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农合系统升级通知

通 知

各市级新农合定点医院:

因新农合今年开通大病保险业务,将第三方保险公司作为新农合系统的补充,对新农合信息系统进行了升级与改造,涉及医院的信息管理系统也需要进行相应调整。请各单位积极联系本单位的HIS开发商进行系统的升级改造与验收工作,保证新农合大病保险工作安全稳定运行。

1、 相关接口文档在公共邮箱中, 请各单位自行下载并

交于软件公司开发人员。

公共邮箱:bhgx_bd_share@126.com

邮箱密码:bhgx2004

2、北航公司保定办事处电话:133xxxxxxxx (转 武策) 联系人:史蕾 电话:186xxxxxxxx

请各单位尽快联系本单位HIS开发商进行医院信息系统的改造工作,并联系北航公司进行接口验收。为保证新农合工作安全稳定运行,本次接口升级改造工作应于3月底前完成。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管理工作的通知

20xx年05月23日

凉卫发?2011?133号

凉 州 区 卫 生 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管理

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卫生院、分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为了贯彻落实《凉州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补偿工作实施方案》(凉政办发[2010]25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不断规范门诊统筹补偿管理工作。现将进一步加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制度

(一)建立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责任制。区合管局对全区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工作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乡镇卫生院、分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对辖区内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工作负总责,并安排专人监管辖区内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工作的开展和资料的报送,实行专人专职,不得随意更换。

(二)建立督查监管制度。区合管局负责对乡镇卫生院、分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工作的日常监管

督查,每半年对全区门诊统筹村级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全覆盖督查1次,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及时的村级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连续三日回头看办法进行重点督查;乡镇合管办定期或不定期的到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乡镇卫生院、分院负责本辖区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每周对辖区内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现场全覆盖督查1次。

(三)建立审核回访制度。区合管局按时做好门诊统筹补偿费用的汇总拨付工作,对新农合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资料审核抽查率不少于20%;乡镇合管办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补偿费用进行初审、并提出审核意见。乡镇卫生院、分院要建立审核记录、入户核查记录和电话回访记录。门诊资料审核率达到100%,入户核查、电话回访抽查率不得低于20%。

(四)建立信息在线监管制度。区合管局对乡镇卫生院、分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工作信息在线监管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发现问题及时做出处理;乡镇卫生院、分院要加强辖区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的信息在线监管和审核,每2天审核医疗机构的补偿信息,对不合理费用和重复补偿信息不予审核,并报区合管局予以剔除。

(五)加强和完善新农合业务会计核算制度。乡镇卫生院、分院、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完善新农合业务收支的核算与监督,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垫付的门诊统筹资金,在资金到账3日内必须拨付;乡镇卫生院、分院要督促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建立健全新农合门诊统筹管理核算账目,切实做到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账目有据可查。

(六)完善服务协议。区合管局要进一步完善与乡镇卫生院、

分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订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乡镇卫生院、分院要根据门诊统筹分级管理原则,强化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协议化管理,加强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质量、信息上报及费用补偿的管理。

二、强化门诊统筹政策宣传和培训

(一)多措施宣传政策。区合管局、乡镇合管办、乡镇卫生院、分院要以发放宣传资料、入户回访、与就诊患者交谈、利用政策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参合群众宣传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政策,力争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政策群众知晓率达到95%以上。

(二)多方面培训学习。乡镇卫生院、分院要每1周组织辖区内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召开新农合工作例会,认真学习传达国家及省、市、区有关新农合政策,强化医务人员对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政策的执行力度。要加强辖区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计算机信息技术和新农合补偿流程的培训,熟练掌握计算机信息技术和新农合补偿流程。要加强辖区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人员的业务技能等培训,严格执行乡村医生每月到卫生院、分院上一周班或一周上一天班工作制度,为参合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三、规范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一)严禁利用各种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实事求是开展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工作,不得利用编造门诊资料、加大门诊处方费用、盗取参合人员信息上传报账等各种手段骗取新农合门诊统筹基金。

(二)及时准确上传门诊补偿信息。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做到患者就诊后及时如实上传门诊补偿信息,打印新农合门诊补偿

凭据两份。一份由患者保存,补偿时告知患者此次补偿情况和账户余额等情况,做到透明补偿;一份报账,让患者如实签名,患者签名和留电话号码达到80%以上。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在同一时段集中录入上传门诊补偿信息,对停电等原因不能按时补偿的要及时告知乡镇卫生院、分院合管办签证笔录。

(三)规范医疗文书书写。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做到认真如实书写门诊日志本、门诊病历,在门诊日志及门诊病历上认真登记患者此次就诊的详细时间、病症、治疗情况等;必须做到如实书写门诊复式处方,处方书写必须清晰,不得涂改使用,不得在白纸上书写和使用两套处方,不得串换药品和分解处方,处方用药不得单一或千篇一律,第一联药房保存,第二联报账,每张处方必须100%划价,划价要规范真实,划价准确率达到100%,坚决杜绝所有处方一个价的现象。必须做到门诊补偿资料保存完整,及时归档,以备查验。

(四)提供“一站式”补偿。各定点医疗机构必须做到现场直补,为参合门诊患者医疗费用提供“一站式”补偿服务,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

(五)实行“连续三日”公示制度。各定点医疗机构应每天在新农合公示栏将本医疗机构的门诊患者补偿情况公示,并实行“连续三日”公示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六)严格控制次均费用。各定点医疗机构严格控制医疗费用,必须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诊疗、合理用药、合理收费。乡镇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不得超过25元,村级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次均费用不得超过15元。

四、严格违纪违规行为处罚

对于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除追回补偿金额外,依据情节轻重,按照如下办法依次进行严肃处理:

(一)服务行为不规范,根据情节如数扣缴违约金,并将所有的违约金扣缴新农合基金专户。

1、乡镇卫生院、分院未在次月5日前完成计算机补偿信息审核,影响统计、汇总、报表等扣缴违约金500元。

2、对不及时录入上传补偿信息的扣缴违约金200元。

3、补助凭据无患者签名和留电话号码达不到80%的扣缴违约金200元。

4、门诊日志登记不全扣缴违约金200元。

5、公示不及时的扣缴违约金200元。

6、门诊处方书写不清的扣缴违约金200元。

7、涂改处方的扣缴违约金500元、

8、白纸上书写处方的扣缴违约金1000元。

9、使用两套处方的扣缴违约金5000元。

10、串换药品的扣缴违约金200元。

11、分解处方的扣缴违约金200元。

12、划价不真实和所有处方一个价的扣缴违约金500元。

13、处方用药单一或千篇一律的扣缴违约金500元。

14、不执行“一站式”补偿的扣缴违约金2000元。

15、例均费用超标的按规定(超标费用×人数×补偿比例)扣缴违约金。

16、使用目录外用药的扣除缴约金200元。

17、重复上传补偿信息的扣缴违约金500元。

18、在同一时段集中上传补偿信息的扣缴违约金1000元。

(二)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的坚决取消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情节严重的,撤销医疗机构负责人职务。

1、不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过期,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登记记录与现执业人员不符,或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区合管局授权定点医疗机构的新农合管理系统,定点医疗机构私自将补偿系统用户借于多个医疗机构进行门诊补偿使用。

4、盗用他人参合信息套取新农合基金。

5、上传虚假信息补偿。

6、编造门诊资料补偿。

7、一年内群众投诉三次以上。

8、不配合乡镇卫生院、区合管局督查或检查。

(三)对套取合作医疗基金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七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

政协办公室,市卫生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存档(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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