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

中期评估报告

赣州市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

20##年5月15日

目      录

一、摘要……………………………………………………………1

二、赣州市实施妇女儿童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3

(一)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3

(二)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 ………………………………………5

  1、经济社会环境概况  …………………………………………5

2、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  ……………………………7

(1)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  ………………………………………8

(2)妇女儿童的教育 ……………………………………………12

(3)妇女就业和劳动保障 ………………………………………15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18

(5)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 ………………………………………19

(6)妇女儿童的环境保护 ………………………………………21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23

(四)对策和建议 ………………………………………………27

三、附录

摘     要

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水平,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尊重妇女、保护儿童,是现代社会的一项基本准则。为促进赣州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20##年3月15日市政府颁布了《赣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和《赣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确定了20##—20##年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五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规划”的有效执行,全社会达标环境进一步优化,妇女儿童参与社会发展的层面进一步拓宽。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市各地20##—20##年两个规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主要经验和存在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为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修订行动计划提供可靠依据,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两个规划的全面实施和终期达标,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根据江西省妇儿工委的工作部署和“两规划”的要求,20##年,市妇儿工委针对“两规划”提出的总目标和各项具体目标,通过采取性别分析、比较评价、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实现“两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就“两规划”实施背景下妇女儿童的发展现状和各项目标的达标情况作出了科学的分析和评价,并形成了《赣州市实施妇女儿童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以下简称《评估报告》)。

《评估报告》共分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第二部分是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 第三部分是实施规划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第四部分是对策与建议,第五部分是评估指标数据表。

《评估报告》中主要分析和总结了“十五”期间赣州市经济社会环境和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妇女儿童的教育、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及环境保护六大领域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通过分析,揭示了我市妇女儿童在生存、保护和发展诸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发展不平衡;孕产妇死亡问题仍然存在;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有下降趋势;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性病、艾滋病年报告病例数呈增长趋势;高中、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还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职工人数下降幅度较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逐年下降;城市污水无处理;统计监测网络有待完善,性别统计工作亟待加强。

针对我市妇女儿童在生存、保护和发展诸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赣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赣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和《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赣州实际,市“两规划”监测评估领导小组提出了相应对策和建议,对策和建议主要包括广泛宣传,强化措施,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深化教育改革,拓宽教育领域,增加教育投入;抓住妇幼卫生保健方面的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努力提高婚检率,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切实抓好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加强性别统计工作,完善统计监测网络等内容。

赣州市实施妇女儿童两规划中期评估报告

20##-20##年,是赣州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关键时期,也是赣州继往开来、与时俱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阶段。为促进赣州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和社会发展协调一致,按照《江西省妇女发展纲要》(2001-20##年)和《江西省儿童发展纲要》(2001-20##年)(以下简称“两纲”)和《赣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的总体要求,结合赣州市妇女事业发展的实际,20##年3月15日赣州市政府颁布了《赣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20##年)》和《赣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以下简称“两规划”),确定了20##—20##年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的总目标、优先领域、主要目标及策略措施。

  五年来,赣州经济取得了长足发展,各项社会事业有了明显进步,城乡面貌发生了巨大变化,人民生活水平有了较大的提高,为“两规划”的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提供了有力的保证,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全市各级政府的努力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两规划”的实施在“十五”时期迈出了新的发展步伐。监测数据显示: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两规划”的实施,全社会达标环境进一步优化,“两规划”得到了有效执行,妇女儿童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卫生保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权利进一步实现,参与社会发展的层面不断拓宽。同时,随着各项改革的推进和深入,妇女儿童事业发展也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需要在不断发展变化的形势下,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

一、评估过程及工作描述

根据江西省妇儿工委的工作部署和“两规划”的要求,20##年,市妇儿工委针对“两规划”提出的总目标和各项具体目标,通过采取性别分析、比较评价、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相结合等方法,对相关数据和信息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实现“两规划”实施的动态跟踪,就“两规划”实施背景下妇女儿童的发展现状和各项目标的达标情况作出了科学的分析和评价。

1、制定方案,明确评估工作重点。在实施“两规划”的中期,通过全面科学的统计分析与评估,客观反映我市妇女儿童发展的现状,及时调整策略与措施,对进一步推动各级政府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两规划”的全面实施和终期达标,促进妇女儿童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赣州市妇儿工委及各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妇儿工委高度重视“两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及时摆上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中期评估工作。根据“两纲”确定的监测统计指标体系,结合赣州市实际情况,通过多次广泛征求各相关部门意见,反复修改,建立了赣州市监测统计指标体系,20##年3月,制定了《20##—20##年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将监测指标逐项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确定中期评估的重点是:评估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妇女儿童工作的重视程度、投入力度和两规划指标进展程度;妇儿工委及其办公室机构、制度和目标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妇女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同步。

2、收集资料,做实评估基础工作。在完成省妇儿工委制定的《市级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统计数据表》和《县级妇女儿童发展综合统计数据表》数据收集基础上,制定《赣州市20##-20##年妇女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和《赣州市20##-20##年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数据表》,全面收集20##年-20##年“两规划”实施前后和不同发展阶段,反映女性儿童发展状况与男性比较的基础数据,与妇女儿童发展密切相关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宏观数据,收集定量资料和统计数据无法反映或不能确切反映的相关的定性资料等。同时,组织人员参加全省中期评估骨干培训班和举办全市“两规划”中期评估骨干培训班,提高评估工作人员业务素质。通过监测资料的常规统计汇总和其他部门及项目的专项调查,实事求是的收集了本次评估所需的调查或访谈资料,确保了整个评估有原始记录可查,估算、推算科学,分析评价准确。

