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破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

甲方(全称):江西省宏发路桥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G106汝桂公路汝城段

乙方(全称): 韶关宏大爆破有限公司(代表人:朱旭平)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

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工程名称:G106汝桂公路汝城段A2标段

3、工程地点:K11+980~K21+400

4、工程内容:爆破石方开路基(数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为依据,以实际验收方

量为准)

5、开工日期:2011.04.20

竣工日期:2012.05.30

6、 承包方式:

(1)、甲方按包工、包机械、包火工材料油料等全包给乙方,单价每立方米

11元(自然方)。全线所有整爆破段或零爆段(包括认定的和未认定的)价格一

至,不予以调整。

(2) 、工程计量由甲方按设计图纸为依据,以实际验收方量给乙方,超爆

不给予计量。

(3)、雷管、炸药等物品由甲方代购,甲方保管,乙方每天根据施工需要领

取。

第1页,共4页

7、甲方责任:

(1)、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边桩、路基高程等施工资料,并派挖机及时为乙方及时清理爆破后的工作面,保证乙方正常有效施工。

(2)、甲方负责解决红线内的征地、青苗纠纷,保障路面畅通,不得影响乙方正常施工。

(3)、甲方协助乙方在现场搬运移动设备,在过程中发生意外损失,双方各负其责。

8、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工期要求按期完成,不得误工。否则甲方有权给予一定处罚。

(2)、如果发生由乙方操作不当造成土石方塌方,其后果由乙方负责。

(3)、爆破飞石所造成的损害由乙方承担,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必须确保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时必须戴安全帽、身穿反光服,施工路段必须安放时显的爆破施工安全标志。

(5)、乙方当天领取的雷管炸药等物品未用完的,应交回甲方保管,不得买卖、转借遗失等,如有以上现象发生情况,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及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业主的指示及安排。

9、工程质量标准:

(1)、乙方爆破的片石满足本合同段构造物施工需求(涵洞、挡土墙、坡面防护及排水工程),单个片石重量小于150kg的片石应控制在片石总量的70%以上。

(2)、乙方应严格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爆破成型的路基边坡(按普通边坡)、宽度、横坡、纵坡等应符合设计要求。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及规范施工,引起的工程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第2页,共4页

10、付款方式: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每月支付按项目部计量的工程量的70%(甲方在此支付款中相应扣除当月为乙方代购雷管、炸药等的款项);余下的工程总量的30%工程款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支付给乙方。

11、安全施工

11.1乙方应遵守作业严格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等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削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事故或造成第三人事故,每次事故在20万以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超过20万的费用甲方只负责2000元。

11.2乙方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甲方不得要求承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

12、安全防护

12.1乙方在机械设备、燃料、输电线路、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师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安全工程师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乙方承担。

12.2乙方必须按照项目部制定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护所用材料(标志、防护网及现场操作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由乙方自理。

12.3在本合同段交通未封闭前,乙方须按项目部要求进行现场交通维护,交通维护人员由乙方提供,并提供有效的安全标志,费用由乙方承担。

13、保险

13.1工程开工前,乙方为建设工程和施工场内的所有人员及财产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第3页,共4页

13.2运至施工场地内用于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由乙方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3.3乙方可以将有关保险事项委托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13.4乙方必须为人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

14、违约:在整个合同段构造物施工期间双方不得提出任何理由和要求停止施工,否则处以伍万元的违约金。

15、本合同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方贰份,乙方壹份,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签名(盖章): 签名(盖章):

日期: 日期:

第4页,共4页

 

第二篇:工程爆破合同书

工程爆破合同书

甲方:平鲁区宋井沟瓷石场工程项目部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友好合作的原则,经过双方仔细的研究和相互协商,甲方决定将甲方在山西省平鲁区宋井沟岩石爆破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进行施工爆破,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管理,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特签订以下协议条款,供双方履行。

一、工程名称: 平鲁区宋井沟瓷石场 工程项目。

二、工程地点: 山西省朔州市平鲁区宋井沟 。

三、工程内容:钻孔、爆破。

四、经协商,双方同意按爆破所使用火工品用量计费。所有火工品材料由乙方承担,乙方负责爆破作业,每爆破用炸药一吨收取综合费用人民币 贰万零伍佰圆整 。

五、付款方式:

1、甲方待乙方机械进场,开始钻孔后预付火工品材料款,供乙方采购火工品材料。

2、爆破工程结算支付,必须要有爆破工程量双方签字确认单。

六、甲乙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A、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为乙方现场提供用油,柴油价格按7000元/每吨计算,油料款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

2、保证乙方机械安全(工程停顿期间,指定乙方机械停机场所,为乙

方看管设备)

3、及时提供火工品材料费,以免延误工程进度。

4、乙方所钻炮孔,甲方第一时间给予签证认可,因甲方原因造成毁孔,由甲方承担损失。

5、爆破施工时,甲方无偿提供乙方所需的机械配合。

6、甲方负责排除有关部门及当地老百姓的干扰,为乙方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

7、乙方爆破时,甲方负责将爆破现场不属于乙方的设备及人员撤离到警戒范围以外。

8、如需要,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炸药库,在看管、保管等事项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9、及时为乙方办理签证及付款。

B、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严格服从甲方领导和现场负责人的安排和指挥,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2、做好施工及安全方案。

3、严格按公安部门规定的操作规程进行爆破作业。

4、保证安全作业,在爆破施工中发生的任何由爆破所造成的事故和任何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对爆破工程实施爆破作业后,甲乙双方第一时间对爆破现场进行认证,若出现超大粒径石块时(粒径大于2立方的),乙方必须立即处理,进行二次爆破,二次爆破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是,乙方按甲方指令所钻孔、间距起爆破后,发生超粒径现象,二次爆破费用由甲方承担。

6、甲乙双方协商制定钻孔、爆破方案。

7、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两日内钻机进场并立即开机钻孔。

七、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发生争议,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到

当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壹式伍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爆破工程结束,工程款全部付清后本合同自动失效。

九、合同中的爆破价格是以目前物资公司的市场供应价来制定,若价格调整,爆破价格也要相应的调整。

十、附加条款:

甲 方:

年 月 日 乙 方:年 月 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