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土地流转调研报告20xx

加快土地流转 促进规模经营

----果园乡经管站

加快土地流转步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加速实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现代农业的顺利对接,是实现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重要途径,根据乡党委安排,确定以加快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为重点调研。近期,我们对全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深入各村、组、企业与农户座谈和现场调查。现就调研情况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我乡农村土地流转情况和主要特点

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特别是全面取消农业税后,我乡农村土地流转显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土地流转形式多样。我乡土地流转涉及面广,从流转土地受让对象来看,主要是农户和农户之间、农户和企业之间、农户和发包方之间的流转,截止目前全乡流转面积为3331亩(其中以租赁形式流转于各企业的是1402亩,农户之间转包的是829亩,以其它形式流转的1100亩),占农村耕地面积的11%,涉及农户726户,占全乡农户总数的19%。主要流转形式有:

1、转包。全乡农村土地转包面积829亩,占总流转面积的25%涉及农户395户,占流转户数的54%。

2、租赁承包。全乡农村土地租赁承包面积1402亩,占总流转面积的42%,涉及农户326户,占流转户数的45%。

3、其它流转形式。面积1100亩,占总流转面积33%,涉及农户5户,占流转户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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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流转的动机发生了变化。前几年,一些村级组织和农户为了完成税费上缴任务或避免土地撂荒受罚,把土地无偿甚至倒贴转包给它人,土地使用不仅没有收益,反而成为一种负担。近年来,乡村加快了结构调整和土地流转步伐,特别是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高,不论是村组集体组织流转,还是农户自主进行流转,其动机都是为了增加收入,二者的行为由被动变为主动,土地流转的积极性提高。

(三)土地流转的范围不断拓宽。取消农业税后,农民种田的成本有所降低,其惜地意识提高。流转的土地由当初主要是荒地扩展到了耕地等整个农用地。土地流转从农户相互间的自发流转向组织化、有序化流转方向发展,土地流转的对象由原来的本村内进行,扩展到外村、外乡,经营内容从种粮为主转向发展优质高效农业和农业产业以龙头企业。

(四)土地流转的市场取向和效果开始显现。农业税的取消,农民更为珍视土地承包经营权,当初邻里、亲友之间通过转包、代耕的形式流转土地,或者农户委托村组代为流转,无偿或只象征性收取一定费用的转包和转让形式逐渐减少,新增流转面积主要是通过专业大户租赁承包为主,调查中多数干部群众认为,土地流转对于转出土地的承包户来说,不仅可以拥有长期稳定的土地流转收益,还能安心外出打工,增加劳务收入,对于转入土地的经营者来说,人均占有土地资源量增加,可以通过规模经营实现收入增加。他们主要从事精细蔬菜、高效制种、设施养殖等。东方种子公司多年来一直租种我乡中所沟村5、6、7组77户200多亩土地,与农户签订 2

15年的租凭合同,公司根据自己的需要,进行高效植种,规模经营,发挥农技专家作用种植新品种蔬菜,产量比农户种植的老品种提高了25%,极大地提升了科技在农业中的推广和应用;高闸沟村、中所沟村利用当地企业与农户签订土地租赁使用合同1—3年,每亩土地收益800—1100元,同时,又为农民创造了新的就业机会,农民在享受土地收入的同时,可以外出就业,也可以在不出乡的情况下在所出租的土地上打工,获取劳务收入。

二、土地流转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流转行为不规范,土地承包纠纷隐患较多。从调查情况看,土地流转的随意性和不稳定性较明显,许多流转户都没有建立稳定的流转关系,流转期限较短,除农户之间的互换和少数企业租赁开发为长期外,其他流转形式一般为1-3年,双方口头约定,没有协议的不在少数。在签订的书面合同中,也还存在很多不规范的地方,有的业主流转合同绕开农户与村社签定;有的流转合同标的不明,没有流转期限和违约补偿办法;有的对承包户、经营户、村集体三方的权利、义务界定不明,一旦发生纠纷,调解缺乏依据;这些都是将来产生土地承包纠纷的根源。如原北闸沟村五组、高闸沟村六组,农户与企业签订土地租赁合同,企业不履行合同章程,造成土地撂荒无法复耕等。

(二)土地流转范围较小,规模化经营程度不高。调查显示,我乡土地流转主要发生在本村村民、本地企业之间,大多以村内流转为主,向科研单位和村外人员流转不足10%。而且流转50亩以上的规模经营户仅有5户,不到流转面积总量的1%。总的来说,我乡土 3

地流转还处在一个自发的、分散的、无序的小规模状态,大多数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资源的优化配置,不能很好地适应加快建设现代农业的新要求。

