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奖学金、助学金评定总结

奖、助学金评定工作

20xx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圆满的结束了。国家奖奖学金是中国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颁发给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的一项奖学金。旨在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励志奖学金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一种。是为了激励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是国家为保障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而专门设立的一种资助。评定流程是非常严谨的。国家奖、助学金的名单范围是在全系申报的同学中筛选的。也就是说,只有申请了的中相对优秀和励志的学生才有资格评定国家奖、助学金。经过学生个人申请、由学生推荐、系部审核、公示等环节,评定出了奖、助学金名额。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覆盖面广,我们完全按照学院部署要求完成工作,工作中取得了一些经验。

一、领导重视是本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重要保障。

系领导多次强调此次奖、助学金评定工作要 “加强宣传、

保证质量、坚持原则、公开透明、以评促学”。领导多次走访调查此次工作,强调宣传、细节、监督的重要性。

二、标准明确是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科学标尺。

科学的标准能让复杂的问题简单化,感性的问题科学化。在制定标准过程中,重点突出标准的导向作用。在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中突出学习的重要性,发挥学习的导向作用,这也是加强学风建设的一个重要举措;奖、助学金的评定标准突出助学的导向作用,立足真正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和达到鼓励、奖励优秀学生。

三、公开透明是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基本原则。

此次奖、助学金的评定做到了各个环节公开透明。分层次开好系务会、辅导员会、学生大会。在奖、助学金评定工作中加强了宣传,利用学生干部等资源向学生大力宣传对奖、助学金评定标准、评选指标、评选环节等,做到每一名学生都能知情,发挥以评促学的激励作用。

四、监督到位是此项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制度保障。

系领导对本次奖、助学金进行了大力监督,在肯定工作成绩的同时,也发现存在一定的不足,比如个别班级出现评选的透明度不够,奖、助学金评定的前提是学生个人申请,个别班级缺少学生主动申请的环节,决策机制有待明确,还需进一步

完善,评选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平衡心理。

五、围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今后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大公开、透明力度。力争做到指标公开、标准公开、程序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合理监督。

2、严格按程序开展工作,一定要做到学生先申请、系部后评比,并请学生代表监督。

3、贫困生认定工作要科学、合理。完善贫困生认定标准,出台更加科学合理的贫困生认定政策。

4、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深入,真正发挥出奖、助学金的励志效果,调动起获得学生的积极性。

5、对奖、助学金要合理发放和使用。对奖、助学金的发放要通知到每个学生的家长,确保每项资金全额发给学生本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重新分配,必要时要采取走访和电话调查等方式,对发放工作进行监督。对于学生消费要进行正确引导,避免出现买高档手机等高消费、请客吃饭等现象,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停止发放并追还所得奖、助学金。

在奖奖、助学金评定的这段时间里,我们的工作得到了领导、老师的大力支持,这项工作也离不开系部的同学的支持。在评定结束后,我们还要及时疏导那些未评定上的同学,让同

学端正态度,积极看待评选结果。

总之,这次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取得的完美的结果,离不开大家的努力和配合,希望得到奖励和资助的同学更加努力学习,不辜负国家,学校,老师对他们的期望,同时,其他同学也要努力向上,争取做一名优秀学生。

 

第二篇: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总结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总结

为切实落实学院《关于评选20xx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通知》,体现党和政府对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我院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按照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政策、加强监管的要求,全力投入,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申报审核等各项工作。现将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的有关工作汇报如下:

一、制定工作方案、健全评审机构

为确保本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顺利实施,我班根据文件精神,依照我校制定的《吉林体育学院 “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办法》确立了相关评选方案,并成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定小组负责此项工作。同时我们还规范了评定方案,健全了组织机构,完善了监督机制,保证了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审的顺利实施。

二、把握国家政策、规范评定程序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班实际情况,本院明确和细化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申报的条件。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参评对象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 产 党的领导,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院系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学习刻苦认真;积极参加院、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和公益劳动,乐于奉献;生活简朴,无奢侈性消费行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对本人就读并完成学业有较大影响。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一等助学金评审对象原则上分别在获“三好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和特困生中产生。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的几种情况为:1、来自于贫困地区(贫困地区范围包括农村、偏远山区及全国贫困县)者;2、来自于单亲或无父母家庭者;3、家中有危重病人者;4、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5、获得校内外荣誉者;6、对学校有突出贡献者。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评选过程

由于学校明确规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必须在班级中几名三好学生中产生,因此评选的一开始,首先由递交过国家励志申请书的同学一一上台阐述各自的家庭情况,学习情况,以及工作情况;接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由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最后,由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对所有递交申请书的竞争者进行不记名投票。

四.国家助学金评选过程

为了把助学金评审工作做实,本院制定了严格的评审程序。一是根据学院下达的名额,符合条件的学生向班级递交申请书;二是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首先由班级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进行评议;三是对第一轮筛选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无误后按照评定标准,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实行小组评议、交叉评议、分步淘汰、征求各成员意见、查询贫困生档案等形式,评定出获得者名单以及金额大小;四是由老师将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初审合格学生名单上传

本次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的评选已经告一段落,希望获得帮助的同学应该怀有一颗感恩的心,关心同学,乐于助人,多做奉献,以优异成绩回报社会,为社会多做贡献。并对照现状,把钱花在该用之处,绝不允许奢侈浪费,努力学习,积极进取,不辜负党和国家的资助。

数学091班

二○20xx年x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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