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国第一卷读书笔记

《理想国》是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Plato 公元前427-公元前347年)重要的对话体著作之一。一般认为属于柏拉图的中期对话,本书分为十卷。在柏拉图的著作中,不仅篇幅最长,而且内容十分丰富,涉及其哲学的各个方面,尤其对他的政治哲学,认识论等有详细的讨论。

《理想国》是西方政治思想传统的最具代表性的作品,通过苏格拉底与他人的对话,给后人展现了一个完美优越的城邦。

柏拉图把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受过严格哲学教育的统治阶层、保卫国家的武士阶层、平民阶层。他鄙视个人幸福,无限地强调城邦整体、强调他一己以为的“正义”。在柏拉图眼中,第三阶层的人民是低下的,可以欺骗的。他赋予了统治者无上的权力,甚至统治者“为了国家利益可以用撒谎来对付敌人或者公民”。

第一卷

首先是苏格拉底和老人克法洛斯聊天,问他跨进“老人之门”之后,晚境是痛苦还是怎么样的?克法洛斯觉得人在晚年心平气和、宁静寡欲,是因为有钱可以让人不用去作假或者骗人了。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也因此人内心宁静。

于是由此引起关于正义的讨论。老人退场,其儿子,玻勒马霍斯介入,他认认同诗人西蒙尼所说的“欠债还债就是正义”。苏格拉底举了一个例子,如果债主头脑不正常,还要把代管的无论什么东西都给他吗?玻勒马霍斯认为不一定,如果对债主有害,那就不算还债。苏格拉底认为西蒙尼最终表达的意思是“正义就是给每个人以恰如其分的报答”(P7)

苏格拉底继续追问,什么是“正义所给的恰如其分的报答呢?给予什么人?”玻勒马霍斯认为“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P8)。苏举例说,医生在人生病的时候就是这样子,当船在风急浪险的时候,舵手是这样的,因此自然得出,正义的人在战争中联友而攻敌。但苏接下来就说,那看来,医生在人不害病的时候毫无用处,舵手在不航海的时候也没用,不打仗的话,正义的人也没有用处。但玻勒马霍斯不同意,他觉得正义在平时也有用,种田有用是为了收获庄稼,做鞋术有用是为了做成鞋子,而正义在订立合同契约这些事情上有用,尤其是指合伙关系。苏于是举例子来继续深入,比如下棋的时候,一个好而有用的伙伴是下棋能手,而不是正义者。砌砖盖瓦的时候,瓦匠比正义者更好,奏乐的时候,琴师比正义者更好。这个时候,又一转,在金钱的关系上,正义者似乎比其他人更好。当你需要为他人保管钱物的时候,正义比较重要,当你不用钱,而要存储钱的时候,正义的人才是一个较好的伙伴。也就是说,当金钱没用的时候,正义才有用。当人保管修枝刀的时候,正义更有用,但是当你使用修枝刀来修剪枝叶的时候,花匠的技艺就更有用了。同理,当人保管盾和琴的时候,正义是有用的,但是利用它们的时候,军人和琴师的技术就更有用了。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性的疑问——“它们有用,正义就无用,它们无用,正义就有用了?(P11),苏接着说,“如果正义仅仅对于无用的东西才是有用的,那么正义也没有什么了不起了。”(P11)

于是苏建议换个路子来讨论这个问题,他提问,打架的时候,是不是最善于攻击的人也最善于防守?答案是肯定的,于是继续得出,善于预防疾病的人也最善于造成疾病,善于防守阵地的人也善于偷袭敌人,那看来,一个正义的人,既善于管钱,也善于偷钱。最后得出,正义的人,可能还是个小偷呢?于是得出的是荒谬的结论,由此可见,之前的认为正义是一种技艺的观点是错误的,或者说是荒谬的。(归谬法:结论错误,说明前提有问题)

第一层意思是,如果正义是一种技艺的话,那正义也没有什么用。第二层意思是,技艺是中性的,正义的人可以干不正义的事,好事坏事都干。不管从哪个路子来讨论,最后的结论都是错误的。苏在此打败了玻,把他弄得晕头转向。

但玻始终认为,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是正义的。苏继续追问,那所谓的朋友是指看上去好的人,还是实际上真正好的人呢?玻认为一个人总是爱他认为好的人,苏于是接着说,也

