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自评报告

关于开展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

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开展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使用绩效第三方评价工作的通知》(粤财教[2011]337号)文件要求,我校对自身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xx年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安排及落实情况:

学校全年公用经费132万元(其中,中央12万元,省8万元,镇112万元)。为全部学生减免课本资料费,并按有关规定在每学期开学初免费发放给学生,资金全部由公用经费负担。

二、项目执行情况

及时向主管教育部门申报我校公用经费补助的数额、依据与计划用途,为上级部门分配资金提供参考。指定人员负责编制年度使用计划,支出流程规范,经费使用公开。公用经费按要求用于教学业务与管理,无违规支出;支出审批严格,报账及时,账目完整清晰,支出凭证合格。

按上级相关部门的文件要求,20xx年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我校公用经费管理运行正常执行。

三、主要绩效

由于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的及时到位,极大的解决了我校在学生课本资料采购上部分经费问题,再加上镇级公用经费的补助。我校严格按规定程序核实学生人数,跟踪课本运送,对课本发放及时并无损的情况进行检查,做好相关发放记录。坚持做到"人手一套","课前到书",在开学前将课本发放给学生,保证了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二篇:三年组评价方案

三年组评价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以日常评价和学生的成长记录为基础,力求内容全面、客观,程序科学、规范,关注学生的全面协调发展,关注学生的特长和潜能,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的功能,建立科学的小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通过评价,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现自我、完善自我,实现教学预定目标,促进学生综合素质不断提高。

二、基本原则

(一)发展性原则。评价坚持学生的全面发展,注重学生发展过程,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

(二)过程性原则。评价要关注学生成长历程,把日常评价、成长记录结合起来,把平时作业、课堂表现、情景测验、行为观察、实验操作等结合起来,实现评价方式多样化。

(三)激励性原则。评价要最大程度调动学生的积极性,肯定成绩、树立榜样,使学生发扬优点、改正缺点,从而使评价成为一种激励学生不断发展的动力。

(四)科学性原则。评价要遵循教育规律与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运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努力获取学生的全面信息,关注学生的个性差异及特长发展,扩大评价的涵盖面。

(五)互动性原则。评价要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通过交流互动,实现学生自评、学生互评、家长参评和教师评价相结合,实现评价主

体的多元化。

三、评价内容与评价标准

(一)评价内容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基础性发展目标和学科学习目标两项内容。

1.基础性发展目标主要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愿望和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培养爱国主义感情、社会主义道德品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家乡、爱科学、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维护公德、关心集体、保护环境等)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主动维护民族团结,具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感。逐步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品位和审美情趣。养成自信、自尊、自强、自律、勤奋行为习惯。

(2)学习愿望和能力:具有主动学习的愿望与兴趣,能够明确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能够结合所学的知识,运用已有的经验和技能,独立分析并解决问题,具有初步的研究与创新能力。

(3)交流与合作:能够主动与他人交流与合作,积极参加各项文体及社会实践活动,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能认真听取他人的意见和建议,评价和约束自己的行为,并学会尊重和理解对方。

(4)个性与情感:能够注重情感体验,逐步形成自己的精神世界,

对生活、学习有积极的情感体验,能积极乐观地对待困难,逐步养成勤奋、自律、宽容、自强的个性品质。

(5)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初步的创新能力(包括;创新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三个方面)和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能主动参与教学环境,养成学习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具有乐于动手、勤于实践的意识。学会质疑、调查和探究,在实践中学习,在实践中成长,使学习成为在教师指导下主动的、富有个性的过程。

(6)运动与健康:热爱体育运动,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掌握一定的运动技能,拥有健康的体魄。具有一定的安全、自我保护意识。养成良好的心理品质,形成健康的生活方式。

(7)审美与表现:拥有健康的审美世界,学会欣赏美,感受美,表现美。积极参加各项艺术活动,能用适当方式进行艺术表现或有一项艺术特长。

2.学科学习目标

学科学习目标即各学科课程标准中列出的学习目标和各个学段学生应该达到的目标。

(二)评价标准

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主要指基础性发展评价标准。

1.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方面的评定,凡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合格。凡有突出问题,不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基本标准,可暂不评定等级,但要将突出问题如实记载。

2.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个性与情感、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方面的评定等级分A、B级。

凡评定为A等级的学生,必须有突出表现的有效记载,否则,视为无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在学习能力方面评定为A:学习主动、积极,各科成绩一贯优秀;小创造、小发明经过专业评价机构认证或者在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发表论文、文学艺术作品;在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活动中获得等级奖等。

四、评价方式与方法

(一)评价采用形成性评价和总结性评价两种方式

1.形成性评价,包括课堂教学即时评价和单元测试评价

(1)课堂教学即时评价

教师在课堂教学中针对学生在学习目标或学习习惯、学习方法、情感态度和合作学习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给以及时的肯定、表扬、鼓励或纠正。

(2)单元测试评价:以各学科课程标准为依据,结合单元学习内容,采用书面、口试或实践活动等方式来检测学生对每单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学习情况。

2.终结性评价,是对学生一学期学习的综合性评价,包括形成性评价成绩、学科测试成绩、总结性评价成绩三者相加,最后形成终结性评价并以等级形式呈现。

(二)评价方法

1.重视日常评价。班主任、学科教师要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中,坚

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用多样的、开放式的评价方法,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兴趣与习惯、学习状况与发展、学习特点与潜能等情况,对学生达到的学科和学段目标进行随机评价,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立学生成长记录。成长记录中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的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最佳作品、社会实践记录、体育与文艺活动记录,教师、同学的观察和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等。成长记录要典型、客观、真实。

五、评价结果

(一)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给予客观、公正的整体描述。评语应在教师对搜集到的学生资料进行分析并与同学、家长、交流和沟通的基础上产生。评语应采用激励性的语言,注意积极鼓励,正面肯定成绩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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