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诉讼中心城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纪要

中心城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纪要

20xx年x月x日~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部分中心城市民事行政检察了作座谈会。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13个省级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和南京、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都等17个中心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参加了会议。南京、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都6个中心城市分别介绍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会议还听取了其他中心城市对20xx年以来开展民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主要特点、规律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措施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认为,中心城市民行工作开展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将对正在进行的民行检察制度改革和立法修改产生深远影响,加强中心城市民行工作,对推进民行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心城市民行工作,对保持民行办案规模,充分发挥民行检察整体职能,发挥民行工作和民行检察职能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通过加强中心城市民行检察工作,促使其完整、充分履行民行诉讼监督职能,密切民行检察业务与其他检察业务的关系,以点带面,带动本地区民行工作的全面开展,是推动民行监督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

会议总结了中心城市民行检察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中心城市民行部门案件办理较为规范,质量普遍较高。从座谈的情况看,中心城市能够严格执行高检院制定的《办案规则》,同时,还根据本地实际,细化办案流程,制定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规范办案程序,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文书说理的逻辑性、针对性、法理性较强,抗诉案件的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大多在本省市区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民行办案工作良性循环的态势。

第二,中心城市民行申诉案件往往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危害社会稳定的事端,息诉任务艰巨。针对所处位置较为特殊和敏感的情况,中心城市民行部门在办好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同时,努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与控告等部门一道,认真做好涉检上访的调处工作,及时消除案件背后的不稳定因素,在息诉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更好开展息诉工作,上海市院民行处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暂行办法》,对息诉的原则、息诉案件范围、息诉工作责任制、息诉程序、息诉的管理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天津市院把做好息诉工作纳入办案程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重大申诉案件快速反应制度、重大缠诉案件特别处理制度,为做好息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南京市院在20xx年初制定了《全市民行息诉工作意见》,对息诉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并针对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息诉工作模式。青岛市院制定了《息诉规则》,构建分类息诉机制,有针对

性的运用多种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息诉效果。大连、武汉市院息诉、抗诉工作并举,在息诉中讲求策略和方法,息诉处理到位,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第三,中心城市新类型案件频发,民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较多,为创新民行监督方式,探索民行监督新途径,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完整的职能提供了有利条件。重庆市院积极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与法院协商明确将民行裁判的执行纳入了监督范围,并在对破产案件、判决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特别程序案件的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郑州市院尝试进行全程诉讼监督,办理了一批执行监督案件。成都市院民行部门与公诉部门密切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探索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和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南京市院牢固树立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位一体”的监督理念,不断增强全面监督、打击犯罪的意识,注意发现隐藏在民行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线索。20xx年以来,全市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32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1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10件,不仅及时有效地惩罚了犯罪,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民行检察监督的地位和效果,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第四,中心城市民行部门普遍重视与人民法院的协调和配合,开展民行工作的外部环境相对较好。大多数中心城市均建立了检法工作联系制度,就民行检察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有的还形成了联合发文。重庆市检察院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xx年联合下发的《全市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暨再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基础上,又于20xx年x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 (试行)》,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提出的程序、法院的受理和审查等进行了规范。郑州市检察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对抗诉、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程序作了较为完整、详细的规定。大连市院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于今年x月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民事行政案件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暂行办法》,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情形,检察建议的受理、立案、送达、文书制作及出庭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南京市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签署了关于工作协调和沟通的工作意见,建立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沙龙”制度,形成双向互动。青岛市院与法院建立了立案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和再审工作的会议纪要》,对调卷、再审时限、文书送达、再审检察建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分析了中心城市民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中心城市办理的案件在法院审理的全部再审案件中的比例仍然较低,整体规模偏小。从座谈的情况看,在法院再审审理的案件中,因检察机关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启动的再审所占比例大多在10%-20%之间,最多的也才占到30%左右,个别中心城市还有低于10%的情况,其余都属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后法院决定再审及法院依职权再审的案件。因此,尽管中心城市的民行工作总体上走在前列,但对整个再审实践的影响仍然较小,还远未形成有力和有效的监督态势。二是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开展还极为不平衡。从全国范围看,不同中心城市之间民行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少数中心城市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与所处的区位优势不相称。即使在同一地域内,个别中心城市民行工作也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根本无法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三

