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编号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本表

      2.审核和审批单位必须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审批,并衽主管领导负责制。

      3.最终审批权按照《条例》执行。审批后,本表由审批、发证单位保存。

      4.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再生一胎子女的,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女方户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并按月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属此情况的,“女方户籍所在县(市、区)计生委审核意见:”栏不填。

 

第二篇: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思坡乡20xx年度生育服务证领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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