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十八大理论文章--提案工作

学习贯彻十八大精神 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

提案工作是政协一项全局性、经常性、基础性的工作,是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形式,是亲民、爱民、紧密联系群众的重要体现。党的十八大报告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行动指南,把协商民主写进党代会报告是十八大的重要历史贡献,也是重大理论创新,提出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进一步强调了政协提案工作的重要性。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十八大精神,在工作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做好政协提案工作,为推动XX经济发展献智出力。

一要深化学习、更新理念,自觉增强责任意识。提案工作是政协履行职能的重要方式,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到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民主政治建设的方方面面。中共十八大报告强调,“要完善协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机制,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界别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积极开展基层民主协商,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因此,政协机关干部、政协委员和提案办理单位,一定要加强学习、深化认识、更新观念,切实改进和加强提案工作,努力使提案工作实现从数量向质量的转变,从会议集中提案向会议与

经常性提案结合转变,从注重委员个人提案向个人与界别集体、专委会提案并重转变,不断提高提案工作水平,更好地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要加强政协机关学习,利用政协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机关学习会议认真组织学习,全面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指导提案工作的能力。要加强政协委员学习,立足发挥委员主体作用,坚持抓好培训辅导,提高委员整体素质和开展提案工作的业务能力。要加强政协专委学习,充分调动专委会发挥基础作用,组织专委会委员讨论学习提案工作条例、借鉴提案工作经验,不断提高服务提案工作的水平。要加强承办单位学习,采取以会代训等办法,组织提案承办单位广泛宣传、认真学习全国、省市“两办”《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意见》及实施意见,努力推进提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发展。

二要加强调研、服务大局,切实提高提案质量。提案质量是提案的生命,直接关系到提案作用的发挥、参政议政的成效,按照“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的要求,高质量的提案应具有宏观性、反映大事,具有准确性、言之有据,具有可行性、建议具体,具有规范性、便于处理。提高提案质量是一项系统工程,应从以下五个方面狠下功夫:一是精心组织,努力扩大知情面。让委员知情是委员参政议政的前提,也是提高提案质量的前提。要通过组织形势报告会、情况通报会、印发学习资料等方式,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党政机关的重大决策,使委员了解上情;通

过组织委员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和视察了解下情,掌握基层的第一手材料,使委员全面、深入地了解和反映各界群众的呼声。二是围绕中心,找准角度选好题目。要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选题,从宏观方面着眼、微观方面入手,在宏观上把那些带有战略性、长远性的经济规划作为重点,在微观上要具体为各项经济工作的发展献计出力,参人民之所想,议人民之所欲,做到参在点子上、议到关键处。三是深入调査,科学分析。调査研究是人民政协的基本功,也是提高提案质量的有效途径,只有通过深入调査,才能倾听到基层群众的反映,真正了解到社情民意,提案选准题目后,要超前进行深入调査,对掌握的第一手材料进行整理分析,形成建议有方、协商有据、监督有理、落实有力的提案,真正体现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可行性。四是广征博采,发挥政协整体功能。政协提案包括委员个人提案、联名提案、小组提案、联组提案、党派团体提案、专门委员会提案,在征集委员个人提案的同时,特别要重视专委会和党派团体的提案,多方扩大提案来源,进一步提高提案质量。五是立章建制,创新提案工作机制。保证提案质量不断提髙,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必要的规章制度,实现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毎年制定政协工作要点和活动计划,应将提案工作贯穿始终,纳入议事日程。要建立健全委员活动制度、表彰优秀提案和提案办理先进单位等制度。

三要改进方法、完善机制,努力增强办理实效。继续推行协调督促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县委办、政府办之间的联系,选

定重要提案报送县委、政府领导阅批,协调解决突出问题,促进重点提案办理。在协商方面,一是交办明确责任,及时与县政府沟通。每年全委会议之后,县政协及时与县政府衔接召开提案交办会,将办理任务分解安排到具体承办单位,对提案的办理工作实行政府挂账销号、领导联系包案、部门承办答复“三签字”制度,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要求,做到了事事有着落、件件有人办。二是商办细化措施,及时与承办单位沟通。提案交办后,县政协及时与承办单位交换意见、制定方案,召开协商会议专题研究细化工作措施,并在办理过程中积极组织人员深入承办单位和办理现场协调解决存在问题,承办单位把提案办理与本职工作紧密结合、相互促进,通过组建领导小组、完善落实机制、论证配套项目,保证提案办理质量。三是议办吸纳民意,及时与提案委员沟通。为了使提案办理结果让委员满意、人民满意,在召开提案协商会、开展提案督办活动,以及每半年由政府领导在政协常委会议上通报提案办理情况时,都邀请提案人参加会议,带着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表意见,充分体现提案办理的民意基础。在督办方面,一是重点提案领导带头督办。把提案办理同政协调研视察活动、专题议政会、反映社情民意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加大跟踪督办、现场复查力度,切实增强办理实效、体现提案价值。坚持领导包案督办制度,形成政府与政协相互支持、共同协作的工作格局,对重点提案

由县政府、县政协领导现场协调督办,促进提案办理工作落实。二是热点提案委员面商督办。在提案办理过程中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由提案人、部分委员及承办单位领导参加的跟踪视察、现场督办活动,让委员适时参与,目睹提案办理的真实情况,与承办单位协商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提高了提案办理工作透明度和委员满意率。三是难点提案多方联合督办。对于办理难度比较大的提案,采取多个职能部门和单位共同协商、联合办理的方式,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全力配合落实。充分发挥政协学习提案与法制委员会的组织、指导、协调、服务等桥梁纽带作用,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提案者的沟通、联系、协作,促进提案办理良性互动。建立宣传引导机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对提案工作进行宣传,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扩大群众参与面、知情面和提案工作的影响力。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