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保定新兴肉食品加工厂

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自查报告

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按照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自查表中内容,郭彦会厂长带领供销部门、生产、质检部门负责人,对公司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起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此次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组织方面

我厂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建立了质量安全岗位责任制、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行使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二、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企业使用的原辅材料(包括原料肉、食品添加剂及其他辅料),包装材料都索取与购进批次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检验检疫证明等资料,并且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使用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品种与进货查验记录内容相符。

三、生产过程控制情况

企业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要求执行工艺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在生产过程没有添加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其他危害健康物质,没有在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规定名单外的食品添加物质,没有扩大使用食品添加剂使用范围和使用量,原辅材料的进出、投料等记录齐全。

四、出厂检验落实情况

企业具备审查细则的出厂检验设备和掌握检测方法的检验员,对出厂产品批批检测,产品符合各项质量标准后出厂销售,并每批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项目是否完全符合细则和有关规定,并且有完整、准确的原始记录。

五、食品标识和标准执行情况

我厂执行了自查表中各项规定。

六、不合格品处理和产品召回情况

对生产中产生的不合格品无进行了销毁,并且有处理记录。截至目前我厂未有产品召回情况和发生。

七、从业人员

我厂对直接接触食品的从业人员,每年一次进行健康检查;对从业人员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每年培训不少于2次,并有培训记录。

八、食品销售台帐记录情况

对每批销售的产品如实记录。

经过此次自查,我厂符合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提高了质量安全意识,杜绝了质量安全隐患。在此基础上,我公司建立了质量安全保证长效机制,为长期、持续地生产优质产品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保定新兴肉食品加工厂

20xx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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