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乐陵市

申 办 餐 饮 服 务 许 可 单 位 申请单位:申 请 提 交 材 料

目 录

1、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2、工商部门《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责负人或业主印身份证复件

4、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5、餐饮服务从业人员有效健康证明

6、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复印件(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

8、经营场所及设备平面布局图

9、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以下制度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提供)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3)、食品采购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4)、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5)、粗加工切配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6)、烹调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7)、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管理制度

(8)、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制度

(9)、食品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0)、食品添加剂管理制度

(11)、食品添加剂和调味料公示管理制度

(12)、投诉受理制度

(13)凉菜加工餐饮安全管理制度

10、提供自来水使用证明(使用自备井水或二次供水的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

11、设置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证明

1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13、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情形的说明材料

14、委托书

15、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16、被委托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17、申报资料真实性声明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申 请 人: 乐陵市翔宇小学

申请日期: 20xx年12月30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写 说 明

一、本申请书由申请人填写。填写时要用碳素笔或者打印,文字要求简练、清楚,不得有涂改现象,空格处以“无”字填写。

二、“申请人”是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三、经济性质有: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五、填写“申请许可项目”,应在对应分类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六、如因内容过多,表内无法填写,可后续页。

七、本申请书一式两份。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

 

第二篇:《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填写指南

《餐饮服务许可申请书》填写指南

1. 申请人:指申请餐饮服务许可的单位或个人,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定名称填写。

2. 地址栏:按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填写。城区的,填写××市××区××路××号××;城镇的,填写××县××镇(乡)××街(路)×××号;农村的,填写××县××镇(乡)××村×××(自然村)×××号;没有门牌号的可填写与标志性建筑等物体间的相应位置。

3. 经济性质栏:按实际填写,如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联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他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

4. 固定资产(万元)栏:按实际情况填写。

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栏:根据餐饮服务经营者的性质,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业主栏内相应填写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姓名,其中属法人的,填写法定代表人姓名;属个体经营户的,填写业主姓名;属法人分支机构或者其他组织的,填写负责人姓名。

6. 职工人数:按实际人数填写。

7. 应体检人数:指从事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员)。

8. 就餐座位数:按实际情况填写。

9.加工经营场所面积:指与食品制作供应直接或者间接相关的场所的面积,包括食品处理区面积、非食品处理区面积和就餐场所面积。

10.申请许可项目:在对应类型及备注栏勾选相应的申请项,如所申请项未在列出的范围内,勾选“其他”项,并填写具体内容。

第3项:符合相关规定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证明资料

相关规定是指《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第二十六条的相关规定。

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的有关要求在国家局尚未出台正式办法之前,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的培训证明均认可。

第7项: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包括但不仅限于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从业人员培训管

理;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场所卫生管理;设施设备卫生管理;维护保养管理;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及其相关药剂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管理;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管理、贮存管理、运输管理、加工操作管理;消费者投诉管理;废弃油脂管理等。

第9项: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

要求使用二次供水、自建集中供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生活饮用水安全检测报告,要求使用城市自来水管网供水的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情况说明。

第10项:设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岗位及人员的证明资料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设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可兼职。

第11、12项: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特大型餐馆、大型餐馆,学校食堂,供餐人数500人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总部,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应当制定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食品安全检查计划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根据餐饮服务的不同类别,关键环节食品加工规程包括但不仅限于粗加工、切配、烹调、备餐、供餐以及凉菜配制、果蔬汁现榨、水果拼盘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饮品制作、面点制作、裱花、烧烤、食品再加热、食品留样等加工操作规程等。

第13、14项:与实际产品内容相符合的标识说明样张、与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需提供产品标识说明材料和与其规模相适应的配送设备设施。

第15项:不属于被限定人员的说明资料

指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不属于《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情形的说明材料。

食品安全设施:

指根据餐饮服务提供者的规模、类别,应具有与制作供应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包括消毒、更衣、洗手、采光、照明、通风、冷冻冷藏、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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