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发展与协调

司诉 讼

理由

是什么?

【法规名称】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颁布单位】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文字号】石政办发〔2010〕17号

【颁布时间】2010-4-23

【失效时间】

【正 文】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0一0年四月二十三日

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为继续抓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加快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进程,进一步提升我市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冀政办〔2010〕11号)精神,结合我市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活动及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20xx年食品安全整顿工作主要任务

(一)加强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整顿。严格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强食品添加剂标签标识管理,实行食品生产加工企业食品添加剂使用报告制度。开展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专项抽检和监测,整治超过标准限量和使用范围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查处和打击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格食品添加剂及相关产品研制管理。(各有关部门负责)

(二)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整顿。深入开展蔬菜、果品、食用菌、畜禽产品、水产品中农兽药和禁用药物残留监测。加强生鲜乳质量安全监管,强化生鲜乳收购站日常监管与标准化管理,坚决取缔未经许可的非法收购站(点)。加大农药生产经营监管力度,加强农药质量监督抽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单位,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使用国家禁用的高毒农药的行为。加强饲料质量安全监测,打击在饲料原料和产品中添加有毒有害化学物质及养殖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药物行为。加强兽药GMP(良好生产规范)后续监管,积极推行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制度,实施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深入开展水产苗种专项整治,打击水产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硝基呋喃类、孔雀石绿等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行为。禁止在果品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组织开展粮食收购、储存环节质量安全监测。(农业局、畜牧水产局、林业局、粮食局负责)

(三)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整顿。严格食品生产许可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查验制度和出厂检验记录制度。加强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食品可追溯制度和食品召回制度,查处企业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取缔无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的非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大力整顿食品安全风险较高、投诉举报多的食品行业,建立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加强监管的长效机制。(质监局负责)

(四)加强食品流通环节整顿。严格食品流通许可制度,完善食品市场主体准入机制,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和退市制度,建立销售者主动退市和工商部门责令退市相结合的监管机制。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监督食品经营者依法落实食品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督促食品经营者加强自律。完善食品市场监管和巡查制度,突出重点地区、重点场所和重点品种,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大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和食品市场日常巡查力度,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工商局负责)

(五)加强餐饮消费环节整顿。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制度,查处餐饮单位无证经营行为。规范餐饮服务许可行为,提高餐饮服务准入门槛。制定并实施餐饮消费环节重点监督检查及抽检工作计划,以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为重点,加大对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开展餐饮消费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建立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制度,对其采购的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抽查,查处采购和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卫生局负责)

(六)加强畜禽屠宰整顿。严把市场准入关,清理整顿生猪定点屠宰厂(场),加大对私屠滥宰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对生猪(牛、羊)定点屠宰厂(场)的日常监管,重点监控和重点整顿屠宰管理薄弱区域和私屠滥宰易发区域,查处违法屠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的猪(牛、羊)、出厂未经品质检验或经品质检验不合格的猪(牛、羊)肉产品等行为。强化活禽和生猪(牛、羊)产地和屠宰检疫,查处出售和屠宰病死畜禽的行为。督促企业建立和完善肉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体系,打击加工、销售病死病害畜禽肉和注水肉等行为,严防病死、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未

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进入加工、流通、餐饮消费环节。加大生猪屠宰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进一步健全相关应急处置机制。(商务局、质监局、工商局、卫生局负责)

(七)加强保健食品整顿。依法对获批注册但未标明有效期的保健食品进行全面清理换证。开展保健食品违法添加药物专项检查,查处制售假劣保健食品行为。开展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专项检查。查处通过公益讲座、健康诊疗、学术交流、会展销售等方式变相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的行为。整治普通食品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和保健食品夸大宣传功能的行为。(卫生局、工商局负责)

二、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

20xx年要按照全省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年工作部署,扎实推进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线,以制约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为突破口,坚持治理整顿与机制建设相结合、依法监管与诚信自律相结合、风险防控与严格执法相结合,通过制度创新,构建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密切配合、企业严格自律的全市食品安全保障体系。上半年,各级政府、市直有关部门要制定出台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制度,下半年全力抓好制度的实施。重点在全程监管、风险预警、企业自律、社会监督、应急处置、责任追究六大纲领性机制上下真功夫,带动食品安全长效机制建设各项工作整体推进。

(一)建立食品安全全程监管机制。重点建立健全地方政府统一负责、统一领导、统一指挥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的制度。进一步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强化综合协调权威,明确各部门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部门之间沟通与合作,增强部门合力,堵塞监管漏洞,消除监管肓区。统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监管资源,加强监管能力建设,落实监管经费保障。完善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办法,组织对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进行评议和考核。(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负责)

