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矿带水联动试车报告

选矿带水联动试车报告

根据中西矿业公司年初制定的今年六月初千吨选矿系统实现投料试生产的目标,结合千吨选矿系统目前基建工程现场施工情况,在甘肃二安公司内蒙古中西矿业项目部,选矿工程部、实验选厂共同努力,以及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大力支持,通过各方共同努力,于20xx年4月21日正式进行选矿系统联动带水试车.此次带水试车的目的就是通过工艺操作上可以联动的设备无负荷带水连续平稳运行,一方面是检验设备、溜槽、工艺管线等设施流程是否通畅;另一方面检验系统中所有设备及工艺设施在制造、设计、安装质量上能否满足设备载荷、联动、连锁、自动控制等基本运行要求,并通过整改、完善达到满足重负荷联动试车的条件。同时通过无负荷联动带水试车,培训上岗人员掌握设备启动、停机操作、联动程序以及设备运行中的操作要领。此次试车对于不能够带水运行的破碎系统工艺设备,则通过启动系统内所有设备,实现系统内所有工艺设备联动联锁运转调试。

一、 试车前准备工作

1. 完成试车方案的制定;

2. 成立选矿联动试车领导小组,由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人员以及设备厂家组成;

3. 做好联动试车人员岗位分工并落实安全责任,同时组织召开试车动员大会;

4. 对工业厂房卫生进行试车前的清理工作,以及做好设备点检润滑和检查工作;

5. 完善安全设施,协助施工单位做好试车前遗留问题整改等;

二、联动试车

1. 开车时间与顺序;

单机试车从碎矿开始至尾矿脱水系统结束:先从4#皮带机→3#皮带机→圆振动筛→2#皮带机→PYZ1750圆锥破碎机→1#皮带机→PE600×900颚式破碎机→GZ10振动给料机→MQY2130球磨机→2FG-20分级机→石灰乳化搅拌槽→药剂搅拌槽→矿浆搅拌槽→XCF/KYF-10粗选浮选机→XCF/KYF-10扫一浮选机→XCF/KYF-10扫二浮选机→SF-4精选一浮选机→SF-4精选二浮选机→MQY0918再磨球磨机→XB1500精扫柱给料搅拌槽→Φ1.2×10.5m精扫浮选柱→XB1500精一柱给料搅拌槽→XB1500精二柱给料搅拌槽→Φ1.0×12m精二浮选柱→Φ0.8×11m精三浮选柱→5m精矿浓密机→IHP65精矿浓密底流输送软管泵→XMZGF80/1250-U程控隔膜压滤机→30m尾矿浓缩机→IHP65D-50G底流软管泵(3台)→KS-60陶瓷过滤机(4台)→KCZ80/200B尾矿回水泵(2台).

2. 试车运行状况;

本次带水联动试车外网电压、电流波动不平稳,3台球磨机、两台破碎机运行电流只有额定电流1/3,各设备传动部件温度正常,无过热现象,圆锥破碎机、两台浓密机油温油压正常,精矿设备基本运

行平稳,其他设备运行声音正常。除两台球磨机存在齿轮啮合异常响声外,精矿回水泵与尾矿回水泵未启动正常(设备厂家路途远未赶到)陶瓷机酸泵未启动(无酸)

运行状况见表1

设 备 试 车 记 录 表

表1

选矿带水联动试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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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试车中存在的问题

1. 人员组织问题:由于此次试车岗位人员少,局限于岗位核心员工,因此系统在调试过程中出现问题,处理过程出现人手紧张,造成被动

2. 厂家与我方人员技术交底不够:个别厂家在我方多次发函后,仍不能及时赶到现场,造成开车延误,培训时间较短

3. 设备设施不完善,质量存在问题,虽然此次带水试车前对单体试

车中的存在的问题做了大量的改进工作,但是仍有部分问题暴露出来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碎矿中细碎液压油站齿轮泵噪音过大,进回油管漏油

(2). MQG2745球磨机500KW电机温控系统欠缺,需增设二次仪表,

球磨机后轴温度表失灵;

(3). MQG2745球磨机气动离合气压不稳定,密封圈漏气;

