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该书的主人公霍尔顿是个16岁的中学生,出生于富裕的中产阶级家庭。学校里的老师和自己的家长强迫他好好读书,为的是出人头地,以便将来买辆凯迪拉克,而他在学校里一天到晚干的,就是谈女人、酒和性,他看不惯周围的一切, 根本没心思用功读书,因而老是挨罚,到他第四次被开除时,他不敢回家。便只身在美国最繁华的纽约城游荡了一天两夜,住小客店,逛夜总会,滥交女友。他在电影院里百无聊赖地消磨时光,糊里糊涂地召了妓女,情不自禁的与虚荣的女友搂搂抱抱。与此同时,他的内心又十分苦闷,企图逃出虚伪的成人世界去寻找纯洁与真理的经历与感受。这种精神上无法调和的极度矛盾最终令他彻底崩溃,躺倒在精神病院里。

从表面上看,霍尔顿不求上进,抽烟、喝酒、乱谈恋爱甚至找妓女,简直是个糟糕透顶的“坏孩子”,如果光看这些外表上的不良倾向,当然无法真正理解霍尔顿。

他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其中,霍尔顿穿过六十多条街的描写,他不停地在城中穿梭,不停地疾走,似乎是想要脱离整个世界。一刻也不愿意停止的霍尔顿,表面的玩世不恭无法掩盖内心的恐惧和愤怒。

他的心非常柔软,却过于冷静,他说的话令你笑,但同时鼻子有点酸,他爱

着你时,非常温柔和安静,他鄙视你时,是在鄙视你身上的他自己,而他对一些人真正的讽刺,足可令人警醒。 通过他的眼睛,我看到了当时这个社会的虚伪。有时候,我觉得,他是彻彻底底的善良,以至于彻彻底底的脆弱,以至于不能融入这个邪恶的社会,他的善良简直让我感动,又压抑得让人想哭。他憎恶没脑子的姑娘,但却比谁都尊敬她们,他爱那些真正聪明的姑娘,用心去爱,爱到让我无法相信一个青春期的男生会有这么细腻和温柔的情绪。我说他是有道德洁癖的人。他不像我们,我们有时自己就不道德,有时自己道德但也能理解别人的不道德,我们是自私的凡人,快乐的大多数,因此我们还喜欢这个世界。人把一切都看得太透,就往往无法幸福。霍尔顿承认,你必须想这一切“想得恰到好处”,才不会为这个世界难受。 当然,霍尔顿的颓废表现,也警示我们在人生中要走一条自爱的道路,社会的光明黑暗让每个人的命运跌宕起伏,但不管是绝望还是希望,都要咬牙坚持,热爱生命,相信未来。

“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在那混帐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有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一个人的十六岁,不要害怕,不要彷徨。

成长的过程就是在走一条道路,而这条道路上不是一帆风顺的,充满坎坷和罪恶。成长的标志不是发现了罪恶,而是学会如何面对发现的现实。我们在成长

中应该学会应对现实并保护自我,既然罪恶与人类共存,就得学会一定程度的妥协,接受社会的多样性与复杂性,但最根本的,依然是做好真正的自己。倘若软弱,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

句子摘抄:你不管做什么事,如果做得太好了,一不警惕,就会在无意中卖弄起来.那样的话,你就不再那么好了。(高调做事,低调做人。)

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一个成熟的人应该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的死去或卑贱的活着。)

 

第二篇:麦田里的守望者书评

读《麦田里的守望者》有感

读完这本只有十几万字的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轻轻的合上书,心中一直有种似乎无法言语的东西在,和主人公霍尔顿有关。

作为作者塞林格一生之中唯一一部长篇小说,这部小说却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在美国社会和文学界产生了重大的影响。只要你稍微读上几页,你就会发现这篇小说的艺术风格或是写作手法与你读的其他小说截然不同,这是作者的一个极为成功的创新——通过主人公第一人称的口吻去叙述全篇,手法新颖。更为重要的是全文那种现实主义的笔风,现实而又生动细致的描绘了一个生活在美国中产阶级家庭的,苦闷,彷徨的一个青少年的精神世界。从而表现了那个时代在美国存在的一种不正常而又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史学家们称之为“垮掉的一代”或者“垮掉分子”。因为主人公霍尔顿实际上就是垮掉分子的代表,这也许是一本书的最大主题所在。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小说大量的心理描写,主人公霍尔顿的心理独白运用,这很好的表现了他的内心世界,让人能直观的去了解。

再来我想谈谈主人公霍尔顿,真是个给人影响深刻的家伙,对于他,我的情感确实很复杂,难以以一种或两种的感觉去表达,我想着正是因为人物他本身所塑造的性格的多样性造成的。开始读的时候,无疑会把他认作一个混账家伙他满口脏话,吸烟,对周围的一切充满着种种不满,他第四次被学校开除,还不忘数落学校一番。实在是一个坏孩子。再被学校退学之后,他没有回家,而是去了纽约漫无目的的游荡。这点倒是和很多考试考砸了,或者在学校犯错了学生一样,害怕回家。不同的是霍尔顿并不怕父母的责问,而是腻烦了他们唠叨,想等他们平静了在回去。生活在这个时代的我很难去想象他得生活,混乱而且充满危险,他去住小旅馆,逛夜总会,酗酒,抽烟,还会去勾搭女人,天呀,他还没有成年。这样的生活足矣在他人生写下失败二字,恰巧人们的这种评判是他所不屑的,他认为学校家长要他拼命读书只是为了“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混账凯迪拉克”他鄙视他那位敬佩老师告诉他的信条“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去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的活着”。他的确很是混账,可是同时他却与那些真正混账不同,我这话说得不够清楚,这样说吧,他有自己的理想追求,他不会去同流合污,他鄙视没有爱情的性。可是现实很无奈,他也必须和这种无奈做一种妥协。这种性格行为上的矛盾赋予了人物那种代表性,能激起人们共鸣的代表性。混账的行为和纯洁的理想的共存。

小说还给我带来了淡淡的感动,不是很多很强烈那种,只是淡淡的,却也让人回味。“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游戏。几千几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

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混账的悬崖边。我的职务是在那儿守着,要是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事。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霍尔顿这种东方哲学式的理想是多么单纯,每每读一段话都给人莫名的感动。还有一个感动的片段是小说的结尾,当霍尔顿决定去西部之前他把妹妹老菲芯约出来,他只想去见她,和她说一声,而不是父母。他要妹妹去坐旋转木马,自己看着。即使下着雨他也在看在,这种亲情我想是值得去称赞的,是宝贵的。

小说也就这样结束了,主人公是在没那心情再去告诉我们下面发生了什么。呵呵,小说并不优雅,但是读完却给我们带来了内心平静的思考,那个东方哲学的理想我们是否曾怀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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