3、强化职责,全面开展评估工作。我市建立健全了监测评估工作机构,明确了各自的职责。成立了由一名副市长为组长,妇联、统计局、教育局、文化局、卫生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财政局等单位主要领导组成的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审评各成员单位“两规划”的监测评估报告,并根据监测评估结果提出相应对策。统计监测组由市统计局牵头,确定监测方法,收集监测数据,负责做好中期数据统计监测报告;专家评估组由市妇儿工委办公室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的专家负责制定检查评估方案,审评统计监测报告,并对重点、难点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和建议,形成全市妇女儿童规划总的中期评估报告。各县(市、区)妇儿工委均成立了相应的监测工作小组,对照《20##-20##年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中期评估工作方案》,相应制定了本地的中期评估工作方案,分别在4月15日前完成了中期评估的自评工作,递交了本地的评估报告。全市于5月15日前完成了中期评估的自评工作,递交了市本级的评估报告。

二、实施规划情况的评估

  (一)经济社会环境概况

赣州市位于江西省南部,又称赣南。东、南、西分别与福建、广东、湖南三省接壤,北与本省吉安、抚州两市相连。现辖18个县(市、区),1个经济技术开发区,283个乡镇。总人口817.9万人,其中女性399.3万人,儿童264.4万人,国土面积近3.94万平方公里。

“十五”期间,赣州地方生产总值和财政收人继续保持两位数快速增长的良好态势,人民的生活水平继续提高。20##年,全市实现财政总收入46.7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25.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6130元,比20##年增长79.9%;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199元,比20##年增长70.4%;农民人均纯收入2760元,比20##年增长31.4%。教育、卫生经费的投入持续增长。20##年,卫生经费投入20975万元,比20##年增长124.31%,妇幼卫生经费投入2027万元,比20##年增长85.66%, 防治防疫经费投入1850万元,比20##年增长93.51%, 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13400万元,比20##年增长258.38%。

“十五”期间,赣州市政府把妇女儿童发展目标作为全市社会发展的重要指标,加强统筹协调,不断强化妇女儿童工作的政府行为。将“两规划”纳入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纳入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和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纳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政府各有关部门职能范围,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加大投入,不断改善妇女儿童发展环境。全市18个县(市、区)根据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和妇女儿童发展的实际相继制定了发展规划;市妇儿工委各成员单位制定了部门实施方案,对达标工作做出了中长期阶段安排,自上而下形成了规范实施体系。根据工作需要,市政府又决定市妇儿工委成员单位由原来的24个增加至32个,明确市妇儿工委办编制2名,还制定了实施规划责任分解书,明确妇儿工委成员单位责任,强化妇儿工委的协调和督导职能。各县(市、区)也在不断加强妇儿工委组织建设。至20##年12月,于都、信丰、龙南等13个县级妇儿工委办都落实了人员编制1名以上,95%的县级妇儿工委工作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使妇儿工作有人理事、有钱办事,为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全市按照面向社会、立足基层、形式多样、注重实效的宣传原则,广泛宣传,大造声势,着力营造实施“两规划”的良好氛围。各级党校和高校开设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专题讲座,分层次、分类别地举办培训班,推进了“两规划”宣传进党校、进高校、进课堂。以节日为契机,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在市区开展大型宣传咨询活动,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等群众性活动,进行直观宣传,推进了“两规划”宣传进社区、进家庭。把20##年定为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年,市委、市政府领导带头在《赣南日报》上发表署名文章,大力宣传妇女儿童工作和实施两纲的重要性;各县(市、区)党政领导纷纷撰写文章并通过新闻媒体发表;全市3万余名副科级以上干部和女干部参加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知识竞赛。

(二)主要指标完成情况及政策措施

     统计监测资料显示,在“两规划”六大领域可量化的75项重点监测指标中,通过五年的努力,已达到20##年目标的指标有20项,占指标总数的26.6%;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的有40项,占53.4%;处于持平或基本持平状态的有1项,占2.7%;退步或呈下滑趋势的有13项,占17.3%。

赣州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重点监测指标实施情况一览表

   1、妇女儿童的卫生保健

妇女与健康领域从提高生命质量着手,强调加强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妇女生殖保健水平,保障妇女健康权利。儿童与健康领域则强调改善儿童卫生保健服务,提高儿童健康水平特别是关注农村儿童的初级卫生保健。 20##年,在妇女儿童卫生保健领域的23项量化指标中,达到20##年目标的指标有10项,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的指标有6项,基本持平的指标有1项,退步下滑的指标有6项。

    (1)婴幼儿保健水平提高,死亡率明显下降。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是评价幼儿卫生保健水平的核心指标,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及人类进步的标尺之一。20##年,全市婴儿死亡率15.18‰,比2000下降14.36个千分点;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0.82‰,比20##年下降18.74个千分点,五年来无论城市还是农村总体均呈持续走低态势,且农村下降的幅度比城市还要大, 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均达到20##年目标值。

(2)孕产妇住院分娩率逐年提高, 孕产妇死亡率降低。住院分娩是降低婴儿死亡率和孕妇产妇死亡率的有效途径。20##年,全市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1.74%,比20##年上升14.97个百分点;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率83.85%,比20##年上升18.27个百分点;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一直稳定在97%左右,超过90%的目标值。20##年,全市孕产妇死亡率为35.04/10万, 比20##年下降11.74个10万分点。

 (3)危害儿童健康的传染性疾病得到有效遏制,计划免疫工作日益巩固。计划免疫针对的七种疾病(百日咳、白喉、破伤风、麻疹、脊髓灰质炎、结核和乙型肝炎)是儿童健康的主要杀手,实施计划免疫是控制和消除相应疾病最方便、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20##年,全市卡介苗接种率为89.07%,脊髓灰质炎疫苗接种率为98.31%,百白破三联制剂接种率为96.08%,麻疹疫苗接种率为98.36%,乙肝疫苗接种率为89.08%。五项指标均达到或接近90%的20##年目标值。