(三)土地流转的纠纷大幅度增加。形成土地流转纠纷的主要原因:一是当初土地流转时双方没有签订流转合同或合同条款不完备,随着国家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实施,流转的一方受利益驱动单方面撕毁合同;二是村集体组织当初为了完税或免税,组上为逃税把一部耕地未登记在册,有的耕地没通过农户的书面同意,将荒地、机动地、小农场户的承包地转包给第三方经营,这部分农户现在要求收回已转包的土地而引发纠纷。如我乡丁家闸村:农户的土地经营权证书由组长随意更改造成乡、村土地台帐与农户承包面积不符。此外,土地流转监管机制不健全,流转行为不规范,监管不严,一些流转纠纷需要仲裁受理,但区级仲裁机构不予受理,农民维护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不利因素

(一)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农民恋土情结较为严重,把土地作为命根子来看待,认为只要有了土地,生活就有了保障,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特别是国家取消农业税实行种粮补贴后,一些私下转出土地的农民,又开始收回原有承包地自己耕种,部分农民对土地流转政策心存误解,有的认为土地流转就是对承包地的重新调整,也有的怕转出后,政策一变失去承包权,另外,多数农民小农经济意识仍然比较严重,小富即安,投资兴业怕担风险, 4

务工经商怕丢地权,满足于守土经营的现状。

(二)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我乡土地流转尚处于自发阶段,缺乏有效的市场机制,还没有形成市场化运作的土地流转机制,缺少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流转信息不畅,土地评价缺乏依据,农民咨询没有平台,土地流转对象与范围选择余地小,流转形式比较单一,往往出现需要土地的人又找不到有承包地的出让者。还没有形成鼓励土地流转的激励机制,乡村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缺乏有效组织农民“以地生财”的能力,乡镇农经机构人员较少,且兼职较多,无力对土地流转进行指导和管理。土地流转政策宣传不到位,有的农户想转出土地,但又怕失去土地承包权,有的地方在引进客商,签订合同和为客商提供必要支持等服务跟不上,影响了土地流转的规模和效益。

(三)农民转移就业空间小。一方面,我区工业和城市产业规模发展不够完善,就业环境仍不宽松,且平均工资水平没有吸引力;另一方面,农村劳动力文化素质偏低,转移就业的能力较差,调查中干部群众普遍反映,目前针对农民的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维权服务等机制还不完善,要通过在城市和企业打工取得比经营土地更稳定的收益,才能吸引劳动力转移。

(四)农村社会保障跟不上。由于农村的养老、医疗、社会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不健全,农民主要还是依靠土地收入解决看病、上学、养老等问题,普遍把土地作为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来看待,土地转出存在后顾之忧。特别是部分年龄较大的农民,尽管已经没有精力和能力经营好承包地,但宁肯粗放经营,也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5

四、20xx年我乡土地流转的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

(一)、目标任务

二0一一年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市委“一特四化”和‘1+1’富民工程启动2+2工程的关键一年,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针,着眼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着力于土地流转机制创新,落脚于土地集中、产业集约、农民致富。在坚持现行农村基本土地政策不变和“依法、自愿、有偿”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土地适度集中,规模经营和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以转包、转让、出租、入股等多种形式流转,努力实现土地经营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方式的多样化,提高土地利用水平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水平,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促进我乡经济持续稳步发展。年内依托宝丰冬瓜专业合作社建成200亩土地流转示范点一个,以田富农业开发公司为龙头建成1000亩辣椒生产基地一个,力争全乡土地流转面积累计达到4200亩,新增900亩,占全乡耕地面积的14%。

(二)具体措施:

1、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土地流转,加快土地流转的关键是解决村组干部群众的思想障碍,使他们充分认识到土地流转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明确土地流转是对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制的延续和完善,是市场经济条件下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进农村城镇化,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增加农民收入的主要途径。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经营权调解仲裁法》,教育和引导广大农户自觉地进行土地流转。 6

2、树立典型示范,推动土地流转;以各类科技园区和城郊村为重点抓好试点,建立典型,推广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以辐射和带动全乡农村土地流转工作向纵深发展。

3、依托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土地流转;专业合作组织 是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进行登记注册法人机构,以合作社为主体,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资源的优化整合配置,既保障了土地用途和性质不会改变,又较好的保障了农民的权益,促进规模经营,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发展劳务经济,带动土地流转;劳务经济的不断加大为土地流转创造了资源前提,闲置粗放经营的耕地为留守人员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资源基础;因此,加快土地流转与发展劳务经济是增加农民收入的双刃剑;积极稳妥的做好土地流转工作,合理配置和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必将带来农民收入的快速增长。

总之,农村土地流转群众是主体,因此抓土地流转,就必须千方百计的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要强化政策宣传,让农民了解政策、吃透政策,从根本上转变守地、惜地思想。积极主动的融入到土地流转的市场中来,推动农村土地流转的深入开展。

二0一0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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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土地流转调研报告(定稿)

