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调查报告

公务用车,一般是指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组织和个人用于工作、业务、接待等公务活动的各类汽车。作为职务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车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和腐败现象时有发生,领导挪用公款甚至扶贫款购置车辆、公车私用等现象和案件在媒体上经常遭到曝光,人民称这是“车轮上的腐败”,而且反映强烈, “公车不公”引发的呼声已成为备受社会关注的焦点,并且已经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代表提出的议案资料表明:“八五”期间,全国购买公车耗资720亿元,年递增27%,大大超过同期GDP的增长速度。20世纪xx年代后期,我国约有350万辆公车,包括司勤人员在内,耗用约3000亿元人民币,已经成为财政不堪重负的大包袱。正如全国政协委员们的大声呼吁,公车改革势在必行。

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愈来愈明显。全国各级各地方对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也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但都未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加快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步伐,我们对全市近年来公车购买、使用和管理情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并深入分析了现行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弊端,在认真借鉴国内城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我市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具体办法和政策建议,供领导完善决策和部门实施公车改革时参考。

一、我市公务用车的基本情况

我市现行的公务用车制度基本上沿用了供给制,它以行政配置为手段,靠计划批示来控制,从买车、管车、养车到用车各个环节,一切费用都由国家或集体用公款来支付。据市纪委统计,我市目前公务用车共有870辆:其中,市级机关部门455辆,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265辆,乡镇一级政府150辆;按市编委统计,我市现有在编司机142名,临时司机255名;市财政局20xx年总的财政支出为10亿元,公务用车消费为6960万元,占总财政支出的6.9%。

近几年来,我市对公务用车配备和使用加强了管理:制订了一些政策,对党政机关的公务用车的编制、标准配备、购置更新等进行规范化管理、阳光操作;同时也加大了对违纪使用公车案件的处置力度;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作了一些探索,在规范公车使用、降低财政支出等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现有公务用车制度的弊端仍然十分突出。公车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依然存在,特别是我市近期发生的几件公车私用的案件,群众反响很大,人民群众对于公车改革的呼声日益强烈。

二、目前公务用车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

由于制度的不规范,所造成目前公务用车问题,全国各地区各部门也大同小异,就我们瑞安市而言,主要存在以下四方面的突出问题:

1、公务用车的费用过高,财政负担沉重。公车理应用于执行公务,但在使用过程中往往不计成本,不管办事的距离远近,能用公车的一律用公车。再加上用公车办私事个人不必

付任何费用,不用白不用,用了也白用,何乐而不用同时监督管理制度有漏洞,公车消费中存在腐败行为。公车维修的“猫腻”最多,吃回扣已是公开的秘密。有的汽车修理厂为了留住客户,以不正当手段吸引公车司机经常上门修车,按修理费用的一定比例返还司机,有的司机需要什么就给什么,有的则按司机的要求开#5@p,单位能报多少,#5@p就开多少,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由公家负担,其结果是公车修理费用大大增加。公车加油也有不小的“黑洞”。偶尔会出现,多开、虚开#5@p现象。这样一来,公车的运行成本远远高于其他车辆也就不足为怪了。据不完全统计,每年一辆公务车的运行成本(含司机工资、福利)至少在6万元以上,有的甚至超过10万元,再加上车辆的价钱,一辆公车一年的费用大概在20万元以上,人民群众形象地比喻是“屁股底下一层楼”。地方公车消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在6%~12%之间,有些地方甚至更高。

2、公车私用现象严重,公车成为权力象征。由于制度缺乏约束力,导致公车私用现象屡禁不止。公务车早已成为主人身份、地位、权力的象征,不少领导干部都是一人包一辆车,到了无车不出门的地步,严重脱离了群众。单位或部门的公车使用虽有相应的制度,但是这些制度形同虚设,因为公车费用不仅全部由财政采承担,而且个人(驾驶员)有时还享受出车费、加班费等。正因为如此,政府虽然三令五申,公车不公、公车私用等不正之风愈演愈烈,公车迎亲、公车旅游、公车扫墓、公车钓鱼、公车接送子女上学等现象早已是司空见惯。市纪委纠风办每年在节假日进行的突击检查中,查证违规使用的公车达30辆。少数人更是凭借手中的权利或职务上的便利,使得公务车几乎成了他们的“私家车”,上下班哪怕几分钟的路要坐车、下班后赴宴要车、节假日走亲访友要车,甚至家属子女、七姑八姨办私事也要车。据调查,在某些地方公务车公用占三分之一、干部私用占三分之一、司机私用占三分之一,公车不“公”日益严重。有的领导干部上班时间由司机驾车,下班后和节假日自己开车,更有部分领导干部干脆自己驾车,让在编司机“休息”。