(4). 铜锌硫分离提升搅拌桶抖动过大

(5). 三台浓密机电气设施没有防雨蓬

(6).所有渣浆泵封水管质量太差,不能承压;

(7).两台封水泵总成壳体通,漏油,

(8).三台破碎机皮带轮及旋转部分未安装护罩及防护栏;

(9). MQG 2745球磨机进料口螺栓松动

(10).三台浓密机液压传动装置漏油;

(11).石灰乳化两台搅拌桶下方要按梯子;

(12). MQY2130球磨机鼓式给料器与进料口连接处漏水较严重;

(13). MQY2130球磨机出料端盖螺栓孔漏水;

(14).陶瓷进料管未安装,放料球阀未安装;

(15).三台渣浆泵控制放料电气部分未安装;

(16).尾矿放砂管道在U型弯出开放砂孔,并安装放砂闸阀;

(17).精、尾两泵房水泵未试车成功;

(18).9米浓密池下料漏斗漏水。

四、 整改措施

选矿带水联动试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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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建议

1、联动试车前还有部分零星设备,电气安装工作量大,但时间紧迫,公司应出面与建安公司协调,给予积极配合;

3、建安公司加大治安保卫工作;

4、建议公司加快地表供矿相关配套的设施基建和设备安装;

5、加快选矿实验研究,为恢复性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6、尽快落实机、电技术人员;

 

第二篇:单机试车、联动试车、投料试车HSE

化工装置安全试车的十个严禁

一、试车方案未制订和备案,严禁试车。

二、试车组织指挥和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制度不完善、人员不到位、责任不落实,严禁试车。

三、参与试车人员未经培训和考核合格,严禁试车。

四、应急救援预案和措施不落实,严禁试车。

五、安全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严禁试车。

六、特种设备未经依法检测检验合格,严禁试车。

七、装置未经清洗、吹扫、置换、试验合格,严禁试车。

八、现场施工未完成、场地未清理、道路不通畅,严禁试车。

九、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未实施、无关人员未撤离,严禁试车。

十、试车过程中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原因未查明、隐患未消除,严禁继续试车。

试车方案及标准

化工投料试车方案应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设计、施工单位参与,引进装置按合同执行。

主要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装置概况及试车目标。

(2)试车组织与指挥系统。

(3)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4)试车程序、进度及控制点。

(5)试车负荷与原料、燃料平衡。

(6)试车的水、电、汽、气等平衡。

(7)工艺技术指标、联锁值、报警值。

(8)开、停车与正常操作要点及事故应急措施。

(9)环保措施。

(10)防火、防爆、防中毒、防窒息等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

(11)试车保运体系。

(12)试车难点及对策。

(13)试车可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14)试车成本预算。

化工投料试车应遵守下列规定

(1)试车必须统一指挥,严禁多头领导、越级指挥。

(2)严格控制试车现场人员数量,参加试车人员必须在明显部位佩戴试车证,无证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区域。

(3)严格按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进行,试车期间必须实行监护操作制度。

(4)试车首要目的是安全运行、打通生产流程、产出合格产品,不强求达到最佳工艺条件和产量。

(5)试车必须循序渐进,上一道工序不稳定或下一道工序不具备条件,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试车。

(6)仪表、电气、机械人员必须和操作人员密切配合,在修理机械、调整仪表、电气时,应事先办理安全作业票(证)。

(7)试车期间,分析工作除按照设计文件和分析规程规定的项目和频次进行外,还应按试车需要及时增加分析项目和频次并做好记录。

(8)发生事故时,必须按照应急处置的有关规定果断处理。

(9)化工投料试车应尽可能避开严冬季节,否则必须制定冬季试车方案,落实防冻措施。

(10)化工投料试车合格后,应及时消除试车中暴露的缺陷和隐患,逐步达到满负荷试车,为生产考核创造条件。

化工投料试车应达到下列标准

(1)试车主要控制点正点到达,连续运行产出合格产品。

(2)不发生重大设备、操作、火灾、爆炸、人身伤害、环保等事故。

(3)安全、环保、消防和职业卫生做到“三同时”,监测指标符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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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产出合格产品后连续运行72小时以上。