主要政策措施:

(1)实施“降消”及“初级卫生保健”项目。20##年,启动了以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消除新生儿破伤风为目的的“降消”项目。我市当时争取了龙南、寻乌、安远、会昌、石城、兴国、赣县、大余、上犹县、定南县为项目县,20##年撤销定南县增补了全南县,20##年我市又新增了瑞金市、于都县、宁都县等3个为“降消”项目县。项目工作自启动以来,积极开展了宣传发动,健康教育和咨询等工作,为县、乡两级产科急救中心配备各种设施设备,培训县、乡妇幼保健人员,推行住院分娩费用最高限额、对贫困孕产妇实行救助,卫生部门定期地深入到项目县进行检查、指导。以母亲安全、合理用药、儿童健康为宗旨的信丰、安远“初级卫生保健”项目也在进行中。项目的实施使全市过半数的妇女儿童受益,对提高妇幼保健水平,减轻贫困妇女的负担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2)规范法律文书、助产技术的管理,加强执法监督。为保证母婴安全,加强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考核合格证》及《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律规范文书的监督管理和母婴保健技术的管理。按规定对市本级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和个人进行了审核、换发证,各县(市、区)及时对已到有效期限的证件进行重新审核换发;制定了可操作性较强的《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详细条款;每年开展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严格从事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机构和人员的准入;农村接生员全部转为保健员(除偏远交通不便的山村保留必要的接生员外),负责孕产妇的产前检查,产后访视,母乳喂养指导,护送产妇住院分娩、宣传教育等工作。严厉打击非法接生等违法行为,确保农村孕产妇的生命安全。

(3)加强对医疗保健机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管理。重点抓好“禁止非法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有关规定的落实。全市于20##年12月中上旬抽调了市直医疗保健机构及各县(市、区)妇幼保健专业人员共15人组成五个检查组分赴13个县(市、区)开展了《母婴保健法》执法检查,并对检查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并严格要求各单位对通报的问题加以对照检查,举一反三,找出差距,限期整改。针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建立B超等可用于胎儿性别鉴定的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度;终止16周以上妊娠的批准制度;终止妊娠及其原因登记制度;对孕妇的B超检查必须有两名技术人员在场并签字制度;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制度;定期向计划生育部门报告出生婴儿制度;在有关场所张贴“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的标志等。

(4)强化婚前保健工作。20##年以前,我市的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一直处于良好的发展态势,婚检率稳步上升,为减少疾病的发生、减少出生缺陷起到了保障作用。20##年10月《婚姻登记条例》实施以后,婚前医学检查不作为婚姻登记的必备条件,婚前医学检查率直线下降,在有的地方甚至为零。为应对目前婚前保健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引导群众利用婚前保健服务,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下发了《关于婚前保健实行免费咨询和指导、规范婚检机构的通知》。为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的质量,结合换证对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机构进行了规范。如取消了乡镇卫生院的婚检资格,扩大了县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申请开展婚前保健工作的范围,对愿意继续且符合条件开展婚前医学检查的妇幼保健机构实行换证。

(5)加强乡镇卫生院产科建设。从20##年以来,全市一直把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作为妇幼卫生工作的重点之一。为促进产科建设,20##年,召开全市产科建设现场会,以点带面,典型引路。20##年,制定下发了《赣州市产科(助产)技术服务标准》,在全市开展乡镇卫生院产科达标活动。要求至20##年底,乡镇卫生院产科达标率需达到70%。20##年结合创“母婴安全乡卫生院”工作,把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达标率作为硬性指标下达到各县(市、区)。市卫生局为提高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及产科人员的业务水平,举办了全市的培训班,聘请省级专家前来授课,取得良好效果。20##年底,组织专家对所有县(市、区)申报了“母婴安全乡卫生院”的单位进行了验收,大部分已经通过验收。

(6)加强妇女保健工作,提高妇女保健水平。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多年来一直坚持开展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女职工、农村妇女的妇科病普查。在各级妇联、工会组织的支持配合下,女职工每年能获得一次妇科疾病的普查;妇幼保健机构及乡镇卫生院不定期深入到乡村,为农村妇女进行免费的妇科疾病普查,及时发现、治疗疾病,预防疾病的发生,提高了妇女的保健水平。

(7)强化儿童保健工作,提高儿童健康素质。对县级及以上获得“爱婴医院”称号的单位进行检查,从而进一步巩固了我市爱婴医院成果,母乳喂养工作得到落实,母乳喂养率逐年提高;在全市县级以上医院开展新生儿疾病、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及时发现新生儿甲状腺功能低下、苯丙酮尿症,实行早期干预,早期治疗;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下发《关于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意见》,对托幼机构实行核发《卫生保健合格证》制度;对托幼机构、小学校的儿童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监测,提出疾病预防措施及营养指导意见。

 (8)努力控制艾滋病、性病蔓延。20##年成立了由政府分管市长为组长,卫生、公安、财政、教育、民政、宣传、计生等部门组成的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领导全市的艾滋病防治工作。市本级投入 10 万元防治经费用于艾滋病防治,为7个HIV初筛实验室配备设备。全市开展了有偿献血人群、被监管人员艾滋病抗体筛查,设立艾滋病免费自愿咨询检测点 45 个。建立了全市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管理档案,较好地保护和隔离艾滋病传染源,防止艾滋病传染源的进一步扩散。积极开展高危人群干预,在高危人群中进行行为干预,倡导健康性行为,推行安全套的使用,提高干预措施覆盖率,有效控制艾滋病病毒的传播。

