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纠纷问题报告

琼山华侨中学新校区

土地纠纷问题对工程的影响报告

海南省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琼山华侨中学新校区项目部

20xx年9月14日

1. 土地纠纷问题概述

琼山华侨中学新校区工程自开工以来土地问题一直未得到解决。土地纠纷由施工场地西侧香蕉树园土地的征用问题引起。居住于场地东南角的原住居民主张该香蕉园为其耕种土地,由于未得到耕地征用补偿而多次阻止施工。由于纠纷土地位于2#教学楼处,我方现场施工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对施工的总进度将产生严重的影响。

2. 土地纠纷问题对工程的影响

(1)影响桩基础施工

目前我施工单位已完成1号楼桩基工程,4号楼桩基已完成过半,5号楼和3号楼桩基础完成近2/3,六台机器均向2号楼方向推进。根据目前施工进度,若10天内二号楼场地无法解决,桩基施工将受到严重的影响。届时六台桩机在场地内排布和运行的空间将比较紧张,施工时泥浆池的位置也难以选择。若出现该问题,桩基础施工的组织和安排将被严重打乱,施工成本将严重增加,工期无法保证必须顺延。

(2)影响施工组织

争议土地涉及工人临舍和活动区域,目前所平整的场地将为修筑临舍做准备。若土地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以后200多工人的生活将受到严重的影响,我方后期工程无法展开。

(3)影响工地财产和安全管理

目前施工场地尚无完整的围墙,外来人员时常横穿工地通行,这些已严重阻碍了工地的现场管理,且工地已发生多起物品丢失事件。

 

第二篇:关于xx村土地纠纷一事的调查报告

宝轮镇群众工作与信访办

关于田垭村三户村民状告集体侵占私人土地赔偿款一事的

调查报告

接领导安排,XX镇群众工作与信访办XX、XX,农技站XX前往XX村四组参加由XX村党支部书记XX组织的村民代表会议,了解村民XX、XX、XX因修建XX高速占地赔偿款项未发放而状告XX村四组一事的情况。

一、 基本情况

经查,由于修建兰渝高速占用XX村龙洞扁一处的部分土地,XX等三户村民认为土地为其私人承包,土地赔偿款项应赔偿给私人;部分村民认为该土地属于集体所有,赔偿款项也应赔付给集体,村组数次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均未对该部分土地赔偿款拨付达成协议,现XX等三户村民已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拨付该部分土地赔偿款。本次会议主要内容为了解双方对该土地争议的具体情况。

1. XX的土地权益归属情况

起因:19xx年调整土地时,XX等5户村民因子女上学迁移户口等原因,其名下土地收归集体,以集体名义开办沙场,后沙场倒闭,目前XX持有该土地的经营权证。

调查情况:

XX认为其本人持有土地经营权证,手续合法,有相关土地账本,应得到土地赔偿款项,但部分村民从中阻挠,不承认该土地承包经营

权归私人所有。

村民代表提出异议主要有以下几点:

⑴争议土地本为集体所有,在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分给XX所有,未经群众知晓而转变了土地经营性质,时任XX村四组队长的XX有以权谋私的嫌疑;

⑵XX家最近几年没有新增人口,不应在93年土地调整后再新增土地;

⑶XX所持账本一直在其手中,未移交下任队长,也未上交村组,可采信度不高

⑷土地经营权证的办理手续不合法:XX村四组办理土地经营权证时,并未依法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土地证,而是由村民自己上报拥有土地,组长未经核实,直接按照村民所报填写办理。

2.XX的土地权益归属情况

起因:19xx年调整土地时,XX认为自己所分土地离家较远,不便管理,且土地上有大量树木存在,无法耕作,因此找到时任四组组长的XX,希望得到协调;在大多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XX同意XX将自己的土地与集体所有的现龙洞扁处0.2亩土地对调,并办理了土地经营权证,目前已耕作18年,现因修建XX高速被占,经实际测量,约0.3亩。

村民代表认为当时的土地调换为组长私自办理,并未取得群众同意,该部分土地应归集体所有。

3. XX的土地权益归属情况

起因:19xx年调整土地时,XX分得当地部分山林地,因计划中

所分处实际土地面积不足,因此集体以龙洞扁的2亩多山林地补足其应分得的面积,后集体统一将计划分得处土地卖给另一企业,补偿款已分给相关村民,XX也在领取补偿款中,现龙洞扁处的土地属于XX高速规划范围。

村民代表认为村组集体已统一将其所分土地卖出并将补偿款发放到位,则龙洞扁处的土地应收归集体所有,土地款项也应归集体所有。

二、调处情况

1.现XX有当时的土地账本,土地经营权证等相关材料,要求村组发放土地赔偿款项;村民代表认为该账本为XX当组长时所作,近二十年来一直保存在其本人手中,因此该账本有造假可能,可信度不高,土地经营权证的办理过程不符合相关政策法规,不具有法律效力。由于四组的土地调整原始记录已在历任队长交接中遗失,现双方均无法说服对方,因此无法达成协议;

2. XX村党支部书记XX建议协商解决XX土地归属:因XX已在该土地上耕作18年,且其确属土地等量调换,因此建议其土地权证上的0.2亩土地补偿归私人所有,超出0.2亩的土地补偿归集体所有。但在场村民代表一直否决该建议;

3.目前双方情绪较为激动,难以达成和解协议,因此镇工作人员建议双方各自搜集相关所需证据,提请人民法院裁决本案。

XX群众工作与信访办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