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函询谈话、诫勉制度的实施细则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函询、谈话、诫勉制度的

实  施  细  则

为了及时了解和澄清领导干部问题的真实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工作,努力建设高素质队伍,适应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适用于党政机关、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社会团体、群众组织、企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上(含副科级非领导职务)领导干部。

第二条 在干部考察、考核、党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群众举报反映的涉及领导干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工作作风等方面的问题(除执纪执法机关已经或准备立案查处的,或无具体事实情节的匿名反映的除外),可采取组织函询的形式,要求领导干部本人对所函询的问题,书面如实向党组织讲清楚。对确实存在一定问题尚不够追究党纪政纪处分的,组织应对其谈话教育,劝其改正。凡领导干部存在下列问题,可直接给予诫勉:(1)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决议贯彻不力,造成较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2)在工作和生活中,不能严格要求自己,违反上级有关廉洁勤政规定的;(3)不认真履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班子中制造矛盾,闹不团结,贻误工作的;(4)缺乏事业心和进取精神,工作不负责任,作风漂浮,未完成岗位目标的;(5)在干部考察和民主评议中,不称职票达l/3的,经组织考察确有问题的;(6)在选拔任用干部中,违反《条例》,不坚持原则,不按标准,不遵守程序,造成不良影响的;(7)不服从组织调动的。

    第三条  对领导干部实行函询、谈话、诫勉由干部教育监督科、干部科根据掌握的情况提出,函询由部长或分管部长确定;谈话由部长办公会确定;诫勉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和县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第四条 接到函询通知书的领导干部,要认真地实事求是地对函询的问题写出书面材料,并在15天内回复。回复的内容包括:说明事实真相、情节、经过,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和改正措施。无故不按时回复的,应对本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令尽快回复。

    第五条  接到谈话通知的领导干部,要在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谈话,对无故不按时参加谈话者,要进行批评教育。谈话由县领导和县委组织部负责。

    第六条  诫勉采取书面形式,接到诫勉通知书的领导干部,应自觉反省,一周内写出整改措施,报县委组织部。诫勉期为二年。每三个月写一次思想汇报,并于第三个月底前送县委组织部,最后一次思想工作汇报应写全年的全部情况,并于到期前半个月送县委组织部。诫勉期内不得提拔重用,不予调整工作,不能评优评先。诫勉期满后,被诫勉者要写出思想工作情况汇报,由县委组织部进行考核,根据表现情况,提出是否解除诫勉意见,按干部管理权限研究决定。表现实出的,可提前解除诫勉,提前时间不超过半年;表现较好、改正错误的,诫勉期满解除诫勉;表现较差、又出现新问题的,视情节轻重采取必要的组织措施,严重者移交执纪执法机关查处。

第七条  对函询或谈话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欺骗组织的,一经查实,要予以严肃处理。

    第八条  领导干部函询回复材料、谈话记录材料、诫勉通知书、诫勉对象的考察情况、解除诫勉的决定等材料,由干部教育监督科统一保管。

    第九条  本细则由县委组织部具体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

    第十条  政法和宣传系统副科及副科以下干部的函询、谈话、诫勉由县委政法委和宣传部参照本细则办理;各乡镇、各单位党委(党组)对副科级以下干部的函询、谈话和诫勉,参照本细则办理。、

第十一条  本细则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通知书》

    《领导干部谈话记录表》

    《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解除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1月28日


函询通知书存根

                           **组函询字(      

已于    月   日向      同志就

问题发出函询通知书,要求于   月   日函复。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领导干部回复组织函询通知书

                            **组函询字(      

     同志:

据反映,现就有关情况向你提出函询,请于  月  日前如实向组织做好解释或答复。

具体函询的问题如下: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干部谈话记录表

诫勉通知书存根

                          **组诫勉字(      

1、被诫勉人姓名

     单位、职务

2、诫勉内容

3、诫勉时间

4、诫勉通知书签发领导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组诫勉字(      

      同志:

