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情况的调查汇报及意见建议

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情况的调查汇报及意见建议

近日,我们深入到相关事业单位采取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对我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专题调查,现将调查获取的实际情况及意见建议报告如下:

一、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及其岗位设置管理基本情况

截止20xx年底,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总数为8012人。从岗位类别上看:管理岗位人员95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兼任管理工作的566人,专职管理人员391人;专业技术人员7035人(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6866人);工勤人员586人。从职务等级上看:管理人员中正科级103人,副科级124人,科员164人;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职务272人,其中教育207人,卫生46人;中级职务3044人,其中教育2245人,卫生449人;初级职务3550人,其中,教育1473人,卫生880人;其他人员169人,其中,教育21人,卫生99人;工勤人员中技师87人,高级工240人,中级工130人,初级工120人,普通工9人。从行业分布上看:教职员工4048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3946人,兼任管理岗位人员60人,工勤人员102人;卫生工作人员152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74人,兼任管理岗位人员137人,工勤人员53人;其他行业2437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446人,兼任管理岗位人员369人;从岗位性质上看:全额拨款单位5766人、差额拨款单位1090人、自收自支单位1156人。

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经过全县事业单位以及主管部门、职能部门长期的共同努力,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逐步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轨道。一是事业单位实行了事业编制总量控制。20xx年底,全县核定事业单位编制数8435名(含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按行业分,教育系统核定编制4195名;卫生系统核定编制1631名(即全额拨款149名、差额拨款1170名、自收自支312名);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核定编制341名,实有人数391人;其他事业单位核定编制2268名。按照《教育部关于中等师范学校和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员工编制标准的意见》确定的设置标准,20xx年底,我县中小学适龄生达到4.3万人,其中小学适龄生2.1万人。我县核定高中、初中、小学教师编制分别为442 名、1519名、2234名,从宏观管理上基本满足我县各项事业发展需要。二是岗位设置逐步走向规范。按照机构改革方案,结合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事业单位配备了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三类岗位。其中,学校、卫生院管理人员岗位多属于复合型岗位,由专业

技术人员“双肩挑”。工勤岗位,除大多数工勤人员外,有极少专业技术人员因年龄、身体、知识、素养等原因,不适宜在专业技术一线工作,经个人要求和单位同意,转换到工勤岗位聘任。三是各类岗位结合事业发展规模和需要,核定了职数或结构比例。在管理岗位设置上,正科级事业单位专职管理人员一般按照3-5名确定;副科级事业单位专职管理人员一般按照2-3人确定;科级以下事业单位,一般不设置专门管理岗位。总体来说,全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较普遍的由专业技术人员“双肩挑”。兼任管理岗位的人员,一般具有中、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既是单位管理人员,又是单位业务、技术骨干。管理岗位职数的设置,根据行业特点、单位规模和社会需求,按照核定人员编制总额的比例进行。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主要依据省职改办《关于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工作的通知》(鄂职改办[1999]108号)精神,高、中、初级职务宏观上分别按1:4.5:4.5进行核定。全县实有专业技术人员6866人,设置高、中、初级职务分别为615名、2889名、3362名。工勤岗位的设置是依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确定的。截止20xx年底,全县事业单位三类岗位职数为4.99:0.94:

1。四是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结合实际实行了聘任制。全县事业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岗位6866个,占事业单位人员总数的85.7%。工勤岗位,参照了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实行考评与聘任分开、聘任合同管理、薪随岗动管理办法,先后聘任技师、高级工327名,中级工130名、初级工120名、普通工9名。 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了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路子。先后为4名因学历、英语等原因未能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业务骨干,经单位申请、组织考察、民主推荐等程序办理了低职高聘手续;1名因综合考核不合格人员,落实了高职低聘待遇。

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我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在岗位设置管理上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是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深层次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三类人员岗位内部矛盾突出。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失调。一是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布不均。全县实有专业技术人员6866人,高、中、初级分别为272人、3044人、3550人,分别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4.0%、44.3%、51.7%,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明显偏少。二是城乡分布比例失衡。20xx年全县中、高级以上职务3316人,县级事业单位有1360人,17个乡镇事业单位1956 人。以竹山一中为例,全校教师高、中、初级

