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滦南县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

城乡医疗救助工作调研报告

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位于滦南县扒齿港镇扒齿港村,全镇42个村,人口3.8万。我院占地5456平方米,建筑面积3310平方米,开放床位58张,设有内科、外科、妇产科、中医科、五官科、B超室、化验室等24个科室。全院共有职工61名,其中大专以上学历48名。共有专业技术人员48名,其中中级职称19名,初级职称29名。我院配备HD7彩色超声诊断仪、全自动血球分析仪、500毫安X光机及多功能牵引床、口腔综合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11台件。今年1-7月,全院总收入382.79万元,总支出372.39万元。

一、我镇医疗救助工作开展情况

医疗救助是国家和社会对处于医疗困境中的家庭所给予的资金支持和帮助,其目的是为“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供最后保障;为有特殊医疗困难的家庭提供帮助。我院于20xx年建立起城乡一站式医疗救助制度,实施住院救助,缓解了困难群众就医难的问题。20xx年累计对52人次困难群众实施了医疗救助,民政补助37466元,医院优惠2475元;20xx年医疗救助135人次,民政补助80680元,医院减免5234元;20xx年1-7月医疗救助67人次,民政补助13546元,医院减免1003元。

(一)加强领导,完善政策

我院高度重视城乡医疗救助工作,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唐山市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关于在唐山市建立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为有效解决医疗救助中普遍存在的各种问题,由副院长王金贤主抓“一站式”结算工作,责任到人。各个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避免了民政部门单一行政,形成了民政主管、部门协作的联动机制。

(二)强化措施,规范运作

一是明确救助范围。把凡是属于我县城乡居民户籍、且在本县行政区域内领取定期抚恤金或定期定量补助的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退役人员、涉核退役人员、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作为救助对象。二是做好医疗救助与医保和农村新农合制度的衔接。三是全面实行“一站式”服务。依托全县医疗救助网络系统,住院救助在我院已实现了“一站式”服务和结算,救助对象在我院住院,在办理审批手续、确认身份后,个人只需交纳费用中个人承担部分,医保(新农合)报销和医疗救助部分由医院垫付,出院时即时结算。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在健全档案的基础上,县级人员定期对我院申报、审核、公示等医疗救助的各个环节及受救助对象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有限的医疗救助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三)创新方式,提升救助实效

提高住院救助标准。城乡低保年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金额达到5000元-4万元的给予15%的救助,4万元-8万元的给予20%的救助,8万

元-12万元的给予22%的救助,12万元以上的给予25%的救助;五保对象医疗救助不设起付线,按新农合报销后自付金额的25%给予救助。每位救助对象享受医疗救助的最高限额全年累计为5万元。优抚对象住院就医,其规定范围内可报销医疗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农合补偿、医院减免后余下部分按以下标准补偿:1、一至六级残疾军人补助100%;2、抗日时期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90%,年累计金额不超过1.5万元;3、烈士遗属和19xx年9月5日至19xx年10月31日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七至十级残疾军人80%,年累计金额不超过1.2万元;4、19xx年11月1日以后入伍的七至十就残疾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50%,年累计金额不超过6000元;5、在乡参战退役人员、涉核退役人员30%,年累计金额不超过4000元。

二、医疗救助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救助范围有待扩展。目前,医疗救助有明确的救助对象。对没有纳入救助范围的困难人群,一旦患上医疗费用较高的病种,无法得到医疗救助,因病致贫返贫现象仍有发生。二是救助标准有待提高。受救助比例和救助封顶线的限制,使困难群众的受助额度被压缩在一定的范围之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其实际困难。三是部分低保户、五保户民政部门录入不及时,住院时需要打电话核实。

三、对策及建议

一是对一些特重大疾病住院患者的医疗救助不再设臵救助封顶线,降低困难群众就医费用的自付比例。二是健全救助制度。加大对定点医

疗机构的监管,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要信守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医疗救助的管理和服务机构,要严肃工作纪律,对无病骗保、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违法行为,要严肃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让真正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受益。三是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社会和困难群众充分了解和掌握医疗救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阳光救助,使之惠及更多的困难群众。

滦南县扒齿港镇中心卫生院

2012-08-10

 

第二篇:泉阳镇中心卫生院城乡医保工作汇报

泉阳镇中心卫生院

20xx年城乡医保工作开展情况

在界首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卫生局和市城乡医保办公室的支持下,我院职工严格按照上级工作部署和文件要求,加强新农合政策法规的学习,严格把握政策,杜绝各类违规行为的发生,我院20xx年的城乡医保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有效开展好我院城乡医保工作,加强监督考核,我院成立了以院长张红艳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城乡医保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城乡医保工作,定期对住院病人情况,病历,处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经过领导小组的定期督导,我院在20xx年的城乡医保工作中,没有出现一例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

二、定期开展城乡医保政策的培训学习

为有效警示我院医务人员,深入掌握新医保政策,我院定期对全体职工进行警示片教育、法律法规学习培训,通过观看典型案例,警示医务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违规套取新农合基金,不擅自夸大病情,小病大治,降低住院门槛。

三、加强医保工作督导

为保障城乡医保基金安全,我院在医保办公室派驻人员薄亚萍的组织下,每月定期到医院各科室、各村卫生室进行新农合工作督导检

查,在检查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处理,通过严格的督导检查,净化了我院医疗环境,避免各种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优化报补服务流程,简化报补手续

为提高报补工作服务质量,我院对报补流程进行了简化,改变了过去多人参与,病人不能及时拿到补偿款的老大难问题,缩短了报补时间,赢得了患者的好评。

五、报补情况

我院20xx年门诊报补12073人次,总费用637725。26元,基金支付220596.2元;住院报补2544人次,总费用2660574.67元,基金支付2176609.17元;村卫生室报补22276人次,总费用477244元,基金支付279796元。大大扩大了群众的城乡医保受益面,辖区群众的身体健康也得到了有力的保障。

在20xx年工作中,我院还存在着不足,我院将在20xx年的工作中,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意识,不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增强职工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认真学习遵守城乡医保政策,以病人为中心,努力降低群众就医负担,减缓医保基金压力,确保基金安全,为全面推进界首市的城乡医保工作而不懈努力!

界首市泉阳镇中心卫生院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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