3、公车使用效率低下,浪费惊人。资料表明,社会其他运营车辆每万公里运行成本为8215元左右,党政机关则的公务用车运行成本高达数万元,每辆出租车的使用效率至少为公车的5倍以上,而运营成本仅为公车的13%左右。效率的低下,造成自然资源的极大浪费。另一方面,由于现任领导都有相对固定用车,有的则成了专车。由于是领导的专车,其他需要用车的业务处室却很难用到车,造成了公车的闲置浪费。

4、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轿车问题屡禁不止。我市目前车辆配备的标准是根据市委发

[1997]121号《关于市级党政机关小汽车配备数量实行编制管理的规定》,乡镇参照实行。但是在现实中,超标准配备车辆仍然存在。据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调查:20xx年,全市61个市级单位238辆(其中轿车204辆。面包车34辆,不含特殊单位的专用车辆)的公务用车中按现有标准衡量,达标的单位19个,未达标的单位1个,超标的单位37个,超标率达61%。

三、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主要做法

改革公务用车制度不仅是当今社会的热门话题,也是各级机关一直在努力解决的现实问题。从19xx年起,我国公车改革进入“快车道”,许多城市都在积极探索改革现行公车制度弊端的有效方法。从先行改革的地方情况分析,改革的思路和举措大体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一)公车服务市场化:一是实行“公车租用”,即部门、单位相对集中的区域将车辆集中管理,成立车辆管理服务中心,将党政机关现有公车整建制转为经营性实体,模拟市场经

营实行有偿服务。按市场租车计价方式,向部门、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偿用车服务。公务人员按照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或实行费用包干,需用公车时按里程、车型交纳费用。这种改革方式的最大好处是积极稳妥,既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原有公车制度的弊端,又照顾到目前驾驶、后勤人员无法安置的现状。

山东省泰安市于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市直机关管理局车辆管理中心,规定各部门和单位除保留一辆工作用车外,其余车辆和驾驶员全部由车辆管理中心集中管理,统一调度,计价使用。部门按每车每年8000元的标准领取用车代币券,超支不补,节余归己。当年x月,泰安市53个党政机关搬到新大楼,1700多名公务员从部门领导到一般干部,上下班都持市财政局统一办理的乘车证,搭乘由公交公司开通的专线公共汽车。同时,泰安市把GPS卫星导航定位系统引入车辆管理,指挥中心根据每一辆车的行驶路线和所处位置,在全国范围内及时就近调度用车,从要车、派车、行程、耗油、计费到问题处理等全过程实现了智能化管理。这种公务用车形式,改变了“家庭式”、“小而全”的公务资源配备方式,实行资源共享。

二是实行“私车公用”。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私有车辆越来越多,其中不乏机关工作人员,私车公用就是指当公务需要时,由单位指派干部驾驶自备车招待公务,补助标准以二人乘坐公交车及三轮车计算。其优点就是能有效解决派车难、节约经费开支、提高工作效率等问题。也能达到减少公车数量、方便工作的要求,针对目前的公务用车制度也能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乐清市教育局自从20xx年x月试行私车公用制度以来,达到比较好的效果。据该局的资料显示20xx年x月、4月该局平均每次下乡的费用分别是108。57元和133。54元,而试行私车公用后,20xx年x月、4月的平均每次下乡费用分别为80。74元和94.65元,同期相比,平均每次下乡费用节约27.83元和38.89元;私车公用和乘坐公交车下乡进行比较,20xx年x月、4月私车公用下乡每次费用分别为64.33元和54.37元,乘公交车下乡费用分别为110.28元和123.95元,平均每次节约45.95元和69.58元,从数字上可以看出私车公用后,经费得到了很大的节约,同时,与同期相比,下乡的次数明显增加,干部的下乡积极性明显提高。