是中心城市民行部门的初查和侦查工作总体上较为薄弱,尚未打开局面,甚至个别地方还没有按照高检院的部属,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没有形成检察监督的整体合力,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和力度。

姜建初副检察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针对民行工作的特点,把握民行工作规律,扩建新的平台,将民行工作下沉一级,推进一步。要深入认识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重要作用,从办案的比例和对全局有支配性影响而言,中心城市处于中坚地位,同时中心城市又处于社会发展、学术发展、各种制度建构的前沿,必须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中心城市要遵循诉讼规律,探索监督规律,创造性发展民行工作,分级履行职责。

对于民行工作的发展,姜建初副检察长用十六个字进行了高度概括:全面(抗诉、检察建议、查办法官职务犯罪及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职能并举)、科学(对民行工作的评价要用数字说话,流程设计要科学、合理)、重点(以抗诉和查办案件为重点)、特色(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规范(办案、指导要规范,以提高效率,防止腐败)、秩序(建立科学的办案流程,讲求工作秩序)、高效(包括效率、效力、效果的统一)、公信(以公开、公知、公平促进公信,特别是息诉要释明、释理、听证)。

对于今后中心城市的民行工作,会议要求: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中心城市的检察长,特别是分管检察长,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争当排头兵、领头羊的意识和精神,切实加强对民行工作的领导。要把民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多一些投入,多一分关爱,也给民行干部多一点压力,使中心城市的民行工作在本地区始终处于前列。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好坏,对一个地区乃至全国民行工作的整体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高检院、省级院必须加强对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省级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提出加强本地区中心城市、重点城市民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努力建立民行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本地区民行资源,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中心城市要在履行法定民行检察职责中作出表率。在履行法定职能中发挥表率作用,中心城市责无旁贷。对于抗诉及息诉职能的履行,大部分中心城市相对较为充分地发挥了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需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而在再审检察建议及查办法官职务犯罪方面,不少中心城市还存在差距,缺乏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程序保障,查办工作仍未取得突破,民行检察监督的力度不够,需要在这些方面多花力气,采取措施,大力改进和加强。另外,中心城市还要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加大办案规模,增加办案总量,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启动的再审在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中的比重,切实形成检察监督的强有力态势,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和保持民行检察监督的持久活力。

第三,中心城市要在改革、探索民行监督新方式,投身民行改革实践中走在前列。适应社会生活的新需要,民行检察监督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方式,拓展新的监督领域。中心城市市场经济最发达,是各种利益和矛盾最为集

中的汇聚地和交织点,也理所当然地处在改革的最前沿。目前,许多中心城市已经在对民行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支持和参与诉讼,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同。今后,高检院、省级院要继续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有意识地将一些制度创新、监督方式的新探索的工作放到中心城市进行试点,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探索,为实现中央司法改革方案提出的“明确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的目标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中心城市要认真研究基层院民行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总结基层院民行工作规律和特点,整合辖区内民行检察资源,适时调整监督方式和人员配置,在建立更加符合诉讼监督规律的民行检察机制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 第四,中心城市要发挥人才优势,整合人才资源,在培养、造就专家型、专门型人才方面起到示范作用。中心城市民行干部平均年龄轻、学历高、素质好,自身具有成为专业化人才的良好基础。中心城市所处地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对集中,人文发达,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培养高素质检察干部的外部环境。因此,中心城市完全有条件、有理由在培养、锻造民行检察专门人才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中心城市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内部、外部两方面的优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高检院、省级院也要通过挂职锻炼、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形式,为中心城市人才培训创造有利条件,使中心城市真正成为培养高水平、有影响民行检察人才的摇篮,在促进民行检察干部监督能力的整体提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xx年x月x日实施日期:20xx年x月x日

 

第二篇:会纪要中心城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

中心城市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座谈会纪要

20xx年x月x日~1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在江苏省南京市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部分中心城市民事行政检察了作座谈会。北京、上海、浙江、福建、广东等13个省级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和南京、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都等17个中心城市人民检察院民行处处长参加了会议。南京、大连、青岛、郑州、武汉、成都6个中心城市分别介绍了开展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经验与做法,会议还听取了其他中心城市对20xx年以来开展民行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就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主要特点、规律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与措施等进行了深入讨论。