(5)做好物料平衡,控制好试车成本。

常规停车准备及方案、注意事项

1、编制停车方案,参加停车人员均经过培训并熟悉停车方案。

2、停车操作票、工艺操作联络票等各种票证齐全,并下发岗位。

3、停车用的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齐备,如专用停车工具、通讯工具、事故灯、防护服等。

4、停车后的置换清洗方案、停车阀位图等。

5、停车用的各种记录表、本等。

常规停车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停车的组织、人员与职责分工。

2、停车的时间、步骤、工艺变化幅度、工艺控制指标、停车顺序表以及相应的操作票证。

3、停车所需的工具和测量、分析等仪器。

4、化工装置的隔绝、置换、吹扫、清洗等操作规程。

5、化工装置和人员安全保障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6、化工装置内残余物料的处理方式。

7、停车后的维护、保养措施。

常规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1、指挥、操作等相关人员全部到位。

2、必须填写有关联络票并经生产调度部门及相关领导批准。

3、必须按停车方案规定的步骤进行。

4、与上下工序及有关工段(如锅炉、配电间等)保持密切联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停止设备的运转,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5、设备卸压操作应缓慢进行,压力未泄尽之前不得拆动设备;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危险化学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6、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的物料应向指定的安全地点或贮罐中排放,设立警示标志和标识;排出的可燃、有毒气体如无法收集利用应排至火炬烧掉或进行其它无毒无害化处理。

7、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需保压、保温的,停车后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8、开启阀门的速度不宜过快,注意管线的预热、排凝和防水击等。

9、高温真空设备停车必须先消除真空状态,待设备内介质的温度降到自燃点以下时,才可与大气相通,以防空气进入引发燃爆事故。

10、停炉操作应严格依照规程规定的降温曲线进行,注意各部位火嘴熄火对炉膛降温均匀性的影响;火嘴未全部熄灭或炉膛温度较高时,不得进行排空和低点排凝,以免可燃气体进入炉膛引发事故。

11、停车时严禁高压串低压。

12、停车时应做好有关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防止物料伤人。

13、冬季停车后,采取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14、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联锁装置,不应用于常规停

紧急停车处置预案、注意事项

1、能够导致化工装置紧急停车的危险因素辨识和分析。

2、导致紧急停车的关键控制点和预先防范措施。

3、各种工况下化工装置紧急停车时的人员调度程序、职责分工、紧急停车操作顺序和工艺控制指标。

4、紧急停车后的装置维护措施。

5、紧急停车后的人员安全保障措施。

紧急停车时应特别注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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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立即按规定向生产调度部门和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可先处理后报告。

2、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3、出现紧急停车时,生产场所的检修、巡检、施工等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4、发生火灾、爆炸、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尽快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试车总结的重点内容

1、各项生产准备工作。

2、试车实际步骤与进度。

3、试车实际网络与计划网络的对比图。

4、试车过程中遇到的难点与对策。

5、开停车事故统计分析。

6、安全设施的稳定性、有效性和存在问题及其对策措施。

7、试车成本分析。

8、试车的经验与教训。

9、意见及建议。

生产考核的主要内容

(1)装置生产能力。

(2)原料、燃料及动力指标。

(3)主要工艺指标。

(4)产品质量和成本。

(5)自控仪表、在线分析仪表和工艺联锁、安全联锁投用情况。

(6)机电设备的运行状况。

(7)安全设施的稳定性、有效性以及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8)“三废”排放达标情况。

(9)设计合同规定要考核的其它项目。

d、生产考核的其它有关事项:

生产考核时间一般规定为满负荷连续生产72小时,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延长。

生产考核结束后,由建设(生产)单位提出考核评价报告,参加生产考核的各单位签字确认。

生产考核结果达不到设计要求时,应由建设(生产)单位与总承包、设计、科研等单位共同分析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协商解决,一般不再组织重新考核;确需重新考核的,不宜超过三次。

引进装置考核达不到合同保证值时,应按合同有关条款执行,并载入考核协议书附件,明确解决办法和期限。

生产考核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应对生产考核的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归纳、分析,编写生产考核总结报告,留存备案,作为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

预试车的环节、内容、要求

预试车的主要任务是:在工程安装完成以后,化工投料试车之前,对化工装置进行管道系统和设备内部处理、电气和仪表调试、单机试车和联动试车,为化工投料试车做好准备。

主要控制环节:

