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行动计划(定稿)

天宁区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

(2011~20xx年)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育公平的起点,事关儿童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事关千家万户幸福和谐,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常州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2011——2015)》,结合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现状,制订五年行动计划,从而推进我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一、发展现状

“十一五”以来,我区学前教育事业有了长足发展,高水平普及了学前三年教育,办园条件不断改善,优质资源逐步扩大。新建了彩虹幼儿园、金梅幼儿园、新城逸境幼儿园、香缇湾大风车幼儿园等4所幼儿园,移建了红东幼儿园,改扩建了清凉幼儿园、青龙中心幼儿园等两所幼儿园,整体装潢提升了艺术幼儿园,引进学前教育优质资源和社会力量改造提升了娑罗巷幼儿园、翠竹幼儿园、兆丰幼儿园等3所幼儿园。创成了6所省优质园、2所市优质园。全区现有幼儿园24所, 100%为独立的法人单位,其中省、市优质园17所,优质园比例达70.8%;在园幼儿9620人;全区幼儿园现有在编教职工482名,其中专任教师463名,另聘用教师174名,其中在编教师大专及以上学历达86.2%;市、区两级五类优秀教师145人,占比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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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指导思想

坚持学前教育事业以公益性为主、办学体制以公办为主、经费投入以公共投入为主、师资队伍以公办教师为主、管理以教育行政部门为主的管理体制,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教育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研究完善政策措施,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规范管理,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发展,努力实现我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新突破。 三、主要目标

到20xx年,每个街道至少办好一所政府举办并达省优标准的公办幼儿园,省优质幼儿园占比达70%。至20xx年,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主体,社会力量办园为补充,公办与民办学前教育相结合的多元化发展格局,省优质园占比达80%以上,培植、组建3个优质学前教育集团。师资队伍日趋优化,所有保教人员持证上岗,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教师比例达95%以上。新建幼儿园9所,移建或改建幼儿园5 所,提升幼儿园1 所。加大公共财政投入,20xx年起启动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20xx年起将学前教育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构建科学完善的0~3岁婴幼儿教育服务网络,学前三年适龄幼儿入园率达100%。20xx年创建成江苏省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区。

四、具体措施

(一)完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和责任。建立区、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机制,区政府负责学前教育的规划、布局调整,落实学前教育经费,统筹管理各类学前教育机构;区 2

和各街道共同承担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负责建设并办好区域内公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积极筹措办园经费,努力改善办园条件;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治理,规范管理区域内各类幼儿园。自20xx年起,新办幼儿园均按省级优质园标准建设。配套幼儿园要与城市综合开发和公建配套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交付使用。配套幼儿园是教育事业的政策性投资,属国有教育资产,按属地移交后举办公办幼儿园,不得改变其性质。同时加大对现有幼儿园的改建和提升,力争到20xx年,新建幼儿园10所,移建或改建幼儿园5 所,提升幼儿园1 所。

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合理分工。教育部门对学前教育实行统一准入、统一监管,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严格执行幼儿园教职工的人事(劳动)管理、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技术职称(职务)评聘等相关政策,物价、财政、教育等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加强幼儿园收费管理,卫生部门要监督指导学前教育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综治、公安、民政、工商、质检、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要根据职能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指导和管理,妇联、残联等部门要积极开展对家庭教育、残疾儿童早期教育的宣传指导,计生部门要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早教活动和科学育儿指导。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发展学前教育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重视学前教育的舆论氛围。区学前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协调、指导全区学前教育教育教学、教师发展、设施设备添置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

建立学前教育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本区域学前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教育部门及各相关部门参与,研究解决阶段性区域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突出矛盾,寻求对策。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每年不少于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区政府将学前教育发展情况纳入对各街道、各相关部门的年度考核体系,各街道、各相关部门必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高效推进,确保我区学前教育五年行动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二)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门、人事部门、机构编制部门根据省、市确定的标准,制定实施方案,尽快完成幼儿园岗位总量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核定工作,为公办幼儿园配齐配足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和其他规定必须配备的人员。依据市下达的指标,有序推进,完成五年内增加200个差额拨款事业编制身份人员的工作。严格落实幼儿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人员等均应取得岗位任职资格,实行持证上岗。尚未具备相关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要通过在职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三年内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获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举办保育员上岗培训,培训经费由幼儿园和个人共同承担。优化教师结构,逐步提高本科以上学历幼儿教师比例,加大男教师招聘及培养力度,到20xx年,各幼儿园至少配备1名男教师。完善教师在职培训体系,实行每五年一周期的教师和园长全员培训。加强名师、名园长培训基地建设,壮大骨干教师队伍,采取集中脱产学习、名园挂职实训、境 4

外考察培训等多种形式,全面提升园长和教师的能力水平。

切实保障幼儿教师待遇,经考核合格的公办事业性质幼儿教师工资水平按照当地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方案执行,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和民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从20xx年起,启动学前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并逐年提高。从20xx年起,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区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应当占有合理比例并实现逐步增长。整合资源,每年统筹1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幼儿园园舍建设维修、设施设备更新添置、教师培训,优质幼儿园创建,新建幼儿园奖补、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入园资助等方面。

(四)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坚持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科学安排幼儿一日活动,为幼儿创设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建立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防止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继续支持我区幼儿园构建园本化特色课程,促进“一园一品”的发展目标和模式向纵深发展。实施“园园通”工程,全面提高全区学前教育信息化水平,至20xx年,力争实现高水平“班班通”。

(五)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在申办审批、分类定级、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地位;在 5

教师继续教育、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享有同样待遇。对规范办园、实施普惠性办园的民办幼儿园,可以采取购买服务、奖励补助、建立协同发展机制等方式,积极支持办好一批高质量、有特色的民办幼儿园,为适龄儿童入学提供多样化选择。对办学条件不达标的、不能规范办园的、无证(含未按规定年检)的幼儿园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加强分类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摸清具体情况,进行分类分析,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开展专项行动,并制定每年度取缔具体目标。到20xx年,基本消除无证幼儿园。

(六)强化安全监管,建立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高度重视幼儿园安全保障工作,切实加强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加强校舍安全防范和校园食品卫生工作,加强安全设施建设,按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保安人员等,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制,落实各项措施,严防事故发生。实行安全属地管理,街道办事处承担所辖范围内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安、教育、工商、文化、卫生等部门按职能分工,建立全覆盖的幼儿园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加大工作力度,加强监督指导。幼儿园要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100%的幼儿园成为区平安校园,到20xx年,100%的幼儿园成为市平安校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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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行动计划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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