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00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乙方作为甲方的供应商,为了确保提供给甲方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满足甲方及其客户进行生产和使用,特签订以下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第一条: 基本宗旨

1、 甲乙双方本着相互信任、友好合作互利的原则;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如:环保要求),在相互尊重对方 自主性的同时对其质量进行管理;

2、 甲乙双方同意充分考虑对方的需要,相互交换质量管理的必要情报信息;

3、甲方的质量检验、验证不免除乙方提供产品在后续使用中出现质量问题的责任。

第二条: 乙方对产品质量保证

1、乙方在向甲方提供产品期间,应依照一个有效的质量保证体系进行管理,并不断提升质量保证管理体系。

2、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不仅要满足双方的明确质量要求,而且要保证满足该产品所有隐含的质量要求(包括法律法规,行业标准等内容),并确保其可靠性和安全性;

3、乙方向甲方交付的产品,必须是经过乙方检验合格的产品,并附每批次的<出货检验报告>,如甲方使用 乙方产品在后续应用中出现质量问题:(如产品质量不合格、生产停线、产品功能缺陷、报废或推迟交货损 失),追究损失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4、乙方须供给甲方的产品是符合甲方的产品质量要求或检验标准。在产品送达甲方工厂后六个月内,乙方 同意甲方根据使用乙方产品情况,随时可提出产品质量问题。

5、若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因任何原因造成甲方在生产过程中受影响,引起甲方停产或甲方客户的质量投诉、质量索赔、交货成本增加时,乙方承诺将承担甲方的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双方将另行协商解决。

6、若发生质量问题要求改善,甲方以书面文件形式(邮件/邮箱信函、传真等)向乙方提出的产品质量问题投诉, 乙方应该立即在3~5个工作日内将以书面质量问题的原因及改善报告传送回复给甲方。

注:<该报告的定义为供应方首次书面质量改善报告>

第三条: 质量保证的范围

1、双方以产品供应业务中约定的外协件、电镀件、外购件的质量标准、技术要求、或封存的样品; 如无上述文件则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乙方质量保证基准条件。

2、乙方须保证的分批次、批量提供的产品的品质一致性和可靠性, 供货时附带必要的 <出货检验报告>、 <测试报告> 或 <产品合格证>、 <产品质量说明书>等。

3、⑴ 若乙方进行相关变更结果影响质量,必须得到我厂品质技术人员的确认; ⑵ 严格按照甲方的图纸、品质标准、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加工;

⑶若外观、包装方式等要求变更时,须相关部门通过审核以后,方可告知对方。 供方向甲方提交评估数据,必要时提供样品,重新以取得甲方的确认认可。

4、乙方的质量保证包括产品的内外包装及防护措施, 须包装标识明晰、实物与卡及送货单一致,不许损坏、刮伤碰伤、无脏污保持洁净等,并符合产品特性要求。

5、 供应方连续三个月质量不达标及每月问题的供应商, 品质部IQC主管通知供应商管理层人员来我厂协调解决、沟通检讨,输出记要进行持续跟进。

第四条: 其它

1、本协议主要是对乙方所供给甲方的产品质量保证约定 (样品、产品检验标准文件、检验工具和方法),其他交易条款按供货协议合同、订单等书面文件为准。

2、乙方违反本协议,应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甲方的相应损失。具体赔偿金额将由双方协商确定。

供方批次来料送货存在质量问题处理方式如下:

⑴ 供应批次来料检验合格的,不良比例在3﹪允许范围内不做为扣款内容;

⑵ 供应批次来料检验不合格的,不影响产品特性性能,只是影响外观的, 判定特采扣款比例在总批次货款金额的5﹪左右;

若出现重大或严重质量问题后比例在15~30﹪, 供应商以书面形式向我厂提供改善措施或整改方案将对供应商处以200元∕次、500元∕次、1000元∕次以上的罚款;

如公司的其他事业部来料检验不合格,造成返工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 20 元)计算;挑选工时费用按每人每小时( 20 元)计算。