(二)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制定实施我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建立覆盖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和市及县(市)、区与乡(镇)并逐步延伸到村的食品污染物、食源性疾病以及其它食品安全风险四级监测体系,系统收集全市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有害的监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加强对肉制品、蛋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用水、粮油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酒类制品等高风险食品的风险监测,强化对非食品原料三聚氰胺、苏丹红、吊白块、氯丙醇、甘氨酸、溴酸钾、动物水解蛋白、麦糊精、植脂末等有毒有害物质的风险监测力度,定期组织风险性监测,及时组织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对较高风险的食品及时发布预警,重点防控全市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加大食品特别是乳品等高风险食品检验检测频次,定期公布检验检测结果。各地要根据各自的食品产业结构和区域分布情况,确定本地重点风险监测品种、监测项目,做好区域性食品安全风险的监测、预警工作。(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自律机制。帮扶、指导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建立健全员工培训、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生产过程控制、问题产品召回及从业人员健康

管理、内部生产经营档案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鼓励支持食品企业建立食品安全可追溯系统,并在食品行业全面推广。督促行业协会组织对食品企业从业人员培训、考核,培养具备良好职业道德、较高业务水平和较强实践能力的食品安全岗位专职人员。建立食品企业诚信不良记录收集、管理、通报制度和行业退出机制。加强食品生产企业和经营者质量信用建设和信用分类监管。(各有关部门负责)

(四)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网,特别是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基层监督网,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制定完善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的管理办法,明确食品安全监督员的聘任条件、工作职责、考核评议方式和工作报酬标准,提高监督员素质,增强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现有群众举报投诉网络的作用,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台、网络等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关注的食品安全焦点问题进行追踪,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行为进行曝光,引导人们科学消费、安全消费。(各级政府和食品安全综合协调部门负责)

(五)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机制。对现有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指挥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要求,健全应急处置指挥机构,按照新的职责划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有关监管部门要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制定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落实企业内部的食品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六)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健全本行政区域、本系统的食品安全责任制,要坚持有权必有责、失职必问责,明确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食品安全责任,制定责任追究的具体办法,形成全程监管、全程负责的责任体系。(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负责)

三、有关要求

(一)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责任。各级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地的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要抓紧制定20xx年整顿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分解整顿工作和长效机制建设任务,将专项整顿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集中治理与日常工作相结合,统筹安排监管力量,切实保障经费投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整顿工作取得实效,长效机制建设实现突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本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和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坚持统一协调与分工负责相结合,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提高行政效能。

(二)切实加大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级、各部门要对本地、本系统的重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清查、梳理排队,明确风险来源、整顿措施、治理目标、时限和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并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进行限期治理。要将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和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作为重点,经过治理仍不能达标的,要坚决予以取缔,到20xx年年底全市各地现存

所有重点食品安全隐患要全部消除。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食品行业协会对各食品行业、各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因素进行调查,各地、各部门也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动员社会各界对各类食品安全隐患进行举报、投诉。要加大案件和事故查处力度,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及时向公安部门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

(三)认真做好信息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及时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重要信息向市政府、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并向相关部门通报。要规范食品安全整顿信息发布工作,按有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相关信息。要正确把握舆论导向,主动做好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积极宣传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展、成效和典型事例,支持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引导新闻媒体客观准确报道,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和评估考核。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级、各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适时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各级政府也要将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制定专项督查工作方案,逐级开展督查。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将结合创建食品安全最放心城市活动,制订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评估考核办法,年底组织对各级、各有关部门食品安全整顿和长效机制建设工作进行评估考核。

 

第二篇:关于印发绍兴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文件绍兴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绍检卫食[2009]15号

关于印发绍兴检验检疫局

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办事处、本局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局长在“质检系统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电视电话会议”讲话精神和《浙江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切实做好绍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现印发《绍兴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请遵照执行。

二OO九年三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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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省局和绍兴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惩治与扶优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的方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健全长效机制,提高进出口食品安全保障能力,服务我市外向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成立绍兴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织领导绍兴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构成及职责如下:

组 长:蔡渭明

副组长:徐旭鸣、俞仁贤

成 员:李雪岷、潘子牛、王坚、戴华、于旭坤、杨宝根 领导小组职责: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研究部署绍兴地区进出口食品安全集中整顿,领导推进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研究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组织应对整顿期间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的食品安全事件,对外、对内协调,为整顿工作提供思想、组织、经费、人力保障。领导小组成员所在部门根据职能分别牵头负责整顿期间相关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卫食处。主要职责:根据上级精神和领导小组要求,提出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建议,拟定相关方案、计 — 2 —

划,跟踪指导有关措施落实,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具体工作。

三、整治工作重点与目标、任务

(一)工作重点

7类重点企业及食品:出口茶叶企业、出口黄酒企业、出口腐乳企业、出口蔬菜企业、供港猪养殖企业、水产品企业及相关产品;进口食品经营单位及进口食品。

4个重点区域:绍兴县、嵊州市出口茶叶产区、绍兴县及绍兴市区的出口黄酒、腐乳产区、诸暨市的供港猪产区、上虞市的出口蔬菜产区。

3个重点部门及人员:卫食处、动植检处、法综处及相关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及注册登记管理人员。