管道系统压力试验;管道系统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一般电动机器试车;汽动机、泵试车;往复式压缩机试车;烘炉;煮炉;塔、器内件的装填;催化剂、吸附剂、分子筛等的充填;热交换器的再检查;仪表系统的调试;电气系统的调试;工程中间交接;联动试车。

主要内容:

1、总体要求(共七点)

2、试车记录(格式、内容与要求)

3、单机试车(条件、范围、组织、操作要求)

4、工程中间交接(条件、内容、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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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联动试车(目的、组织、条件和内容)

1、七点总体要求:

(1)预试车必须按总体试车计划和方案的规定实施,不具备条件不得进行试车。

(2)预试车应在必要的生产准备工作落实到位、消防及公用工程等已具备正常运行条件后进行。

(3)预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技术提供单位、设备制造或供应单位应对试车过程中的危险因素及有关技术措施进行交底并出具书面记录,施工单位应当编制并向建设(生产)单位提交建设项目安全设施施工情况报告。

(4)预试车前,应确认试车单元与其它生产或待试车的设备、管道是否隔绝并已进行安全处理,试车过程应设专人监护。

(5)预试车必须循序渐进,必须将安全工作置于首位,安全设施必须与生产装置同时试车,前一工序的事故原因未查明、缺陷未消除,不得进行下一工序的试车,决不能使危险因素后移。

(6)确需实物料进行试车的设备,经建设(生产)单位、设计单位和设备制造或供应单位协商同意后,可留到化工投料试车阶段再进行。

(7)预试车工作全部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及相关人员检查确认是否具备化工投料试车条件。

2、对预试车记录的四点要求:

(1)预试车报告应由试车领导机构组织编制,经参加试车各单位的授权人员共同签字确认。

(2)预试车报告应包括试车项目、日期、参加人员、简要过程、试车结论和存在的危险隐患及处理措施。

(3)试车记录的格式、内容和份数应由试车工作机构组织提出,试车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使用。

(4)每个试车项目必须填写试车记录,并由参加试车单位的授权人员签字确认。

联动试车必须具备的条件、方案内容

联动试车的主要任务是,以水、空气为介质或与生产物料相类似的其它介质代替生产物料,对化工装置进行带负荷模拟试运行,机器、设备、管道、电气、自动控制系统等全部投用,整个系统联合运行,以检验其除受工艺介质影响外的全部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验证系统的安全性和完整性等,并对参与试车的人员进行演练。

联动试车的重点是掌握开、停车及模拟调整各项工艺条件,检查缺陷,一般应从单系统开始,然后扩大到几个系统或全部装置的联运。

(1)联动试车必须具备的条件:

以下条件经全面检查、确认合格后,方可开始进行联动试车。

a、试车范围内的机器、设备等单机试车全部合格,单项工程或装置机械竣工及中间交接完毕。

b、生产管理机构已建立,岗位责任制已制订、落实并执行。

c、技术人员、班组长、岗位操作人员已经确定,经考试合格并取得上岗证。

d、设备位号、管道介质名称和流向及安全色按规范标志标识完毕。

e、公用工程已平稳运行。

f、试车方案和有关操作规程已经批准并印发到岗位及个人,在现场以适当形式公布。

g、试车工艺指标、联锁值、报警值经生产技术部门批准并公布。

h、生产记录报表齐全并已印发到岗位。

i、机、电、仪修和化验室已交付使用。

j、通讯系统已畅通。

k、安全卫生、消防设施、气防器材和温感、烟感、有毒有害可燃气体报警、防雷防静电、电视监控等防护设施已处于完好备用状态。

l、职业卫生监测点已确定,按照规范、标准应设置的标识牌和警示标志已到位。

m、保运队伍已组建并到位。

n、试车现场有碍安全的机器、设备、场地、通道处的杂物等已经清理干净。

(2)联动试车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联动试车方案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施工、设计单位参与。

a、试车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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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试车组织指挥。