(二)公车分配货币化:取消或保留少量公务用车,发给一定交通补贴。公车分配货币化,即实行“岗位补贴”,就是公务人员(有些地方是主要领导除外)彻底取消公车待遇,按级别、岗位发放交通补贴,从而变过去的“暗补”为“明补”。与“公车租用”相比,“岗位补贴”更符合职务消费货币化的市场经济法则,也与国际惯例相接轨,是一项从根本上杜绝公车弊端的改革举措。从目前情况看,已进行车改以及将要进行车改的城市,大多数采取了此类方法。交通补贴的发放又分为按月发放(以现金的形式随工资发放)、一次性发放、包干使用等形式。

1、按月发放交通补贴。将对全市公务用车实行货币化改革,即以货币形式发给公务员交通补贴。其具体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领导干部、司机可享受拍卖价一定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地区核定。

湖北省老河口市是中纪委职务消费综合改革试点市,其公车改革的做法是:车辆向社会公开拍卖。领导干部、司机均可参加竞拍,司机可享受拍卖价20%的优惠。行政、事业编制的司机进行转岗,年纪大的提前退休,拍得汽车的司机,两年内发给每月70%的基本工资。干部发给交通补贴,标准为:最远的乡镇党政正职800元月,较远的700元月,较近的600元月,部门一把手最高的600元月,中间的500元月,最低的400元月。副职减半。

无锡市乡镇机关公车改革的做法是:全市(含江阴市等9个县级市和区县)所有乡镇将公车拍卖,按照职务、岗位发放交通补贴。补贴标准由各区县核定,但总体上镇党委书记、镇长每月补贴额度一般不得超过2500元,其他职务依次递减。

2、一次性发放交通补贴。一次性发放即给车改对象一定数额的购车补贴,并由公家负责车辆保险、养路、年审等固定性费用,其他如汽油、维护、路桥、停车等日常费用均由个人支付,单位不再发给其交通补贴。采取这一改革方法的一般多经济较发达地区。具体做法是:一次性给车改对象每人发购车补贴,明确个人享有使用权期限,产权依然归单位所有,期限满后产权归个人,公家不再负担任何费用。

东莞市沙田镇的做法是:将现有的14辆公车保留4辆,其余10辆据车况定价后,七折卖给车改对象,可分期付款。购车者每年发5000元补贴及负责汽油费用报销,其他费用均由个人负担,此项做法实行后,每年节约经费约46万元。

3、包干使用交通经费。包干使用即对用车费用限额包干,超支自负,节余按比例给予奖励。这种费用补贴方式整个过程不出现货币,避免了一些矛盾,也被称为“准货币化模式”。

江苏省东台市的做法是:在拍卖公车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基础上,对公务交通费实行“总额控制,分档包干”。乡镇领导干部公务用车费用包干到人,其包干标准的确定主要考虑三个因素:一是乡镇经济总量、经济实力;二是距市区路程远近;三是领导干部的职务、分管工作任务等。市直机关根据车辆数和公务人员数核定交通费,即在每辆车核定年费用1万元的基础上,区分单位类型确定人均交通费定额,公、检、法、纪等执法执纪机关800元人,其他机关部门509元人,中小学校89元人。公务交通费用以包干券形式发放,超支自负,节余按29%奖励给个人,其余转到下年使用。对特殊情况用车,费用买报买销,但要经过严格的审批手续加以控制。

(三)公车管理规范化:完善现有的公务用车制度,控制车辆的购置、使用和维修,堵塞公车管理中的漏洞。在完全取消公车条件尚不成熟的情况下,一些地区通过严格控制公车购买,规范公车使用、维修制度等,加强对公务用车的监督和管理,为下一步公车改革做好准备。

 