职务分别为69人、90 人、41人,如果不限制中学高级职务岗位,几年以后,全校教师配置,将由现在的“纺锤”模式变成为一个“倒金字塔”结构模式(而国家通用高中初能级比为1:3:6的“金字塔”结构模式)。而乡镇学校,由于教师每年都要经历小学选拔到初中、初中选拔到高中的人员变化过程,所以中、高级人员越来越少,人员结构成为初级人员多,中级、高级直线减少,这种状况同县直学校岗位结构比例形成强烈的反差。三是行业分布比例失衡。全县专业技术人员78.9%集中在教育、卫生两大行业。教育系统达到3946人,卫生达到1474人,分别占全县实有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7.5%和21.5%,且两大行业中高级占全县中高级人员的93%,这些人员中62.5%分布在城关地区的教育、卫生中心,而农业、林业、水电、茶叶等县内支柱产业专业人员仅占全县专业技术人员总数21%,高级职称人员仅占全县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7%。比如农业技术类204人仅占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97%,占农业劳动力的0.11%,不足全国平均水平0.64%的1/6;畜牧养殖业占农业产值四分之一以上,而中级以上人员只有12人;我县林业用地330万亩,只有82名林业技术人员,且没有一个高级职称人员;县委十一届会议确定“建生态水电大县”战略目标,而全县水电系统仅有的7名高级职称人员均在50岁以上且有2名已接近退休年龄。教育系统高中、初中教师缺口很大,特别是理科类教师奇缺,而小学教师又大量富余。管理岗位人员身份确定不够明确。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应当是单位行政事务管理的决策者、执行者、监督检查者、服务者和综合协调者,更应是本单位专业技术创新的业务骨干,因此,合格的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人员应该具备专业性和管理型双重的要求。但从现实状况来看,管理人员中真正属于这种“复合型”要求的并不多。实际上,有的只是业务上的一把好手,有可能是一个好教师、好医生、好设计员、好工程师......,因为其突出的工作成绩,出于激励人才的目的,组织上为其授一个校长、副校长,院长、副院长,主任、副主任等等职务;有的则是既不懂管理,又无专长,只是为了平衡一些人缘关系、业务关系等,将其安排在一个相对工作轻松、舒适的岗位,以“安抚人心”......显然,这类管理人员,难以成为一个合格的管理人才。同时,现有管理岗位人员的身份难没有明确的待遇界定政策,造成“双肩挑”管理人员待遇有的按职员级别、有的按专业技术职务进行兑现,待遇标准不一(现行的工资政策同类情况人员专业技术职务待遇要高10-15%),这类人员相互攀比待遇,心理不平衡。 工勤岗位设置也不尽合理。工勤岗位人员理应是为单位的正常运转作好后勤服务工作,为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后勤保障。但是实际上,目前

