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论人与自然的关系

单位: 宁夏大学教育学院现代教育技术 姓名:邵俊俊

摘要:随着全球生态的日益恶化,人与自然的关系也倍受关注。人类与大自然是一个紧密相联的整体,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已经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本文从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出发探究了人与自热的辩证关系,并在此基础上推动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一、人与自然的发展历程

人类诞生之初,在那个茹毛饮血,、甚至还没出现刀耕火种的遥远年代,是完全依赖与自然的,此时此刻的人类也只是出于动物的本能去利用自然。渐渐地,在自然界的长期演化中,人类在长期的劳动中逐步形成了认识与运用自然规律的能力,逐渐从从动物之中分离出来,形成了超越其他物种的智能。然后,在很长的一段时间内,人类都以自然界统治者的身份自居,肆意地统治自然,奴役自然,破坏自然,尤其是工业文明时代,人对经济利益的追求造成对自然的泛滥破坏,造成生态资源环境,人类生存发展环境,社会经济生存发展环境的严重破坏。人类注意生产行为所引起的较近的或大或小的利益,却忘记了用发展的眼光去认识长远的结果。自然界遭到人类的残酷对待而产生“报复”行为,比如厄尔尼诺现象,海啸,臭氧空洞等等,这些都是一点一点的破坏积累起来酿成的巨大灾害。人们以为自己战胜了自然,可以凌驾与大自然之上,陶醉于对自然的奴役,其实是不应该在人与自然之间构建战胜与战败的关系。因为人类并不是战胜了自然,而是人们改造自然的一切成就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取得的。恩格斯曾经论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xx年版第383页)因此,在遭到自然的“报复”之后,人才开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加上随着科技的进步人认识自然规律也取得了巨大进步,才明白到人类应该合理有效地利用自然,应该科学地而不是盲目地改造自然,开始深思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是论证了否定之否定规律的,即他们经历了肯定(人与自然和谐)—否定(人与自然分离对立)—否定之否定(重建人与自然的和谐)的过程。这是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关于劳动由人的本质表现(肯定)到异化(否定),再到异化劳动之扬弃重新使之成为人的本质(否定之否定)的论述。

二、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

(一)人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

它包括人是自然界的产物和人是自然界的组成部分这两层含义。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自从自然界有了人类以后,人类便成为自然界的一部分,并参与着整个自然界的发展,“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一方面具有自然力、生命力,是能动的自然存在物。这些力量作为天赋和才能,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另一方面,人作为自然的、肉体的、感性的、对象性的存在物,和动物一样,是受动的,受制约的和受限制的存在物站在“自然界之外”(人不是“站在自然界之外”的存在物,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之中的”马克思指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同时,又指出人与纯粹的自然存在物(如植物、动物、微生物等)之间的本质区别。在他们看来,把人看作是自然界的一部分,是在“第一性”和“第二性”的意义上讲的。

从存在是第一性的意义上看,人类与一般自然物并没有什么区别,人与一般自然存在物的区别,不在于人是不是自然存在物,而在于人是有意识的“能动的自然存在物”。人的这种“能动性”、“意识性”主要体现在劳动和实践中,正是因为人的劳动和实践,“自在自然”才变为“人化自然”。

(二)人与自然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的辩证关系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与自然界是不可分离的,没有孤立的与自然界相脱离的人,同样,“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人与分离的自然界,对人来说来也是人与自然之间的辩证关系,主要体现在 “自然界作用于人”,“人也反作用于自然界,改变自然界,为自己创造新的生存条件。”一方面,人依赖于自然界又作用于自然界。“人靠自然界生活。这就是说,自然界是人为了不致死亡而必须与之不断交往的人的身体”;同时,人类的活动也必然改变自然界的面貌,在自然界打下自己的印记,即所谓“人再产生整个自然界”。另一方面,人的活动也要受到自然条件和自然规律的制约。自然界为人类社会生产提供物质资料,“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人们就没有生活资料,“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存在”,人们 “就什么也不能创造”。人在同自然界打交道时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报复。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报复了我们”,“我们必须时刻记住,我们统治自然界,决不像征服者统治异民族一样,决不像站在自然界以外的人一样,相反,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属于自然界,存在于自然界的,我们对自然界的整个统治,是在于我们比其他一切动物都强,能够认识和正确运用自然规律。我们今天所面临的生态危机,不正是人们违背自然规律,过度地开发和不适当地改造自然造成的恶果吗?自然界是人类的 “无机身体”,因此,毁灭自然,就等于毁灭人类自己。