第二篇: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调研报告

一、我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工作成效

近年来,我市干部人事制度在市委领导下,积极改革,稳步推进,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六方面:一是重德才、重实干、重基层的导向更加鲜明。市委始终把以德选人放在第一位,坚持在选人用人中看政绩、看奉献、看群众认可,一大批在服务“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提拔使用。市委始终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优秀干部。区县四家班子成员三分之二以上是从基层一线选拔上来的。20xx年以来,面向县(区)、乡镇选调市级机关干部近200人,选拔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近100人,50多名优秀村、社区干部被定向招录为公务员或副科级领导干部,尤其是20xx年,专门面向具有乡镇街道工作经历的干部,公开选拔了10名副县级领导干部,树立了重视基层的用人导向。二是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化进程快速推进。按照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要求,制定出台了进一步规范选拔任用市管领导干部初始提名工作的意见,积极采取全委会推荐、基层组织推荐、个人推荐、公开选拔、非定向推荐等方式提名干部,干部提名方式进一步丰富,选人视野进一步拓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必经程序,民意调查得到广泛运用。全委会、常委会任免干部票决制得到普遍推行,20xx年以来,市委常委会票决干部任免1000多人次、县(区)委常委会票决干部任免1万多人次,市、县区委全委会票决干部近1000人次。通过各类媒体定期不定期宣传干部工作政策法规、原则条件、方法程序,公告领导干部任免情况,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加大。三是干部人事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根据中央“一纲要、三条例、十一个配套法规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了一批相配套的制度。特别是在《干部任用条例》出台以后,重点围绕干部选任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不断建立和完善程序性规定。20xx年,制定了《干部选任规程》,明确了21个工作程序、20项相应工作制度,规范民主推荐、讨论决定、任职等环节。20xx年,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又集中出台了10项制度措施,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四是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不断丰富。积极探索实践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20xx年至20xx年,全市公开选拔县、科级领导干部300多名;市级机关中层干部全面推行竞争上岗,20xx多名干部通过竞争上岗走上领导岗位,一大批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积极采用公开竞聘方式,选拔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今年,采用这一方式,在蜀光中学、市职业技术学校、釜溪职中选拔了4名副校长,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面实行公推直选,开展了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点,试行了乡镇党委书记代理制。经过积极实践探索,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公开竞聘、公推直选等竞争性选拔干部方式,已形成了一套科学的操作办法。五是干部交流工作扎实推进。着眼于优化班子结构、培养锻炼干部,加大了区县之间、市级部门之间、区县与市级部门之间的交流任职力度。20xx年至20xx年,领导干部交流面达70%。六是整治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成效明显。近年来,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了选人用人监督机制。市委制定了组织部门干部监督工作规程,明确了29个监督管理重点。建立了上级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制度,普遍推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20xx年至20xx

年,审计县、科级领导干部达300多名。在全省率先开通了手机短信和12380网上举报平台,干部监督举报渠道进一步畅通。市委和6个区县委均开展了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工作。市委全委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总体评价满意度达80.20分。20xx年全国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中,我市四项指标均在80分以上,居一档次水平。

回顾近xx年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历程,主要特点是:一是坚定不移的贯彻中央和省委要求,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市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推进改革提供了坚强的组织领导保证。二是坚持结合自贡实际,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自贡是座老工业城市,与其他市州相比,机构多、干部多、财力不足。始终始终立足这一实际,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大格局中统筹考虑,坚持每一项改革都有利于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分清轻重缓急,分类指导,抓住改革中的重点、难点问题,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集中力量进行攻坚,推动改革全面深化。四是坚持继承优良传统与改革创新相结合。坚持过去行之有效的好经验好做法,同时深入研究和解决干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自觉地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大胆开拓创新。以上这些经验,应当成为今后工作的重要指导原则。

在认真总结成效和经验的同时,我们仍然要清醒地认识到,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虽然取得了重大进展,但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还未得到根本解决,面临的问题还有不少。比如,干部选拔任用的民主机制不够完善,群众参与渠道不多;干部考核评价机制不够科学,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科学性还不够高;干部竞争择优机制不够完善,干部能下能出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干部激励约束措施不够有力,经常性了解干部的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选人用人上不正之风仍然存在,拉票贿选时有发生;等等。这些问题尽管不是主流,但严重损害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抑制了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下大力气加以解决。解决这些问题,关键在改革,希望在改革,根本出路也在改革。

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

根据中央《规划纲要》和省委精神,今后xx年,我市既要整体推进党政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管理监督、激励保障等方面的改革,又要统筹推进国有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到20xx年,进一步建立健全“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公平公正、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制度。

