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 楼 协 议 书

售 楼 协 议 书

甲方:售楼方

乙方:购楼方

一、甲方将滨海经济开发区盐二区213号楼401楼房(含楼下小屋)售给乙方,售房款为伍万贰仟元整,乙方一次性付清售楼款,电费卡、房屋钥匙交付乙方,房产证待发。

二、房屋售后当日起,该房屋213-401房权归属乙方,该楼房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在《房屋所有权证》未正式过户前,取暖费、卫生费、电视费等楼房费用暂由甲方从工资中代支,以上费用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一年一结。否则,甲方收回房产权,原房款不退还。

四、在《房屋所有权证》未正式过户前,乙方如将房屋出售给丙方,乙方必须告知甲方,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变更协议,否则从甲方工资中代支的取暖费、卫生费、电视费等楼房费用、仍由乙方在次年4月底以前一次性付给甲方。

五、在《房屋所有权证》未正式过户前。其房款(伍万元贰仟元)不能变更或另行出售,否则,甲方退还乙方已交房款并赔偿乙方伍万元。

六、在《房屋所有权证》未正式过户前。市场房价如有降低,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退款要求或借故拖欠应交甲方的费用,否则,执行第三条之规定,

七、在《房屋所有权证》未正式过户前。房屋拆迁所发生的拆迁费或其他费用的所有权归乙方。

八、楼房过户时,甲方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

十、本协议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证明人三方协商解决,协商结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证明人签字:

年 月 日

 

第二篇:售 楼 部 使 用 权移 交 协 议 书

售 楼 部 使 用 权

移 交 协 议 书

甲方:东太堡社区居委会

乙方:

丙方:苏峰装饰公司

甲方委托丙方建设的售楼部现已装潢完成经验收合格,自20xx年1月19日起,将售楼部的使用权移交给乙方。经协商同意签订以下条款共同遵守:

1. 售楼部建筑包括室内外装修都已完工。电脑.打印机.复印

机壹整套安装完好。自20xx年1月19日起交由乙方使用。空调系统和音响系统已经安装,但因天冷未调试运转,待20xx年3月15日由丙方重新调试运转完好正常后向乙方移交。

2. 使用期间发现的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通知丙方维修。保

修期后及乙方使用中损坏的由乙方自行维修。

3. 自移交之日起乙方值班人员除负责看管售楼部外同时代

为照看工程部和附属用房。

4. 当甲.乙双方停止合同时,乙方有责任将甲方交给使用的全

部财产完好移交甲方,并由双方清查签字认可,如有损坏丢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甲方(负责人)

乙方(负责人)

丙方(负责人)

::: 东太堡社区居委会 20xx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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