c、试车应具备的条件。

d、试车程序、进度网络图。

e、主要工艺指标、分析指标、联锁值、报警值。

f、开停车及正常操作要点。

g、相应的安全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

h、试车物料数量与质量要求。

i、试车保运体系。

(3)联动试车应做到:

a、不受工艺条件影响的显示仪表和报警装置皆应参加联动试车,自控和联锁装置可在试车过程中逐步投用,在联锁装置投用前,应采取措施保证安全,试车中应检查并确认各自动控制阀的阀位与控制室的显示相一致。

b、在规定期限内试车系统首尾衔接、稳定运行;参加试车的人员分层次、分类别掌握开车、停车、事故处理和调整工艺条件的操作技术;通过联动试车,及时发现和消除化工装置存在的缺陷和隐患,完善化工投料试车的条件。

c、联动试车结束后,建设(生产)单位可按合同规定与施工单位或总承包等单位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单机试车的主要任务、条件、要求

(1)单机试车的主要任务:对现场安装的驱动装置空负荷运转或单台机器、机组以水、空气等为介质进行负荷试车。通用机泵、搅拌机械、驱动装置、大机组及与其相关的电气、仪表、计算机等的检测、控制、联锁、报警系统等,安装结束都要进行单机试车,以检验其除受工艺介质影响外的机械性能和制造、安装质量。

(2)单机试车前应达到的条件:

a、工程施工:工程安装及扫尾工作应基本结束。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文件和试车的要求,认真清理未完工程和工程尾项,自检工程质量,合格后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工程质量初评,并负责整改消除缺陷。

b、建设单位“三查四定”:建设(生产)单位应抓试车、促扫尾,协调、衔接好扫尾与试车的进度,组织生产人员及早进入现场,分专业进行“三查四定”,即查设计漏项、查工程质量及隐患、查未完工程量,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时间,及早发现和解决问题。

c、试车组织、方案、人员及保障:试车方案已经制订并获得批准;试车组织已经建立,试车操作人员已经过培训并考核合格,熟悉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能正确操作;试车所需燃料、动力、仪表空气、冷却水、脱盐水等确有保证;测试仪表、工具、记录表格齐备,保修人员就位。

(3)实施要求:

a、除大机组等关键设备外的转动设备的单机试车,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建立试车小组;由施工单位编制试车方案和实施,建设(生产)单位配合,设计、供应等单位的有关人员参加。

b、单机试车必须划定试车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试车必须包括保护性联锁和报警等自动控制装置;指挥和操作必须按照机械设备说明书、试车方案和操作法进行;严禁多头领导、违章指挥和操作,严防事故发生。

c、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和化工装置实际需要,制订管道系统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水冲洗、蒸汽吹扫、化学清洗、空气吹扫、循环水系统预膜、系统置换等各环节的操作法和要求(详见附件3:预试车安全操作要点),并严格执行。

d、大机组等关键设备的单机试车,应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成立试车小组,由施工单位编制试车方案并经过施工、生产、设计、制造等单位联合确认。试车操作应由生产单位熟悉试车方案、操作方法、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进行。引进设备的试车方案,按合同执行。

e、系统清洗、吹扫、煮炉由建设(生产)单位编制方案,施工、建设(生产)单位实施。系统清洗、吹扫要严把质量关,使用的介质、流量、流速、压力等参数及检验方法,必须符合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引进装置应达到外商提供的标准。 系统进行吹扫时,严禁不合格的介质进入机泵、换热器、冷箱、塔、反应器等设备,管道上的孔板、流量计、调节阀、测温元件等在化学清洗或吹扫时应予拆除,焊接的阀门要拆掉阀芯或全开。氧气管道、高压锅炉(高压蒸汽管道)及其它有特殊要求的管道、设备的吹扫、清洗应按有关规范进行特殊处理。吹扫、清洗结束后,应交生产单位进行充氮或其它介质保护。系统吹扫应尽量使用空气进行;必须用氮气时,应制定防止氮气窒息措施;如用蒸汽、燃料气,也要有相应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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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单机试车时需要增加的临时设施(如管线、阀门、盲板、过滤网等),由施工单位提出计划,建设(生产)单位审核,施工单位施工。

g、单机试车所需要的电力、蒸汽、工业水、循环水、脱盐水、仪表空气、工艺空气、氮气、燃料气、润滑油(脂)、物料等由建设(生产)单位负责供应。

h、单机试车过程要及时填写试车记录,单机试车合格后,由建设(生产)单位组织建设(生产)、施工、设计、监理、质量监督检验等单位的人员确认、签字。引进装置或设备按合同执行。