会议认为,中心城市民行工作开展的好坏,在很大程度上将对正在进行的民行检察制度改革和立法修改产生深远影响,加强中心城市民行工作,对推进民行检察制度的改革和完善,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加强中心城市民行工作,对保持民行办案规模,充分发挥民行检察整体职能,发挥民行工作和民行检察职能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通过加强中心城市民行检察工作,促使其完整、充分履行民行诉讼监督职能,密切民行检察业务与其他检察业务的关系,以点带面,带动本地区民行工作的全面开展,是推动民行监督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的有效方法和重要途径。

会议总结了中心城市民行检察工作好的经验和做法:

第一,中心城市民行部门案件办理较为规范,质量普遍较高。从座谈的情况看,中心城市能够严格执行高检院制定的《办案规则》,同时,还根据本地实际,细化办案流程,制定工作规范和考核办法,规范办案程序,办案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已经达到了较高水平。在具体办案过程中,注重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文书说理的逻辑性、针对性、法理性较强,抗诉案件的改变率和再审检察建议的采纳率大多在本省市区乃至全国处于领先地位,形成了民行办案工作良性循环的态势。

第二,中心城市民行申诉案件往往社会影响面大,容易引发危害社会稳定的事端,息诉任务艰巨。针对所处位置较为特殊和敏感的情况,中心城市民行部门在办好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案件的同时,努力做好服判息诉工作,与控告等部门一道,认真做好涉检上访的调处工作,及时消除案件背后的不稳定因素,在息诉工作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为更好开展息诉工作,上海市院民行处制定了《民事行政检察息诉工作暂行办法》,对息诉的原则、息诉案件范围、息诉工作责任制、息诉程序、息诉的管理和考核等作出了明确规定。天津市院把做好息诉工作纳入办案程序,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建立重大申诉案件快速反应制度、重大缠诉案件特别处理制度,为做好息诉工作提供制度保障。南京市院在20xx年初制定了《全市民行息诉工作意见》,对息诉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并针对案件的特点采取不同的息诉工作模式。青岛市院制定了《息诉规则》,构建分类息诉机制,有针对性的运用多种手段,取得了良好的息诉效果。大连、武汉市院息诉、抗诉工作并举,在息诉中讲求策略和方法,息诉处理到位,有效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维护了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

第三,中心城市新类型案件频发,民行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应较多,为创新民行监督方式,探索民行监督新途径,充分发挥民行检察完整的职能提供了有利条件。重庆市院积极探索开展支持起诉工作,与法院协商明确将民行裁判的执行纳入了监督范围,并在对破产案件、判决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等特别程序案件的监督方面进行了有益尝试。郑州市院尝试进行全程诉讼监督,办理了一批执行监督案件。成都市院民行部门与公诉部门密切配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工作,探索支持起诉、督促起诉工作和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南京市院牢固树立民事、行政和刑事“三位一体”的监督理念,不断增强全面监督、打击犯罪的意识,注意发现隐藏在民行案件背后的刑事犯罪线索。20xx年以来,全市在办理民行申诉案件中发现刑事犯罪线索32件,检察机关立案查处11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了10件,不仅及时有效地惩罚了犯罪,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强化了民行检察监督的地位和效果,得到了各方面的好评。