就是说,人们可能会把真的好人当坏人,拿坏人当朋友的。这样一来,正义就成了帮助坏人,为害好人了。这是因为我们错把似乎可靠的人当朋友了,而应该说朋友就是不仅看起来可靠,实际上也真正可靠的人。即之前关于正义的定义(“正义就是‘把善给予友人,把恶给予敌人’)还要再做修改,改成朋友是真的好人,当待之以善,敌人当真是敌人,当待之以恶。当玻认为这个定义应该没问题的时候,苏阻止了,他接着问:“一个正义的人能伤害敌人吗?” 玻认为在他应该伤害那坏的人的时候,可以伤害他人。苏举例说受伤的马是变坏了,是马之为马变坏了。而人受到了伤害,或者说人变化了,可以说就是人之为人变坏了,也就是人的德性变坏了。德性即人之为人的品质与特征,virtue,namely the specific excellence of something.。人然后受到了伤害,即德性坏了,任烨会变得更不正义了。音乐家不可能用他的音乐技术使人不懂音乐,旗手也不能用他的骑术让人不会骑马,因此,正义的人也不能让人变得不正义了,也就是说,好人不能用他的美德使人变坏。因此,伤害朋友或者任何人都不是正义者的功能,而是和正义相反的人的功能。因此,之前的观点“帮助朋友,伤害敌人是正义的”是不成立的,正义的人是不会伤害任何人的。关于正义的这个定义也不成立。 于是,接下来就开始了对正义的第三个定义“正义是强者的利益”。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是,谁强谁就是统治者。苏认为,正义有时候利于强者,有时候并不利于强者,因为统治者有时候也会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事情来而不自知,因此,在最严格的意义上,当一个是统治者的时候,他统治的目的是为了被统治者,因为每一种技艺都有其特殊的作用和目的,就像医术是为了谋求病人的利益,而不是为了医生自己或者挣钱,因此,“正义是强者的利益”此时已经被颠倒了,正义是弱者的利益。而色拉叙马霍斯从现实生活出发来反驳,他认为,在现实中,不正义的人总是比正义的人有利,他们得到了快乐、利益、权势等等好东西,但是正义的人刚好相反,总是吃亏或者苦恼着。苏从每一种技艺都需要寻求报酬来说明,一切运营部署都是为了对象,求取弱者的利益,而不是强者的利益,要不然他们都不干。然后问题转入“不正义的人生活总要比正义的人过得好。”格劳孔认为正义的人生活地比较有益。他认为还是像之前那样讨论,自己既是辩护人又当公证人。苏与色开始辩论,色不认为“正义是善,不正义是恶”,他觉得“正义是天性忠厚,天真单纯”,“不正义是精明的判断”。接下来的讨论围绕着“正义者不想胜过同类,而要求胜过异类,但不正义则对同类和异类都要求胜过”(不义者与又聪明又好的人相类,正义者则和又笨又坏的人相类)。苏从每种技艺的人都会胜过异类来说明,会某种技艺的人是“又聪明又好的”,但是他们都要求胜过异类,比如有知识的人会胜过没知识的人,但是没知识的人既想胜过聪明人又想胜过笨人,因此,“又笨又坏的人”是既想胜过同类又想胜过异类,而”正义者不想胜过同类,而要求胜过异类,但不正义则对同类和异类都要求胜过”,由此得出。“正义的人是又聪明又好的,而不正义的人又笨又坏。”这个观点和之前色的观点是相反的,于是色开始乱了阵脚。苏接着用城邦的例子来证明,不正义使得城邦内部不能一致行动,彼此为敌,并不利于自己的利益。接着又用眼睛有眼睛的功能来说明,每一个事物,凡有功能,并有特定的德性。人的心灵也有,正义是心灵的德性,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而正义的人生活的好,因此必定快乐幸福,所以正义是快乐的,不正义者是痛苦的。

他们的讨论到底,但是还没有拿出定义的定义,于是也就不知道正义是不是一种德性以及它是否会给人带来痛苦还是快乐。

 