(9)加大计划免疫工作力度。为消除免疫空白人群,在常规免疫接种同时,开展了查漏补种活动和免疫规划疫苗针对疾病监测,对每例病人进行个案调查,如对15岁以下乙肝新发病例的调查,麻疹、新生儿破伤风的调查等。根据《江西省保持无脊髓灰质炎状态工作规范》,开展脊灰主动监测,维持高水平脊灰疫苗常规免疫接种率,并开展脊灰强化行动;20##年4月,我市于都、宁都、兴国、赣县、上犹、安远、寻乌、会昌等8个GAVI项目县乙肝接种工作纳入计划免疫;20##年2月,全市乙肝接种工作纳入计划免疫;20##年,根据《赣州市府办抄字[2004]86号》文,我市开展了全市乙肝疫苗扩大免疫接种活动,大大提高了我市乙肝防病能力。20##年,乙脑接种工作纳入计划免疫管理。

2、妇女儿童的教育

妇女与教育领域从提高妇女科技文化素质入手,强调加强妇女的基础教育和终身教育,提高整体教育水平。儿童与教育领域强调保障儿童受教育权利,提高受教育水平,以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逐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为重点。在妇女儿童与教育领域的13项量化指标中,达到20##年目标的指标有3项,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的指标有7项,退步下滑的指标有3项。 

(1)全面普及九年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的受教育权利。20##年,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97.67%,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92.25%;初中学生毛入学率达到108.18%,初中三年巩固率达到89.68%;初中升高中的比例为60.16%,高中毛入学率42%。初中学生毛入学率和高中毛入学率分别比20##年上升11.62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除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指标外,各项指标都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

(2)发展与规范并重,推动学前教育健康发展。通过加强县示范园和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发展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学前班,实行幼儿园评估定级管理,清理整顿非法办园办班等措施,我市学前教育规模稳步扩大,20##年,全市3 —6岁幼儿入园率33.9%,比20##年上升9个百分点;全市3—6岁在园幼儿有176972人,比20##年增加59672人。

    (3)残疾儿童入学人数提高。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数由20##年的五所增加到20##年的9所,由24个班级增加到32个班级,20##年全市适龄残疾儿童在校人数4321人,比20##年适龄残疾儿童在校人数增加899人。

    (4)妇女接受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比例逐年提高,妇女科普知识水平和科研能力不断提高。20##年,妇女接受各类职业培训及成人教育的总人数达到210多万人,占女性总人数的52.6%,妇女接受终身教育的环境已基本形成。20##年,全市各类女专业技术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分别为9.51万人、0.91万人,分别比20##年增加了1.14万人和0.48万人。

(5)农村妇女农业知识的培训力度加大,农村妇女整体素质不断提高。农村妇女中取得农民专业技术职称的比例和农村妇女获得“绿色证书”的比例两项指标保持稳步增长。五年来,农村妇女中有7.1万人获得“绿色证书”,占五年获得“绿色证书”人数的56.2%。在农村有劳动能力的妇女人群中,已有95%的妇女掌握了2-3门农业实用技术,达到《妇女规划》的目标要求。

主要政策措施:

(1)加强农村中、小学基础建设,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市政府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意见》,多次组织力量对各地落实农村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三统”、“三保”机制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的问题下发通报,限期整改。首期大中专院校和全市城镇中小学、教育单位帮扶农村薄弱学校259所(其中市、县对口帮扶学校153所)工作,经评估验收已基本完成,改造了一批农村薄弱学校。

(2)扩大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范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制定实施《赣州市城乡困难家庭教育救助实施办法(暂行)》,开展“1+1”结对帮扶活动、实施希望工程、春蕾计划,筹备成立了贫困大学生入学救助基金,加大了扶贫助学工作力度,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贫困学生都得了救助。

(3)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关注儿童特殊群体。 20##年,我市在全国率先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关注、解决留守孩身心健康和受教育状况。向全市中小学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规范,要求各中、小学围绕“三知、三多、三沟通”,建立以学校为主导,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留守孩”教育管理体系,使“留守孩”得到全社会关心和爱护,使他们离开父母不离爱,让他们性格开朗、人格健康、精神充实、品行端正、学习自觉,和其他学生一样健康全面发展。20##年,市妇儿工委办还就留守孩的营养状况展开专题调查,为进一步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提供决策依据。实施“留守孩关爱工程”两年来,使占全市学生人数30%的留守孩、单亲家庭孩子、学困生以及有心理障碍等问题的学生得到关爱和有效教育。同时,使一大批家长受到教育和启发,回乡就业和监护子女,仅于都县的“留守孩”就由原来的6.3万人减少到3.24万人。

(4)积极做好扫盲和技能技能培训工作,提高成人文化素质。在扫除剩余文盲和抓好脱盲后巩固提高工作的同时,坚持以乡、村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和妇女学校为依托,大力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学校以农民为对象,采取“学校+基地+农户”的办学模式,大力推广实用技术,成为我市成人教育的一面旗帜。20##年起,在全市农村开展的“阳光工程”农民知识化培训中培训33055人,其中女性就有13540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1%,受训的广大妇女都掌握1—2门实用技能。

(5)大胆改革农村初中办学模式,全面推进中小学素质教育。义务教育的大头在农村,难点在初中。我们针对普九后农村初中传统教学模式的不适应性,大胆改革农村初中办学模式,全面推广大余池江中学“分类指导、分层教学、分流施教”的办学模式,强调以素质教育理论为指导,从农村初中实际出发,承认学生的个体差异性,面向全体学生,实施“因材施教”,使每一个学生都学有所得,学有所进,经过三年的学习,既具备较好的文化基础知识,又能掌握一至两门农村实用技术,这有利于巩固“普九”成果,使学生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发展,有利于使教育适应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这种农村初中新型的办学模式,已在全省教育工作会上向全省推广。在小学改革学业测评办法,即实行“等级+特长+鼓励性评语”,初中改革办学模式,高中实施新课程方案为突破口,在全市建立了四个县级实验区,树立了四所中小学的先进典型,使素质教育工作在我市得到整体推进,重点突破,以点带面,逐步提高。

