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执法检查组检查报告

关于《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研报告

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 王闫根

20xx年x月x日

《劳动合同法》涉及到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也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为了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推动《劳动合同法》在我区的有效实施,结合这次中心组的学习内容,我带领区人大常委会人事工委工作人员,抽取了部分人大代表,组成调研组于20xx年x月至10月底,对《劳动合同法》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先后深入到同盛学校、现代女子医院、海姿焦化厂等13家企事业单位和各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资料等形式,对全区企业用工情况有了一个较为全面、客观的认识和掌握。具体调研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劳动合同法实施四年来,区政府及人社局、工会、区人民法院、工商联、各类企业协会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加大工作力度,努力解决法律实施中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取得了显著成效。总的来看,劳动合同法已经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普遍认同,在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保护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开展法律宣传培训,促进社会就业。区人社局、工会等相关部门多次对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涉及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并汇编了《劳动者维权知识简易读本》及劳动保障监察法律、法规、规章明白卡,免费发放到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手中。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培训,全社会劳动合同法制观念得到普遍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得到明显增强。与此同时,为了促进就业,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充分落实就业政策,开发就业岗位,确保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目前,尧都区共有各类用人单位14413家,劳动就业人员达到18.38万人。

2、劳动合同签订率稳步提高。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深入到厂矿、企业,发放劳动用工指导手册、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手册以及简易劳动合同文本等资料,指导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大大提高了建筑业、住宿和餐饮业、制造业、采矿业以及居民服务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目前,全区共检查社会用人单位3130家,全部办理了劳动用工备案手续,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3.8万余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以上。

3、各项社会保险征缴面逐年扩大。“五险一金”参保人数、缴费人数和基金征缴同步增长,基本形成了五大险种齐全,功能基本完备,规模逐步扩大,制度不断完善的社会保险体系。截止10月份,我区各类社会保险参保人数达506311人次,各类社会保险基金征缴任务完成23389.88万元。

4、劳动合同集体协商制度建设有序推进。20xx年,区人社局和总工会启动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组织全区各基层工会签署集体合同,同时签订了工资集体协商协议、劳动安全卫生集体协商协议和女职工权益专项集体合同三项专项合同,目前共签订集体劳动合同301份,覆盖职工49588人。

5、执法监察和法律监督得到强化。区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通过开展日常巡查、书面审查、举报投诉专查和专项整治,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xx年,人社局、工会等部门共受理投诉举报案件70起,涉及1500余人,已结案66起,共为近千名劳动者追回拖欠工资上千万元,结案率保持在95%以上,有力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6、劳动争议的依法处理力度进一步加大。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区政府和人社局根据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加的情况,着力推进基层调解组织和仲裁办案机构实体化建设,完善调解仲裁工作制度,提高劳动争议处理效能。20xx年区人社局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8件,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克服人少案多的矛盾,加大工作力度,解决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7件,提交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案件1件,保证了劳动争议案件快速和公平公正的处理,有效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部分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仍有差距,部分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政府对小企业劳动用工缺少管理手段,一些用人单位用工难,人员变动频繁,导致政府对企业用工和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底子不清,难以实施动态监管和有效指导。调研过程中发现,一些用人单位为规避法定义务,不愿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有的单位劳动合同不够规范,条款内容比较简单、空洞,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如劳动时间、加班工资、福利待遇等没有列入,或表述不具体。有的职工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不认真、不完全履行与用人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擅自违约、毁约的行为时有发生。部分中小企业和非公企业,因经营规模小、基础管理工作薄弱、社会配套服务缺失、经营者劳动合同法律意识淡薄,劳动合同签订率仍比较低,已签劳动合同也存在必备条款不齐、变更解除不规范以及不缴或者少缴社会保险费等问题。

二是劳务派遣在部分单位不规范。检查发现,一些用工单位用工有不少超出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范围、在主营业务岗位长期使用劳务派遣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同工不同酬、不予参加社会保险或少缴社会保险费,参加工会和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等权利得不到保障,利益诉求表达渠道不畅。

