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江西省生育服务证、再生一胎生育证申请表

说明:1、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写本表。
      2、审核终审批单位认真核实情况,严格按照《条例》进行审批,并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
      3、最终审批权按照《条例》执行。审批后,本表由审批、发证单位保存。
      4、根据《条例》规定,符合《条例》第九条规定要求再生一胎子女的,其中夫妻双方是农民的,可由妇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并发证,并按月报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对于属此情况的,“女方户籍所在县(市、区)计生委审核意见:”栏不填写。

 

第二篇: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农村居民二孩生育服务证申请表

说明:1、本表有关内容由申报人如实填写,如与事实不符,视为弄虚作假。

2、此表只适用于农村居民生育第二孩子女对象填写。

3、此表一式三份,由女方村(居)委会和乡(镇)街道计生办和县(区)计生

行政部门各存档一份。

乡镇(农场)计划生育办《生育服务证》

申请批准通知书

[ ] 号

、夫妇:

经审查,你们夫妇的情况符合《海南省人口计划生育条例》 规定的条件,同意你们夫妇生育第个子女。 请你们于 年 月 日携带 等证件到办理《生育服务证》,凭证生育,并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镇(农场)计划生育办

月日

乡镇(农场)计划生育办《生育服务证》

申请不予批准决定书

[ ] 号

经审查,你们的情况不符合《海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 条规定的条件。我局决定对你们生育第 孩的申请不予批准。

如不服本决定,可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

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镇(农场)计划生育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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