(一)抓住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充满活力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着力破解干部择优难题。采取措施,着力在5个关键环节上有所突破。一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和推荐制度。要按照主体清晰、权责对等、人事统一原则,明确不同类型、不同职位干部提名的主体、形式、程序和责任。要健全不同类型、不同职位干部民主推荐的办法。改革民主推荐方式方法,试点开展先谈话推荐、后会议民主推荐;推行公开推荐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探索建立民主推荐职位预告制度。要研究制定防止简单以票取人的具体办法,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结果。二是推行差额选拔干部

制度。今年,要制定规范差额选拔干部的办法,推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三是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要大力推行公开选拔、公推竞选、公推公选、公推比选、公开竞聘、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任方式,把最合适的人选到最合适的岗位上来。积极探索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公推公选办法。到20xx年,每年新提拔的县级以下委任制领导干部中,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拔的,应不少于三分之一。四是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范围。20xx年起,在村(社区)继续全面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行办法;开展机关、企事业单位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试点,研究制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书记公推直选试行办法;认真抓好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20xx年起原则上空缺的乡镇党委书记实行公推直选,并研究出台乡镇党委书记公推直选试行办法。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代理制。五是坚持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到20xx年,县区党政领导班子中,要保持半数以上有3年以上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等领导工作经历的成员;市级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中,具有基层领导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一半以上。要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乡镇街道事业人员、大学生村干部等群体中考录公务员力度。探索从优秀工人、农民等生产一线人员中考录公务员的办法。完善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进一步畅通从企业、事业单位选调优秀人才到党政机关的渠道。坚持从县、乡党政机关遴选优秀干部到市级以上党政机关。到20xx年,市级机关中层领导干部中,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应达到三分之二以上。完善选调生培养制度,夯实年轻干部成长的基础。

(二)坚持分级分类要求,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着力破解干部识别难题。考核评价是干部管理的基础,考核结果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本依据。一是建立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岗位职责是评判干部履职情况的重要依据。要根据选任制、委任制、聘任制以及地方和部门等不同类型、职级、岗位的性质、任务和要求,逐步建立健全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及其能力素质标准,使领导干部的岗位职责明晰化、具体化和规范化。编制领导干部职位说明书,明确职位定义、任职资格、职位职责、工作目标。二是研究干部德的评价标准和考察办法。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干部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如何把干部德考准考实,是干部工作的一大难点。要注重从政治品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方面对德的内容及其表现进行定量分析,细化考察内容,拓宽考察途径,创新考察方法,不断提高识别干部德的准确性。三是完善考核评价办法。要结合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点,建立健全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考核评价体系。20xx年起,试行市、县(区)“两会”期间民主测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注意运用巡视、审计、统计及部门行业专项考评等结果。加强干部考核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干部考核信息库,坚持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依据。

(三)围绕群众满意目标,建立健全科学管用的干部管理监督机制,着力破解干部监督管理难题。加强干部管理监督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一是创新干部教育培训制度。要改进干部教育培训管理体制。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创建活动,认真实施领导干部述学、评学、考学制度,健全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规范组织调训、干部在职自学制度,把理论素养和学习能力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建立健全

干部“能上能下”机制。干部能上不能下,是多年来困扰干部工作的一大难题。要研究制定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办法,要合理界定干部不适宜担任现职的情形,规范调整的原则、程序。要拓宽干部调整后的安排渠道,完善相关保障性配套措施,使干部“下”得安心。完善党政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制。20xx年起,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在同一职位上连续任职两个任期必须交流、担任同一层次领导职务累计达xx年不再提名的制度。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尤其是县、乡党政主要领导法定任期内的职务变动,保持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任期内稳定。三是强化重点管理和分类管理。要探索符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各自特点的分类管理制度。对关键岗位干部尤其是各级党政正职领导干部、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实行重点管理。完善进一步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办法。探索党政机关部分职位实行聘任制。加强干部职数、职级管理 ,严格按职数配备干部。四是健全干部交流机制。要着眼于增强干部队伍的活力,推动干部交流有序健康地进行。要完善党政机关干部跨区域、跨行业、跨部门交流办法,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不同地区干部交流力度。20xx年起,开展市级机关中层领导干部跨部门交流试点。推动机关内部干部定期轮岗,20xx年前制定规范党政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的办法。研究突破体制性障碍的有效措施,疏通党政机关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之间干部交流渠道。五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过程监督。坚持上级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制度。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坚持和完善干部任用前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制度。在有用人权的单位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坚持对县(区)委书记、县(区)委组织部长和部分市级部门“一把手”,开展选人用人专题谈话。探索建立拟提拔干部廉政报告制度,将个人家庭收入、家庭成员从业、家属违纪违规等列为申报内容,并实行廉政报告书面承诺。六是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健全选人用人问题及时发现机制,畅通电话举报、信访举报和网络举报渠道,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查和巡视力度。完善用人不正之风查处机制,研究制定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办法,严厉追究用人失察失误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抓住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行为专项整治。七是实行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是最好的监督。要明确信息公开内容,建立健全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建立健全干部信息向社会公开制度,建立干部工作社会评价机制,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制度。到20xx年,基本实现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四)落实以人为本精神,建立健全导向鲜明的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着力破解干部作用发挥难题。给合我市实际,要坚持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相结合,重视对干部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帮助、心理上关怀,不断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活力。一是树立正确用人标准和用人导向。坚持不看关系、不看来历,看人品、看能力、看实绩的用人导向,选拔任用干部。二是完善非领导职务晋升办法。探索制定达到一定任职年限领导干部提高职级待遇的措施办法。研究制定退出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办法,加强退出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三是强化干部权益保障。贯彻落实规范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任职年龄指导性意见,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落实公务员福利、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对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关心干部身心健康,严格落实干部休假、健康检查等制度。坚持和完善离退休制度,完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制。

