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护理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护理服务之星”评选标准

为更好地为病人服务,提高我院护理水平,创优质护理服务品牌,调动广大护士的积极性,医院制定了“患者最满意护士”评选条件如下:

1.热爱医院,热爱病人,热爱本职工作,有高度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团结互助,创造和谐的医护患关系。

2.服从护士长领导,工作积极主动,不计较个人得失,紧急情况下能主动加班。

3.积极参加继续医学教育,业务理论扎实,护理技术操作熟练。

4.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无迟到、早退。

5.对病人服务耐心、细心、周到,无病人投诉;无差错事故的发生。

6.在医院本季度的满意度问卷调查中,从本护理单元中获得满意票数较多的护士中评选一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护士为“患者最满意护士”。

沭阳县中医院 护理部

 

第二篇: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云台小学

“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标准

学习,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学习,是学生成才的需要;学习,是当今时代的召唤。在中小学开展“学习之星”、“进步之星”评选活动,对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争做第一的竞争意识,对学生张扬个性、享受成功的快乐,对激励全体学生努力学习,提高教学质量具有非同寻常的积极意义。为此,学校特制定云台小学“学习之星”、 “进步之星”评选标准。

一、“学习之星”评选标准:

1、具有正确的学生观、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2、努力学习,准时到班上课,不无故迟到、早退、旷课。

3、上课专心听讲,勤于思考,积极参加讨论,勇于发表见解。

4、认真预习、复习,主动学习,按时完成作业,考试不作弊。

5、在每次重大考试中,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年级进步50名以上或在班上进步5名以上。

二、“进步之星”评选标准:

1、认同和遵守《中小学生守则》、《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在日常学习、生活中有具体体现。

2、通过思想品德、行为习惯的不断培养,与自身前期相比较,在较短时期内个人品质、文明道德素质提高速度较快,且效果显著。

3、逐步养成了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能力较强,能影响和带动他人共同进步。

4、没有违纪的前提下,班级前20名在年级进步100名以上,或班级21-40名在年级进步120以上,或41-68名在年级进步150名以上获进步一等奖;班级前20名在年级进步50-99名,或班级21-40名在年级进步60-119名,或班级41-68名在年级进步70-149名获得进步二等奖;其余进步同学获进步三等奖。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云台小学

“文明之星”评选标准

学校是传播文明的重要载体,也是创建文明的主阵地,同时学生是文明创建的主体。为创文明校园,培养文明学生,推动文明校园创建进程。学校决定开展“创文明校园?做文明之星”系列创评活动。评选标准如下:

1.学生仪表要符合学校要求。

2、不进入营业性网吧、游戏机房、迪厅等,不看不健康的刊物和音像制品。

3. 遵守学校纪律。不骂人、不打架、不吸烟、不酗酒、不赌博、不强行索要他人钱物、不偷东西。

4.遵守课堂纪律,按时完成作业。

5.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旷课、不旷操,不迟到、不早退。休息时间不大声喧哗,课间休息不在教学楼内追逐打闹。上课铃前作好课前准备。

6.保护环境,讲究卫生。保持校园、教室及寝室卫生,不乱丢废弃物,不在墙壁上留下脚印、手印、球印,不在桌椅上乱涂乱画。

7.珍惜资源,爱护公物。要节约水电、不浪费,不损坏公共设施。

8.诚信待人,诚信做事(包括诚信考试)。 讲文明,懂礼貌。常使用礼貌用语,服从教职工及其他管理者的管理。

9.认真做好值日工作,能帮助他人,并为集体做事。

二0一0年三月十日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