关于我县土地流转情况的调研报告

(草案)

政协献县委员会办公室

我国经济社会经过30年改革开放的发展,曾经激发亿万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某些地域来看越来越显现出了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态势,随着新型的生产关系的进一步确立,必将迎来新一轮土地由分到合的转变。这次土地流转,被称作新中国的第三次土地革命,其意义将是深远而深刻的。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发展进入结构调整新阶段,我县农村土地流转日趋活跃。为进一步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要求,适应历史发展趋势,推进我县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村劳动力转移,发展新型现代农业,促进农业规模经营和农民增收,政协献县委员会组织人员深入各乡镇村庄,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专项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汇总如下:

一、我县土地流转的现状

我县下辖18个乡镇,共有承包耕地98.97万亩,种植作物以小麦、玉米等大田作物为主,属于典型的农业县。我县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村土地流转工作,从第二轮土地延包工作后至20xx年底,全县共有农村土地流转约1.4万宗,面积4.63万亩(除水面、林地外),其中田4.61万亩,四荒地0.02万亩,涉及农户1万多户,其中流转的田土面积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68%。该统计范围包括签订有流转合同(协议)和口头协议的部分,农户间零星托管,即农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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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自愿协商的土地互换等不包括在内。流转的土地主要用于农业规模经营,部分流转土地以种植棉花、辣椒等经济作物或发展林业为主,产出效益较低。

综合分析我县土地流转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从流转方式看,主要以反租倒包、转包为主,占流转土地总量的94%,以转让和互换为辅,占流转土地总量的6%;二是从流转地域看,土地流转主要集中在诸如十五级、本斋、淮镇、河街等工业发展较好的乡镇,或者像段村乡大村大洼、临河冉三角千亩大方、农场梅庄大洼等地处偏远、土地贫瘠、土地资源丰富的村庄;三是从承包对象看,除跨村跨乡流转土地的情况外,还产生了外地来我县承租土地(承租面积300余亩)和我县到天津、新疆及河北省的其他地区承租土地情况(承租面积约1.4万亩);四是从流转主体看,土地正由农户间流转向农户与种养大户、农合组织、农业龙头企业等流转,目前全县80多个种养能手、专业组织共承租流转土地1.5万亩。

二、开展土地流转给我县带来的变化

土地流转对改造我县传统农业,优化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产生了巨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是土地规模经营水平显著提高。形成了规模经营、特色突出的棉花种植基地、果树种植基地、用材林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等专业生产区。全县共有规模经营土地1.5万亩,土地效益是流转前的6倍。西城伊丽莎白瓜种植基地,是典型的“科技+农户”的模式,860多亩土地,一年亩均收益1万元,是以前传统种植的20倍。

二是涌现了一些种养大户。如县电力局职工李华、临河乡几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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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等尝试的经营机制灵活的新型农业经营模式,吸引了很多县内外种植户前来学习取经;陌南孝举的盛达庄园、韩村孔马坊的生态果园、淮镇中街的葡萄园等园区,引进优质品种,推广科学种管方法,带动了一批农民致富。这些种养大户为推进我县农业现代化,推广现代农业技术,积累了宝贵经验。

三是加快了劳务输出步伐,推进了城镇化建设。土地流转把农村劳动力从土地上解放出来,成为了产业工人,加快了城镇化步伐。据统计,我县劳务输出人数近几年每年以5%的速度递增,20xx年达到6.6万人,实现劳务收入3.3亿元。我县城镇人口近两年增加了3万人,多从事二、三产业,提高了我县城镇化水平。

四是摸索出了农业产业化模式。企业与农户用合同订单把家庭经营过渡到“公司+农户”、“科技+农户”、“基地+农户”等形式,让农民接受企业现代经营理念和制度化管理方法,按照市场信息、经营战略、经营目标实施标准化生产。

五是增加了农民收入。流转土地农民不付种地成本,不担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稳定获取土地出让金收入,更能从企业务工中获取劳务收入。据初步估计,每亩流转地年平均租金以300元计算,而一亩地种地一年纯收入不过500元,除此之外,农民还可以从务工中得到一笔收入,一年至少3000元—5000元。

当前,无论从上级政策还是全县的形势看,土地流转适逢良好机遇,我们应抓住机遇,制定积极的农村土地政策,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办法,通过促进土地良性流转,加快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步伐。

三、当前土地流转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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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流转是农业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深入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事物,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在实际运行中农村土地流转也面临着一些困难和不容忽视的问题。

