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隧道2班

刘洋

210310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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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看这部影片,我的第一感觉就是巩俐的装扮真的是非常贴切也非常的到位,把一个农村妇女的形象演绎的淋漓尽致。然后就是,影片反映的年代让我又回忆起了小时的点点滴滴,有点苦涩有点怀念。确实这部片子有很多的看点,比如乡村人民的耿直和淳朴,勤劳和不屈,甚至说农村经济的落后思想的单一法制观念的淡薄等等。作为一个法科的学生,看完这样一部片子必然会引起我从法律的角度去观察这个问题,用法律的眼光去审视这样一部给人留下深刻印象的片子。 电影当中秋菊是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影片塑造了她为了追求法律的公平正义而不断努力的过程,在追求的过程中有泪水也有委屈更有得不到支持是的伤心与难过,最后她成功了但她又觉得自己失败了,她用迷茫的眼神表达了她自己的疑惑与不解就像我们看不到中国法律将引领我们走向何方一样。为什么这样说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忆一下这部给我们留下深刻印象的影片,看看我的理解是否会给大家带来耳目一新的感觉。

首先我觉得秋菊的这种不放弃的追求,反映了我国公民权利意识的提高。不管是那个年代还是我们的当今时代,那种高高在上不把普通老百姓放在眼里的政府官员比比皆是,他们觉得自己是公家的人拿的死公家的钱办的是公家的事,公家不个他们撑腰谁来给他们撑腰。于是乎老是觉得自己高人一等,感觉有钱就可以解决问题。影片中的村长在就曾经充当过这样一个角色。因为秋菊的丈夫骂了他,他就朝秋菊丈夫的裆部踢了过去,让人在床上躺了好几月。在公安的调解之下,村长也答应了赔钱,但他那种不屑的态度让秋菊难以忍受。最终她选择了一直往上告,一直从乡里告到了市里。应该说她和她的家庭为此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付出的精力也是非常多的。但她在追求什么呢?这个问题秋菊自己反复说道的一句话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我不想干啥,只想要个说法”。具体看来她就是要村长底下他高傲的头,给她的家人和自己赔礼道歉。赔礼道歉是法律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这种方式一定程度上比财产责任更加的重要,因为这种方式的核心价值在于双方处在一个平等的线上,不存在着用金钱衡量的东西。秋菊的这个追求,特别是这个追求一直没有实现,集中表现了我们国家的法制社会发展初期还很不健全,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有很大的欠缺。那么影片中秋菊追寻的这个说法到底是反映了什么呢,换句话说影片要反映的核心问题和价值是什么呢?我个人认为,这个价值就是法律面前要人人平等。也即是说,法律面前不因社会地位的你平等而不平等,法律面前不因财富的不均衡而不平等,任何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任何人违反了法律都要受到平等的处罚。

作为一个最平凡不过的农村妇女,也许她愚昧无知,可是她却懂得大是大非的真理。女性不应该是懦弱无能的代表,我们也可以坚强胜于男性。面对不平事,我们不该沉默低头,而更加要大声抗议;面对了挫折,我们不该小声哭泣,而更加要坚强的重新站起来;面对大问题,我们不该茫然无措,而更加要清醒头脑自主判断。女性本就不该是弱者。

可是现今社会太多冷眼旁观,女性大多选择沉默,她们不愿为了小事“斤斤计较”,不愿为了小事“奔波劳碌”。曾经,女性的地位是非常低的,我们无权说话,无权选择,太多社会因素干扰了我们,使得我们没有自由。但是,女权运动给了女人重生的机会,我们也可以和男人一样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不再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小家碧玉,大家闺秀。所以,既然时代赋予了我们新的历史意义,我们更加应该好好把握这个得来不易的机会,争取女性最大的利益,我们要坚强 2

的活在当下,用自己的努力为社会添砖加瓦。

不得不提的是,故事在后半段出现了一个转折:秋菊难产。虽然村长并不是很乐意帮忙,不过不管怎样,村长也还是暂且放下私人恩怨,骑着自行车连夜去王庄叫上大伙把秋菊送进了乡里的卫生院,并平安生下了一个五斤七两的儿子。就是这个恩惠,让秋菊的心中产生了强烈的矛盾心情,秋菊感谢村长,她把村长看做恩人,从而原谅了村长打人的过错,这是最普通不过的人情事故,在我看来也无可厚非。于是,秋菊自然邀请了村长一起来喝她家的满月酒。可是,就在全村人高高兴兴喝秋菊家满月酒的时候,却传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村长被民警带走了。在观众看来,此时此刻,秋菊终于等到了她要的“说法”,而这个说法,究竟还是不是她想要的呢?正因为秋菊是个朴素的农村妇女,她的心中才更加执着于有恩报恩的思想,村长对她是有恩的,而村长这个“恩人”却因为她被抓走了,她其实并不要这样的结果,她的善良品质,在此也反映无疑。

虽然秋菊的法律意识并不健全,小农意识也在举手投足间一览无余,然而,只有初中文化水平的她,处在那样的环境里,竟然还有那么多难能可贵的精神品质,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影片从一个侧面表现了女性的坚强和执着,也让我深深感受到这样的品质,在当今社会,是多么的需要发扬。

电影当中另外一个让我颇有感触的就是李公安,作为一个基层的公安人员,他有很强的责任感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这一点从他接到秋菊的案子,立马前去调解并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可以看的出来。但是里面有几个问题确实作为一个有