工勤岗位的设置比例、职能职责不明,责任不清,使有些事业单位在工勤岗位人员仅仅是领导个人的跟班侍从、服务员,在工作上只有领导的脸色和评价重要,无视职能职责的履行。

2、岗位设置与现行编制管理不配套。目前各事业单位编制数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明确的各单位编制管理“三定”方案,随着事业的发展,有的职能强化、有的职能弱化,但是这些单位的编制数一直没作及时调整,严重阻碍了事业发展。比如,县农业系统的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承担着国家生态家园重点项目工作任务,负责全县农村能源建设的指导、管理、服务等职责,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全面铺开,这一岗位的同志工作任务重、责任大而编制部门核编仅3个,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县农业部门从职能弱化的相关站所中抽调7名有一定专业特长的技术人员从事现有岗位工作;县农技推广中心承担全县农业技术非营利性质公益指导服务的职责,但核定编制性质为自收自支,其岗位人员无法对外创收,获取待遇,主管部门只能将其人事关系放到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中,导致形成人事关系与岗位不一致的状况。原县教育系统的乡镇教育组在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时已经将人员全部转向教育教学岗位,撤消了相应机构,但是,作为一个区域的教育管理、服务、协调机构,服务半径大、专业技术人员对象多,造成教育行政管理不便,目前,为了推进教育管理工作乡镇教育组除了没有名正言顺的管理职能外,实际上是“名亡实存”。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推开,县卫生医疗系统就疹、住院病人急剧上升,病床床位同时增加,所需医护人员岗位剧增,而相应编制数未随之增加,造成医护人员缺乏。以县医院为例,目前病床位250张,按照病床、医疗人员与护理人员1:0.2:0.4比例,应需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分别为50名和100名,而县医院实际有医疗人员、护理人员分别为30名和54名,为了确保医疗业务的正常开展只得从应届毕业实习生以及其他医疗单位调剂借用人员。

3、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不完善。事业单位中的管理人员是事业发展的龙头,专业技术人员是相应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工勤人员发挥着后勤保障作用,三类人员作用的发挥缺一不可。同时,事业单位门类很多,从财政给供养关系上来说,有全额、差额、自收自支之分;从社会功能来说,有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社会公益性的,有科研性的,有半经营性的、纯经营性的;从市场影响来说,有受制于市场变化的,有基本不受市场影响的......而现行的岗位仅仅停留在宏观管理上,没有出台符合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岗位切实可行的管理、评

价、激励、保障机制。一是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与聘任岗位政策过于粗化。从职称评审条件要求上看,初中教师评审高级职称只需工作达到12年,大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任中级5年即可申报,小学教师评审中级职称只需工作达到9年,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任助理5年即可申报,而其它专业申报副高级职称须工作达到10年,取得本科对口学历并任中级5年方可申报。这一政策对人才集聚的城区和乡镇基层人员没有结合实际区别对待;从职称聘任岗位管理要求上看,省职改办对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和岗位设置工作政策规定,仅从宏观上制订了高、中、初级职务分别按1:4.5:4.5进行核定职数政策,而在实际落实过程中,城区教育、医疗等事业发展单位高中级职称人员严重超岗,乡镇事业单位高级岗位无人问津。二是工资政策分配不均。比如在管理岗位人员按职员确定其待遇,比本单位同工作年限工勤人员少,与专业技术人员待遇相比差别更大,挫伤了管理岗位人员积极性,形成了卫生行业没有人愿意当院长、教育系统没有人愿意当班主任的尴尬局面。三是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目前,我县由于县域经济条件的制约,只有部分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全额、差额单位无法落实,造成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不畅。在推行事业单位聘用管理过程中,单位对个别工作能力差,本应实行末位淘汰解除聘用合同,但是其老有所养问题不能得到妥善解决,致使推行聘用管理流于形式。四是管理办法陈旧。目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主要是参照公务员的一些管理办法,比如年度考核、奖金制度等,沿袭以往事业单位的一些管理办法,缺乏符合新时期事业单位特点的管理制度。以全额事业单位为例,因为是财政全额拨款,工作人员不担心工资有没有保障,只担心发多少,什么时间发,另外有多少奖金。工作上,只要不给领导惹“难子”,得过就行。领导拿不住“刺”,群众挑不出“短”,考评起来,没有准确、硬性的评价“尺度”,说好容易,说不好难。考评结果不要最好,也不会最差,自然平平安安,工资照拿,奖金照发,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

三、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

岗位管理是事业单位新型用人制度的主要内容,是实行聘用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实践的迫切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职员)、工勤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岗位设置是岗位管理的重要环节,是顺利实施岗位管理、实现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打破职务终身制的前提和基础。针对我县事业单位岗位管理现状,我们认为今后一个时期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应从以下四个方面着力进行探索和推进。1、事业单位机构管理应