第二篇:《理想国》全本 读书笔记

《理想国》笔记.txt全本_1 第一卷 概要:本卷对当时流行的正义观作了逐一的分析和批判。 开卷以苏格拉底的提问开始,被问者是玻勒马霍斯的父亲克法洛斯——一个爱上机智的清淡、清心寡欲的受人尊敬老者。他认为,一个人即使忍受贫困和年老,但做人要是遵循“中庸适度,心平气和,做到内心的满足与宁静就是幸福的”。谈话中,他们谈到了正义,他倾向于把正义等同于讲真话和欠债还债。苏格拉底打个比方反驳了他,即“譬如说,你有个朋友在头脑清醒时曾把武器交给你;假如后来他疯了,再跟你要回去,任何人都会说不能还给他。如果还给他,那倒是不正义的。把整个真实情况告诉疯子也是不正义的”。因此,“有话实说,拿了人家东西照还这不是正义的定义”。接着,克法洛斯的儿子玻勒马霍斯起为其父的意见辩护,认为正义就是“把善给友人,把恶给敌人”。对于这一点,苏格拉底指出,“朋友”和“敌人”的标准时难以定义的,况且如果“朋友”是坏人,而“敌人”是好人的话,那么,帮助朋友去伤害敌人就是不正义的。这时,色拉叙马霍斯插上话,认为正义不是别的,就是强者的利益。“在任何国家里,正义就是已经建立起来的,当时正在掌权的政府的利益”。苏格拉底不同意。他认为色拉叙马霍斯的观点换句话说就是“服从统治者是正义的”。但是,各国统治者难免会犯错误,难免会制定一些错误的法律;这些错误的法律对他们是不利的。认为服从统治者就是正义,照此说法,不但做对强者有利的事是正义,而且做对强者不利的事也是正义了,那么,“正义是强者的利益,也可能是对强者的损害”。因此,所谓强者的利益事实上是“强者自认为对己有利的事;而弱者必须做这些事”。更进一步说,“任何技艺都不是为它本身的,而是为它的对象服务的。”例如,“骑术不是为了骑术本身的利益,而是为了马的利益;医术寻求的不是医术自己的利益,而是对人体的利益;一个统治者,当他统治的时候,他不能只顾自己的利益而不顾属下老百姓的利益。”接着,色拉叙马霍斯话锋一转,认为“正义的人跟不正义的人交往,总是吃亏,不正义的人总是处处沾光,为非作歹,窃国篡政,过着快乐的生活”。苏格拉底反驳到:正义是心灵的美德,不正义是心灵的邪恶,所以正义的人生活好,不正义的人生活得坏。即便如此,苏格拉底还是没有阐明究竟什么是正义。 第二卷 概要:本卷在于谈论“什么是城邦的正义,并提出建立一个城邦需要哪些人”。 接上一卷的谈话,格劳孔插入话题——正义起源在于

守法践约,即“人们在交往中既尝过干不正义之事的甜头,又尝过遭受不正义的苦头,两种味道都体验到以后,那些不能专尝甜头又不吃苦头的人,觉得大家最好订立契约和法律,既不得不正义之惠,也不吃不正义之亏。因此,正义的本质就是“最好与最坏的折中”,“那些做正义事的人并不是出于心甘情愿,而仅仅是因为没有本领作恶”,“在任何场合之下,一个人只要能干坏事,他总会去干的”。到此,阿得曼托斯又插了一句,“博得一个正义的好名声往往能得到很多好处,即使当事人并不是正义的”。到底正义是什么呢?问题似乎还是有疑惑。苏格拉底建议先考察城邦里正义是什么,然后再在个人身上考察它,这叫由大见小。人们之所以要建立一个城邦,是因为我们每一个人不能单靠自己达到自足,我们需要许多东西。由于需要的不同反映在人的天性上就是各个人适合自己干的事情就不同。因此,这种天性的禀赋决定了理想的城邦由统治者,辅助者和生产者三个等级构成。 第三卷 概要:本卷讨论了城邦中谁当统治者、人们如何划分等级以及如何教育和培养统治者的问题。 苏格拉底阐述的中心思想是,为了教育和培养统治者和护卫者,在理想的城邦中,必须把诗歌和故事中的模仿限制在最狭窄的范围以内。对于准备成为军人(护卫者)的儿童来说,音乐教育和体育训练要互相配合,不能只顾一面而弃其它。那些专搞体育锻炼的人往往变得过分粗暴,而那些专搞音乐文艺的人又不免变得过度软弱。只有把音乐和体育配合恰当,以最优比例把两者应用到心灵上的人,才是最完美最和谐的人。神把城邦自由民划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是黄金等级,其本性为爱智者,其职业为统治者;第二等级是白银等级,其本性为爱荣誉者,其职业为军人;第三等级为铁铜等级,其本性为享乐者,其职业为生产者。统治者必须是年纪大一点的,具有护卫国家的信念和能力,并且真正关心国家利益的人。军人自幼经受了对其爱国心、坚定性和洞察力方面的考察,他们是助手,负责执行统治者的法令。 第四卷 概要:本卷继续谈论教育与培养的重要性、引出城邦和个人的正义。 苏格拉底阐述的核心思想是,建立城邦的目标是实现全体公民的最大幸福,在这样的城邦中最可能找到正义,等到把正义的和不正义的国家都找到以后,我们就可以知道究竟在哪一种国家中生活最幸福了。城邦的规模或要拥有的疆土大小只要能保持国家统一就达到最佳状态。真正的立法家不应当把力气花在法律和宪法方面这一类事情,不论是在政治秩序不好的国家还

