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松岗学校收费公示制度

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按照国家计委、财政部、教育部、区教育局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为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治理乱收费,学校决定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

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是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便于社会监督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保护学生及其家长自身合法权益的制度。

三、凡上级规定的教育收费,公示的主要内容包括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等,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

四、学校要在校内通过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向学生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在开学时或学期结束后,向学生家长报告本学期学校收费情况,让学生家长了解学校的实际收费与规定的收费是否一致。

五、在学校校内设立的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制作材料,规格,样式,应根据实际情况及动态管理,长期置放和清楚方便的要求进行规范,要尽可能独立置放,位置明显,字体端正,实用规

范.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的,学校要及时更换,维修或刷新。

六、教育收费公示的内容,事前必须经过区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公示收费的内容,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及范围等,禁止将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

七、遇有政策调整或其它情况变化时,学校要及时更新公示的有关内容,学校要主动,及时向区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区教育行政部门做好教育收费政策信息的沟通,传递工作,并做好学校做好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的更新维护工作。

八、学校要加强对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乱收费,按规定应公示而未公示的收费,或公示内容与规定政策不符的,学生有权向物价,财政主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举报。

裕安区罗集乡松岗学校 20xx年9月1日

 

第二篇:学校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学校重大事项公示制度

学校的成长需要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学校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提出“三个满意”的口号(即“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社会满意”),为了便于家长及时准确掌握学校教育工作动态,为家长对教育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结合教育工作实际,制定重大事项公示制度。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公示内容

1. 教育收费公示

开学前学校就应按上级下发的收费公示表按照收费卡的标准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将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进行公示,同时将收费项目和标准在开学通知上一并向社会公开,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的政策也进行公开。在此基础上,学校要认真执行学生代办费的使用规定,每学期将代办费使用明细在学期结束时发到每一位学生家长手上,接受家长监督。

2、代办费使用情况公示

课本资料费定期结算,学校根据给学生实际发放的课本资料情况,根据“多退少补,及时结算”的原则,在当学期末或最迟在下学期开学两周内(毕业班要在学生离校前)及时与学生结算课本资料费,课本及各种资料的征订清单发于家长并由家长签字。

3.学校重大事项公示

凡涉及学校工作重点、学校建设和发展等重大事项,及时与学校家委会沟通。家委会若有意见或建议可用书面形式与学校联系,学校采纳后及时公开。

4.学校重大活动公示

凡涉及学校教育系统各项重大活动,如艺术节、田径运动会、各种总结表彰会以及各类大型专题会议。

5.学校教学成果公示

学校新课程的开发开设、进程,定期向家长展示课程开发成果。

6.学校重大事故公示

一切涉及校园安全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卫生事故。

7.学生伙食情况公示

每周公布学生一周的菜谱及伙食营养搭配状况。

(二)公示形式

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校园网等形式,多渠道向学生家长公示。

重大事项的报告要按照有关程序进行。重大事项的报告应即发即报,不可拖延和隐瞒不报。

鲅鱼圈区红旗中学

20xx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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