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嵩县土地流转情况调研报告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越来越小;同时,很多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扩大经营规模的愿望越来越强烈,土地流转应运而生。特别是20xx年,县委、县政府按照市委、市政府“农业结构调整、土地流转和生态旅游三篇文章打捆一起做”的总体部署,依托龙头企业、产业化合作社及种粮大户,采取公司租赁、合作社承包、农户自发流转等形式,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强化引导,示范带动,促进了土地流转规模化经营。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根据县领导指示,农业局组织人员对全县农村流转情况做了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土地流转相关政策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是指农村土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方式将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第三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简称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或土地流转。20xx年3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节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流转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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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二)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

(三)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四)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五)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20xx年3月1日起施行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土地是否流转、流转的对象和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依法流转其承包土地;土地流转收益归承包方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扣缴;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或中介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土地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等,并有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没有承包方的书面委托,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以任何方式决定流转农户的承包土地。

二、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共有16个乡镇318个行政村,农业人口50.2万人,耕地面积46.7万亩。人均0.9亩。目前全县已实现农村土地流转57747亩,土地流转率达12%。其中,转包27141亩,占47%;出租19634亩,占34%;转让3465亩,占6%;互换2310亩,占4%;入股1155亩,占2%;其它流转形式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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亩,占7%。流转入企业面积15974亩,流转入合作社面积3449亩,流转入农户面积38195亩,流转入其它组织面积129亩;500亩以上的地块 24宗合计29271亩。20xx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500亩以上的地块 19宗合计19190亩。

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出租、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81%,以转让、入股、互换及其它形式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19%。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车村、田湖等二三产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或者像黄庄、九店及大坪等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土地资源丰富的乡镇。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乡流转土地的情况外,出现了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县外企业来我县承租土地的现象;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 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流入专业合作社及龙头企业的土地面积19423亩,占流转面积的34%。五是土地流转组织化程度逐步提高,我县及16个乡镇均成

立了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加强对土地流转工作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土地流转正从农民自发流转向有组织规模化流转转变。

三、土地流转工作主要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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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成立组织,建立服务网络。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土地流转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印制全县统一规范的土地流转合同,构建完整的流转信息网络,收集发布农村土地流转信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台账,监督土地流转合同的履行;各乡镇依托现有的农业服务中心,成立了土地流转办公室,行政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具体指导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制定方案,出台优惠政策。为推进土地流转速度,规范土地流转行为,根据(洛发【2011】5号)文件精神,县政府制定《嵩县20xx年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今年工作的目标任务,提出了工作重点及保障措施。方案提出“县里列出专项资金,重点对集中流转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以扶持,每亩一次性给予补贴100元。对及时成 立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并顺利开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乡镇,年底给予一定奖励。”

三是多种形式,加快流转速度。在流转形式上,有的是政府负责从群众手中统一租来土地,然后通过拍卖的方式,承包给有实力的企业经营;有的是采取农民自发流转、合作社承包的形式,将土地资源有效整合,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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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规范程序,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农户和业主签订流转合同,监督土地流转的履行,调解土地流转纠纷;县成立土地流转仲裁委员会,调解仲裁乡村难以调解的土地流转纠纷,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四、土地流转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是促进了农业规模化经营。土地流转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状况,推动了土地的适度经营规模,增强了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快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20xx年我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呈现“政府引导、集中连片、程序规范”等特点。今年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0105亩,其中连片500亩以上的19190亩。主要地块有河南绿色阳光林业有限公司 与车村镇天桥沟村、下庙村、铜河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324亩,用于种植玫瑰、薰衣草;洛阳春艳牡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车村镇车村村、水磨村、佛坪村三个村签订流转面积2800亩,用于发展牡丹、花卉苗木等产业;嵩县金鸿牡丹种植有限公司与车村镇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1040亩,用于发展牡丹产业;嵩县金农农业开发专业合作社与车村孙店村签订流转面积650亩,用于发展花卉、苗木产业;嵩县源生中药材专业合作社与车村等村签订流转面积736亩,用于发展原生柴胡等中药材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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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获得土地经营权后,把农业的产前、产中和产后诸环节连结成紧密的产业链条,有效解决了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大市场的矛盾,架起来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桥梁。今年我县新增土地流转面积中用于种植牡丹9244亩,种植烟叶11108亩,有力促进了农业产业化发展。