化工试车技术准备工作的重点内容、要求

(1)组织编制或参与编制及审查预试车方案。

(2)组织编制总体试车方案和化工投料试车方案。

(3)组织翻译、复制、审核和编辑引进装置的流程图册、机械简图手册、模拟机说明和操作手册等资料。

(4)组织编制技术培训资料,并以适当方式将各类试车方案(摘要)置于试车现场。

(5)组织编制各种技术规程和岗位操作法。

(6)收集设计修改项目、操作方法的变更和在安装、试车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7)准备试车操作记录表、本。

技术准备的时间要求:

(1)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生产准备部门或聘请设计、施工等单位的相关技术人员,编制化工装置的试车计划和方案;

(2)在化工投料试车二个月之前,根据设计文件和《生产准备工作纲要》,编制出《总体试车方案》,经过反复修改,不断深化、优化,确保安全可靠。总体试车方案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详见附件2:《总体试车方案》编制提纲)。

(3)根据设计文件,参照国内外同类装置的有关资料,适时完成各种培训教材、技术资料、试车方案和考核方案的编制工作。

技术准备的内容要求:

(1)培训教材主要包括:工艺、设备、电气、仪表控制等方面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设备结构图,工艺流程简图,生产准备手册,安全、环保、职业卫生及消防、气防知识教材,计算机仿真培训软件等。

(2)生产技术资料主要包括:工艺流程图、岗位操作法、安全技术及操作规程、工艺技术规程、环保及职业卫生技术规程、事故应急预案、分析规程、检修规程、主要设备运行规程、电气运行规程、仪表及计算机运行规程、控制与联锁逻辑程序及整定值、设计修改项目和安装试车过程中的重大问题等,各种报表、台帐、技术档案等。

(3)综合性技术资料主要包括:企业和化工装置情况、原材料手册、物料平衡手册、自动控制系统手册、产品质量手册、润滑油(脂)手册、“三废”排放手册、设备手册、备品备件手册、安全设施一览表、阀门及垫片一览表、轴承一览表等,并及时收集整理随机资料。

(4)各种试车方案应覆盖全部试车项目,主要有:

a、供电:外电网到总变电(总降)站、总变到各装置变电所、自备电站与外供电网联网、事故电源、不间断电源(UPS)、直流供电等受送电方案。

b、给排水系统:水源地到化工装置区、原水预处理、脱盐水、循环冷却水系统冲洗、化学清洗、预膜,污水处理场试车方案。

c、工艺空气和仪表空气:空压机试车、设备及管线吹扫方案。

d、锅炉及供汽系统:燃料系统、锅炉冲洗、化学清洗、煮炉、烘炉、安全阀定压、各等级蒸汽管道吹扫、减温减压器调校、锅炉(二台以上)并网等方案。

e、其它工业炉化学清洗、煮炉、烘炉等方案。

f、空分装置:空压机、空分管道及设备吹扫、试压、气密、裸冷、装填保冷材料等,氮压机、氧压机、液氮、液氧、液氩等系统投用方案。

g、储运系统:原料、燃料、酸碱、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润滑油(脂)、中间物料、产品(副产品)等储存、进出厂(铁路、公路、码头、中转站等)方案。

h、消防系统:消防水、泡沫、干粉、蒸汽、氮气和二氧化碳、可燃和有毒气体报警、火灾报警系统及其它防火、灭火设施等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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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调度通讯系统:呼叫系统、对讲系统、调度电话、消防报警电话等方案。

j、化工装置的系统清洗、吹扫、试压、气密、干燥、置换等方案。

k、化工装置的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装填干燥、活化、升温还原及再生方案。

l、自备发电机组、事故发电机、自备热电站等试车方案。

m、化工装置的大机泵、超高压和超高、高径比大的设备以及涉及易燃易爆物品的设备试车方案。

n、联动试车方案。

o、化工投料试车方案。

p、事故应急预案。

q、试车过程中产生危险废物的处置方案。

(5)引进装置要翻译并复制工艺详细说明、电气图、联锁逻辑图、自动控制回路图、设备简图、专利设备结构图、操作手册等技术资料,并编制阀门、法兰、垫片、润滑油(脂)、钢材、焊条、轴承等国内外规格对照表。

