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工程概况

二.安全监理目标

三、安全监理范围

四.现场安全监理架构

五.职责

六.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八、安全事故隐患检查重点

九、安全隐瞒处理及报告

十、报警和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一.工程概况

沙河银利街商住小区文化活动中心,一栋五层楼,总建筑面积约2200平方米,本工程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耐火等级为II级,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裂度为7度,抗震类别为丙类,本场地为人工填土,建筑场地类别为II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丙级。

由广州时代胜誉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开发、广东中煦建设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设计、广州联嘉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广东省茂名建筑集团总公司承建。

二.安全监理的目标:

1、安全控制目标:因工重伤、死亡事故为0,一般事故频率控制到1‰,不发生火灾、环境污染事故。

2、安全管理目标:

(1)、施工现场争创市文明安全工地;

(2)、重大安全隐患整改率100%;

(3)、现场治尘目标:空气清洁度达到合格标准。

三、安全监理范围

根据监理合同的约定,监理工作范围:

1、沙河银利街敝商住小区二期文化活动中心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2、活动中心的管网工程及消防、通风、智能、电梯、变电、低压配电等项目的安全监理。

四.现场安全监理架构

五.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职责:

(1)、审查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出审查意见;

(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3)、审核专项施工方案;

(4)、主持编写安全监理规划,审批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5)、组织编写并签发安全监理月报、安全监理工作阶段报告,专题报告和项目安全监理工作总结;

(6)、参与工程安全事故的调查;

(7)、组织监理人员每月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并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8)、核查承包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9)、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限期进行整改;

(10)、发现施工现场存在情况严重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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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1)、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施工的,应及时向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报告;

2、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

(1)、负责总监理工程师指定或交办的安全监理工作;

(2)、按总监理工程师的授权,行使总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部分职责。

3、专业监理工程师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

(1)、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专业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2)、审核本专业施工方案,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3)、核查本专业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

(4)、参与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安全、文明施工检查;

(5)、检查现场安全物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和安全防护用具)的质量证明文件及其情况;

(6)、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并落实施工现场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措施;

(7)、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审核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8)、发现现场存在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9)、督促施工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10)、主持编写本专业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员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施工机械、安全设施、安全防护用具等使用、运行状况并做好记录;

(2)、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的施工进行检查和记录;

(3)、担任旁站工作时,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4)、每日例行检查,发现现场人员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应要求其改正,并做好记录。

六、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协助建设单位与施工承包单位签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协议书;

(2)、审查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审查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及其指挥员、塔吊司机、塔吊指挥和司索工、人货梯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资格;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体系;

(5)、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和各分包单位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6)、审核施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核查高危作业安全施工作业方案及应急预案;

(7)、督促施工承包单位做好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2、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督促施工承包单位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违章施工指挥、施工作业;

(2)、对施工过程中的高危作业等进行巡视检查,每天不少于一次;

(3)、发现严重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建设单位;施工承包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4)、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

(5)、每月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

(6)、核查施工承包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

(7)、监理人员对高危作业的关键工序实施现场跟踪监督检查;

3、竣工验收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在工程竣工验收中,对未完成的工程和对工程缺陷的修补的施工过程进行安全监督管理。

七、安全监理工作程序

1、 安全隐患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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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安全事故隐患检查重点

本工程安全事故隐患检查重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3、物料提升机;4、外脚手架;5、高支模;6、施工机具

九、安全隐患处理及报告

1、当发现工程施工安全隐患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当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方案,填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检查、验收。如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总监理工程应签发《安全隐患工程暂停令》,并上报有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2、当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应签发《安全全隐患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并报建设单位,拒不停止施工的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施工现场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24小时内如实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未经安全生产监督部门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动事故现场。施工现场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当调查组需要监理公司参与时,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参与,当调查组需要向项目监理了解事故的有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时,项目监理部应真实反映情况,不得隐瞒。

十.报警和应急救援联系电话

火灾报警:119 急 救:120 报 警:110

总监理工程师:何锦洪 联系电话:139xxxxxxxx

安全监理员: 陈 炜 联系电话:137xxxxxxxx

 

第二篇:安全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编制人:党红旗           日期:2011.07.03

审核人:陈金茂           日期:2011.07.03

广东永信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一、管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2)建筑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施工方案、专项安全施工方案、专项监理安全方案等技术文件。

二、管理目标

(1)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人员、方案、经费、措施“五落实”。

(2)进一步修健全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整体管理水平。

(3)确保“三个100%”(即:岗前安全教育、“三级教育”达100%;安全隐整改过达100%;种作业工作人上岗证达100%。)

(4)实现工程施工全过程“六无”:即无死亡、无倒塌、无中毒、无爆炸、无重大机械交通事故,施工人员负伤率控制在0.5%以下。

三、安全隐患的管理重点

坠落打击、触电伤亡、坍塌、中毒、火灾等是施工现场多发重发的安全事故,现场管理尤其注重解决如下问题:

(1)各种脚手架的设计、搭设和使用管理;

(2)施工临时用电管理

(3)大型施工机具的使用和维护

(4)深基坑支护、挖孔桩、地下管线、高支撑模板施工等

(5)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管理

(6)“三防四口”及各种临边达标管理

(7)危险区域警示或警戒

(8)食堂卫生管理

(9)消防设施、设备管理,现场动火的监督控制

(10)         妥善保管安全管理资料

.四、安全隐患管理措施

(1)每月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并有详细的会议纪要,对存在的安全生产突出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进行解决,做到有决议、有检查、有落实。

(2)建立安全生产月报制度。并定期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安全生产台帐(安全生产会议台帐、安全交底、岗前培训教育和三级教育台帐、安全专项方案台帐、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大型机械设备特种设备台帐、安全整改通知单和回复台帐、安全生产月报台帐)

(3)定期排查安全隐患,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整改要实现三定(即:定措施,定负责人,定整改期限)督促施工单位隐患整改工作改率要达到100%,对一时不能落实整改的,要实施跟踪监督。

(4)督促施工单位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并将演练的内容进行如实纪录。

(5)实行生产检查制度,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类安全操作规程,督促施工单位加强设备管理,起重设备定期检查率达100%。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措施费,用于改善劳动条件和整改隐患。

(6)对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要实现三落实,(即:监控责任、监控措施、监控人员落实)

五、 重大安全隐患报告制度的实施:

(1)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下达监理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对情节严重的或拒不执行整改的情况,应及时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2)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下达《安全整改通知单》责令立即排除,对拒不执行整改的应及时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下达《停工令》,责令危险区域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对重大安全隐患进行应急处理,并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重大事故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施工。

(3)对检查中发现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施工设备、设施、劳保防护用品不得进场使用,已进场的使用的应责令其立即无条件退场,对拒不执行者,应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4)对检查中发现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的应责令其立即停岗,对拒不执行的应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5)对高危施工部位或特殊工序(部位)施工时无专项施工方案的,应下达《停工令》,责令其立即停工,对拒不执行的应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6)对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安全措施费的应责令其按规定落实,拒不执行的应报告行政安全监督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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