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导外出考察和请假制度

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公出和请假制度

为加强对领导干部公出和请假的管理,是增强领导干部纪律观念,树立领导干部良好形象,搞好政风建设,确保政令畅通,维持良好工作秩序,促进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现就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公出和请销假做如下规定:

一、严格对公出和请销假的管理

(一)非教育局统一组织或指派的,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公出。直属单位主要领导确需公出,必须严格按照程序报教育局审批,并办理相关手续;因事、因病请假要办理请销假手续,做到事先请假、准假、事后销假。

(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履行公出和请假制度的情况纳入对单位及本人的考核之中。市教育局监察室、人事科将不定期对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公出或不履行请假手续,一律按旷工处理,并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

二、严格公出请销假审批备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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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公出或请假由局长审批;副书记、副院长、副校长因事因病请假由所在单位审批,并做好副书记、副院长、副校长请销假的书面登记,以便查实。

(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公出,必须提前三天以上填写领导干部公出审批单,报市教育局办公室,审批同意后方可公出。如超过预定公出时间,须向局长说明情况,回来后向办公室报告。

(三)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因事、因病请假一天,须向教育局办公室通过电话口头请假,办公室报局领导同意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教育局办公室做好口头请假情况记录。

(四)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因事、因病请假两天以上(含两天),必须办理书面请假手续,并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1.提前两天向教育局办公室提出请假,并填写由教育局统一制设的《七台河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书面请假条》,送交或以电子邮件(邮箱:yfc-100@163.com)发送教育局办公室,以电子邮件发送需致电告知,电话:8261354。

2.办公室向局领导送交单位主要领导请假条,汇报请假情况,局领导审批,办公室备案。

3.各单位主要领导必须在局领导审批准假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返回后向教育局办公室报告,办理销假手续。

4.如需续假,各单位主要领导直接向局长请假。

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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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公出审批单

2.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书面请假条

3.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假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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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公出审批单

关于领导外出考察和请假制度

填表人: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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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书面请假条

关于领导外出考察和请假制度

请假期满时间: 年 月 日(共 天)

销假假时情间: 年 月 日 况:□按期 □超期 天 □未销假 销 假 记录人: 记录时间: 年 月 日

说明: 1、此请假条可到七台河市教育网“政务公开频道中的政务公告”栏目中下载,填写送交或以电子邮件(邮箱:yfc-100@163.com)发送教育局办公室。此请假条在领导审批同意后复印一份,办公室备案。

2、此请假条请假二天以上(含二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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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市教育局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口头请假记录

关于领导外出考察和请假制度

说明:1、此口头请假记录由办公室记录,由办公室备案一份。

2、此口头请假记录表装订成册,仅限请假一天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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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清城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

附件1:

清城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活动请假审批表

清城区教育系统领导干部外出请假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