⑶ 扣款形式以书面传真发给供应商签字确认后,采购实行供方结款付款。

3、因本协议产生争议,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提交广州市司法机构仲裁。

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篇:CNC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XX模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CNC)

需方名称:

需方地址:

公 章:

供方名称:

供方地址:

公 章:

协议生效日期:

XX模具有限公司

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书

需方【甲方】:XX模具有限公司

供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为确保产品质量的稳定和不断提高,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并共同遵守。

一.协议产品

1.1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甲方加工产品,具体加工的产品以《采购订单》为准。

二.管理规定

2.1 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制度,以确保提供给甲方稳定、合格的产品。这些制度要包括生产过程检验和控制管理制度,出厂检验和试验管理制度等。

2.2乙方应根据经甲方提供的3D图档、2D图纸及相关的技术文件组织加工、检验等过程,所供产品必须满足甲方对质量、数量、供货期的要求。

2.3甲方提供给乙方的相关文件或资料,乙方应予以妥善保存,不得复印或转给第三方。乙方使用完相关文件或资料后,将随着产品一起归还甲方,并保证相关文件或资料的完整性。

2.4因乙方加工繁忙,需要转给第三方加工时,乙方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的同意后方可转给第三方加工。

三.甲方所提供物料的控制

3.1对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应在使用、搬运及贮存等过程中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避免损坏。如乙方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因错误加工导致物料损坏,乙方不能私自买料,由甲方补料给乙方,但是补料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防护不当而造成甲方物料损坏,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照价赔偿或按合同上的具体金额赔偿。

3.2 对甲方提供的物料,乙方应在加工完成后按甲方提供的物料的数量和重量送至甲方,数量或重量不准,甲方将按乙方已丢失甲方物料处理,物料丢失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在乙方加工费用中扣除。

四.产品检验

4.1乙方交付的每批产品须自检合格,在向甲方交付产品时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提供《供应商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文件样本由甲方提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文件样本上所示的要求对产品逐项进行检查并完整填写,该检验报告随乙方加工完成后的产品一起送至甲方。

五.交货期及交货数量

5.1交货期与交货数量依甲方委托生产加工之《采购订单》所示为准,乙方应按规定之交货期限

及交货数量交货。

5.2如乙方交货期延迟,甲方将对乙方进行扣款来补偿甲方的经济损失,扣款的金额视乙方延迟天数来算。交货期延迟1天,甲方扣乙方加工用费用的10%的金额 ,交货期延迟2天,甲方扣乙方加工用费用的15%的金额,交货期延迟3天,甲方扣乙方加工用费用的20%的金额,以此类推,如交货期延迟超过5天,甲方扣乙方加工用费用的50%的金额,超过8天将不予以结算加工费用。

5.3每周四至周五乙方提供进度照片给甲方,不得拖延。若有拖延现象,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

六.产品验收

6.1甲方依据图档、验收标准、乙方的送货单等资料对乙方交付的产品进行验收确认,并将包括交期在内的验收结果记录于《外发跟踪表》内。甲方将采取全检的方式验收。

6.2甲方有权拒绝任何不符合要求的产品,被判为不合格的产品,甲方保留拒收的权力;如特采,甲方保留追究责任的权力,乙方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责任。

6.3需乙方返工的产品,甲方只提供一次返工机会,返工超过一次,甲方将另寻第三方加工,加工费用由乙方承担。

6.4乙方送货至甲方时必须有《送货单》,该《送货单》必须得到甲方签收确认后才证明甲方已收到乙方的货物。

七.不良品处理

7.1属于甲方开发技术问题,乙方亦应配合甲方解决。

7.2在乙方生产现场因加工错误的情况下,乙方不得私自再加工处理,在再加工处理之前,乙方须告知甲方再加工的方案,在经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再加工处理。如果乙方私自再加工,比如降面、烧焊等,甲方将视该产品已报废,该报废产品仍必须送至甲方。乙方除了承担所有损失及材料费用外,甲方另将对乙方罚款500元作为甲方的质量损失费。

