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一、建立项目监理机构的步骤

    监理单位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一般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二)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设计

    1.选择组织结构形式

    组织结构形式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工程合同管理,有利于监理目标控制,有利于决策指挥,有利于信息沟通。

    2.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跨度

  项目监理机构中一般应有三个层次:(1)决策层。由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助手组成,主要根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要求和监理活动内容进行科学化、程序化决策与管理;(2)中间控制层(协调层和执行层)。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组成,具体负责监理规划的落实,监理目标控制及合同实施的管理;(3)作业层(操作层)。主要由监理员、检查员等组成,具体负责监理活动的操作实施。

    3.划分项目监理机构部门

  4.制定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

    5.安排监理人员

    根据监理工作的任务,确定监理人员的合理分工,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必要时可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监理人员的安排除应考虑个人素质外,还应考虑人员总体构成的合理性与协调性。

    我国《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规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3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由具有2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由具有1年以上同类工程监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并且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需要。

    (四)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二、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掌握每种监理组织形式的特点、优缺点、适用于、监理组织形式图。

    (一)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

特点:

这种组织形式的特点是项且监理机构中任何一个下级只接受惟一上级的命令。各级部门主管人员对所属部门的问题负责,项日监理机构中不再另设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等职能部门。

适用于:

这种组织形式适用于能划分为若干相对独立的子项目的大、中型建设工程。

优缺点:

直线制监理组织形式的主要优点是组织机构简单,权力集中,命令统一,职责分明,决策迅速,隶属关系明确。缺点是实行没有职能部门的“个人管理”,这就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博晓各种业务,通晓多种知识技能,成为“全能”式人物。

    (二)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

特点:

职能制监理组织形式是把管理部门和人员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子项目监理为对象的直线指挥部门和人员;另一类是以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及合同管理为对象的职能部门和人员。监理机构内的职能部门按总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力和监理职责有权对指挥部门发布指令。如图5-16所示。

适用于:此种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中型建设工程,如果子项目规模较大时,也可以在子项目层设置职能部门,如图5-17所示。

 

三、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二)项目监理机构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

    重点掌握各类人员的基本职责的区别。

    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瞌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日的进展情况可进行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t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7)审核签署承包单位的申请、支付证书和竣工结算;

    (8)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9)主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杳;

    (10)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审批工程延期;

    (11)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监理工作总结;

    (12)审核签认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审查承包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监理人员对待验收的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检查,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13)主持整理工程项目的监理资料。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签发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工程暂停令、工程款支付证书、工程竣工报验单;

    (3)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4)调解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索赔;

    (5)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和权力。

    3.专业监理工程师职责

    (1)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2)负责本专业监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3)组织、指导、检查和监督本专业监理员的工作,当人员需要调整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建议;

    (4)审查承包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计划、方案、申请、变更,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5)负责本专业分项工程验收及隐蔽工程验收;

    (6)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报告,对重大问题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和请示;

    (7)根据本专业临理工作实施情况做好监理日记;

    (8)负责本专业监理资料的收集、汇总及整理,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9)核查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

量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认为有必要时对进场材料、设备、构配件进行平行检验,合格时

予以签认;

    (10)负责本专业的t程计量工作,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

    4.监理员职责

    (1)在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监理工作;

    (2)检查承包单位投入工程项目的人力、材料、主要设备及其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检查记录;

    (3)复核或从施工现场直接获取工程计量的有关数据并签署原始凭证;

    (4)按设计图及有关标准,对承包单位的丁艺过程或施tt序进行检套和记录,对加工制作及工序施工质量检查结果进行记录:

    (5)担任旁站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6)做好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

 

第二篇: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项目监理机构及人员配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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