(6)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机制。一方面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直中学成立了家长教育函授站,由分管基础教育的领导及市直中学分管德育的校长亲自抓,并指派相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同时,搞好家长学校教师队伍的建设,在原有家教讲师团的基础上,有计划地吸收老红军、老干部,公安、部队战士、有经验的家长到家教教师队伍中来,不断扩大家教队伍。另一方面动员家长积极参加江西省家长函授学校的学习,仅20##年就有25000余家长参加学习培训。市妇联还邀请3名北京儿童心理教育专家在全市进行“争做合格家长,培养合格人才”家庭教育巡回报告会,共有3万余名家长听取报告受益。

3、妇女就业和劳动保障

    该领域从提高妇女参与社会经济和共享资源程度着手,强调妇女在就业与社会保障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和特殊劳动保护。20##年,在妇女就业和劳动保障领域的12项量化指标中,达到20##年目标的指标有1项,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的指标有8项,退步下滑的指标有3项。

    (1)妇女就业水平稳步提高。20##年,全市女性就业人员为199万人,比20##年增加7.5万人,增长3.9个百分点,占全市就业人口的46.32%,超过20##年目标值6.32个百分点。在妇女就业总量不断增长的同时,女性劳动力从第一产业向第二、三产业转移的步伐明显加快,就业结构逐步改善,就业范围拓宽,就业机会增加。

    (2)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随着我市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女职工基本纳入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20##年,全市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女职工人数19.21万人,比20##年增加6.45万人,增长50.5个百分点;参加失业保险的女职工人数13.88万人,比20##年增加8.32万人,增长149.6个百分点;参加医疗保险的女职工人数11.45万人,比20##年增加6.35万人,增长80.3个百分点。

    (3)妇女儿童劳动权益基本得到保护。五年来,全市劳动保障监督部门查处非法使用童工案件125起,查处的单位使用童工143人;查处违反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案件2件;20##年,在全市各企业中,执行了女职工“四期劳动保护”规定的达98%,比20##年增加3个百分点;执行了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的达99%,比20##年增加了3个百分点。各级妇联组织接待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信访(电)件35人次,处理率达100%。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活动中查处职业介绍机构429家,为求职劳动者挽回经济损失89.7万元;责令用人单位退还向劳动者收取的押金、保证金等费用636万元;责令用人单位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5118.85万元。

(4)社会保障逐步改善。20##年,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9.9万人,比20##年增加了8.27万人,增长6.07倍;全市社会救济总人数33.5万人,比20##年增加11.67万人,增长53.46%。

主要政策措施:

(1)加强就业培训,促进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在“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指导下, 20##年,我市建立各类技校5所,在校学生达到1.3万余人,全市技校五年共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1.1万余人,其中女性约4000人;全市建立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34家,平均每年培训社会从业人员近5万人,女性约2万人;训练中心20家, 五年完成就业培训13万人,女性约6万人;再就业培训基地28家,五年共培训下岗失业人员7.61万人,女性约3.2万人,培训后有5.26万人通过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劳动力市场推荐等途径实现了再就业,女性约2.2万人,培训就业率达70.52%;全市劳务输出规模由20##年的50万人,发展到 20##年的135万人,年增长率20%。

(2)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初步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统帐结合的制度,把覆盖范围扩大到各类城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进城务工农民,尤其是在工业园区新办企业的职工中,不断扩大覆盖面,为职工提供养老保障。

(3)建立多层次医疗保险体系。20##年出台了《赣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及相关配套文件》,20##年出台了《赣州市城镇职工住院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和《赣州市市本级离休干部医疗费统筹管理办法》,初步形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基础,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团体补充医疗保险、住院医疗保险、为补充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全市各县(市)均已启动实施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20##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1.97亿元,比20##年增加1.95亿元,增长85倍。

(4)加强就业管理和劳动保障监察,保障妇女劳动权益。“十五”期间,全市调整组建了19个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全市有专职劳动保障监察员102名,兼职劳动保障监察员78名。建立完善了劳动保障监察的日常巡查、举报投诉专查、用人单位年检、拖欠工资预警防范、案情报告和用人单位诚信等级评价等制度,依法重点查处用人单位涉及在招工中的性别歧视和强迫女职工加班加点、劳动条件恶劣、雇佣童工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案件。

4、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

该领域从提高妇女参政议政比例着手,强调提高妇女素质,加强妇女后备干部培养,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及决策的水平。20##年,在妇女参与决策和管理领域的9项量化指标中,达到20##年目标的指标有4项,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的指标有4项,退步下滑的指标有1项。

(1)女代表比例稳步上升。20##年,市人大代表540人中有女代表136人,占代表总数的25.19%,比20##年提高了0.93个百分点;市政协委员376中有女委员75人,占委员总数的19.95%,比20##年提高了0.37个百分点。

2)女干部队伍建设有效加强。全市公务员队伍中的女性比例不断增长,目前已达到15.47%。女党员占全市党员总数的13.88%。市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达到100%,县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率分别达到50%和55.56%,市、县两级领导班子中女干部配备均达到和超过20##年目标值。

主要政策措施:

   (1)重视对女干部的选拔和培养,提高妇女参政议政能力。 20##年,市委组织部制定了《培养选拔女干部五年规划》,提出了分阶段实施的意见和具体目标,规定女后备干部必须占同级后备干部的20%以上。坚持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女干部,抓住每次换届契机,更多地把女干部选进领导班子。20##年,又在全市第六次村委会换届筹备会议上明确提出,每个行政村的村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和候选人中至少要有一名女性,着力提高女性的参政面和参政层次。