法律思维的人所不能忽视的,那就是程序问题。他出现的问题表现在两个地方,一是接到秋菊的报案他的第一反映不是调查伤情的严重状况,因为公安部门是否立案的标准是看伤残等级,达到轻微伤以上就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的立案标准。在这里,李公安并没有这样做而仅仅是前去调解。殊不知犯罪和民事纠纷是两码事,犯罪并不像民事纠纷那样可以用来调解的。之所以犯错误在于他没有严格的遵守程序,轻信这仅仅是一起一般的民事纠纷。第二,就是李公安违反法定程序没有将市里的裁定书送到不服调解的当事人也就是秋菊的手中,直接助长了村长的气焰再一次导致秋菊的上告。应该说那个时候基层公安人员的职业素质确实和现在有一定的差距。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也十分的恶劣,这是李公安犯错的客观原因。但这也从另外一个方面反映我国民众法治意识和程序正义的淡薄。现今,我们的国家仍然存在很多这方面的问题,违反法定程序的大案要案的事情时有发生,这就需要我们的相关部门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加强培养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素养。

说到这里我更要指出的是我们在法制建设这一领域最需要做的两件事。一,加强在广大农村地区的法律宣传,我们不能光顾着为发展农村经济而给多少多少的资金,也要注重设立专项资金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象影片中秋菊压根不知道起诉为何物,虽然近年来这种现象有所改观,但离我们的法制国家的建设还有很大的差距。近八亿的农村人口将对法制社会的建设产生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不得不引起高度的重视。二,要努力的提高官员为人民服务的意识,现在我们国家的官员能找到象影片中市公安局局长那样的不多。再不提高官员勤政为民的理念并践行这种理念,政府将把民心逐渐的抛弃,将老一辈党员用生命和不屈的信念换来的大好局面葬送,更不用说将带领中国走向繁荣富强的道路了。

这部片子给我们带来很多的东西,应该是张艺谋导演确实是一个看到了我过社会发展不足和缺陷的导演,让更多的人幡然醒悟。也深深的震撼了我自己 3

 

第二篇: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观后感

《秋菊打官司》是张艺谋导的一部电影,当时拍这部电影是为了宣传《行政诉讼法》的出台,也借这部片子来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秋菊的男人和村长吵架,骂了一句“断子绝孙”的话,因为村长只有四个丫头,没儿子,村长大怒,踢了秋菊男人“要命的地方”。秋菊要村长认错,村长不肯,她就一级一级上告,讨她的“说法”。后来秋菊难产,村长领了人冒了大风雪,走了几十里山路把秋香抬到县医院,救了秋菊母子的命。没想到,正当秋菊感激不尽,等着村长来吃儿子的满月酒的时候,上级查出了秋菊男人被村长打的伤处,派了一部警车把村长带走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除以15天行政拘留的处罚。

对于这部影片,我个人有以下几种感触。

一、我国农村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不懂得如何用合适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在影片当中的村子里,秋菊似乎是唯一一个想到以法律来讨要“说法”的人!但是虽然知道上访,我们也应当看到,秋菊的内心里其实并不知道上访及诉讼到底都是些什么概念,我们在最后村长被抓走时秋菊的反应就可以看出,把村长抓到“黑屋”里关几天并不是秋菊想要的结果,她要的不过是村长的一句道歉而已,可见,她也根本不知道如何寻找一个合适的途径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其他村民们就更加不消说了,压根就不愿意运用法律维权,他们甚至认为打官司是一件丢人现眼的事,秋菊的男人就说秋菊“也不怕人家笑话!”。

二、利用法律维权的成本问题是当今社会实现公平正义必须面对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影片中我们知道,秋菊为了讨到她的“说法”,几乎把家里赖以生活的辣子都卖光了,我不禁要问:这么一个小小的说法怎么那么值钱?而在我们当下这个时期,因为成本太高而无法维权的例子更是比比皆是,并且,在当前辩护制度不断发展的时期,只要有资本有金钱,富人与穷人的对立中,富人就永远占据主导地位,因为某些见钱眼开的无良律师自是有本事把黑说成白,把错说成对。更加常见的例子就是劳动关系中的这种矛盾了,劳动者似乎总是遇到额外加班而没有合理的加班费的情况,那些老板们根本不怕员工们的投诉,因为几个钱就可以摆平。而且,试想,劳动者的薪水本来低的可怜,顾得上自己的生活尚且困难,他有可能去花大笔的费用打一场赢的可能性微乎其微的官司吗?于是,企业老总们更加心安理得地剥削着工人的劳动,试问在种情况下,我们社会的公平正义如何实现?所以说,要想让民众切实地以法律维权,就必须想方设法降低法律维权的成本。

三、在我国推进法治的过程中,不能一味地照搬西方的法律制度,而是要把我国的现实的法律制度与我们的传统价值、风俗习惯相协调。苏力说:“任何法律制度和司法实践的目的,都不应当是为了确立一种权威化的思想,而是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调整社会关系,使人们比较协调,达到一种制度上的正义。”法治的思想,总是趋向于扮演“大写的真理”,主张普适的公民权利,为的是让秋菊们相信,在“理性化”的法律面前,非但有平等的身份,而且有公正的说法。但是秋菊的问题被很好的解决了吗?没有,秋菊与村长的关系本来已经和解了,后来政府的介入反而让她陷入一个尴尬的境地,那个结果显然不是她所能接受的,更加不是她想要的。可见在中国广大的农村中,具有普适法治理念的法律在某种程度上还不太适用,他们还在依靠传统的业已形成的道德观念以及习惯法来解决相互之间的纠纷,他们还需要一个长期的过程来适应法律,法律也需要一个足够长的时间来完善自身以适应中国的现实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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