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会所 与 GYM兄弟广告传媒公司合作合同

澳瑞特健身(金科)店

合作协议书

甲方: 沈阳新未来健身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乙方: GYM兄弟广告传播公司 (以下称乙方)

协议宗旨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资源互补、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下列具体合作事项达成协议,具体如下:

一、协议内容

第一款 合作内容

a. 合作内容:在俱乐部进行广告媒体投放。

第二款 合作的时间及地点

a.

b. 合作时段: 2009 年 7月 30日—2010 年1月 30 日;(如未能如期开展,发布时段自动顺延) 媒体投放地点:沈阳澳瑞特健身俱乐部金科店水吧前台背景墙(700元/月)

沈阳新未来健身会所信息产业店水吧前台背景墙(500元/月)

(备注:媒体电视具体投放地点可以再调整。)

第三款 费用、预付款

乙方为甲方交付本合作费用总计(1,200元/月*6个月)7200元/半年;(大写: 柒仟贰佰元整 )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后,开始确定合作关系,在安装完广告媒体后,从第2个工作日内开始计算费用,每月28日为健身会所偿付前一个月的广告费用,由于其他原因导致的耽搁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特殊及必要情况下给予乙方经济赔偿。

第四款 货币及支付

本合同所有费用的支付以现金的形式人民币支付每月两个媒体电视共计1200元广告投放费用,乙方每月28日须向甲方财务交付钱款入账。

二、双方责任

乙方责任

1.乙方需准确确定媒体投放天数,按照媒体投放天数高效汇报甲方。

2.乙方应诚实守信按计划付款,如果延误付款时间,甲方可投诉乙方。

3.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每月给与甲方媒体宣传的支持,尽可能实现共赢.

4. 乙方在与甲方合作过程中,协助甲方运营市场,每日宣传不少于5条视频广告.

甲方责任

1. 甲方负责确定媒体的安全。

2. 甲方负责协调电源,保障媒体的正常使用。

1 健康成就生活

澳瑞特健身(金科)店

三、违约责任

1. 如果本协议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争取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2. 若三十日内友好协商仍没有解决,则任何一方可将争议提交仲裁。

3. 发生任何争议时以及就任何争议进行仲裁时,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各自

在本协议下的其他义务。

四、其他

1. 本协议的有效性、解释和履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管辖;

2.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

条款;

3.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甲方签署人: 乙方签署人:

签署时间: 签署时间:

盖 章(签字):

盖 章(签字):

2 健康成就生活

 

第二篇:与广告公司合作合同

长期合作相关协议

广告主名称(以下称甲方):

广告经营者名称(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目前媒体实际情况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 广告项目名称:                                                               

二、 广告包括但不仅限于印刷、展架、易拉宝、喷绘、写真等。

三、 广告制作完工时限:签订合同收到甲方预付款后十伍个工作日内。

四、 完工验收:

广告制作完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接到验收通知书 7天内组织验收完毕,逾期视为验收合格。验收标准为甲方签署的设计稿件、印刷、展架、易拉宝、灯箱、喷绘、写真等小样。

五、 广告版面、结构图纸设计由甲方提供。

六、 付款方式:

半年结算一次,以公司转账方式。

七、 甲方权利与义务:

1. 向乙方提供广告发布审批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监督乙方广告制作的质量和施工进度。

3. 按合同规定及时付清款项。

八、 乙方权利与义务:

1.严格按照双方商定设计方案图纸进行施工,确保质量按期竣工。

2.广告发布期间,如遇画面明显褪色、破裂,乙方负责无偿进行更换。

九、以下原因,工期可相应顺延:

1. 甲方要求变更制作量或设计的。

2.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

十、 违约责任:

若乙方未按期完工,按扣除一定违约金。

十一、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公章后生效。

十二、 本合同一式 2 份,甲方执1份,乙方执1份。

十三、 其它说明:

1.本合同签订地点:乙方办公场所所在地                                                                            。

2. 甲方的关于稿件确认人、有关往来文书交收人为                                         

3. 本合同所列价款、定金均为人民币现金。

十四、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户外广告管理规定》执行。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章):                              单位名称 (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九条:附则

    1、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之附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4、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节不成的,双方同意由仲裁委员会仲裁。

    6、合同期满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如续订合同,应在该合同期满七天前向对方提出书面意见。

    7、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