(三)人与自然的相互依存、和谐统一

马克思在强调人与自然的区别时,又指出了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自然界相联系,也就等于说自然界同自身的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和自然界是相互依存、和谐统一的“非对抗性”的关系,而不是“你死我活”的斗争关系。现代系统论已证明,地球是人与其依赖于生存的自然界构成的一个巨系统,离开系统的任何一方,系统就要失衡。自然界为人类生存和发展提供了衣、食、住、行,人也应为自然界的生存和发展提供条件,人与自然的关系应当是人类 “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交换”。马克思要人们不仅应“明确认识到人和大自然的和谐统一”,而且要认识和把握这种统一的本质,即“社会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人的人道主义”。马克思把人与自然的统一落实到人类社会,这说明了只有在人类社会中,人才能把握人与自然的关系,因为人与人的社会关系制约着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的矛盾的最终解决,要依赖人与人的社会关系的彻底解决,马克思预言了人与自然的统一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真正解决。摆正人和自然的关系是一切科学和哲学研究的理论前提,正如物理学家普利高津所说:只有从我们在自然界中的位置出发,才能成功地与自然界对话,而自然只对那些明确承认是“自然界的一部分”的人作出回答。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精辟论述,为我们正确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保持人与自然和谐、协调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指明了前进方向。

三、正确看待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

有不少文献引用恩格斯的论断:“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xx年版第383页)这一著名论断已经成为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经典言论。现代人为改造自然所取得的成就而感到自豪是可以理解的,但是这些成就并不意味着人类战胜了自然。所谓战胜或胜利,通常是相对于战败或失败而言,既然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就应当改变长期以来形成的征服和战胜自然的观念。不应在人与自然之间人为地构造战胜和战败的关系。事实上,人们改造自然的一切成就都是在自觉或不自觉地遵循自然规律的前提下取得的,没有理由说是战胜了自然。何况这些成就往往存在对自然和社会的负面影响,最终或多或少招致自然的报复。恩格斯当年所分析的美索不达米亚、希腊、小亚细亚和欧洲一些地方破坏自然而遭受报复的情况,同现代社会的情况相比,可谓小巫见大巫。由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少数发达国家大量排放各种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的化学物质,导致全球温室效应增强和臭氧层破坏,危及整个人类生存和发展,不得不通过国际协议来减少温室气体和消耗臭氧物质的排放;一些杀虫剂和化学物质最初被研制成功时曾誉为重大发明,并大量使用,后来才发现最终却会严重危害人自身,不得不禁止使用;一些国家和地区实行“先污染后治理”的发展模式,各种污染物大大超过环境承载限度,不得不投入并消耗巨大的人力物力财力来治理污染,实际上在很大程度上抵消了经济发展的成果,甚至得不偿失;国内一些地方毁林开荒,导致土地荒漠化,最终不得不退耕还林。这类事例不胜枚举。所谓自然的报复,是一种拟人化的说法。自然是按照客观规律运行,本来不存在什么恩赐和报复。但是因为我们人类宣称要征服和战胜自然,常常违反客观规律,结果遭受损失,在观念中被认为是自然的报复。不论怎样看,人类都需要冷静地反思自己的观念和行为。自然具有无限的广阔性和复杂性,总是存在未知领域,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人类认识、改造和利用自然的能力是有限的;自然规律具有客观必然性,无论古代和现代,人类都必须遵循自然规律,违反自然规律最终会自食其果。现代人无需回到过去敬畏自然和盲目崇拜自然的状况,但在自然面前保持谦虚谨慎,虚心向自然学习,在按自然规律办事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不失为明智的态度。

参考文献:

[1]北京师范大学等七所院校编:《欧洲哲学史教程》,福建人民出版社19xx年版,第233页。

[2]笛卡尔:《哲学原理》,转引自北京大学哲学系编:《人与自然》,19xx年版,第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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