与市场接轨。对事业单位机构管理要区分情况,从严控制。按照机构编制管理精简、效能的原则,针对社会功能、社会需求和发展规模等综合要素审批事业单位机构。对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机构编制设置标准设置;对差额拨款事业单位采取归并、划转、转制等形式,进一步理顺机构职能,明确管理关系;完全属于经营性质的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不列入事业单位范围,让其在市场的调节下自由成长为经营、社团机构和社会中介组织。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对公益程度越高的事业单位,越需要加大政府监管的力度。比如国民义务教育、卫生防疫、科学普及、文物保护、新闻舆论等公共事业,管理自主权应与政府的监管权协调一致起来,两个方面都应加强,不可偏废。同时,应逐步淡化或者取消事业单位行政级别,体现其专业性、科研性、服务性职能。

2、事业单位的三类岗位职数应当依据实际发展需要设置。岗位设置应根据事业单位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依据工作性质、规模大小、效益高低、发展潜力等要素来综合考虑,因事设岗,防止和避免因人设岗。一般来说,物流、人流相对发达的中心城市,总量上应比小城市多,小城市应比集镇总量多,县直单位应相对比乡镇总量多;专业性强的行业应比专业性弱的单位总量多,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大的,应比经营性质、中介性质的单位总量多;专业技术岗位比管理岗位、工勤岗位多。应出台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评判标准,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开展岗位设置工作,从本单位工作需要出发,科学合理地制订分工细致、分工明确的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细则,优化岗位梯次结构,使岗位管理成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管理制度。比如教学单位按学生数、地域因素,卫生医疗机构按服务对象数量、病床位,确定一个可行的相对控制指标,供不同地域、不同行业的事业单位进行岗位类别设置时参考。一个单位或一个系统内部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设置,专业技术岗位中的高、中、初级职务层次的设置,在宏观岗位管理的基础上适当给予基层管理部门自主权,以便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科学合理予以调整。探索推行后勤管理社会化进程,教育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要逐步取消工勤岗位;卫生等差额事业单位,可根据单位工作性质、工作量的不同,设置工勤岗位,逐步走向市场,自负盈亏。 3、应完善相应岗位考评管理机制。相应岗位人员的工作动力在于制度激励与管理。一是全面完善聘用合同管理办法。事业单位各种形式的用人都要签订聘用合同,做到同工同酬、一视同仁。要探索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度的办法,实行长期聘用与短期聘用相结合、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

办法。有条件的单位可积极探索采用项目聘用、人才派遣等新型用人方式,搞活用人机制。对关键岗位、骨干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实行长期聘用,以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二是要建立科学的人事薪酬制度。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应充分考虑岗位、业绩、能力等多种分配因素,将以岗定酬、以绩定酬与以才定酬相结合,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方式,激发各类岗位人员的活力。三是要完善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在吸取以往职称评审、年度考核等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评价办法,使之客观、公平、公正,便于实施。评价的重点要依据业绩,综合考察能力、品德等要素,在评价“显性”业绩的同时,要善于发现、评价“隐性”业绩,鼓励各个岗位的工作人员立足岗位不断创新。在职称评审上,不能千篇一律,应结合实际根据不同行业、不同地区确定。要建立量化评审办法,真正做到能者上、庸者下;要调整评审资格条件,打破学历、资历、地域的限制,针对地域、行业差别,确定对外语、计算机等能力、素质的要求,工作在乡镇一线或特殊行业的,中级以下职务晋升可取消外语等限制;评审程序上,要公开、透明,力求公平、公正,避免人情、权钱交易等“暗箱操作”。在专业技术岗位设置上,要向基层乡镇专业技术人员倾斜,尤其是对立志于技术创新、学术攻关,但短时期内尚未见成效的专业技术人才,要推行合理的保护政策,以保护其积极性和创造性。在相应岗位的聘任过程中,要适度地给予政策引导,相对保持人才职务、年龄结构和业务素养方面的梯队配制,防止因人才外流形成的人才断层现象的产生和加剧。

4、应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大政府投入,建立遍布城乡、不同行业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制度,完善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间的社会保障基金征徼、转移、结算、支付机制,完善流动人员保险基金管理办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解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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