(2)建立“女性人才信息库”。20##年,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共同组建了全市“女性人才信息库”,充分利用 “女性人才信息库”资源,多层次、多渠道、多视角、全方位,大胆选拔年轻女干部。

(3)实施女干部定期培训制度。市委组织部和市妇联坚持每年举办乡镇女领导干部和科级女干部培训班,并积极选拔女干部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班、进修班、研讨班学习,有计划地组织女干部到国内经济发达地区或国外学习考察,提高女干部综合素质。

    5、妇女儿童的法律保护

妇女与法律保护领域从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着手,强调普法宣传教育和妇女人身财产权利的保护。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旨在将儿童的保护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20##年,在妇女儿童与法律保护领域的9项量化指标全部取得了提高进步和改善。

(1)普法教育更加深入,法制宣传网络初步形成。市属电视广播新闻单位分别举办了保护妇女权益法律法规、婚姻家庭专题节目,报刊杂志开设妇女维权典型案例宣传栏目。在社区和农村妇女学校中,均开办法制课堂,设立法制宣传橱窗,定期对社区妇女群众进行法律法规的知识教育。以“148”法律服务热线为载体,开设了法律专家课堂,对前来进行法律咨询的妇女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市司法局将妇女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纳入普法规划中,联合市妇联坚持每年开展“三八”妇女维权周宣传活动。今年,市妇联、市综治办、市司法局还联合开展了“百万妇女学法律  建设和谐平安赣州”活动。目前我市已初步形成以媒体、社区、148热线为依托的市、县、村(居)委会三级法制宣传网络,为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意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2)侵害妇女儿童人身权益的犯罪活动得到有效遏制。20##年以来,全市共查处卖淫、嫖宿暗娼案件2722起10927人,查处介绍容留卖淫、嫖宿暗娼案件355起819人,查处卖淫团伙47个76人,取缔卖淫窝点63个。抓获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1532人,解救被拐妇女72名,解救被卖儿童1699名,采集儿童及儿童父母血样1776份,破获拐卖人口案件42起,有力地打击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3)法律援助工作成绩斐然。至20##年,全市共成立法律援助机构20个,为妇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案件2152起。20##年,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共接待妇女儿童法律咨询9800余人次,调解家庭、婚姻、邻里纠纷8500余起,调解成功8400多起,成功率达98%。

(4)中小学校法制教育普遍开展,青少年法制观念明显增加。

主要政策措施:

(1)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机构,提高法律援助水平。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中建立“五大机制”,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一是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健全网络体系;二是建立宣传服务机制,提高维权意识;三是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四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实现“应援尽援”;五是建立质量监督机制,“一级跟一级,层层抓质量”,提高服务质量。

(2)中小学校普遍开展法制教育。各校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定期邀请法制副校长及公检法司法人员来校开展普法知识讲座,选择典型事例、案例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举行青少年法律知识答卷、竞赛活动,使法律观念内化于心;开展“预防青少年犯罪”主题班队会,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增强学生在校“知法守法,做一个好学生”,走上社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的法制意识。许多学校还充分利用教育资源,聘请离退休的老同志,让他们针对少年儿童的特点,开展以案说法,以事论理的法制宣传教育,适时开展对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

(3)加大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活动。全市公安机关每年都要组织开展打击拐买妇女儿童犯罪专项斗争,通过强有力的打拐工作措施,严打人贩子,大力解救被拐买妇女儿童,拐买人口犯罪案件逐年下降。加强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对娱乐场所进行全面清理,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赌博、吸毒贩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和违法犯罪活动。法院系统在实体法的执行上,从重、从快打击侵害妇女权益的犯罪分子,维护妇女合法的民事权益。

    6、妇女儿童的环境保护

妇女与环境领域从优化妇女发展环境入手,强调完善妇女社会保障制度,加强文化建设、社区和家庭建设,改善人居环境和生活质量。儿童与环境领域以改善儿童生存自然环境和优化儿童成长的社会环境为主,注重优化家庭环境,关注儿童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处于困境中的儿童保护工作,以促进所有儿童的健康成长。20##年,在妇女儿童与环境领域的9项量化指标中,达到20##年目标的指标有2项,取得提高进步和改善的指标6项,基本持平的指标1项。

   (1)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城乡居民生存环境进一步优化。20##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为100%;农村改水受益率为96.15%,自来水普及率为48.56%,卫生厕所普及率63.36%,累计粪便无害化处理率为67.68%,改灶率为57.3%,比20##年分别提高了3.36%、11.66%、10.08%、10.79%和57.3%。

   (2)社会福利及保障事业逐步健全。20##年,全市各种收养性福利院326个,每万人口拥有福利床位数28.89张,比20##年增加4.88张,增加20.3%;农村老年收养性福利机构覆盖率达100%;城镇每万人拥有社区服务设施数25个,比20##年增加10个,增长66.67%;城镇每万人拥有便民利民网点数22个,比20##年增加10个,增长83.33%。

   (3)校园周边环境不断优化。五年来,全市共查处了162家在学校门口半径200米以内的严重影响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三室两厅”;清理取缔了学校门口违规占道摊点533个;清除了校园及周边的违章建筑37处;整顿了学校周边的出租房屋476间;在交通要道学校门口设立交通警示牌48块。同时,严厉打击侵害学校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20##年以来,共查破刑事案件136起,治安案件278起,刑事拘留24人,治安处罚148人。检测儿童食品样品836批次,监督抽查检验的覆盖面达到95%以上。