(五)坚持统筹兼顾,积极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着力破解三支队伍协调发展难题。适应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的要求,统筹推进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促进党政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事业单位管理干部三支队伍协调发展。一是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坚持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完善企业领导人员选拔方式。研究制定以任期目标为依据,全面反映企业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以及企业领导人员履职表现、廉洁从业情况的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深化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加大管理层人员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力度。二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选拔任用规定,完善委任、聘任等任用方式;探索试行民主选举事业单位领导干部方式。研究制定符合不同行业特点的,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办法。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具体办法。拓宽乡镇(街道)事业单位人员来源渠道,注重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大学生村干部中选聘。完善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稳步推进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

三、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改革任务落到实处继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关键在于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一)要落实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责任。今后一个时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基本要求都已经明确,关键在于抓好落实。各级党委(党组)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改革的重点内容、难点问题和影响改革的体制机制障碍,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组织人事部门要切实担负起直接组织和推进改革的责任,抓好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当好党委(党组)的参谋助手。市委将建立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推进改革的合力。

(二)要积极稳妥、有序可控地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直接涉及权力和利益关系的调整,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既要坚定不移推进改革,又要冷静清醒地把握改革。要加大改革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党员干部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监督改革,同时要注意宣传的方式方法,加强舆情引导,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改革进程稳妥、操作有序、取得实效。

(三)要用严格的纪律,保证各项改革任务的落实。一是要严格政治纪律。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规划纲要》和市委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要求上来,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防止走形变样,确保中央政令畅通。二是要严格组织纪律。重大改革措施出台前,要广泛征求干部群众的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请示。三是要严格工作纪律。坚持按法律法规和程序办事。尤其是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部门的同志,要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工作的各项规定,在改革中发挥好表率作用。

(四)要切实抓好今年的各项改革任务。今年是落实《规划纲要》的起步之年,年初确定了十项措施任务,我们一定要狠抓落实,务求实效。一是认真落实去年出台的规范干部提名权的办法,并深入研究探索,在解决深层次问

题上下功夫、求突破。二是面向社会统筹公选一批县、科级领导干部。三是研究制定竞争性选拔市管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办法,推行公开竞聘等方式选拔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四是研究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规范信息公开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五是研究制定公务员调任实施办法,加大党政机关与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力度。六是加大对基层一线干部培养选拔和关心力度。督促各单位严格执行年休假制度,研究制定对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干部实行职级待遇倾斜的办法。从市级机关和县乡基层单位分别集中选派30名优秀年轻干部进行1—2年的双向互派挂职或任职,力争三年内各达100名。组织市、县(区)机关与企业分别选派一批干部开展双向挂职锻炼。七是研究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的考核评价办法。八是开展干部选任工作专项检查。九是开展用人上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十是开展选人用人专题谈话。结合“组织部长下基层”活动,对县(区)委书记、县(区)委组织部长和部分市级部门“一把手”开展选人用人专题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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