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标语20条

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标语20条

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标语20条

1.严禁焚烧秸秆保护大气环境

2.露天焚烧秸秆就是违法行为

3.实施秸秆还田改善土壤结构

4.响应政府号召,坚决不烧秸秆。

5.秸杆巧利用农民挣大钱

6.秸秆还田变废为宝

7.严禁焚烧秸秆,净化生态环境。

8.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9.禁止焚烧秸秆,还我蓝天碧水。

10.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11、对焚烧秸秆和污染环境的,依法给予拘留和罚款!

12、烧荒烧草烧秸秆,害人害已害子孙。

13、争当禁烧模范,争做文明公民。

14、加大公众参与监督力度,发现焚烧秸秆的,立即举报!

15、禁烧秸秆,保护环境。

16、禁烧秸秆,美化家园。

17、禁烧秸秆,利国利民。

18、做守法公民,当禁烧模范。

19、秸秆还田,土地增肥。

20、焚烧秸秆可耻,利用秸秆光荣。

 

第二篇:渭城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渭城区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实施方案

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即将全面开展,为了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禁烧工作,现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精神,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监控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综合施策,高标准、高质量完成秸秆禁烧工作,切实改善我区大气环境质量,为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二、工作目标

实现农作物秸秆全部得到有效利用,积存在路边、地边、村边的秸秆得到全面清理,焚烧隐患得到彻底消除,确保全区“不着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三、组织机构

为了确保秋季秸秆禁烧工作顺利进行,区委、区政府成立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曾广中 区委书记

彭新盛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刘 军 区委副书记

李 函 区委常委、宣传部长

杨存悌 区委常委、组织部长

郑爱华 区政府副区长

郝兴力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杨康宏 区委办公室主任

张 勇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马芳林 区环保分局局长

刘铭明 区考委办常务副主任 文正云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吕春生 区教育局局长

王延杰

王海鹏

刘精书

陈 红

吴建朝

张 鹏

任建生

史卫平

武永利

王传世

赵明柱

谈 华

王 苗

强立峰

丁 岗

王 洲

高 钰

白梓辰

刘 哲区农林局局长 区交通局局长 区农机管理中心主任 区科技局局长 区监察局局长 渭城镇党委书记 正阳镇党委书记 窑店镇党委书记 底张镇党委书记 周陵镇党委书记 北杜镇党委书记 渭阳街道党工委书记 渭城镇镇长 窑店镇镇长 正阳镇镇长 底张镇镇长 周陵镇镇长 北杜镇镇长 渭阳办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分局,主任由区环保分局马芳林同志兼任。主要负责全区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宣传教育组、综合利用推广组、督查组、考核组四个小组。

(一)宣传教育组。

组长由区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函兼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正云、区教育局局长吕春生、区环保分局副局长符富强及各镇(办)主管宣传工作副书记组成。

主要职责:在禁烧前期及全面开展阶段,积极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禁烧政策和知识,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综合利用推广组。

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郝兴力兼任,成员由区农林局局长王延杰、农机管理中心主任刘精书、区科技局局长陈红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对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及技术进行推广和使用,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成立综合利用技术小分队,分赴各镇(办)宣传讲解综合利用相关知识,保证秸秆综合利用机械在每个村都能得到利用,覆盖率达到95%以上。

(三)督查组。

组长由区政府副区长郑爱华兼任,成员由区委督查室副主任杨高群、区政府督查室副主任程武、区环保分局局长马芳林、区公安分局副局长李玮以及各镇(办)、镇长(主任)组成。

主要职责:积极做好禁烧巡查工作,负责对焚烧秸秆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特别是依法严惩各镇(办)放第一把火的人和事,营造严查重处的舆论氛围。对秸秆禁烧的各项工作措

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镇办、包抓单位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并全程巡查,及时通报各镇办禁烧情况;督促各镇办及时将秸秆拉运、清理利用。

(四)目标考核组。

组长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存悌兼任,成员由区考核办常务副主任刘铭明、区监察局局长吴建朝组成。

主要职责:负责督察各镇(办)、各禁烧成员单位对禁烧工作的落实情况,对全区禁烧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将秸秆禁烧纳入全区年度目标责任考评总体考核。及时掌握各镇(办)工作动态,开展效能监察,奖优罚劣,确保全区不放“一把火,不冒一缕烟”。

四、工作步骤

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从9月23日开始至10月20日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9月23日至9月29日)。各镇(办)要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制定禁烧工作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做到办公地点、人员、车辆、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积极采取灵活多样地形式广泛宣传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的自觉性。

(二)全面禁烧阶段。(9月30日至10月15日)。各镇(办)、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回检查。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各镇(办)秸秆禁烧工作的检查情况。各镇(办)、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坚守工作岗位,确保24小时有专人值班。

(三)考核验收阶段。(10月16日至10月20日)。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区考委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各镇(办),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全面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通报全区,结果作为年终环保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列入年终考核目标。

五、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禁烧工作任务顺利开展,区委、区政府成立了以区委书记、区长挂帅的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禁烧工作的领导。各镇(办)、各有关部门也要及时成立相应机构,落实部门责任,层层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确保圆满实现今年秋季秸秆禁烧工作目标。

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各镇(办)、各有关部门要把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资料,组织宣传车和宣传队下乡等形式,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以及秸秆禁烧综合利用的目的、意义和有关科技知识。区委宣传部要围绕全区禁烧工作大局,及时报道和宣传禁烧工作经验,好的做法,同时对禁烧不力的,也要及时暴光,切实做到宣传及时到位,批评一针见血,一纠到底。总之,要通过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使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变成农民群众的自觉行为。

三要加大督查力度。两办督查室、区环保分局要切实加大督查力度,定期或不定期对各镇(办)秸秆禁烧和清运情况进行督查,具体要做到“五查”。即一查组织领导是否到位;二查是否制定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方案;三查宣传发动是否到位;四查具体措施、责任是否落实;五查实际效果。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观念,对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姑息。今年秋季,对发生焚烧农作物秸秆现象的镇(办),区委、区政府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责任。同时,要加强社会监督,完善环境污染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焚烧秸秆行为,确保禁烧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附:20xx年秋季秸秆禁烧领导和部门包抓一览表

主题词:环保 禁烧 实施方案 印发 通知 抄送:市环保局。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xx年9月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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