三是集体合同签订率和履约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集体合同覆盖范围不够广,集体协商工作仍存在“企业不愿谈、职工不敢谈、双方不会谈”和“重签订、轻协商,重文本、

轻履行”的问题。

四是劳动保障监察执法队伍建设滞后。我区现有劳动保障执法专职监察员32人,平均每人需面对450多户用人单位、近6000名劳动者,与所承担的执法任务相比,基层机构设置不全、专职劳动保障监察人员不足、执法装备落后等问题十分突出。调解仲裁服务能力难以满足维权需要,存在案多人少的矛盾。

五是社会保障工作经费不足,财政配套经费不能足额拨付到位,社会保险征缴仍存空白区域。目前我区社会保险的征缴、管理与发放已全部实现网上办公,由于工作经费不足,无力支付办公软件经费,已严重影响到各种基金的按时发放;财政配套经费如2%的失业保险费20xx年分文未拨,对失业保险的支付能力造成了较大影响。部分企事业单位只为职工支付了个别保险,全区大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维护。

三、几点建议

根据调研情况和存在问题,建议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一)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职工对《劳动合同法》的认识。建议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职校学生、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公企业、中小企业经营者和农民工群体的法律知识普及;继续加大对企业社会责任和集体协商理念的宣传教育力度,对用工单位、劳务派遣企业及劳务派遣人员开展劳务派遣法律知识的教育培训,对工会和职工代表开展

专业性的协商技能培训。

(二)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议针对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存在问题比较突出的行业和劳动者群体,及时制定、修订和提供符合其特点和当前劳动者维权需要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指导劳动密集型企业、非公企业、中小企业和进城务工人员签订和履行劳动合同,出台鼓励企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的具体措施。

(三)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提高服务企业水平。在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的基础上,全面落实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建设要求,积极运用各种检查方式,及时严肃查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扩大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和各项保险征缴的覆盖范围,发挥街道、乡镇政府和工会在小微企业职工维权方面的作用。提高政府服务企业水平,及时掌握企业用工信息,职业教育要与区内企业需求相对接,以合同委培形式,为企业输送合适的人才。要进一步加强劳动争议协调处理工作,加大劳动关系协调力度,充分发挥工会、工商联、企业协会、人民法院等机构的作用,强化劳动仲裁员队伍专业培训,特别是调解技能与技巧培训,完善办案制度,提高争议处理效能,防止和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群体性纠纷发生。

 

第二篇: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劳动合同法贯彻执行情况汇报

福州罗源湾大酒店位于罗源县,地处县城新城区中心(九大中心),共有十层,每层建筑面积为720平方米,交通便捷,视野开阔,并集餐饮、住宿、娱乐于一体的综合性酒店,具有现代化风格之造型,舒适雅致之环境,堪称现今当地之经典作品。 福州罗源湾大酒店有限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将员工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特别是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在县劳动和就业保障局的直接指导下,尽管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企业成本及员工管理难度,但是公司迎难而上。为切实有效地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在组织机构、基本保障、监察监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维护员工利益。让每个员工都能把公司当作自己的家,使员工的发展和公司的发展融为一体。总的来看,在贯彻《劳动合同法》工作中,做到了领导重视,机构落实,制度健全,工作扎实,效果明显。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公司领导非常重视,为更好地促进《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公司专门召开办公会议。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及文件精神,讨论、完善了公司的《人事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帮扶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等与《劳动合同法》相关的配套制度,修改完善了劳动协议书内容。力求在制度上保证相关劳动法规的贯彻实施。

二、是认真做好新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贯彻工作。

公司首先对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进行了用工政策的培训,并专门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会议,宣讲劳动合同法相关内容。公司还要求各部门将劳动法核心内容在部门的会议上予以宣传贯彻。另外,公司积极利用企业公告栏宣传对《劳动合同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及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使广大员工对有关劳动法规有了更全面的认识。