三是促进了农业现代化生产。通过土地流转形成规模经营的农户和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采用了多种农业机具、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农业技术,促进了全县农业基础设施的进一步完善和农业生产水平的不断提高。 四是加了农民收入。流转出土地农民不付种地成本,不 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稳定获取土地出让金收入,而且能从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据初步估计,每亩流转地年平均租金最低以400元计算,而一亩地种地一年纯收入不过500元左右,但农民在农忙季节不回家,每年至少多工作3个月,按目前务工最低月工资2000元计算,一个劳动力一年至少增加收入5000元左右。

当前,无论从上级政策还是全县的形势看,土地流转适逢良好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通过促进土地良性流转,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五、当前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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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方面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与乡镇村无关,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现代农业的推动作用,认识不高,支持、引导、服务不够。同时也担心引起新的矛盾,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此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因此个别乡镇今年土地流转工作没有进展。另一方面农民观念陈旧, 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 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导致农民固守家园、温饱即满思想比较浓厚,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同时,农民受资金、技术市场、文化素质等因素困扰,进城务工或发展畜牧养殖、二三产业较难的现实,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此外,由于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很大程度上担负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怕失地后生活无着落。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带动作用有限。农村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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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承包人受资金、技术等限制,扩大经营规模贷款难,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缺资金,现代的生产技术掌握不多,制度机制管理、科学管理也跟不上,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缺乏科学管理。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 度大,缺乏法律保障。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 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4、财政扶持力度不够。我县虽然制定了奖励措施,对集中流转5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以扶持,每亩一次性给予补贴100元。但扶持力度不如郑州、平顶山等地,如舞钢市,一个县级市20xx年以来每年用于扶持农业规模经营的资金就达1000万元,具体政策是:“对于20xx年底前实施完成的土地流转面积500亩以上,土地流转期5年以上,市财政按当年双方商定租金的70%连续奖补2年。自20xx年起新增的500亩规模以上农村土地流转项目,以业主与农户商定的亩租金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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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业主进行奖补,奖补标准为第一年奖补租金的30%,第二年到第四年每年各奖补15%,第五年奖补30%。20xx年起新增土地流转项目采取实物办法予以奖补,对于符合条件的连补5年。按每亩5年不低于1000元的总投入进行奖补”。平顶山郏县20xx年出台了《关于加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的意见》规定“县财政从20xx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鼓励和支持流转承包土地的各类经营主体。对于集中连片流转面积500亩以上、流转期限在 5年以上且合同规范的,由县政府按每亩100元给予补贴”。登封市对集中流转200亩以上、流转价格500元/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补贴。规模经营业主发展传统农业利润空间有限,发展特种种养业和设施农业,单位土地投入较大。由于农村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不能抵押贷款,资金短缺限制了流转规模的扩大。加上农业为弱质产业,面临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尚未建立的前提下,业主不敢搞大规模开发和经营。

五、措施和建议

土地流转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动态发展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在土地流转法律法规及上级政策的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现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加大土地流转宣传力度。土地流转是促进农业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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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的关键措施,是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篇文章”一起做的基础,是我国继土地下放、土地延包之后的又一次土地变革,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政策学习,加大宣传力度,将当前这一惠及三农的政策落到实处,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将土地流转工作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相结合,与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疑虑、推进土地流转。通过学习宣传,让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了解土地流转的大势,协调配合,支持、投身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建立完善土地流转平台。我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已经成立,部分乡镇及村也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县、乡村土地流转服务网络已初步形成。各级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要充分发挥服务及监督职责,做好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等工作。充分利用政府网站、部门快报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城乡统一的土地流转交易平台,储备一批土地资源,收集一批土地规模经营者资料,利用网络统一发布土地供求信息,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全县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县土地流承包仲裁委员会还要做好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保障土地流转双方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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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以粮食产量为基础,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目前,我县土地流转大都是以现金形式确定流转价格,由于土地流转期限较长,物价上涨较快,农民利益不同程度受到损害,也为土地规模经营者埋下纠纷隐患。建议土地流转主体双方根据土地质量合理确定粮食产量,以粮食产量作为土地流转价格。经营者每年按市场价折算现金支付租金,既降低了价格波动对农民收入的冲击,又解除了业主的后顾之忧。逐步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指导机制,根据不同土地级差制定流转最低指导价格,经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或通过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组织招投标确定土地流转价格。