第四,中心城市民行部门普遍重视与人民法院的协调和配合,开展民行工作的外部环境相对较好。大多数中心城市均建立了检法工作联系制度,就民行检察监督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进行沟通,争取达成共识,有的还形成了联合发文。重庆市检察院与市高级人民法院在20xx年联合下发的《全市民事行政案件抗诉暨再审工作座谈会会议纪要》基础上,又于20xx年x月下发了《关于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建议工作的若干意见 (试行)》,对检察建议的适用范围、提出的程序、法院的受理和审查等进行了规范。郑州市检察院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加强审判监督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协调配合的若干意见》,对抗诉、检察建议、执行监督、支持起诉等程序作了较为完整、详细的规定。大连市院在长期实践的基础上,于今年x月与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制定下发了《关于民事行政案件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暂行办法》,对再审检察建议的适用情形,检察建议的受理、立案、送达、文书制作及出庭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南京市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签署了关于工作协调和沟通的工作意见,建立两院相关部门负责人“业务沙龙”制度,形成双向互动。青岛市院与法院建立了立案情况通报制度和联席会议制度,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事行政案件抗诉和再审工作的会议纪要》,对调卷、再审时限、文书送达、再审检察建议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会议分析了中心城市民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一是中心城市办理的案件在法院审理的全部再审案件中的比例仍然较低,整体规模偏小。从座谈的情况看,在法院再审审理的案件中,因检察机关抗诉及再审检察建议启动的再审所占比例大多在10%-20%之间,最多的也才占到30%左右,个别中心城市还有低于10%的情况,其余都属于当事人向法院申诉后法院决定再审及法院依职权再审的案件。因此,尽管中心城市的民行工作总体上走在前列,但对整个再审实践的影响仍然较小,还远未形成有力和有效的监督态势。二是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开展还极为不平衡。从全国范围看,不同中心城市之间民行工作存在较大差距,少数中心城市工作没有得到有效开展,与所处的区位优势不相称。即使在同一地域内,个别中心城市民行工作也处于较为落后的状态,根本无法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三是中心城市民行部门的初查和侦查工作总体上较为薄弱,尚未打开局面,甚至个别地方还没有按照高检院的部属,开展这方面的工作,没有形成检察监督的整体合力,影响了监督的效果和力度。

姜建初副检察长在会议上作了重要讲话。他指出,要针对民行工作的特点,把握民行工作规律,扩建新的平台,将民行工作下沉一级,推进一步。要深入认识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重要作用,从办案的比例和对全局有支配性影响而言,中心城市处于中坚地位,同时中心城市又处于社会发展、学术发展、各种制度建构的前沿,必须充分发挥中心城市作用。中心城市要遵循诉讼规律,探索监督规律,创造性发展民行工作,分级履行职责。

对于民行工作的发展,姜建初副检察长用十六个字进行了高度概括:全面(抗诉、检察建议、查办法官职务犯罪及支持起诉、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职能并举)、科学(对民行工作的评价要用数字说话,流程设计要科学、合理)、重点(以抗诉和查办案件为重点)、特色(各地要根据本地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工作)、规范(办案、指导要规范,以提高效率,防止腐败)、秩序(建立科学的办案流程,讲求工作秩序)、高效(包括效率、效力、效果的统一)、公信(以公开、公知、公平促进公信,特别是息诉要释明、释理、听证)。

对于今后中心城市的民行工作,会议要求:

第一,要切实加强对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中心城市的检察长,特别是分管检察长,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有争当排头兵、领头羊的意识和精神,切实加强对民行工作的领导。要把民行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多一些投入,多一分关爱,也给民行干部多一点压力,使中心城市的民行工作在本地区始终处于前列。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好坏,对一个地区乃至全国民行工作的整体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高检院、省级院必须加强对中心城市民行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省级院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提出加强本地区中心城市、重点城市民行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办法,努力建立民行一体化工作机制,整合本地区民行资源,切实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中心城市要在履行法定民行检察职责中作出表率。在履行法定职能中发挥表率作用,中心城市责无旁贷。对于抗诉及息诉职能的履行,大部分中心城市相对较为充分地发挥了作用,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需要再接再厉,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提高办案质量,增强监督实效。而在再审检察建议及查办法官职务犯罪方面,不少中心城市还存在差距,缺乏适用再审检察建议的程序保障,查办工作仍未取得突破,民行检察监督的力度不够,需要在这些方面多花力气,采取措施,大力改进和加强。另外,中心城市还要进一步增强履责意识,加大办案规模,增加办案总量,努力提高检察机关启动的再审在人民法院再审案件中的比重,切实形成检察监督的强有力态势,这样才能真正树立和保持民行检察监督的持久活力。

第三,中心城市要在改革、探索民行监督新方式,投身民行改革实践中走在前列。适应社会生活的新需要,民行检察监督必须与时俱进,不断探索新的监督方式,拓展新的监督领域。中心城市市场经济最发达,是各种利益和矛盾最为集中的汇聚地和交织点,也理所当然地处在改革的最前沿。目前,许多中心城市已经在对民行裁判执行活动的监督,支持和参与诉讼,提起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方面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取得了显著效果,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肯定和认同。今后,高检院、省级院要继续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有意识地将一些制度创新、监