(二)总体目标

不断理清政府主导、企业主体、主管部门监管责任,探索建立基于科学风险评估的分类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进出口食品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检验监管效能,严防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三)工作任务

1.查企业,建立质量保障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⑴对出口食品企业进行全面检查。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食品安全质量保障体系和追溯体系,是否按照《关于印发出口食品注册登记企业生产质量管理建档要求的通知》(浙检食函?2008?213号) — 3 —

建立了完整的质量档案;二查企业是否按要求对出口食品使用添加剂进行备案,有无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添加剂;三查企业和基地能否持续符合准入要求。凡检查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和帮助企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暂停报检或取消出口资格。全面检查采取企业自查、所辖产品检验监管部门日常检查、定期检查和局专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⑵对进口食品收货人实施备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要求,建立和落实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督促和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进口食品流向信息档案和追溯及召回体系,规范进口食品经营行为。

⑶完善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一是积极推进《信用体系管理系统》应用,探索建立诚信级别管理机制,为检验检疫分类管理模式提供依据。二是规范出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制,督促企业严守承诺,保证出口的食品符合进口国(地区)的标准要求,不违规使用添加剂,不收购和使用不合格原料。三是督促每个企业要配备1名掌握境外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安全员,负责工厂和原料基地的安全生产和产品质量,督促指导安全员落实责任。动植检处和卫食处要分别建立《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安全员名册》和《企业食品、农产品安全员职责》。四是强化企业失信惩戒机制。继续推进和完善“通关单联网核查”和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企业“黑名单”和“良好企业”制度,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惩戒,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案件,提高企业违法违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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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开展“为出口食品企业排忧解难”活动。强化“急企业所急,为企业服务”思想,寓把关于服务之中,对内组织动员,对外扩大宣传,树立检验检疫良好形象。坚决落实为出口食品农产品企业减免检验费用的规定和服务企业的“十个一”措施,扶优扶强,提升企业应对经济危机能力。加大对传统出口食品的帮扶力度,提高传统出口食品卫生质量管理水平。继续推动出口绍兴酒、茶叶的软硬件提升改造工作。帮助出口黄酒企业建立并完善追溯体系建设,帮助出口茶叶企业实施原料收购登记及库存定期上报制度。加大对出口食品企业的培训,组织举办出口茶叶、黄酒蔬菜、供港猪养殖行业工作会议暨食品安全员培训班,帮助企业解决“不知标准、不懂标准、不用标准”的问题。

2.查产品,建立分类管理制度,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⑴对进出口食品进行摸底排查。结合食品添加物专项整治行动,对辖区内所有出口食品卫生注册登记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排查,了解、掌握各地进出口食品的贸易和质量底数;结合进出口食品特点开展风险分析,确定大宗、敏感进出口食品风险防范措施,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发现问题慎重研究,果断处置,及时上报、向地方政府通报。

⑵加强进出口食品质量监控与把关。严格落实“浙江局20xx年进出口动植物源性食品残留监控计划”和本局有关产品残留监控计划,并根据监控检测的情况,及时调整检验检疫把关重点。从严从细落实添加剂备案制度,适时组织针对性调查和符合性检测。根 — 5 —

据上级规定及时上报有关情况,密切关注质检总局主要贸易国家食品添加剂标准数据库变化,并指导企业作好应对。

⑶探索建立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模式。根据产品的基本属性,积极探索基于风险分析、风险评估的科学管理方法。根据省局出口食品检验检疫分类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研究制订绍兴进出口食品分类管理实施细则,建立辖区大宗产品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的分类管理模式,根据辖区企业情况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分别实施动态监管检验,科学设定检测项目和抽检频率,简化程序,降低企业成本。制定的各类细则应及时向省局主管部门报备。

⑷完善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卫食处、动植检处要分别指定1名食品、农产品安全信息管理员,与所辖企业食品、农产品安全员组成区域信息管理队伍网络,开展信息收集、风险预警、通报处置工作。发挥各业务骨干作用,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定期风险分析、交流制度。进一步完善进出口食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做到早预警、早研判、早处置。建立进出口食品、农产品安全举报奖励制度,公开举报电话,对举报人员实施奖励。

3.查区域,建立协商机制,落实地方政府负总责。

⑴推进检政企责任体系建设。通过签订“检政企”三方协议、责任书或依托“质量安全示范区”机制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地方政府及相关监管部门的协调与合作,努力形成长效监管合力。特别是要借《食品安全法》的宣贯之机,大力宣传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使 — 6 —