四是加大财政扶持力度。参照外地经验,结合我县财力,适当降低土地规模经营扶持门坎。对集中流转300亩以上、流转期限5年以上的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养大户给以扶持,每亩给予补贴100元,连补3年。逐年增加土地流转工作经费,对土地流转工作好的乡镇给予重奖。凡涉及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力等部门的资金和相应奖补政策要向规模经营项目倾斜,不断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等要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相结合,保障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规模经营业主在水电费用、税费征收等方面应有一些优惠政策给予支持。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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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对 流出土地、有创业意愿的农户给予适当小额贷款,为其转业致富提供平台。

嵩县农业局

12 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第二篇:乡镇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土地流转调研报告

经过近年来的发展,目前农村经济已进入不断向市场经济迈进的实践阶段。农业科技也在逐步大面积应用于农业生产。农村经济已逐步出现这样一个明显特点:土地活则经济活,土地流转已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实现新一轮发展的“兴奋剂”。我乡作为一个欠发达的山区农业乡,如何紧紧把握农村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为主导产业的发展提供有利支持,增加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的实现方式和途径,促进农村土地规范、高效流转,全面盘活、开发利用好土地这一与发展经济联系至关密切、潜能极为巨大的生产要素,对加快发展乡区域经济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带着这一课题,我们对全乡农村土地流转的情况进行了一次认真的调查。

一、基本情况

***乡地处**县城南37公里处,辖7个行政村,32个村民小组,2283人,面积73平方公里。全乡耕地面积22000亩(二轮面积15371.37亩,承包面积6628.63亩;其中空白地1364.05亩,苹果3600亩,核桃14411.6亩,其他2624.35亩),流转耕地面积1516.07亩(其中空白地759.16亩,苹果131.7亩,核桃609.29亩,其他15.92亩),占全乡耕地面积的6.9%。

二、我乡具体工作措施及经验介绍

1.加强组织领导,搭建服务平台。为了加强土地流转工作的领导,我乡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从乡农综站、财政所、司法所抽调8人成立了*** 1

乡土地流转服务站,***乡土地流转纠纷调解委员会。并投入3万元为服务站配备了电脑、复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等,设立了土地流转大厅。7个村也相应成立了土地流转服务点,村主任、村会计为土地流转信息员、负责土地信息的收集与上报。真正做到了责任明确,任务到人,确保日常具体工作有人抓。

2.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舆论氛围。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命根子”。进行土地流转,关键要转变干部群众对土地的传统耕作管理观念。为此我乡加大宣传力度,采取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单、召开干部会、群众会、培训会、设立咨询台等多种渠道,向基层干部和群众宣传有关农村土地流转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农民朋友了解土地流转的意义和程序,努力提高农民土地流转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主动按照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进行流转土地。

3.建立工作制度,规范流转程序。结合我乡实际,印发了《土地流转工作安排意见》、《土地流转工作实施方案》、《土地流转实施细则》等文件;制定了《土地流转服务指南》、《土地流转审批受理流程图》、《土地流转服务站工作职责》、《土地流转资格审查制度》等10项制度;印制了600余份“土地现状摸底调查表”,挨家挨户开展土地流转信息调查、统计,为土地流转工作收集了第一手资料,确保了全乡土地能够依法、有序流转。

4.依靠项目支撑,合理流转土地。在开展土地流转工作中,重点引导土地向主导产业、特色种植,种植大户流转,发展效益农业,推进规模经营。到目前为止,已初步形成以相里万头养猪场为代表的规模养殖小区,逐步建成了***、 2

******三个养猪专业村;**精品核桃示范园;成立了金圣苹果、惠民核桃、富民养殖三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延丰种业有限公司***分公司,吸收社员600余户,带动周边乡村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当地农业增收和经济发展,充分发挥了龙头示范和服务带动作用。截止目前全乡已成功流转土地1516亩,其中在核桃苹果栽植中流转741亩,各项流转手续齐全,和同完备,确保了流转工作的顺利进行。

5.加强力量、因地制宜,积极引导。由于受上世纪九十年代土地开发热和土地二轮承包平均分配原则的影响,我乡农民实际持有耕地面积差别较大,耕地散乱、不集中的现象非常普遍,土地流转工作开展难度较大。为切实做好指导、引导工作,我乡进一步加强人员力量,提供组织保障。①针对村干部力量薄弱的实际,采取交流、挂任方式为村组选配了思想观念新、种植经验丰富且群众威信较高的农民经纪人担任村干部,并实行村干部交叉任职,有效解决了有人办事、有能人办事、让群众放心的问题。②在村组中挑选思想观念新、敢说话、能办事的农民组成“生产管理小组”,积极协助政府做好农民宣传动员工作,鼓励和引导他们为农民办好事,解决好农户之间产生的土地流转纠纷。③在选择示范点上紧密结合各村实际,根据不同情况引导农民采取不同土地流转形式,不搞一刀切。

