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土地转让合同书

承包土地经营权转包合同书

甲方: 住所地:

乙方: 住所地:

公民身份号码:

甲方的土地承包权转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特签本转包合同。

一、转包土地的地点:

甲方自愿将与 签订承包合同的坐落于 的承包经营权转包给乙方。

二、转包土地的期限:

转包期限为五个月,自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2月29日止。

三、转包价格:

土地转包价格为500元,此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次性交纳。

四、转包土地的用途:

在转包期间,乙方只能将转包土地用于农业生产,不得买卖、再次转租,不准转作宅基地和构筑其他建筑物。

五、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不得改变土地用途,若自行改变土地用途,甲方有权解除转包合同。

2、在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合同规定情况下,乙方有自主经营权。因土地经营所带来的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

3、转包期间的土地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再享有转包土地的任何收益。

4、转包期间,乙方不得再次将土地转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六、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

1、因甲方不具有完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2、若因乙方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致使甲方承包合同被解除,乙方应该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3、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任何一方不得无故解约,否则应该承担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并承担本合同约定转包价格二倍的违约金。

4、乙方擅自再转包土地经营权,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应该予以赔偿。

5、在本合同履行期内,若遇有关部门依法征地,本合同自动解除,征地收益归乙方所有。

6、若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履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签字并手印)

乙方:(签字并手印)

年 月 日

 

第二篇:承包土地转让合同书(2)

承包土地转让合同书

甲 方:

乙 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自愿将位于双阳区双桥村苗圃社,面积为4.439亩,计44439平方米(长220米,宽20.17米的南大长垅地)的土地经营使用权及处置权、收益权永久转让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商意见:

一、土地的边防四至:北至大道,南至大道,东至沟西,西至郭顶天地。

二、甲方自愿同意将该承包土地(及地面上的 平方米的房屋、水井一口, 平方米的温室)的永久使用权和处置权、收益权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叁拾贰万柒仟元整¥327,000.00(其中地面上的建筑物水井、温室合人民币伍万元,土地合价贰拾柒万柒仟元),签定本合同时,乙方以现金的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三、自甲方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和处置权后,上缴社里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该土地如再次发生土地转让、转包或国家征用等全部收益归乙方所有,如需办理相关事宜时,由甲方郭顶天协助乙方办理。

五、甲方出让的土地到国家土地承包期限时,甲方如重新分得承包地的经营权、使用权、处置权以及收益权应归乙方所有。

六、自本合同书签定合同之日起,该土地按照国家政策性享受的各种补贴款,由乙方享受,甲方郭顶天协助乙方领取此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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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合同一经签字,甲方不得违约,如甲方违约,要承担对乙方的经济损失,赔偿的标准按该合同中土地转让价格的双倍价格执行,同时甲方要承担产权属于乙方的地面建筑物的经济损失,其标准为建筑物市场价格的2倍。

八、如甲方出让的土地发生纠纷,给乙方带来经济损失,乙方所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承担的标准为不低于乙方全部经济损失的2倍。

九、因在本次甲方将本地出让给乙方前,***先前租用甲方本块土地时,在其田地上建的房屋、水井、温室,因***支付不起租用甲方的租地款,故***同意以产权为***地面的建筑物顶付给甲方的土地租金。此纠纷已由人民法院判决,该***的房屋、水井、温室归甲方所有。

十、因该块土地原有承包人农转非,故重新由西桥村分给甲方承包,该情况由西桥村出具相关手续以示证明。

十一、自甲方出让该土地使用权和处置权后,上缴社里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共同遵守,不得违约,此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中间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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