验资报告-增资1

四合验字〔2014〕第024号

河北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HEBEI SIH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OFFICE CO. LTD.

四合验字[2014]第024号

————————— C.P.A ————————

验 资 报 告

张家口市冀垣建筑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20xx年5月30日止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100000.00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6100000.00元。根据贵公司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000.00元,由梁勇于20xx年5月10日之前缴足,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100000.00元。经我们审验,截至20xx年5月30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梁勇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实收资本)合计人民币壹仟伍佰万元整(¥15000000.00元),均以货币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人民币

河北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四合验字〔2014〕第024号

610000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6100000.00元,已经河北同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并于20xx年3月25日出具同成会验字[2002]第36号验资报告。截至20xx年5月30日止,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人民币211000000.00元,实收资本人民币211000000.00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河北四合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石家庄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一四年五月三十一日

河北四合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第二篇:1验资报告

验资报告★正文 验资报告

验X字(XX)第XX号

XX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贵公司截至XX年X月X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情况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必要的审验程序。

贵公司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根据贵公司XX股东会决议和修改后章程的规定,贵公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由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转增基准日期为XX年X月X日,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XX年X月X日止,贵公司已将资本公积XX万元,盈余公积XX万元(其中法定盈余公积XX万元),未分配利润XX万元,合计XX万元转增资本。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增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XX万元,实收资本XX万元,已经XX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于XX年X月X日出具第XX号验资报告。截至XX年X月X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人民币XX万元、累计实收资本人民币XX万元。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将其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会计师事务所(盖章)

中国.包头 中国注册会计师

报告日期:

包头稀土高新区留学生创业园C座106室 电话:5301688 53000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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