是在政治秩序良好的国家,而是“注意一件大家常常说的所谓大事就行了”,即教育和培养。正义就是“每个人在国家内做他自己分内的事”。当生产者、护卫者和统治者在国家里各做各的事而互不于扰时,便有了正义的国家。如果这三个等级互相代替或互相干涉,这就是不正义,国家将会因此毁灭。正义的城邦应该是一个善的城邦,它具有智慧、勇敢、节制的美德。智慧是治国的知识,是统治者必须具备的品质。假如他们有智慧,整个国家便会有智慧。其次是勇敢。这是军人所必备的品质,勇敢就是对危险的真实估计,在对他们的教育中,这种品质就已经灌输给他们了。第三是节制。节制就是控制自己的欲望,实际上就是高尚的品质控制卑劣的品质,正如在理想国中少数优秀的人物控制着下层等级一样。节制与勇敢、智慧不同,后两者因体现在国家的不同阶层而使国家成为勇敢的和智慧的。节制则贯穿于所有公民之中,把三个等级和谐地联系起来。 每个人的灵魂中也有三种品质:理性、激情和欲望。它们各自发挥着独立的作用。理性和激情相当于上面提到的智慧与勇敢,节制则相当于对欲望的控制和对理性的服从。和国家的正义一样,一个人自身内的三种品质各自做它分内的事,那他就是正义的人;反之,三个部分争斗不和,互相干涉,便会产生邪恶,从而使他成为不正义之人。 第五卷 概要:本卷主要谈论了共妻共子的制度以及哲学王统治理想城邦的问题。 苏格拉底阐述的核心思想是,理想国中妇女和儿童的问题。他说:为了同样地使用女子,我们一定要给女子以同样的培养和训练。我们主张有不同天性的人应该从事不同的职业,这一原则也适用于女子。职业的确定根据禀赋,而不取决于性别。其实男女之间除去生理上的区别之外,本质上没有两样,只不过女子比男子弱一些罢了。在理想国中,各种职务应该对男女全部开放。(168-169页) 在理想国中,女护卫者应该归男护卫者共有,任何人不得组成一夫一妻的家庭。同样,儿童也都公有,父母不知自己的子女,子女也不认识自己的父母。171男人和女人共同受教育,同吃同住,没有任何私产。婚姻由国家安排,最好的男人应该与最好的女人结合在一起,而最坏的男人应该与最坏的女人结合在一起。最好的男女的下一代必须被哺养成人,最坏的男女的下一代则不予养育。结婚人数的多寡,由统治者秘密安排,要保护适当的公民人口,使城邦不至过大或过小。生下来有先天缺陷的孩子,将被秘密地处理掉。(174-175页) 这样的理想国能否实现呢?“除非哲学家成为我们这