化工试车安全准备

(1)资金保障:建设(生产)单位应保证化工工程建设、生产准备和试车期间的安全生产资金投入。

(2)机构与人员要求:化工装置试车之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试车期间,还应根据需要增加安全管理人员,满足安全试车需要。

(3)应建立的制度:建设(生产)单位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AQ3013-2008)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特点,组织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

(4)培训教育要求:

a、教材要求:建设(生产)单位要充分收集和整理汇编国内外有关安全技术资料和事故案例,本企业化工装置的安全、消防设施使用维护管理规程和消防设施分布及使用资料等,明确化工装置试车前必须具备的安全条件,形成培训教材,实施针对性教育。

b、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要求:必须依法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安全作业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或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或上岗作业。

c、员工培训要求:必须对所有员工进行严格的安全教育,使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新职工必须经过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d、外协人员的培训要求:建设(生产)单位必须对参与试车的施工人员、工程监理人员、外聘保运人员等进行相应的、严格的安全教育。

(5)劳动防护要求:必须按照设计文件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为职工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职工正确佩戴、使用。

(6)危险辨识与安全预防主要内容:建设(生产)单位应按风险评价管理程序,运用工作危害分析(JHA)、安全检查表分析(SCL)、预先危险性分析(PHA)等方法,对各单元装置及辅助设施进行分析,辨识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和危险的区域等级,制定相应措施,编制事故应急预案。要把防泄漏、防明火、防静电、防雷击、防电器火花、防爆炸、防冻裂、防灼伤、防窒息、防震动、防违章、防误操作等,作为安全预防的主要内容。

(7)对大、中型化工装置以及危险性较高、工艺技术复杂的化工装置的要求:建设(生产)单位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技术,系统、详细地对工艺过程和操作进行检查,对拟订的操作规程进行分析,列出引起偏差的原因、后果,以及针对这些偏差及后果应使用的安全装置,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8)应急救援要求:必须建立应急救援组织和队伍,按照化工装置的规模、危险程度,依据有关标准规定,编制三级(一般为公司级、车间级和班组级)应急救援预案,履行企业内部审批程序,配备应急救援器材,组织学习和演练。化工装置试车现场的应急通道设置应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试车前通道、出入口和通向消防设施的道路应保持畅通;建筑物的安全疏散门,应向外开启,其数量符合要求;设备的框架或平台的安全疏散通道应布置合理;疏散通道设有应急照明和疏散标志;设置风向标。

(9)重大危险源管理要求:建设(生产)单位必须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及安全评价资料,辨识重 7

大危险源,并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0)周边环境安全:组织调查化工装置周边环境的安全条件,及早准备相应的措施,确保试车周边环境的安全。

a、化工装置选址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城乡规划、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周边计划搬迁的村庄、居民区、建(构)筑物、工厂设施等应搬迁完毕,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遗留问题应彻底解决。

b、涉及重大危险源和易燃、易爆、易中毒及严重噪音污染等危害的化工装置试车前,建设(生产)单位应按有关规定要求,以适当方式向周边企业和居民区进行危害告知。

c、周边各种生产、生活活动可能对化工装置试车安全产生严重影响的,建设(生产)单位应将此类活动及有害因素报告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协助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组织整改并予以消除。

(11)区域限制措施:建设(生产)单位应在化工装置试车前,研究和制定试车的区域限制措施。

a、试车前,必须划定限制区域,实施化工装置区域人员限制措施。除必须参加现场指挥、联络和生产操作的人员外,未列入试车范围的人员必须撤离到安全区域;所有进出限制区域的人员必须登记造册,明确联系方式和工作区域。 b、所有进入限制区域内的人员,应实行划区管理、定位管理措施,在试车过程中不得随意超出规定区域。

c、试车前,装置区域内需在明显位置标识区域限制规定,制定管理制度,实施有针对性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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