(4)文化生活健康繁荣。20##年10月份建立赣州市图书馆少年儿童分馆,共有阅览座位200个,图书6万册,各类刊物70来份。在少年儿童馆和新馆均建有电子阅览室,有电脑80余台,电子书刊20类。少年儿童馆实行一年365天开放,新馆少儿阅览室双休和节假日开放。全市其他17个县(市)公共图书馆都设有儿童阅览室,座位近1000个,各类书刊、报20余万份,双休和节假日开放。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儿童阅览室)20##年被评为国家一级馆,达到了两“规划”的目标要求。在赣州人民广播电台开设《女性家园》栏目,赣州电视台新闻综合频道开设《人口与发展》栏目,《今晚播报》栏目开设《艳春说计生》节目,就计生政策及妇女权益保障等方面的问题进行解惑释疑。在赣州人民广播电台开设少儿类栏目《小铃铛》和赣州电视台开设少儿电视栏目《七彩欢乐园》、《少儿新闻》节目,丰富儿童文化生活。5年来全市共组织各类型少儿艺术演出共490场。

主要政策措施:

(1)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积极探索破解“三农”问题的新途径,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历史进程,市委、市政府于20##年9月在全国率先启动了以“五新一好”(即:建设新村镇、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农民、组建新经济组织、塑造新风貌、创建好班子)为内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着力改善农村妇女儿童生存环境和生活品质。围绕 “五新一好”总体要求,市妇儿工委整合新村办、妇联、林业、果业、农业、环保等部门资源,在全市农村妇女中开展 “争做‘五好’新女性、建设和谐新农村”、“绿色农家”、“建设绿色环保家园我先行”等系列主题活动,着重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儿童在教育、环境、健康等领域中受教育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改水受益率、女性生殖健康、卫生保健、儿童良好家庭环境等指标问题。

(2)全面治理中小学校及周边环境。全市各级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集中整顿中小学校治安秩序,落实管理防范工作责任制的通知》(公通字[1998]8号)精神,把学校治安整治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会同市综治办、市教委,对赣州市城 区及部分县中小学校的治安问题进行了认真排查,确定5个方面为整治重点,于20##年5月和20##年6月先后两次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治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环境,为了给中小学校创建良好的育人环境。质检部门每年在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查工作的同时,对学校周边商店中液态奶、奶粉、饮料、糖果等密切关系到儿童饮食安全的产品进行了抽样检验,20##-20##年度共检测儿童食品样品836批次,监督抽查检验的覆盖面达到95%以上,保障儿童消费者食品安全。

(3)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净化声屏。我市在新闻宣传中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执行国家广电总局《关于制止娱乐性综艺节目中不良倾向的通报和净化荧屏检查项目》的规定,始终关注妇女儿童中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开设各类教育、励志、娱乐栏目和节目,融知识性、娱乐性、趣味性、教育性于一体,积极为妇女儿童提供健康向上的精神产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两规划”实施以来,我市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诸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由于历史原因和现实条件的制约,整体水平与全省及其他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所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妇女就业和再就业形势依然严峻。20##年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有2.42万人,比20##年1.14万人增长1.12倍,其中女性1.20万人,比20##年0.59万人增长1.03倍。全市下岗失业人员存量居高不下,而未来五年城镇新成长劳动力和农村转移劳动力处于增长高峰期,预计全市城镇平均每年新增就业人员达5.8万人,登记失业人员3.6万人,农村剩余劳动力160万人,农村转移到本市城镇就业的8.3万人,而每年能提供的城镇就业岗位不超过12万个。

(二)培养选拔女干部工作发展不平衡。女领导干部中副职多、正职少;党群口多,经济部门少;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女性比重偏低,20##年仅为19%。主要原因:一是基层一线的女干部来源匮乏,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较高层次女干部的培养和选拔;二是女干部整体素质有待提高;三是许多农村妇女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意识不强,不愿抛头露面。

(三)孕产妇死亡问题仍然存在。虽然我市20##年孕产妇死亡率为35.05/10万,达到20##年目标值。但每年的孕产妇死亡还都在30例以上,问题不容忽视。主要原因:一是家庭、个人因素。农村孕产妇保健知识欠缺,不能识别高危因素,贻误治疗抢救时机;二是社会因素。一些孕产妇为逃避计划生育不做产检,不住院分娩,遇到危险情况往往产生严重后果;三是一些医疗保健机构的技术水平还比较低,对发病率高且后果凶险的产科出血处理能力欠缺。

(四)非住院分娩中消毒接生率有下降趋势由于住院分娩和消毒接生与婴儿死亡率、孕产妇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之间存在着必然的相关关系(即前者越高,后者就越低),所以提高住院分娩率和消毒接生率对降低三项死亡率和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至关重要。近年来我市非住院分娩消毒接生率有下降趋势。20##年至20##年我市非住院分娩消毒接生率分别为95.07%、95.37%、96.92%、91.55%、93.71%、93.83%。前三年已达规划目标值95%以上,而20##年以后却在目标值以下。

(五)孕产妇和儿童保健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反映妇幼卫生综合水平。20##年,我市这两项指标仅为76.2%和74.95%,并且这两项指标长期处于波动状态(见下表)。

(六)婚前医学检查率大幅度下降。婚前医学检查是保证健康婚配,防止传染病、遗传病传播和延续的生殖保健服务。20##年我市该指标只有0.39%,几乎为零。由于没有实行婚前医学检查,全市出生缺陷及性病等发生率呈较大幅度的上升,给我市的人口素质及今后的社会经济负担将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主要原因是从20##年10月1日起实施、由国务院颁布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原条例中结婚登记时需查验婚前医学检查证明的规定。因此从当年10月1日起全市结婚对象进行婚前医学检查的几乎为零。