督方式的新探索的工作放到中心城市进行试点,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探索,为实现中央司法改革方案提出的“明确监督范围,完善监督程序”的目标提供坚实的实践基础。同时,中心城市要认真研究基层院民行工作职能,积极探索、总结基层院民行工作规律和特点,整合辖区内民行检察资源,适时调整监督方式和人员配置,在建立更加符合诉讼监督规律的民行检察机制改革中发挥带头作用。 第四,中心城市要发挥人才优势,整合人才资源,在培养、造就专家型、专门型人才方面起到示范作用。中心城市民行干部平均年龄轻、学历高、素质好,自身具有成为专业化人才的良好基础。中心城市所处地域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对集中,人文发达,学术思想活跃,具有培养高素质检察干部的外部环境。因此,中心城市完全有条件、有理由在培养、锻造民行检察专门人才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中心城市要抓住机遇,充分发挥内部、外部两方面的优势,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高检院、省级院也要通过挂职锻炼、课题研究、学术交流等形式,为中心城市人才培训创造有利条件,使中心城市真正成为培养高水平、有影响民行检察人才的摇篮,在促进民行检察干部监督能力的整体提升中发挥建设性作用。 发布部门:最高人民检察院 发布日期:20xx年x月x日实施日期: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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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xx年毕业实习座谈会纪要

旅游管理分院毕业实习座谈会

会议时间:20xx年x月x日上午8:30

会议地点:和平校区2403

会议记录:于志军(酒店管理08304班)

出席人员:

旅游管理分院教师:

宋大为、杨静达、刘明广、米兵

06级毕业生代表:

仉冰(南京华美达怡华大酒店)、陈悦(北京JW万豪大酒店)、张梦辉(专升本)、刘本一(南京华美达怡华大酒店)、韩红凤(深圳木棉花大酒店)、赵丹凤(北京JW万豪大酒店)、温喜亮(苏州新城花园大酒店)、关梦玉(长春皇宫御膳酒楼)、李雪菲(苏州新城花园大酒店)、邓拓斌(深圳木棉花酒店)、吴迪(杭州红星文化大厦)、刘佳静(长春华天大酒店)、尚俊辰(北京JW万豪酒店)、郝鹏(北京JW万豪酒店)、杨双双(自主创业)、史文献(南京华美达怡华大酒店)

出席班级:

酒店管理08303、餐饮管理08307、酒店管理08304、餐饮管理08308

座谈会纪要:

首先宋大为老师做开场白,为大家介绍参会的我分院老师和大三毕业生代表,介绍他们所在的酒店基本情况和他们实习的岗位、旅游分院各个专业的实习、就业前景,并说明本次毕业实习座谈会的主要目的:一是通过交流,让一年级新生全方位了解大三同学的毕业实习工作情况,分享他们的实习经验体会;二是通过座谈,进一步了解酒店行业的特点,端正学生从事酒店工作的心态,明确自己的人生职业规划。

张梦辉(专升本):主要围绕自己专升本艰苦的学习历程,谈了自己的人生理想和专升本的必要性。

宋老师和杨老师分别询问了专升本的一些细节,建议和同学们一起分享。

张梦辉建议:同学们做好在校两年时间的规划,根据自己对学习的兴趣和想法做决定是否走上专升本的路。

赵丹凤:介绍了自己在酒店的前台工作情况,前台工作精神压力大于体力劳动的特点。并介绍了了自己刚到酒店培训的过程和从事酒店工作对微笑服务的深刻感触。

郝鹏:介绍了北京JW万豪大酒店的相关情况和自己在不同部门工作的过程,着重介绍了自己所在的大堂工作的特点(以服务方式,大多讲英语)和自己的英语不断进步的过程和方法。建议同学们注重英语的实际应用,多与外国人交