三、取得的主要成效

1.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高。流转土地规模化种植极大地利用了土地资源,有效提高了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从土地利用上来看,土地流转后每亩增地7%左右,节省人工30%以上;从土地产出效益来看,全乡1516亩土地流转前每 3

亩纯收益600元左右,总收入90余万元。土地流转后有1100亩土地用于主导产业培育,平均每亩纯收益达到800元左右可获得120余万元的收入。

2.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前几年,我乡农业种植结构单一,主要以种植玉米为主,设施农业发展缓慢,而且由于受土地分散经营、产品不统一、种植技术不规范、销售零乱等因素影响,设施农业规模效益一直不高。通过土地流转,我乡主导产业得到大力发展,核桃百亩精品示范园达到5个,苹果百亩示范园达到3个(其中市级1个)。

3.进一步解放了生产力,农村劳动力转移步伐明显加快。目前,该乡46户流转土地的农户中有76人离开土地,从农业领域转向了非农领域就业,其中16人进城自主创业,33人从事运输业、服务业,27人有组织的外出务工。通过土地流转,全乡外出务工人数和务工收入都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

四、目前土地流转的主要方式及特点

1.转包、租赁。在适宜农业发展的集中连片区域,对涉及有耕地的农户,以不低于当前最高效大田作物的亩净收益为参照价格,经大户和分散农户协商确定转包费或租金及流转期限,将农户零散土地集中流转给种植大户统一连片经营高效农业。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充分挖掘土地增收潜力,保障被流转土地农民在不投入经营的情况下,土地的基本收益不减,便于他们摆脱土地束缚转产就业,拓宽自我发展空间。但缺点是,经营大户兑现租赁费的一次性投入较大,造成生产发展资金紧张,生产资料和技术投入短缺。 4

2.土地互换。在推行设施农业过程中,为便于连片种植,发展专业性生产,在农户自愿的情况下,将村集体“机动地”或经营大户其它地块的承包地与连片实施区块的农户承包地进行互换,最大程度保障被互换土地农民的经营权利和经济利益。这种方式的优点在于,流转过程简便,利于操作,符合当前农民对土地的依赖性。但从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长远发展看,不利于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和劳动力资源的充分利用,对今后农村合作经济和产业化发展有一定制约影响。

3.股份合作。采取土地入股,保底分红和效益分红相结合的分配形式,以每亩每年600元保底分红,年底再按经营效益按股进行分配。该方式不仅集中了上述两种流转形式的所有优点,而且缓解了经营大户的一次性土地流转成本投入,可充分将手头资金用于生产性投入。特别是让流转土地的农民共同分享发展高效农业带来的增值收益,有效化解了农民失地后的忧虑,使他们安心从事其他产业经营。但由于股份合作流转形式尚属首例,缺少成熟经验的指导,加之与其相配套的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未成型,该方式在我乡推行一段时间后终止,还需在技术操作和实施运作中进一步探索和推进。

五、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一)现存问题。一是园区生产管理水平低,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备。二是园区建设资金缺乏。三是园区建设重工程建设,轻新技术、新品种、新材料引进,园区产品科技含量低,示范效果差。四是现代农业知识宣传不到位,广大群众思想认识不足,示范区土地流转不畅,园区示范和辐射带动效应发挥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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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解决对策。一是高点定位加快发展。要立足本地农业生产条件得天独厚的优势,把发展高效农业、现代农业作为发展方向,抓创新求突破,积极推进现代农业实用新技术成果展示与转化、技术示范与推广、技术培训与普及、产业引领与带动,形成以设施农业、果品、园林、苗木、蔬菜、观光农业为一体的具有强大辐射带动与示范效应的现代生态农业园。二是突出特色增产增收。要按照园区建设规划,重点抓好核桃产业树品牌、增效益,苹果产业提质增效,养殖业上规模、增品种。要围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抓住统筹城乡发展的现实优势,大力推进标准化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生态有机农产品开发和认证,引导发展生态有机农业、设施农业和高端农业。三是有效破解资金难题。要按照“用途不变、资金捆绑、分步实施”的原则,大力整合农林、农发、交通、水利、电力等涉农项目资金,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六、土地流转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部分村干部及群众对土地流转政策理解不到位,制约了土地流转。在流转过程中引导不力,方法不当。农户心存顾虑,怕土地流转会失去承包经营权,影响自己的利益,加上农民的恋土情结,宁愿粗放经营,也不愿转出去。