(七)性病、艾滋病年报告病例数呈增长趋势。20##年我市性病年报告病例数为3479例,比20##年增长1.68倍,其中女性1797例,比20##年增长1.65倍。20##年第一次在服务业从业人员中发现了HIV携带者,20##年当年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例数达6例。主要原因:一是性文化与性观念在改变,增加了性传播的可能性;二是艾滋病防治工作宣传力度还不够大,覆盖面和渗透力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口流动频率和数量在不断增加,本地与开放地区的人口交流增加,对流动人口的主动宣传和监测不够;四是部分地区临床用血和血液制品管理不到位,血液传播的可能性仍然存在;五是我市部分个体性病门诊医疗卫生条件差,有的消毒灭菌措施不能落实。

(八)高中、幼儿教育事业发展不平衡,还满足不了社会的需要。受资金限制,高中办学规模狭小,高中毛入学率较低。20##年,我市高中毛入学只有42%,与规划要求20##年达到60%的目标相差18个百分点。在幼儿教育中因一些社会办幼儿园,特别是民办幼儿园未纳入教育部门有效管理。在某种程度上存在的隐患严重威胁着幼儿的身心健康。幼儿教育发展的薄弱环节:一是民办幼儿园发展虽快,但内部管理、环境卫生没跟上,教学质量不高;二是城镇和农村发展不平衡,城镇入园率较高,农村入园率偏低,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缓慢。

   (九)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职工人数下降幅度较大。职工参加工伤和生育保险人数呈逐年下降趋势(见下表),职工劳动保障力度不够,抗意外风险能力差。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改制,断保现象严重;二是目前的企业多是个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扩面征缴难度加大。

(十)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逐年下降。20##年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投保人数仅有0.4万人,比20##年2.88万人减少2.48万人,下降86.1%。我市农村至今未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农村贫困妇女社会保障问题尤显突出。

(十一)城市污水无处理。由于我市污水处理厂尚未建成,城市污水无法处理,长期城市污水处理率为0。

(十二)统计监测网络有待完善,性别统计工作亟待加强。随着妇女统计监测工作的不断深入,目前尚不完善的统计监测网络已经不能满足新时期妇女事业发展的需求。在现有的统计监测体系中,各成员单位的统计制度中或多或少存在着妇女统计监测的盲点,致使性别统计工作不能完全展开,每年的《妇女规划》统计监测资料都存有数据空缺情况,造成一些监测指标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

四、对策与建议

    (一)广泛宣传,强化措施,优化妇女儿童发展环境。一是通过新闻舆论、大众传媒,在全社会广泛开展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儿童优先原则和“两规划”的宣传。特别加大对党政部门领导的宣传力度,提高各级领导决策中的性别意识。并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专题节目及报刊杂志、街头宣传专栏等方式,进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积极推动全社会依法维护妇女合法权益意识的提高。二是要严厉查处利用医学非法进行性别鉴定及算命、测字的封建迷信活动,彻底改变重男轻女的世俗观念,树立男女平等的观念,确保人口性别比例协调发展。三是消除就业中性别歧视,尽量拓宽就业渠道,创造就业机会,发展第三产业,为广大妇女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四是加强妇女的职业培训,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增强社会竞争力。

 (二)深化教育改革,拓宽教育领域,增加教育投入。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网点布局,提高农村义务教育水平。二是有条件的学校应开设特殊教育课,以提高适龄残疾儿童的入学率。三是坚持教育优先的发展战略,把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作为人才战略的基础工程,因地制宜,举办各种形式的学前教育,使每一个学龄前的儿童都能得到受教育的机会。四是做好教育规划,改善办学条件,扩大高中的招生数量,使大部分学子不受招生名额的限制能接受高中阶段的教育。五是继续加大“希望工程”、 “春蕾计划”、“两免一补”、 “捐资助学”等助学工程和政策的实施力度,保障贫困家庭儿童的就学权利。

(三)抓住妇幼卫生保健方面的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加大对农村卫生的投入,重点抓乡镇卫生院的产科建设。二是提高乡、村妇幼保健人员的技术水平,解决村保健员的报酬。三是抓好城市流动人口中的妇女儿童的医疗和卫生保健,在常住人口妇幼卫生保健体系趋于健全的基础上,将医疗保健网络的触角伸向流动人口的妇幼群体,实行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制。

(四)努力提高婚检率,控制婴儿出生缺陷发生率上升。针对婚前医学检查急剧下降的现状,建议:一是政府应尽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应的优惠政策恢复婚检;二是继续加大婚前医学检查目的意义的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严格保密制度,尊重公民的隐私权;四是婚前医学检查机构应改变传统的服务模式,提供菜单式服务,让结婚对象自己选择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自己选择医生指导,医院按项收费;五是物价部门和医院应规范检查费用,做到价格透明合理。

  (五)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参加工伤、生育保险的职工人数逐年下降的问题,加快建立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着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国有企业关闭破产、兼并和改制改组;二是要积极推进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工作;三是要规范企业裁员行为;四是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五是要把失业人员更多更好地组织到就业准备中去。

(六)切实抓好对女干部的培养教育。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纳入全市领导班子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切实摆到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日程上来。把培养选拔女干部的工作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加强督促检查。加强女干部的培养教育,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好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引导等关键环节,全面提高女干部的整体素质,为选拔大批优秀女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打下坚实的基础。

    (七)加强性别统计工作,完善统计监测网络。妇女统计监测工作尚需全社会的关注和努力,需要社会各成员单位在现有的统计基础上不断注入性别统计内容,加人性别统计指标。目前的统计监测网络亟需规范和整合,一个完善统计监测网络的建立,有利于统计监测工作的开展,是建立切实可行的性别统计制度,高质量实施“两规划”目标的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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