1、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一是部分基层领导干部重视不够。认为土地流转是农户自己的事,应由农户和业主自由协商,与乡镇村无关,不加强管理,对之采取听之任之的态度。没有充分认识到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对发展现代农业的推动作用,认识不高,支持、引导、服务不够。怕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实行规模经营被认为是否定家庭联产承包制度,进而承担政治风险;同时也担心引起新的矛盾,进而影响农村社会稳定,因此缺乏开拓创新精神。二是农民观念陈旧,顾虑多,风险意识差。在现行的政策下,农民进行无代价生产经营的同时,还可享受国家的惠民补贴,导致农民固守家园、温饱即满思想比较浓厚,怕土地流转出去,自身的利益受到损害,不愿流转。同时,农民受资金、技术市场、文化素质等因素困扰,进城务工或发展畜牧养殖、二三产业较难的现实,不敢把土地流转出去。此外,由于农村养老、医疗保险等事关农民生存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够健全完善,农村土地很大程度上担负着农民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怕失地后生活无着落。

2、种养大户偏少,流转愿望带动作用有限。农村缺少具有现代经营理念的致富带头人。真正懂经营、善管理、有带动作用的带头人少。也有的承包人受资金、技术等限制,扩大经营规模贷款难,购买先进的机械设备缺资金,现代的生产技术掌握不多,制度机制管理、科学管理也跟不上,限制了规模经营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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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一是流转程序不完善。土地流转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完整规范的流转程序,多为口头协议,统一规范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合同少,缺乏科学管理。二是流转制度不健全。流转没得到有关单位签证,没有建立起规范的土地流转档案,土地流转发生纠纷处理难度大,缺乏法律保障。据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近两年我县因土地流转引发的官司,20xx年立案14起,20xx年立案26起,呈逐年上升趋势。三是农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订不规范。表现在面积不实、土地流转期限超期、承包费没有考虑物价变化因素等方面。

四、措施和建议

土地流转问题是一项综合性、动态发展的系统民生工程,需要在中央的引导下不断发展完善。现结合我县土地流转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学习宣传政策。政府有关部门要不断加强土地流转政策学习,将当前这一惠及三农的政策落到实处,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有序”的原则,将土地流转工作与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相结合,与目前农民工返乡创业、发展民营经济相结合,与实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相结合。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土地流转政策,让农民了解政策、消除疑虑、推进土地流转。通过学习宣传,让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了解土地流转的大势,协调配合,支持、投身土地流转工作。

二是鼓励试点先行。我县可选择经济比较发达的村镇,先行搞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使全县土地流转健康有序地进行,以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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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农民增收、土地增效的目的。

三是创新流转形式。对现有的龙头企业带动型、种养能手带动型和吸纳社会资本带动型等具有地方特色的土地流转形式进行巩固、完善和提高。引导土地流转转向种养规模园区化、生产品种特色化、经营主体业主化方向发展。鼓励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支持农民自愿联合组建合作农场,把家庭承包土地经营权量化为合作农场长期股权,以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规模经营或土地资本运营。

四是不断完善服务。设立全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土地流转服务及监督管理工作。在乡镇设立土地流转服务站,做好信息收集、矛盾调解等工作。同时,县里要设立土地流转法律服务咨询中心,负责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的调解和仲裁。利用政府网站、部门快报等形式,为农民提供信息服务。

(一)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交易市场,使集体土地、国有土地全县统一政策、统一调控、统一监管。在坚持国家农用土地管理制度的前提下,让农户承包经营的土地、村庄用地、宅基地、林地、荒地等通过招、拍、挂方式转让、出租等形式进行流转。

(二)建立土地流转的价格指导机制。根据不同土地级差制定流转最低指导价格,流转价格通过流转交易市场,经承包方与受让方协商确定,或通过服务中心组织招投标。

(三)建立土地流转经营主体的准入机制。土地综合交易平台要加强对规模经营主体的资信情况、经营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的审查,达不到条件的,不准进入土地流转市场。

五是社保体系配套。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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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的原则,在有条件的乡镇开展养老保险制度探索试点,先“低水平、广覆盖”,在稳步推进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促进农村规模经营发展和农村人口向城镇有序转移。对农村集体土地被征用而失地的农民,要按与国有土地“同等同价”的原则对失地农民进行补偿。建立以政策性保险为主的农业保险体系,对商业性保险公司提供的农业保险业务给予政策优惠。

六是财政政策扶持。每年要安排一定额度的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专项奖补奖金,奖补奖金要兼顾三方利益,即流出方、流入方和服务平台。凡涉及农业、发改、财政、国土、水务等部门的资金和相应奖补政策要向规模经营项目倾斜,不断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条件。粮食补贴、良种补贴、农资补贴、农机补贴等要与土地流转、规模经营相结合,保障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规模经营业主在水电费用、税费征收等方面应有一些优惠政策给予支持。金融机构要把规模经营主体作为信贷支持的重点,在符合信贷政策的前提下,每年安排一定额度的农业信贷资金,解决规模经营主体季节性所需生产经营资金不足的问题。对流出土地、有创业意愿的农户给予适当小额贷款,为其转业致富提供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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