根据组织考察和群众反映,经研究决定,对你实行诫勉,诫勉期为一年。希望你加强学习,提高认识,改正缺点,严格要求自己,积极工作,争取提前或按期解除诫勉。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组诫勉字(      

       党委(党组):

经研究决定,对你单位     同志实行诫勉,诫勉期为一年。希望你们加强教育、管理,督促其提前或按期解除诫勉。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解除诫勉通知书存根

                            **组解诫字(      

       同志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诫勉期满,经组织考核,经研究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诫勉。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解除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组解诫字(      

       同志:

根据你在诫勉期的现实表现,经过组织考核并研究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你的诫勉。希望你接受教训,严格要求自己,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解除领导干部诫勉通知书

                            **组解诫字(      

      党委(党组):

经研究同意于   年   月   日解除你单位      同志的诫勉。希望你们督促其接受教训,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中共*****县委组织部

20##年   月   日

 

第二篇:干部谈话诫勉制度

土右旗规划局干部谈话诫勉制度

为加强干部作风建设,打造一流规划管理队伍,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诫勉目的和意义。谈话诫勉制度是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有错误行为虽构不成违法违纪,但问题较为突出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诫勉教育,指出存在问题,分清是非责任,督促整改,达到吸取教训、及时提醒、防微杜渐、教育挽救目的的一种制度。

二、诫勉对象和内容。经组织考察、民主测评、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及纪检法制室日常纠查发现,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实行谈话诫勉:

(一)全局观念不强,组织观念淡薄,不思进取,工作消极,得过且过,自由主义严重的。

(二)泄露党组织或本单位尚未公开或不宜公开的事宜,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对领导班子决议和命令消极抵触,不服从领导,对全局或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贯彻不力或拒不执行的。

(四)工作推诿扯皮,敷衍搪塞,因失职、渎职等主观原因贻误工作,欺上瞒下,谎报工作,隐瞒问题的。

(五)违反规划审批流程或规划相关技术标准办理规划证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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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无故未按照规定期限办理规划证件的。

(七)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或不告知办事人具体情况,或有吃拿卡要、徇私舞弊倾向的。 (八)不履行执法程序,不规范填写执法文书,不按规定标准随意处罚的。

(九)无证驾驶公车、酒后驾驶公车、工作期间中午酗酒的。

(十)严重违反考勤管理制度,经常无故迟到、早退、旷工等影响较大的。

(十一)驾驶公车到餐饮、娱乐场所消费的。

(十二)上班期间上网聊天、玩游戏屡教不改的。

(十三)对群众举报不按规定及时处理,导致信访案件的。 (十四)对群众举报且经查实有作风不正的。

(十五)年终考核评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的。

(十六)参与或支持迷信、赌博活动的,造成不良影响的。 (十七)有其它问题需要实行诫勉的。

三、诫勉程序及要求。

(一)由纪检法制室调查核实后,提出诫勉意见,经局务会议批准后,通知被诫勉者。

(二)局长或分管副局长与被诫勉者进行谈话,指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诫勉的具体要求。

(三)诫勉期间,被诫勉者要深刻反思剖析自己,充分吸取 - 2 -

教训,认真按照诫勉要求整改落实。纪检法制室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及时反馈整改情况,帮助被诫勉者尽快完成整改。 (四)诫勉期满,被诫勉者书面汇报整改情况,经局务会议评议、鉴定后,对于有明显改进转变的,解除诫勉;对拒不改正的,给予纪律处分或待岗学习,取消年终评优资格。 四、诫勉期为一个月至半年,具体期限由局党支部会议研究决定。诫勉期间,被诫勉者继续履行岗位职责,正常参加年度考核。 五、谈话诫勉实行档案管理,纪检法制室负责《谈话诫勉登记表》的填写和存档工作。

六、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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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诫勉登记表

编号:

干部谈话诫勉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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