社会民众切实了解“责任主体”的法理内涵,了解“三方责任”的本质区别,了解出口食品原料生产、流通等环节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和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促进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积极协调区域内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进行重点整顿,努力提高区域整体质量安全水平。

⑵深化食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一是继续推进落实绍兴县、嵊州市出口茶叶原料安全示范区相关优惠政策和措施的落实,进一步研究优化区域化管理运行模式,发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行业自律作用,密切与农业、林业等相关部门协作,确保示范区良性发展,提升示范区的质量。二是借鉴已有经验,鼓励企业推进原料基地建设,督促企业严把源头管理、溯源管理和原辅料验收关,实现“公司+基地+标准化”一体化管理,保障产品质量安全。

⑶健全进出口食品安全问题定期通报会商机制。依托绍兴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等渠道,建立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定期通报和会商机制,主动向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通报进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研究建立共同应对机制,协调一致采取措施,妥善处理食品、农产品安全问题。

⑷帮促行业协会加强功能。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建设,继续加强与茶叶、黄酒、蜂产品等行业协会的交流与协作,主动听取协会意见建议,发挥行业作用,提高整体质量安全意识。深入研究并促进行业协会在行业自律、避免恶性竞争、消除行业潜在问题等方面发挥实质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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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查自身,建立监督检查制度,落实层级监管责任。

⑴加强业务工作基础建设。结合《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和上级对规范性文件的“立、改、废”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对本局食品、农产品的检验监管文件、作业指导书进行一次清理、修改和补充,卫食处和动植检处要组织一次对食品、农产品检验检疫监管规章制度和检验标准执行情况检查,严肃纠正存在的问题。积极派员参加上级组织的进出口食品、化妆品培训,提高检企一线人员在日常检验检疫和监管工作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变事后处置为事先预防,变被动为主动,尽量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⑵强化岗位责任监督管理。健全本局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责任明确、权责一致的进出口食品安全责任制;按照机构职能、岗位职责,理顺领导与协作关系,落实职责层级管理;加强职能履行情况督查,严格依法施检,坚决杜绝不作为、乱作为行为,防止责任事故发生;建立表彰机制,调动工作积极性;积极主动协调地方政府和企业,逐级做好本辖区内进出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预防、干预和处置工作,将突发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避免问题扩大和蔓延。

⑶加强总结研究与经验交流。结合实际,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对现行监管模式进行深入思考和理论研究,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检验检疫监管新观点、新思路。针对企业反映强烈、影响工作效率的制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大胆进行改革,提高监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检验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工作 — 8 —

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开展进出口食品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特别是充分认清经济形势恶化背景下进出口食品安全质量问题的危害性、敏感性、复杂性,牢固树立确保质量安全就是促进地方经济长远健康发展的关键所在的意识,时刻关注各方因素对这次整顿工作的影响,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按照上级和本局的统一部署以及职责分工,加强领导,扎扎实实抓好有关整顿工作。

(二)严密组织,有序推进,标本兼治。

一是筹划部署阶段。时间为2月20日-3月31日,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并上报整顿方案,安排部署整顿任务,提出整顿要求。二是调研自查阶段。时间为4月1日-4月30日,主要任务是:对当前食品农产品检验监管工作进行一次深入调研,重点调查了解进出口食品存在的重大隐患、行业突出问题、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存在的缺陷、整顿工作部署展开情况,对整顿工作进行调整校正;召开出口食品企业动员大会等形式,动员督导企业自查整改;上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总结”。三是清查治理阶段。时间为5月1日―9月30日,主要任务是:按照“面上过一遍,重点方面深入查”的原则,全面实施“四查”行动,解决发现问题;组织开展“出口茶叶掺杂使假集中整顿行动”、“重点出口企业稽查突击行动”、“进口食品化妆品经营 — 9 —

单位大检查”;召开出口珠茶生产企业现场会;实施出口食品分类管理模式;集中帮扶、推荐一批良好企业。四是巩固总结阶段。时间为10月1日-12月31日,集中研究解决重难点问题,完善规章制度,组织自查自纠,迎接上级检查验收。本次整顿工作总结要于10月20日前报省局整顿工作办公室。

(三)突出重点,力求实效。

切实围绕“消除进出口食品安全隐患,防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和“建立健全进出口食品检验监管长效机制”这两个重点目标,抓住本次整顿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和人员,切实开展好整顿活动,要做到责任落实、措施有力、工作到位,使各项工作有据可查。对外稽查要有理有据,扶优治劣,达到“惩一戒十”的效果。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作用(媒体发布工作统一由局办公室领导审查批准),大力正面宣传我市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和整顿要求、成果,营造氛围,扩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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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浙江检验检疫局进出口食品安全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绍兴

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本局:局领导,存档。

绍兴检验检疫局办公室 20xx年3月30日印发 录入:孙国新 校对:李雪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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