三、根据劳动合同法精神,落实相关政策,将职工利益真正落到实处。 《劳动法》规定,必须更好地保护劳动合同中处于弱势一方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预示着劳动用工管理和人力资源管理法律化时代的到来。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大,因服务业的特殊性,人员流动性很大,使得社保的缴纳、带薪休假制度的落实、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签订等工作在落实上非常繁琐,大大增加了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的用人难度和管理成本的支出。但为了使员工的合法权益有法律保障,公司积极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规定,对符合条件的每一位员工包括外聘人员均签订了合同,。公司现有员工95人,签订劳动合同95份,签订率百分之百。使员工在履行义务的同时,也充分享受自己应有的权利。为了确保员工的利益真正得到落实,公司采取了8条措施:

一是对试用期及正式员工的最低工资发放标准确定为800元/月,保障了员工的基本生活。

二是为了保障员工休息、休假的权利,保证员工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正常的工作中来。公司对每一位员工每月安排带薪休假,且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员工休假。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同时明确规定,员工每月上班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个小时,确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的,采取员工自愿的形式,并且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足额发放加班费。

三是公司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为员工提供了力所能及的福利。公司为所有正式员工购买“五险”,即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确保他们的人身权利,减少了工作上的后顾之忧。

四是真正做到人性化的管理,每年夏季,为全体职工发放防暑降温慰问品,传统节日均给每位员工发放礼品,使他们能够真正感受到公司关怀。

五是关心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为此,公司每月由行政部组织一些有益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来活跃员工的业余生活,增进员工之间的感情,煅练职员的体质。同时,每年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免费体检。

六是每年按季度为员工举办生日宴会;组织全体员工分批外出旅游,让他们在工作之余,放松身心,享受生活。

八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提高员工的素质。除在课堂中集中培训外,公司还利用网络开设了网络视频教育,给每个员工一个学习帐号,根据不同的岗位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免费培训,逐步提高员工的素质。同时,为了鼓励员工成长,提高业务素质,对于员工报考党校、电大或自学考试的,公司对其学习的费用给予部分报销。同时,为了帮助员工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公司开办了职工阅览室,并购置了各种专业书籍和报纸杂志,方便员工的学习。

四、认真做好《劳动合同法》监督工作,切实维护企业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党委和工会负责对公司的各项劳动保障执行情况进行跟进和监督,认真核查人力资源部的劳动聘用程序规范化工作,做好劳动合同建档立制工作,对人员劳动合同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在审查中,对有违反《劳动法》有关条款的,坚决予以纠正。对于职工提出的劳动争议,认真予以解决。积极稳妥地做好劳动争议仲裁,化解矛盾,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五、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员工保险意识弱,不愿意参加保险。罗源湾大酒店座落于罗源县城,员工80%系初中及以下文化,由于文化素质的制约,对于每月从其工资中扣取相

应的自缴部分保险费,员工反应强烈,甚至直接找公司要求想方设法不参加社保。

二是工伤保险当月投保不能当月享受,使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处于不确定性。现工伤保险为员工进厂工作之日即缴纳工伤保险金,但社保部门则收到保险费用一个月后才能定应该员工参加了工伤保险。而在这一个月内,企业已经为其购买了工伤险,但实际出现时社保部门却不能为其办理,明显有违公平原则。建议社保部门简化办事流程,真正社保与商业保险一样,自合同签字(保险金缴纳)时生效。

三是员工违约成本代价太低。现行的劳动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条件是告知义务,即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日通知用人单位,无论用人单位同意与否,其离职均不需承担任何违约金。过低的劳动者违约成本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当前员工频繁跳槽的风气,建议立法机关对于员工企业之间寻找一个违约成本的平衡点。 总之,在过去的工作中,我公司在贯彻实施《劳动合同法》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法律的全面落实仍然任重而道远,前进的道路上仍然困难重重。我们坚信,在省、市、县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在公司党委及工会的大力支持和监督下, 福州罗源湾大酒店有限公司的劳动法法律法规的贯彻工作将不断改进,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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