流。

杨老师提问:如果重新开始大二的学习,该怎样学好自己的专业。

郝鹏回答:重视英语的学习,多涉及实用性高的知识,持之以恒的学好专业知识。

赵丹凤建议:平时主动和外国人交流,形成一个语言环境。

大家一起交流:到各地的酒店工作后,存在方言现象。

史文献:讲述了刚到酒店实习岗位的适应过程和不足之处,和大家分享了在工作中的心得。

建议大家大一时多了解一些专业知识,着重练习英语口语的交流能力。 宋老师总结:平时积累与专业相关的英语交际是必要的。

赵丹凤:酒店环境交际大多关于酒店的英语交际,首先要有热情,敢于主动接待。

杨老师总结:工作的心态很重要,要敢于突破自己才会进步。

邓拓斌:首先感谢学校提供实习机会,介绍自己刚到酒店的不适应和在不同工作部门的过程。

杨老师介绍了深圳的优点,绿化好,移民城市,不歧视外来人口。

吴迪:介绍了自己目前在杭州红星文化大厦剧院部工作,建议大家出去实习摆正心态,不挑岗位,并感悟自己在实习过程中心态的转变,从好高骛远到踏实求真的转变。

建议:大家出去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

学生提问:到酒店后怎样与老员工沟通,并处理好人际关系。

陈悦回答:焦急的过程中要有幽默感,面带微笑,做好自己分内的工作,如果发生冲突,之后要冷静思考,寻找原因,重新尝试接触。

邓拓斌建议:摆正心态,尊重对方,学会委婉的沟通。

刘佳静:介绍了自己刚去酒店,低调做人,低调做事,尊重领导,做好第一印象的必要性,并发表了专业培养的学生与社会与中专服务人员的差别,与其不同之处为我们自身有更高的素质和发展前景。

建议:大家实习多接触些酒店和行业,确定目标,做好人生规划。坚持实习,各方面做成熟后可以尝试创业,例如尝试技术含量低的加盟。

尚俊辰:介绍了在JW北京万豪宴会部工作情况和之前的工作经历,从烹饪专业到酒店管理专业转变的过程和心得。

建议:大家实习选择高级酒店,可以有更多的机会和发展空间,建议大家学会坚持,凡是多做,做好,有好的心态。

杨双双:介绍了自己的创业经历。

建议:大家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刘本一:首先介绍了自己所在酒店华美达的情况和开始工作时的不适应与转变。

建议:有积极的工作态度,提高自身素质,向有经验的人学习经验和技术。 陈悦建议:大家注重发掘和发展自己。对待不同的人要有不同的心态,以自己最快的速度适应学习,提升自己。相信自己的能力,努力提升并完善自己的综合素质。

仉冰:介绍了自己在华美达礼宾部工作的情况。

建议:大家到实习岗位不要学习老员工懒散的工作状态,在校期间结合自身的做好人生规划并加强学习,考一些有价值的资格证书,加强自己的综合素质。

宋老师总结:旅游管理分院为大家提供的就业平台,希望大家以这些机会为契机,为以后工作积累经验和能力。

关梦玉:在长春实习,主要负责满汉全席和宫廷御膳的制作,介绍了所在酒店崇尚奢华、应聘和工作的过程和心得,人性化服务的特点。

建议:处理好人际关系,对领导要有精神和物质的沟通,利用实习的机会,打好自己的基础,坚持永恒的心,

李雪菲:介绍了所在苏州祈城花园的情况,自己在工作岗位中不断适应的过程和经验和负责日本料理的过程。

建议:大家锻炼健康的体魄,学习主动与身边的人及时沟通,认真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建议在校学生认真听取老师的辅导。

宋老师总结:肯定了各位同学的精彩发言,感受颇深,希望各位同学将自己的心得感受写下来并与大三同学互相交流。肯定了大三同学们的进步,希望大一的同学吸取学哥学姐们的学习和实习经验并转化为学习的动力,在今后的学习中加强对自身素质的修养和相关专业技能的培养,为今后进入酒店行业做好思想上的准备和知识上的储备。最后,宋老师对今天参加会议的各位学哥学姐表示感谢,祝福他们在未来的工作中迅速成长,早日实现人生梦想。并相约以后有机会邀请他们回母校与专业的同学们进行更深入的交流。

11时40分讲座结束。

酒店管理教研室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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