2、流转行为不规范,增加流转纠纷隐患。少数大宗土地的流转,农户虽然与业主签订了书面土地流转合同,但合同文本不规范,内容过于简单,对流转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缺乏明确具体的规定;没经农村土地发包主体的村委会鉴证、盖章;也未报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办公室备案。 6

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多为口头协议,留下了发生纠纷的隐患。

3、流转后缺乏管理,导致土地改变农业用途,流转期满后很难如数退还给农户。少数土地流转后业主缺乏对耕地的保护意识,对土地实行掠夺式经营,导致土壤肥力下降,或随意改变土地农业用途,土地复耕困难。

4、流转机制不完善,缺乏必要的服务。土地流转市场没有形成,村民委员会和村民小组的服务职能作用没得到发挥,尤其是对协调流转,指导签订合同等服务不能及时跟上,制约着土地流转。

5、土地流转补偿制度不建全。未建立土地流转补偿制度,土地流转费的确定没有可操作的价格标准,未考虑物价上涨和土地增值因素,长期以固定价格支付土地流转费,容易出现损害农户利益的行为。

(二)几点建议

1.坚持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土地流转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应遵循以下原则:①三权分离的原则。即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使用权三权分离,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只有明确了土地承包权对农民的法律意义,才能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合法性。②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是农民最大的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土地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依法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必须坚持自愿,不论采取那种流转方式,都应尊重农民的选择和意愿。土地流转必须遵循市场规律,坚持有偿流转。③积极稳妥的原则。 7

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土地流转必须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对流转后的土地用途要给予产业发展方向上的引导,尽量符合本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的要求,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

2.强化制度,为农村土地流转创造条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对农村土地流转的引导,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相关制度,推进流转的规范化,提高流转质量。①明确管理职能。县、乡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部门要切实肩负起农村土地流转管理的工作责任,及时发现和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制定工作规程,使之形成配套的流转管理办法和经常性的工作制度,促进土地的顺利流转。②完善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流转还处在自发阶段,各方面的利益关系缺乏调整的法律依据。政府要制定、完善和出台指导土地流转的政策性文件和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使群众在实际操作中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尽可能避免农地流转纠纷发生。③培育流转市场。建立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价格制度,以社会、经济、生态综合效益为标准,在充分考虑土地级差、质差、地区价差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制定不同类型农地流转的指导性价格,成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为农地流转提供法律咨询、政策宣传、信息发布、流转合同签证以及流转纠纷调解等。④创新流转方式。用好国家赋予的政策,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和农民宅基地的流转方式。⑤创造良好环境。首先要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农业保险、社会救济、优抚安臵、社会互助、农村社保以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等,逐步弱化土地的福利和社会保障功能,为土 8

地转出者解决后顾之忧。其次大力发展非农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的就地转移。进一步加快乡镇的城镇化进程,大力发展服务业等非农产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使农村劳动力能够得到合理转移,为土地流转创造条件。

3.组建农村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社。指导有意流转土地的农户组建农村土地流转经营专业合作社,将土地依法集中流转到合作社,再由合作社对外发布土地流转信息,将土地流转给有资质、讲信誉的业主,最大限度地发挥土地效益和增加农民收入。

4.政策扶持,鼓励农村土地流转。①加大财政投入。农业具有高风险特点,为激发产业开发大户从事农业开发的积极性,财政在安排农业专项资金时,对农地流转扶持资金实行单列,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②信贷支持。资金短缺是制约农村土地流转的一大因素,金融部门本着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为出发点,对有效益的农业开发项目,允许业主用租赁的土地上的附作物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

七、几点体会

一是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经济制度是土地流转的基本准则。二是解放农村生产力,调整优化农业产业结构,实现规模化生产经营和农民增收是土地流转的根本目的。三是切实保护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是土地流转的关键。四是政府引导、机构健全是土地流转的保证。五是健全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是土地流转的基础。六是敢于创新、勇于变革是土地流转的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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