些国家的国王,或者我们目前称之为国王和统治者的那些人物,能严肃认真地追求智慧,使政治权力与聪明才智合而为一……(192页) 第六卷 概要:本卷主要谈论理想的城邦的统治者——哲学家,要使他们成为真正的统治者,必须使他们掌握最真正的知识——善的理念。 苏格拉底核心观点是,哲学家在世界上占少数,他们具有良好的记性,敏于理解,豁达大度,温文尔雅,爱好和亲近真理、正义、勇敢和节制。所以,这种人应当成为城邦的统治者。然而将要成为真正哲学家的极少数人必须走一条曲折漫长的路,完成作为他们特有使命的最大学习。这最大学习就是去学习比正义和智慧还要高的最大知识——善的理念。善的理念相当于太阳。真理起源于善,就像光线起源于太阳一样。知识(正义和美等)相当于事物,它们起源于善,就像万物受太阳哺育生长一样。人的灵魂则相当于眼睛,借助太阳发出的光线而获得各种知识。 第七卷 概要:本卷苏格拉底提出一个“洞穴理论”,用这个例子说明哲学王的生活道路。看洞壁上的阴影,看火光下的实物,看夜空和夜空中的星光月光,然后看到太阳本身,就等于认识善的理念了。然而,哲学家不应该留恋高处的幸福生活(认识善的理念),他得参加管理国家的工作,不辞辛苦,再回到洞穴中和囚徒们同吃同住。 要成为一个最好的管理人才,他们年轻时必须是战士,受过良好的体操和音乐教育,进一步还要学习算术,这个学科能够将灵魂引向真理。其次是几何学,再其次是天文学,接着还有和天文学成对的科学——关于和谐的声音的科学。所有这一切,都只是辩证法的预备课程,惟有辩证法才是最高的科学,它引导理智去达到事物的本质。“当一个人企图靠辩证法通过推理而不管感官的知觉,以求达到每一事物的本质,并且一直坚持到靠思想本身理解到善者的本质时,他就达到了可理知事物的顶峰了”(265页)。 第八卷 概要:本卷主要对四种有缺陷的政体逐一加以评述。 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政制就有多少种不同类型的人格,政治制度产生于城邦公民的习惯,习惯的倾向决定其它一切的方向。四种有缺陷的国家制度分别是:第一种被叫做斯巴达和克里特政制,受到广泛赞扬,它主要的特征是好胜和爱荣誉;第二种叫做寡头政制,少数人的统治,在荣誉上居第二位,它-以财产为衡量标准,崇拜金钱,有很多害处;第三种叫做民主政制,是接着寡头政制之后产生的,又是与之相反对的,它最大的特点在于城邦中的人物性格多样性,做事随心所欲;最后,第四种是僭主政制,

它产生与极端的自由,它是城邦最后的祸害。 第九卷 概要:本卷主要谈论了正义者与不正义者究竟谁最幸福的问题。 五种类型的人物——王者型、贪图名誉者型、寡头型、民主型、僭主型的幸福次序由高到底。最善者和最正义者(王者型)是最幸福的人,他最有王者气质,最能自制。而最恶者和最不正义者(僭主型)是最不幸的人,因为他最有暴君气质,不仅对自己实行暴政而且对他的国家实行暴政。 正如城邦分成三个等级一样,每个人的心灵也可以分解为三个部分——理性、欲望和激情,它相对应的有三种快乐、三种欲望和三种统治。理性是人们用来学习的,它的欲望是“爱智”;激情是用来发怒的,它的欲望是“爱胜”;欲望是关于人的各种欲望,它需要通过金钱来满足,因此,它可以被称为“爱钱”。在每一个人身上,三者之中总有一个占着统治地位。正因为这样,所以我们说人的基本类型有三种:哲学家或爱智者;军人或爱胜者;工匠或爱钱者。相应地这三种人也有三种快乐,每一种人都说自己的那种生活最快乐。商人们断言知识和荣誉不及金钱,军人鄙视金钱和学识,哲学家则认为别的快乐远比不上真正的快乐——永远研究真理的快乐。从经验、知识和推理判断,哲学家是对这三种快乐有最多的体验,因此他是最幸福、快乐的。对于哲学家来说,追求智慧和知识的人所得到的灵魂上的快乐才是真正的快乐。这是一种正义和善所固有的快乐,而肉体的快乐实际上不过是真正快乐的影子和画像而已。 第十卷 概要:本卷主要谈论一些关于灵魂不灭的思想。 苏格拉底的核心观点是,一个正义的人无论陷入贫困、疾病,还是遭遇别的不幸,最后将证明,所有这些不幸对他(无论活着的时候还是死后)都是好事。因为一个愿意并且热切地追求正义的人,在人力所及的范围内实践神一般的美德,这样的人是神一定永远不会忽视的。苏格拉底给我们忠告:灵魂是不死的,它能忍受一切恶和善。让我们永远坚持走向上的路,追求正义和智慧。这样我们才可以得到我们自己的和神的爱,无论是今世在这里还是在我们死后得到报酬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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