7.3对甲方生产现场发现乙方提供的加工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若甲方要求,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应及时派人到现场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处理。

八.质量要求

8.1 CNC加工要求

8.1.1钢料

8.1.1.1乙方加工钢料工件除了甲方要求钻孔,攻牙之外,其它部位全部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去加工,能精锣到的位置必须全部加工出来,不能精加工到的,也要锣一小部分作为基准,以便EDM接顺。

8.1.1.2乙方按模具零件化加工,每个工件单独加工,单独EDM;如乙方一起加工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8.1.1.3工件排气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尺寸进行加工,或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排气图片指示

进行加工。排气坑不能有震刀纹。

8.1.1.4 钢料的表面光洁度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样件进行加工,达不到样件的标准,甲方有权拒绝收货。

8.1.1.5甲方允许乙方工件公差负0.01MM,正0.02 MM,超过公差范围甲方有权拒收。

8.1.1.6甲方允许乙方前模虎口管位公差为正零,后模虎口管位公差为负0.02MM。

8.1.1.7乙方将工件送货至甲方时,如果有底部变形不良,按以下情况处理,当乙方精锣时使用磁铁装夹,由乙方负责返工,返工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当乙方精锣时使用上板装夹,由甲方自行返工处理。

8.1.1.8须淬火的钢料开粗时所有位置需留余量,保证精锣时不留黑皮。

8.1.1.9加工流道不允许一刀过,比如6MM的流道,不能用6MM的刀去加工,用4MM的刀按程序加工即可。如乙方一刀过加工,甲方扣乙方加工费用的50%的金额。

8.1.1.10热嘴位能精锣出来的地方必须精锣出来,热嘴斜度一定要锣出来,如达不到要求,甲方有权拒收。

8.1.2 电极

8.1.2.1 乙方统一电极编号。如:前模电极粗公12226-CA-R-01;幼公:12226-CA-F-01,后模电极粗公12226-CO-R-02;幼公:12226-CO-F-02, 行位电极粗公12226-SL-R-03;幼公:12226-SL-F-03, 镶件/斜顶/直顶电极粗公12226-IN-R-02;幼公:12226-IN-F-02。

8.1.2.2乙方要优先加工需要线割的铜公,铜公线割图档和铜公需在同一天内回厂,延期罚款处理,另需要线割的铜公须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线割。

8.1.2.3乙方要线割的铜公需锣避空。

8.1.2.4连体铜公乙方必须锯开后再送回甲方。

8.1.2.5在下机之前,乙方所有电极要刻上粗、幼公及火花位。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统一火花加工单格式,且标数须清晰,并在火花加工单上标明火花位、粗幼公。

8.1.2.6 有尺寸要求且要省模的骨位,单边全部做小0.03MM。

8.1.2.7火花位在没有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乙方粗公做0.2/S,幼公做0.07/S。

8.1.2.8 乙方漏公须在24小时之内补回给甲方,如超过24小时未补齐,甲方将按乙方漏公数量计算,漏1个扣款20元,以此类推,如漏超过20个铜公,甲方将不结算乙方加工费用。

8.1.2.9 乙方所有电极要在确认加工后两天内完成分拆。

8.1.2.10 铜公必须锣平底面,攻牙后才能收板加工。

九.保密

9.1乙方因本协议而知悉或持有任何业务上,技术上之机密者,乙方同意负保密责任,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如因乙方原因泄密,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承担责任。

9.2任何协议一方都不得为履行本协议义务之外的其他任何目的使用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合同一方应保证其员工和工作人员都遵守本条约定。

十.协议之终止或解除

10.1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本协议义务者, 且在收到未违约方有关该违约的书面通知之后的十五天内仍未有效纠正,另一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十一.协议变更

11.1本协议依法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协议,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协议,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原协议继续有效。

十二.本协议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更改,需经双方重新确认盖章。

十三.本协议未定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留存。

甲方单位(盖章):

甲方授权代表:

(签章): (

日期: (盖章): : 签章): 日期乙方单位乙方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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