终止合同的情况,需要经过商品馆、招商部、公司经理室三方的业务分析会予以就决定。

2、招商部收到《终止联营申请表》后,严格审核合同提前终止原因,并就提前终止情况与商品馆交换意见,并上报主管业务总经理。

3、主管业务总经理审核《终止联营申请表》中的信息,如无异议,签字确认。

4、招商部收到业务副总经理反馈的《终止联营申请表》后,报送财务部一份,招商部留存一份。

5、财务部收到《终止联营申请表》后,根据应补毛利金额在结算时扣款。

6、如品牌供应商未结货款金额不足以抵补应补毛利,则品牌供应商还应补齐所差部分。

7、合同终止手续完毕后,品牌供应商在合同终止日经营结束后撤柜。

五、使用对方合同文本签订合同。

1、在与市场上占有主导地位的品牌合作时,有时需要以对方的合同文本为依据签订合同。商品馆参照公司合同文本与供应商商谈合同条款,并报送至招商部。

2、招商部针对对方合同文本进行审核,并将公司经理室及招商部对合同条款提出的修改意见反馈给商品馆。

3、商品馆根据反馈的修改意见与品牌供应商商谈,所修改内容以合同补充协议的形式体现,双方取得一致后,商品馆填写《联营合同明细表》,列明品牌所在商品馆组别、品牌名称、供应商名称、合同类型及结算方式、合同期限、包保包死任务数或扣率等信息。商品馆将《联营合同明细表》上报招商部审批。

4、招商部收到《联营合同明细表》后,严格审核合同条款。如招商部对商品馆所报合同信息无异议,在《联营合同明细表上》签字,并上报主管业务总经理。

5、使用对方合同文本签订合同与新引进品牌签订合同程序的d至j步骤相同。

六、根据签订的联营合同预估全年毛利及统计已完成毛利。

1、招商部在联营合同签毕后,以商品馆为单位,以合同签订方式为依据将联营合同划分为包保结算、包死结算、包保加奖励结算及扣率结算四类,并结合往年经营情况预测全年可实现毛利区间。

2、每月25日前,合同管理人员根据签订的合同条款预测下月毛利,并制作《各商品馆预测毛利表》,该表中注明商品馆、预估合同毛利指标、去年同期销售、去年同期完成毛利等信息。

3、每月5日前,合同管理人员根据上月销售,并结合合同条款计算各商品馆已完成毛利。并制作《各商品馆毛利完成表》,该表中注明商品馆、上月实际销售、上月完成毛利、去年同期完成毛利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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